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对裕瑞的《枣窗闲笔》的研究与分析,试图得出如下结论: 1、裕瑞的《枣窗闲笔》①并非伪书,但其内容并不真实; 2、“其叔脂研斋”的源头就在裕瑞的《枣窗闲笔》; 3、脂砚斋、脂批和脂批本肇始于裕瑞的《枣窗闲笔》。 本文将通过如下方式试图得出上述结论: 1、论《枣窗闲笔》“多贬少褒”(《枣窗闲笔》文前小引),直至信口谩骂甚至人身攻击的行文风格,可看出他很难以平和的心态下笔行文; 2、论其三次沉沦直至永被圈禁,除作为副都统失察于曹纶案外,亦因文被祸②; 3、论其所书除钻字眼辩情节外,多为抄袭转引,独“脂研斋”毫无出处,盖因其身份与曹雪芹的间接关系成为其吹牛胡掰的资本; 4、论其所言皆出现在甲戌等脂批本当中,其所论之言与脂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不可逆的传承关系,盖批语者伪托《枣窗闲笔》中的“其叔脂研斋”等语,岂知所托非人。
从现在掌握的文献看,清宗室爱新觉罗裕瑞所著《枣窗闲笔》在红学研究史上有其独特的价值。作为迄今除《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各过录本外惟一涉脂的历史文献,引人瞩目: 首先,裕瑞是较早提出对程高本的批判并认为后四十回为程高续作的人之一; 其二,《枣窗闲笔》透露了较多的有关《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相关情况; 其三,《枣窗闲笔》宣称见过有脂研(砚)斋批语并做过多种抄本比较; 第四,《枣窗闲笔》确认《红楼梦》为一百二十回并有全回目录存世。 《枣窗闲笔》虽是对包括程高本在内的七种续书及《镜花缘》小说的书后评语,但因以上几个方面的“闲笔”所涉,当足引红学界瞩目。从它公开以来,就迅速成为新红学证明脂砚斋历史真实性的文献而被径直采信。 《枣窗闲笔》虽为历史文献,由于裕瑞所言非是,不仅不能证明脂砚斋、脂批和脂批本的历史真实性,反而证明其伪。 现就《枣窗闲笔》的相关研究,综述如下,以期方家指正。
一、《枣窗闲笔》所涉八部小说的基本情况
《枣窗闲笔》为一卷篇幅不长仅有万余字的小说评论集,为七种《红楼梦》续书及《镜花缘》共八部小说的书后总评,其分别为:《程伟元续〈红楼梦〉自九十回至百二十回书后》、《〈后红楼梦〉书后》、《雪坞〈续红楼梦〉书后》、《海圃〈续红楼梦〉书后》、《〈绮楼重梦〉书后》、《〈红楼复梦〉书后》、《〈红楼圆梦〉书后》和《〈镜花缘〉书后》等共八篇。另在开篇前有一个简短的文前小引交代成书情况。小引不长,兹全文照录: 秋凉试毕择抄旧作,捡得续《红楼梦》七种书后及《镜花缘》书后,汇录一处以存鄙见。所论是否,未敢自信。论诸书多贬少褒,夫岂好为指摘他作哉?盖矢在弦③上不得不发。前雪芹有知当心稍慰也。颇怪天下人不乏通人而独出此数,不通人偏要续貂,何故?想通人知书难续,故不为耳。《镜花缘》自建帜者,惟于自夸不惭,与诸续如出一辙。考前人佳制都无此病,所谓狂医无好药者也。余故论之。 落款为:思元斋自识。无纪年。
