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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态度及其转变

 指间飞歌 2014-03-11

道德态度及其转变

[ 来源:《学术研究》 | 发布日期:2014-03-10  ]

马向真

  一

  什么是态度?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界定。一种是像奥尔波特那样把态度看成是一种行为反应的定向。奥尔波特认为态度是一种精神和神经准备就绪的状态,它通过经验组织起来,并对个人对所有客观对象和与之有关的情境的反应,产生一种起指导作用的或能动的影响。另一种是倾向于把态度看成是情感的标志,并主张由此来界定态度。比如爱德华兹就认为,态度是“与某个心理对象有联系肯定或否定感情的程度”。最普遍的一种界定是把认知、情感和行为都纳入态度之中。弗里德曼等人就指出:“态度对任何给定的客观对象、思想或人,都是具有认识的成分、表达感情的成分和行为倾向的持久不朽的系统。”[1](P321)在这里,认识的成分由关于态度客观对象的信念构成;表达情感的成分由与这些信念联系着的情感构成;而行为倾向就是奥尔波特所说的一种准备状态。

  关于道德态度,我们把它看成是个体在道德生活中表现出来的一种内在的道德心理倾向。道德态度普遍存在于不同社会形态、不同历史时期的各个民族、群体及其成员之中。它作为一种道德心理现象,主要指道德生活中的对他人、对群体的行为、品质人格等所持有的一种稳定的看法。

  道德态度中的认知要素是由关于对象的道德信念和道德评价构成的。道德态度包含着道德信念,道德态度的认知部分就是我们学得的有关某件事的道德知识。道德态度来自道德价值,来自对客观事物所具有的道德价值的认识。因此,道德态度的认知要素又是评价性的。道德态度的认知部分反映在生活中就是诸如我认为“小张是一个善良的人”之类的表达。

  道德态度的情感要素反映了主体对某件事的喜欢与不喜欢。我们通常会发现,任何一种稳定的道德态度都具有某种情绪倾向,尤其是当它受到挑战时,情绪色彩更为强烈。显然情感在道德态度中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正因为如此,道德态度的改变比单纯的道德认知的改变要难得多。

  道德态度属于道德心理学范畴,是个体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它具有如下的特征。

  道德态度的社会性。个体刚出生时,对于外界事物不存在任何道德态度。只是在社会生活环境中,随着意识的出现、情感的丰富、经验的积累,个体才逐步形成各种态度。也就是说,道德态度是主体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通过与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受到各种社会性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道德态度一经形成,就会反过来指导人们对社会性事物和他人的反应。不论是态度的形成还是态度的发挥作用,都是在社会环境中进行的,离开了社会环境,就根本谈不上道德态度。

  道德态度的对象性。道德态度是人与对象之间形成的一种主客体的对应关系,个体持有的任何道德态度都是指向某一具体对象的,或者是某一个人,或者是某一群体或者是某一事物。如果道德态度离开了具体对象,则道德态度本身也就不存在了。

  道德态度的内在性。道德态度是个体对客观对象的一种内在的心理倾向,它是行为的准备状态,不能被直接观察到。但是由于道德态度和道德行为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我们可以从一个人的言论、表情及行为中间接地分析和推断他(她)对某一事物的道德态度。

  道德态度的持久性。道德态度是个体在后天的生活中形成的,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稳定的道德态度可以成为个体道德人格的组成部分并且不易改变,特别是道德态度中的情感成分最难改变,因而也是最为持久的,从而成为道德态度的核心部分。道德的这种持久性,使个体对各种道德社会现象具有一种基本的定势,使个体的道德行为模式表现出某种稳定性,有利于个体对道德规范的顺应和同化。当然道德态度的持久性并不意味着它是一成不变的,只是在形成后改变起来比较困难。

  二

  道德态度是对道德世界的种种因素作出反应的定向,道德价值则超出了这些特殊事件和状况而涉及道德行为和道德行为所满足的目标的标准,例如真理、自由、善恶和正义等价值。它们的共同点在于,都能帮助个体解释经验并指导个体的行为。

  与道德态度相比,道德价值具有更大的稳定性,这常被归因于其文化基础。一种文化具有被称为道德价值系统的特定道德价值,而不是具有道德态度。道德价值因此得到文化类型的支持并且不易改变。

  道德态度倾向于聚合起来并且通过其背后的道德价值以一种可能是复杂的关系联系在一起。每种道德价值都有以它为中心组织起来的几种道德态度,指明它们只是这些道德态度群集的样本;同一价值可能产生相互冲突的道德态度。不同的道德价值也可能支持同一个道德态度,但程度不同;此外,个人抱有的某一特定道德态度会来源于和另一个持同样道德态度的人不同的道德价值。例如,某人帮助穷人的信念可能出自社会进步责任感,而另一个人的同样信念却可能出自一种优越感,他们对待穷人的行为会有相应的变化并显示出这些基本道德价值上的差异。