1、程伟元续《红楼梦》:即我们常说的程高本,从《红楼梦》八十回后开始续写,至一百二十回完篇,是当今公认的最好续书,也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早前十多种续书当中惟一从八十回后开始续写的《红楼梦》小说。 程高本《红楼梦》由程伟元、高鹗于1791年在苏州萃文书屋以木活字排印出版(《枣窗闲笔》误为刻板,其误有因④),间隔不足三月后又于1792年排印,现通以“程甲本”和“程乙本”加以区别。当时以《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之名行世,是影响极为广泛、对《红楼梦》小说推广与传播功劳极大的一部小说。 裕瑞在《枣窗闲笔》中,第一篇即为《程伟元续〈红楼梦〉自九十回至百二十回书后》(从后文看,九十回应为笔误,此误不足论),足见裕瑞对此续书的重视。 2、《后红楼梦》:作者署名逍遥子,又做“白云外史”,撰成时间不详,约在1796年,题为《全像后红楼梦》,从程高本一百二十回往后续,全书三十回。 3、雪坞《续红楼梦》:裕瑞题为“雪坞《续红楼梦》”,作者雪坞为秦子忱号,从“弁言”可知初刻于1798年,作者在“凡例”中说“虽名之曰《续红楼梦》第一回,读者只作前书第一百二十一回观可耳”,但从故事情节来看,又是从程高本的第九十七回黛玉之死往下续。全书三十回。 另据其“弁言”交代,作此续书是因为读《红楼梦》后“于宝、黛之情缘终不能释然于怀”,感叹“夫以补天之石而仍有此缺陷耶!”,在读过《后红楼梦》后,“细玩其叙事处,大率于原本相反,而语言声口亦与前书不相吻合,于人心终觉未惬”,故下定决心作此续书。 4、海圃《续红楼梦》:从作者“弁言”可知,本续书撰成于嘉庆十年(1805年),本续书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自序”中的一句话:“曹雪芹先生……做《石头记》一书,别名为《红楼梦》者”。本续书从程高本的一百二十回续起,虽在“石头记”与“红楼梦”书名上有其独特的见解,但仍以为程高本为曹雪芹原著。全书四十回。 5、《绮楼重梦》:作者兰皋主人,暂无考,从“叙”中得知本书撰成于1805年,全书四十八回,被裕瑞斥责为“一部村书而已……可从小说中肉蒲团、灯草和尚等书之末”。 6、《红楼复梦》:全书一百回,接自程高本的一百二十回,作者陈少海,号小和山樵,由武陵女史月文校订。最早见嘉庆十年(1805年)金谷园刊本,从“自序”可知,成书于1799年。 7、《红楼圆梦》:作者在“楔子”中自称为“梦梦先生”,少年时本号“了了”,初刻于嘉庆十九年(1814年),另据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石印本新加入的六如商孙“序”,作者又称为“长白临鹤山人”(因距成书时间过长,此说能否采信,存疑)。全书三十一回,接程高本一百二十回。 8、《镜花缘》:作者为清代著名小说家李汝珍,全书一百回,最早刻本见江宁桃花镇坊刻本,刊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下半年或二十三年(1818)春。本书并不涉《红楼梦》,但因其“自建帜者,惟于自夸不惭,与诸续如出一辙”(《枣窗闲笔》文前小引),所以一并收录。因不涉《红楼梦》,本文将不做《〈镜花缘〉书后》一篇的研究,但本篇书后对理解裕瑞的文风及其对小说的理解与评价标准有较大帮助,本文将有所涉及。
按当下主流红学以曹雪芹残本即前八十回为原著做评判标准,除程高本外,其它六种续书只能称之为程高本《红楼梦》的续书,而非曹雪芹《红楼梦》的续书。 另外,从现在发现的这些早期续书看,皆以程高本为曹雪芹之原著,并以此为基础接续《红楼梦》。成书于1819年的归锄子《红楼梦补》有一个犀脊山樵的“序”提及:“余在京师时,尝见过《红楼梦》元本,止于八十回,叙至金玉联姻,黛玉谢世而止。今世所传一百二十回之文,不知谁何伧父续成者也。原书金玉联姻,非出自贾母、王夫人之意,盖奉元妃之命,宝玉无可如何而就之,黛玉因此,抑郁而亡,亦未有以钗冒黛之说。不知伧父何故强为此如鬼如蜮之事,此真别有肺肠,令人见之欲呕”。此说极为有趣,值得关注。
二、《枣窗闲笔》涉及《红楼梦》的主要内容
《枣窗闲笔》作为《红楼梦》续书的评论集,大量涉及到《红楼梦》八十回原著,即《枣窗闲笔》所称“前书”、“前书八十回”。从书中的行文分析可以得知,裕瑞在本书中所言“前书”、“前书八十回者”,当指程高本前八十回,而非脂批本。脂批本在本书中称之为“抄本”,但其所见抄本是否皆有批语,未知其详。但其所见抄本皆有后四十回目录,则有记载。 集中在前两篇(即《程伟元续〈红楼梦〉自九十回至百二十回书后》和《〈后红楼梦〉书后》)所透露出来的内容,极为重要。从其所记载的关于《红楼梦》的相关资讯来看,径可以认为《枣窗闲笔》所叙是当下新红学的基础和基本架构,甚至可以说,裕瑞的《枣窗闲笔》乃当下新红学的开山之作。 下将《枣窗闲笔》所涉及的《红楼梦》有关资讯归列如下: 1、关于脂砚斋、脂批和抄本情况: (1)“余曾于程高二人未刻《红楼梦》板之前,见抄本一部”(引文如无注明出处,皆引自《枣窗闲笔》,下同); (2)“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 (3)“诸家所藏抄本八十回书及八十回书后之目录,率大同小异者”; (4)“抄家各于其所改前后第几次者,分得不同,故今所藏诸稿未能画一耳”; (5)“此书自抄本起至刻续成部,前后三十余年,恒纸贵京都,雅俗共赏”。
2、关于成书过程: (1)“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 (2)“曹雪芹得之,……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盖因雪芹改《风月宝鉴》数次,始成此书”,“删改至五次”,“亦不知其为删改至第几次之本”,“此书由来非世间完物也”; (3)“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 (4)“《红楼梦》一书,曹雪芹虽有志于作百二十回,书未告成即逝矣”,“本欲删改成百二十回一部,不意书未成而人逝矣”,“盖雪芹于后四十回虽久蓄志全出,甫立纲领,尚未行文,时不待人矣”; 3、关于家事说: (1)“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雪芹原因托写其家事,感慨不胜,呕心始成此书,原非局外旁观人也”; (2)“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 (3)“闻袁简斋家随园,前属隋家者,隋家前即曹家故址也,……书中所称大观园,盖假托此园耳”; (4)“其书中所假托诸人,皆隐寓其家某某。凡情性遭际,一一默写之,惟非真姓名耳”; (5)“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所谓元迎探惜者,……皆诸姑辈也。”,“余闻所称宝玉系雪芹叔辈”; (6)“假语村言:'其原书开卷有云:作者自经历一番等语’,反为狡狯托言,非实迹也”。 4、关于作者与曹家: (1)“其先人曾为江宁织造,颇裕,又与平郡王府姻戚往来”; (2)“书未告成即逝矣”,“不意书未成而人逝矣”; (3)“雪芹二字,想系其字与号耳,其名不得知。曹姓,汉军人,亦不知其隶何旗”,“再按雪芹二字,不似其名”; (4)“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 (5)“又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 5、关于探轶: (1)“八十回书后,惟有目录,未有书文”; (2)“目录有大观园抄家诸条,与刻本后四十回四美钓鱼等目录,迥然不同”。 