  一组道德态度的核心是某种道德价值。作为动机性的知觉状态,道德态度和道德价值两者都限定了什么是个体所期望的或所希望的。

  道德态度与道德行为之间的关系是很复杂的。在一般情况下,一个人有什么样的道德态度,就会有同样的道德行为,因为道德态度会影响道德行为的方式,但两者之间并不总是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两者有时也不一致。

  道德态度与道德行为之间的关系是双向的,不仅道德态度影响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亦能够影响道德态度。

  根据凯尔曼提出的态度三阶段理论,我们可以看到道德态度有三种表现形式:服从、同化和内化。服从是一种公开的道德态度表达,但私下并没有接受,它可能是一种社会便利手段——说该说的需要。同化是指个体因为与他人或群体有关,从而接受这个人或该群体的道德态度,这已接近于个人自己的道德态度。内化指的是个体响应他人的影响,完全接受他人的道德态度,这种道德态度不再只是一种公开的表示,而已成为现在个体自己观点的一部分。在这三个阶段,道德态度与道德行为的关联度是不一样的。此外,道德态度与道德行为的关联还受道德态度认知、情感、意图三要素之间关系的影响,当三者表现得越趋向于一致,道德态度与道德行为的关联越紧密。

  角色是造成道德态度与道德态度之间及道德态度与道德行为之间不一致的主要情境因素。角色要求的性质可能要求个体表达与他人的期望相符的道德态度。例如,要被一个群体接受可能迫使个体对某一特殊的社会问题表示出战斗性;但若要为另一群体接受,那么这种表示就得有所节制。

  三

  道德态度虽然稳定,形成后也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萨拉夫与卡兹得出,决定态度改变与形成的有三种动机力量:(1)检验现实和寻找意义;(2)奖励与惩罚;(3)自我防御的需要。[2](P414)这三种力量运用于道德态度的分析时,我们发现第一种动机主要作用于个体探索外在世界的过程中;第二种动机产生于学习过程中,即态度是由外在世界给予的奖励与惩罚而形成的;第三种动机产生于自我的强或弱,这是源于道德态度发挥着自我防御的功能。

  鉴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改变道德态度。

  1. 通过改变个体的参照系统来改变道德态度。

  这种方法是通过群体规范的作用和道德价值体系的重建来实现的。无论是身处正式群体还是非正式群体,个体会将各种参照群体作为自己的参照系,从而使得个体的参照群体成为他(她)判断、感知和行为的参照标准。

  群体无疑是由个体组成的,但它又是个体生活的文化环境,这种文化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个体的行为和性格。家庭为年青人提供了第一个并且是最重要的参照群体,家庭是个体社会化的第一课堂,对绝大多数人类成员来说,家庭是塑造他们的第一个外界的模型,是制造个人适应环境所必需的心理能力的人类工厂。儿童在童年期对家庭的生理和心理依赖是一生中最强烈的时期,家庭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占据着独特的地位,对每个人来说,它是最早的社会关系。因此家庭的道德规范、父母的道德言行则是孩子接受到的第一个群体规范,并在以后很长的时间里成为他(她)道德规范的参照点。

  随着个体的增长,同龄群体的影响增大并逐渐成为最重要的参照群体。同龄群体是由地位相近,年龄、兴趣、爱好、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大体相同的人组成的,青少年往往根据这个群体来识别或采纳某些标准。自童年期开始,随着年龄的增长,同龄群体的社会化影响也日益增加,这种影响在青少年时期达到顶点,并有可能超过父母和教师的影响。同龄群体有自己的一套道德价值标准,自己心目中的英雄、榜样,自己的语言、交往方式、消费方式乃至服装和发式,青少年的同龄群体在这方面尤为明显,并往往因此构成了独特的亚文化群体,对成员渗透影响。

  共同的价值观就是对社会现象的一致看法和评价,它是在一致态度的基础上形成的,并由团体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环境所决定。团体在其共同价值观的基础上建立了活动、认识的准则,使成员在接受或拒绝某种有社会意义的现象时一致起来。团体的价值观和规范,是团体成员必须遵守的,它使团体成员的共同活动得以协调进行。团体成员如果违反了它,就会受到惩罚,被其他成员所孤立,甚至还有可能被驱逐出团体。