6、关于谐音: (1)“所谓元迎探惜者,隐寓原应叹息四字”; (2)“前书'吴新登’,隐'无星戥’之意”。 7、关于程高本: (1)“而伟元臆见,谓世间当必有全本者在,无处不留心搜求,遂有闻故生心思谋利者,伪续四十回,同原八十回抄成一部,用以贻人。伟元遂获赝鼎于鼓担,竟是百二十回全装者。不能鉴别燕石之假,谬称连城之珍。高鹗又从而刻之”,“而程高辈谓从鼓担无意中得者,其真耶假耶?” (2)“不然即是明明伪续本,程高汇而刻之,作序声明原尾,故意捏造以欺人者”; (3)“但细审后四十回,断非与前一色笔墨者,其为补者无疑”,“至后四十回迥非一色,谁不了然?”,“此四十回,全以前八十回中人名事务,苟且敷衍,若草草看去,颇似一色笔墨。细考其用意不佳,多杀风景之处”; (4)“观刻本前八十回虽系其真笔,粗具规模,其细腻处不及抄本多多矣,或为初删之稿乎?” 8、关于对前八十回及曹雪芹的赞誉: (1)认为多部续书把甄宝玉写实了是一大不可忍受的缺陷,在评价程高本引前书第五十六回甄府来人谈及甄宝玉时评论道:“是一是二,令人真假难分,斯为妙文”; (2)认同贾政:“前卷极称之人”;“前书写贾政正人君子,严父威仪”; (3)抄本强于刻本(指程高本):“其措辞命意与刻本前八十回多有不同。抄本中增处、减处、直截处、委婉处,较刻本总当”,“观刻本前八十回虽系其真笔,粗具规模,其细腻处不及抄本多多矣”; (4)“前书初,起只平平,愈作愈妙”; (5)“究亦诸续手碌碌无绝妙之想,设使雪芹为之,当必有新奇而不悖理之佳文,令人拍案叫绝者,余可逆料之”; (6)“如屡述黛玉临终愤语'宝玉你好’四字,此丑话也。雪芹写黛玉为人要强之极者”; (7)“余谓此不合雪芹作者本心,前书谓石头是补天之余,因遗才不用,久已无意于出世矣。故隐见儿女,消遣壮怀,信陵醇酒妇人之意。岂希借境复起,为补天之冯妇耶。以通灵之独善,何必定借补天始显?余之此论,或稍足慰雪芹于地下乎?”; (8)“夫晴雯之为人,在前书惟次于黛玉而已,……芙蓉女儿,胸襟高洁无比,今写作淫娼不如。言之再三,不知作者与雪芹何仇,务欲汙其书中极称之人也?”; (9)“虽然数十年前,非甚远也,当时岂无俗亵之言?一经雪芹取择,所收纳者,烹炼点化,便成雅韵,究其手笔俊耳”; (10)“竟使许多贫嘴恶舌出于钗黛,唐突西子矣,雪芹必不为者”。 三、《枣窗闲笔》所叙情况分析
从上引各文,我们可以整理出裕瑞关于《红楼梦》的一些基本情况: 1、曹雪芹得自无名氏的《风月宝鉴》,删改五次后成书前八十回。《风月宝鉴》又名《石头记》,《红楼梦》书名为脂研斋所定。而且,每一次的八十回的删改本都流传在外。《红楼梦》因作者早逝而没有完成,全书为一百二十回,作者已经拟定了提纲与回目,这些没有内容的回目也同前八十回一并流传在外,且有多部,并怀疑是不同稿次的删改稿,但裕瑞没有见过其所谓的“初删之稿”。而且,在程高本前三十余年即已看过抄本,亦即裕瑞看到多种抄本的时间至迟不超过1760年。 2、《红楼梦》为曹雪芹的家世传,按本书所叙姑且目之为“叔传说”,传主为曹雪芹的叔叔,其余女主角为曹雪芹的姑姑辈。确认大观园故址即袁枚家的随园,并对作者曹雪芹做了关键的家世确认。 3、确认脂砚斋身份也是曹雪芹的叔叔,据此理解,脂研斋与传主或为兄弟。确认有脂批的抄本流传出来,并认定所见批语在每册的卷首位置,可称之为“卷前总批”。 4、透露了大观园抄家这条八十回后的目录内容。 5、对前八十回大加赞赏,而对程高本后四十回及其它续书大加针砭,直至破口大骂以致人身攻击; 6、提出了《红楼梦》的谐音读法,并对前书部分人物做了简单的评价; 7、对程高本提出了严厉批评,称之为“伪续”,是较早提出“伪续”说的人之一。
从本节上述七点我们可以看出,当下“新红学”的基本架构全在在裕瑞的《枣窗闲笔》内,新红学所谓的四大分支,版本学、曹学、探轶学和脂学都滥觞于此,此四大分支说盖源于周汝昌先生提出,虽非得到红学家们的一致认同,但大同小异,新红学所研究的内容基本也就在这几块里面做文章。 当下新红学关于成书研究方面的内容,几乎就没有跳出裕瑞在《枣窗闲笔》当中的这些文字,只是关于由脂研斋定名《红楼梦》因自胡适起发掘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书名而有不同; 小说的主体内容从《枣窗闲笔》的“叔传说”到当今主流的“自叙传”、“自传说”等,都可以认为“曹家家事说”,语出同源,本质不变,只是一号男主角在叔侄两人之间的变换,同时也就带动其他人物在两辈之间上下波动而已。 当下新红学关于脂砚斋的身份,一直围绕在曹雪芹身边,从来就认为批者为作者身边极亲近之人,所以,无论是作者的叔叔,还是兄弟堂兄弟,甚至是作者本人故弄玄虚,乃至周汝昌先生奇谈的作者夫人史湘云的原型,都可以归类为亲近之人或家人,或者可以称之为脂砚斋之作者“家人说”; 本书虽没有透露一条脂批,但作为除《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外惟一对脂研(砚)斋的历史真实加以确认的历史文献,其珍贵程度非同一般。也就是说,除脂砚斋通过各种过录本宣称自己曾经与曹雪芹一道生活过外,现今只见本书加以确认; 当下主流红学对程高本的态度,则完全没有跳出裕瑞在《枣窗闲笔》中确定的框架,只是由裕瑞认为程高二人被骗购得后四十回到基本认定为高鹗补作的微异(至今还是争议极大)。其实,裕瑞在本书中对程高关于购得全本也提出过怀疑:“程高辈谓从鼓担无意中得者,其真耶假耶?” 以胡适先生于1921年发表的《红楼梦新证》为标志起算至今的新红学,已愈九十年,无非还是在二百年前裕瑞定下的框框里面打转,毫无突破与创新,甚至颇有倒退之虞。 比如,说新红学还曹雪芹以《红楼梦》著作权,还有比裕瑞通过“前辈姻戚”所了解的情况更为直接与明确吗?裕瑞早就把著作权交给了曹雪芹; 再如,个人认为,与其因“自传说”带来的不可解的作者年龄问题,还不如裕瑞的“叔传说”来得一了百了,痛快简练,避免了“自传说”“自叙传”等在时间上的困境。 四、《枣窗闲笔》真伪之争
在这个裕瑞定下来的新红学研究的整体框架当中,我们又可以看到极多的奇怪现象,特别是新红学对待裕瑞的《枣窗闲笔》所叙内容的犹豫上。新红学虽然在框架上并没用突破《枣窗闲笔》的范畴,但在对待《枣窗闲笔》的具体内容上的态度却是犹豫不决的。 一方面,毫不犹豫地把《枣窗闲笔》所记载的“脂研斋”作为“脂砚斋”历史真实的基础文献,通过裕瑞——明义——明琳——曹雪芹这条论证线索得出:裕瑞所叙的“脂研斋”由于有“前辈姻戚”的这种链接,其真实性可以得到保证。 另一方面,却又不认可裕瑞表述的其它具体内容,除非这些内容与脂批相吻合和相印证。 在对待裕瑞的《枣窗闲笔》的态度上,当代新红学的考证又一次陷入了循环认证的悖论怪圈,生成了一个奇怪的逻辑:以《枣窗闲笔》证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历史真实,而又以《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来否认《枣窗闲笔》的内容。这种循环论证和循环证真或证伪在当下新红学当中广泛存在,业已成为一种基本的治学模式,这种模式是否符合逻辑要求?