  道德态度在参照群体的调整与影响中逐步形成。为个体提供良好的参照群体,通过群体规范的影响与渗透发挥对成员的作用非常重要。

  2. 通过实施社会奖励与惩罚来改变道德态度。

  这种方法满足了个体获取社会赞许动机和避免社会责难的需要。从工具性行为主义理论来看,人的反应在环境中引起某些变化时,就出现工具性学习。如果反应引起积极的变化,那么再次出现此反应的可能性就增大。如果反应在环境中引起消极的变化,那么此反应再次出现的可能性就减小。环境中的任何积极变化叫积极强化物,消极变化是惩罚物。

  赢得赞许动机就是指人们在行为上取得成绩以求得到他人或团体的鼓励和称赞。社会赞许的需要,在解释我们的许多社会行为时是一个重要的动机。有人甚至认为,最根本的、纯粹的心理需要,也许就是社会赞许的需要——需要得到别人对我们和我们行为的赞许。甚至可以说,成就动机最终也是建立在需要赢得别人的重视和赞许的基础上的,如果别人并不赞许为取得成就而作出的努力,那么,人们也许就不会努力去争取成功了。为了取得他人的赞许,有些人几乎会不惜作出任何努力;反之,这样的人会尽一切力量,避免任何招致别人非议的事情。

  霍曼斯在交换理论中论述到,一个人的行为得到的奖赏越多,就越可能地作出这样的行为。如果过去一个特殊刺激或一系列特殊的刺激出现时,一个人的活动受到了偶然的奖赏,那么现在的刺激与那过去的刺激越相似,这个人就越有可能作出与过去相同或类似的行为。一种活动所得到的奖赏对个体来说价值越大,就越有可能作出这一活动。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一个人得到的特别的奖赏越多,那种奖赏任何进一步的奖赏单位对这个人的价值越小。当一个人的行为没有得到预期的奖赏或得到的是没有预料到的惩罚,那他(她)将会愤怒。

  现实生活情境中的道德态度形成,肯定具有一种工具性成分。孩子们常常由于诚实而受到社会强化、物质强化。另一方面,孩子因不说实话而常受惩罚。在多数情况下孩子们学会说某些实话。

  3. 通过调整自我防御力量来改变道德态度。

  自我防御理论源于精神分析,运用于道德态度上是基于这样一个设想:态度可以作为一种维持对意识到了的不受人欢迎的动机进行防御手段而发挥作用。自我防御功能使个体保护自己而回避关于自身的基本事实或外部世界的严酷现实。防御机制是一种回避的方式,它使个体通过鼓励自我,使之能够避免自卑感或对他人采取傲慢态度来帮助一个人保护其自我形象。例如,偏见的道德态度通过维持一种对他人的优越感,帮助个体维持自己的自我概念。与公开的价值表达相反,自我防御时常意味着回避或否认自我认知。研究者们发现,在改变某些偏见的尝试中,仅仅只是提供信息是没有用的。

  班杜拉的自我调节论则从自我调节的角度探讨了个体调整自我状况乃至自我防御的系统。自我调节是个人的内在强化过程,是个人通过对自己行为的预期、计划与行为的现实成果之间的对比、评价来对个人行为进行正负调节的过程(符合主观期望的为正强化;不符合主观期望的为负强化)。自我调节支配着人们的大多数行为,它包括自我酬赏的积极作用和自我惩罚的消极作用。这种正负强化通过动机而影响人的行为,它包括三种过程,即自我观察、自我判断和自我反应。所谓自我观察,是指个体将其注意力指向自己的行为及其内在的计划过程,将整个主体的活动过程当作意识的对象,以便清晰地感知和把握它们。自我判断过程是指在各种不同的活动中,个体往往存在着不同的衡量标准,在自我观察的基础上,个体往往会依据这些标准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价,这种评价对人的行为的影响有积极和消极之分。如果超过标准,则会引起积极的自我评价,反之则是消极的自我评价。个人的标准常常是与他人和群体的标准相比较、相参照而确立的。个人先前的道德行为水平同样也可作为他现在的道德行为标准。在成功之后,人们会提高其个人道德标准,而在多次失败之后,则又会降低其个人道德标准。最后,自我反应过程,即指个人评价自我行为后所产生的自我满足、自豪、自怨、自我批评等内心体验。自我赞赏产生积极的影响,属正强化作用,自我谴责则属负强化作用。将自我反应与个人对自己达到某标准后的物质性结果安排在一起,会对个人产生更大的影响。自我调节论使人的道德行为与道德态度的形成变得富有主动性和选择性,表现了人自身在外界的影响下对道德态度的多种影响。

  【参考文献】

  [1]J. L. 弗里德曼等. 社会心理学[M]. 高地等译. 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

  [2]威廉. S. 萨哈金. 社会心理学的历史与体系[M]. 周晓虹等译. 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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