是否能成为一种国学的治学模式?此题外话,不枝蔓。 是故,欧阳健先生有对《枣窗闲笔》伪书的判定。我想,这种判定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当下主流红学除把《枣窗闲笔》作为支撑脂砚斋历史真实的惟一文献外,却全盘否认《枣窗闲笔》所叙及的其它内容。欧阳健先生在这个问题上,是抓住了当下主流红学的要害,即对待《枣窗闲笔》的犹豫态度和循环论证的非逻辑思辨。 但我们可以看到,有关《枣窗闲笔》的真伪之争,争论双方在话语上是不对等的。欧阳健一方咄咄逼人,主流红学一方却遮遮掩掩、指东打西。 虽然欧阳健先生抓准了当下新红学对待《枣窗闲笔》犹豫态度的要害,但是,并不能说其关于《枣窗闲笔》为配合脂批而出现的伪书判定是对的,或者说欧阳健先生在反脂批的路上走进了一条岔路,认为《枣窗闲笔》是伪书似乎还缺乏过硬的依据,且绕不开清人英浩在《长白艺文志》稿本上的相关记载⑤,而英浩的《长白艺文志》稿本又得到了奉宽在《兰墅文存与石头记》一文的确认⑥。 欧阳健先生指出此书之伪,其逻辑关系非常明显:其书伪,其书所言必伪。 而当下主流红学却也顺竿而爬,竭力指出其书不伪,其书没有必要伪。其蕴含的逻辑关系则是:其书不伪,故其书所言必真。 其实,《枣窗闲笔》之真伪,并不关乎其内容。其书真,并不能证明其书所说亦真,这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犹如当下许多出版物,颠倒是非,信口雌黄,指鹿为马,我们也不能说因为确实是当时出版的书籍就认定其所书内容合乎实际情况。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真伪之争上,当下主流红学不过多发声是有其特殊的原因。《枣窗闲笔》是新红学关于脂砚斋与脂批的惟一历史文献,其珍贵程度不亚于基督徒之于圣经。任何一位认可脂批的聪明红学家,是绝不会把毫无退路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拿出来做“有”与“无”的探讨。把这个问题放在阳光下,对于本就有所犹豫的主流红学家们来讲,并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当下,最聪明的做法就是径把“其叔脂研斋”作为不需要证明的公理直接使用即可,同样的,脂砚斋是否为历史真实人物,脂批是否为历史真实记录,从来就不是当下主流红学的讨论范畴与治学方向,径做“公理”使用即可。 何为公理?即某演绎系统的初始命题,这个命题并不需要证明(很大程度是无法证明),而这个命题又是系统内其它命题的基本命题。比如“其叔脂研斋”根本就不用证明其真伪,为什么不用证明呢?因为这是公认的。为什么会是公认的呢?因为它就是公认的。 既然我们在前文已经论述过,当下新红学在对待《枣窗闲笔》上,陷入了循环论证的怪圈,要解决对待《枣窗闲笔》能否作为历史文献使用的态度时,我们完全可以通过逻辑分析加以解决,这是一个并不复杂的问题。但当下新红学的研究者们给我的感觉就是:要么是不懂逻辑,要么胡搅蛮缠,在对待所有的红学问题上,都采取了这种随心取舍的态度。 五、裕瑞其人 要准确把握《枣窗闲笔》,我们先要从裕瑞其人说起。
1、裕瑞生平(依据网络《爱新觉罗宗谱》与《清史稿 裕瑞生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 乾隆六十年(1795年)封不入八分辅国公。授委散秩大臣、授镶白旗蒙古副都统。 嘉庆五年(1800年)五月管理火器营事务。八年十一月调镶红旗满洲副都统。十年九月署正黄旗护军统领。 嘉庆十四年(1809年)十月缘事革退全部职务,留不入八分辅国公。 嘉庆十六年(1811年)十一月授委散秩大臣,次月授正黄旗汉军副都统。十七年正月管理正白旗护军统领。 嘉庆十八年(1813年)十月缘事一并革去不入八分辅国公,仅赏给四品顶戴,授宗人府七品笔帖式。同年又缘事革去四品顶戴、七品笔帖式,移居盛京兼管宗室事务。 嘉庆十九年(1814年)四月缘事永被圈禁。 道光十八年(1838年)卒,年六十八岁。 裕瑞系豫亲王多铎五世孙,其父修令曾为和硕豫亲王,其兄弟中有三人曾为和硕豫亲王,其母嫡福晋富察氏,傅文之女。嫡妻博尔济吉特氏,都统存泰之女;妾章氏,章明之女。 明兴、明义、明琳等兄弟皆裕瑞之舅,墨香为明义的堂姐夫,永忠绝句题《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可证实墨香即出借《红楼梦》一书给永忠阅读的人。而墨香的《红楼梦》极有可能源于明义。 裕瑞工诗善画,著有《思元斋集》、《续集》等。 2、裕瑞其文: 裕瑞“著有《思元斋全集》、《续集》。据所记可知其为非凡人,观《续集》亦正如是。全书皆手写精刻,《东行吟抄》稍工整,作亦平平,《沈居集咏》《枣窗文续稿》二种则用行楷,皆潇洒出俗,诗亦有佳语而文尤胜,虽只十四小篇,足以胜人多多许矣。《二桃杀三士论》,《邓攸弃子存侄论》、《韩昌黎盘谷序论》、《厚葬薄葬论》,均可读,见识通达,文士中不可多觏,若《试金石砚记》、《鳣说》,则又是别一类佳作也。《集咏》自序满是牢骚,而以诙诡出之,颇疑其当初以文字得祸,序首自称于嘉庆癸酉岁十月获谴居东,作序时在道光戊子,文稿序在庚寅,可知其谪居沈阳盖已历十七年矣。”(引自周作人《书房一角》) 周作人说裕瑞三次得祸疑因文字,即非确实,亦有可能因得祸而满腹牢骚。试读《枣窗闲笔》,当可认为裕瑞行文浮躁,盛气凌人,骂声不绝于耳,下笔不留丝毫余地。 短短的文前小引即开骂续书人皆“不通人”:“颇怪天下人不乏通人而独出此数,不通人偏要续貂,何故?想通人知书难续,故不为”,而这样“多贬少褒”的原因是因为“矢在弦上不得不发”,亦即不吐不快。为吐口恶气即开骂,有失厚道。 况且,被他骂得体无完肤的《镜花缘》,称之为著名的中国古典长篇小说,不为过吧?被其调侃说把窝瓜当燕窝甚至想置于死地的作者李汝珍,称之为著名的清代小说家也不为过吧? 在第一篇评论程高本时直呼程高为“伪续之徒”,对程高本的评价是:“诚所谓一善俱无,诸恶备具之物。适用之滥竽与雪芹原书,苦哉苦哉”。有说,裕瑞骂程高缘于嘉庆十八年(1813)林清案,即是,难道裕瑞与这八部小说作者都有血海深仇?况,对程高本还算客气,之后,骂声更盛,直至人身攻击。 说续书作者“不自量妄傍红楼门户”“真是不知羞耻为何物者”,认为他们是“续狗尾者”,“大言不惭”,其续书“视如嚼蜡”“令人发指”等等。 对待《镜花缘》作者就不是简单地骂骂,简直是冷嘲热讽,并欲置之于死地:“此老既俗,似觉作者欲借题骂人,有所发挥”。在“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龚自珍语)的嘉庆年,文字狱仍为著书者头上悬着的一把利剑,一句“借题骂人,有所发挥”不仅可能置著书人于死地,满门抄斩直至株连九族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通观全书,一是骂人,毫不留地步;二是钻字眼,喋喋不休于个别误字;三是唠叨不合理的情节,特别敏感于“呆写甄宝玉”。而对这八部书的主题、立意、结构等,似无文学修养加以涉及。 3、裕瑞之马虎: 裕瑞骂人也骂得马虎,读书颇不仔细,下笔显得草率。 前文有述,开篇即把程高本的回目弄错了,谓之“自九十回至百二十回”,虽可谓笔误,亦足见裕瑞的马虎。 说程伟元从鼓担上获得“百二十回全装者”,则可叹其连程伟元的一个序都没有读清爽即敢下笔加评。 明明为木活字,却因程伟元一句“复为镌板”给弄糊涂,实在不该(如果他读的是程乙本,那就该打,呵呵)。 “原委”之“委”,误写为“尾”(一处旁改“委”,不知何人所为),“服毒以狥之”误为“狗”字。
裕瑞在没用细读程高本,就匆忙加批,有失学者本色。此书所评小说过四百回,再加“前书八十回”,近五百回之巨,其阅读的草率由此可见,其加评的质量,亦由此可见。如此匆忙而又要言之有物,加之文风浮躁、下笔草率,吹牛胡掰也就成为了可能。读完《枣窗闲笔》,我相信没有人会认为此时的裕瑞是一位严谨的学者。 按理,作为一位宗室王爷,不应如此不堪,或因文被祸,又因祸而更甚,直至在其四十四岁时就一撸到底,永被圈禁。剩下的,该就是骂骂人吹吹牛,以此来了结此生罢了。
六、裕瑞胡说
通过对裕瑞本人及其文风的了解,我们可以看出,裕瑞是一位站着说话不怕腰痛的主。他在《枣窗闲笔》中所说的话,不是照抄前贤,就是主观性极强、捕风捉影、信嘴胡说。他能够如此胡掰的原因,又恰恰在于他的一些社会关系与曹雪芹有些关联上。 通过对《枣窗闲笔》的认真梳理,笔者得出如下结论: 1、裕瑞并没有见过任何脂批和脂批本。 (1)通观全书,裕瑞多处提及读过脂批本,而且还读过程高本之前的多种抄本。如果此话当真,裕瑞完全没有必要弃“真本”与三十年前的“抄本”不用而以“前续八十回”为依据来指责各种续书(《枣窗闲笔》当中叙及“前续”,特指程高本),随便拿一条脂批或一册“真本”出来就可以把各种续书批得个体无完肤。在评论时,弃脂批与“真本”不用,完全不符合裕瑞的个性和普通人的基本逻辑。 在这里,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以裕瑞这种公侯级人物并非没有能力购得一部需数十两银子的抄本或见到过程高本之前的抄本,只是这些抄本与程高本本来就无多少区别,诚如其在《枣窗闲笔》中所言:“观刻本前八十回虽系其真笔,粗具规模,其细腻处不及抄本多多矣,或为初删之稿乎?”。裕瑞或者见过甚至收藏过抄本,那也是没有加批的与程高本前八十回并无多少区别的八十回洁本,也正因此,裕瑞才会“闻”有这么一种由“其叔脂研斋”加批的本子。 况且,依照裕瑞在本书当中无处不钻字眼的脾气,哪怕“刻本前八十回”与抄本有一个字不同,他都会洋洋洒洒地说上一大通,甚至不忘冷嘲热讽一番。 即便如此,我们还要说,裕瑞所言还有更加不可理喻的地方: 程高本在一百五回有“锦衣军查抄宁国府”回目,而裕瑞却说“目录有大观园抄家诸条,与刻本后四十回四美钓鱼等目录,迥然不同”。在这里,我们又看到了裕瑞的不仔细,而此话又露出了其胡说的马脚。为什么裕瑞只列出这么一条?大凡读过前八十回的读者,得出“大观园抄家”的结论是必然的,贾家的落败、两府的被抄,是确定无疑的故事情节走向,如此大的有结尾意义的情节出现在目录上难道不应该?不要裕瑞说,谁都知道,只是他马虎得不知道程高本本来也有这个情节而已。 (2)裕瑞在书中称狗儿媳妇他妈为“刘老老”,“刘老老”称谓仅见程高本而不见脂本⑦。脂本系统除两部称之为“刘老妪”外,基本通称“刘姥姥”,这个小小的称谓问题,可以看出,裕瑞在做比较评论时,使用的是程高本前八十回。同理,以裕瑞过于钻字眼的脾气,如发现程高本与抄本的这种区别,他是肯定不会放过而必会大加指责。 (3)裕瑞对多种续书写实甄宝玉深恶痛绝,从文学创作角度来说,用一个虚的“甄宝玉”来做一个实的“贾宝玉”的陪衬,不能说裕瑞所言毫无道理。 在评论程高本是说:“呆呆造出甄贾两玉,……嚼蜡无味,将雪芹含蓄双关极妙之意,荼毒尽矣”; 在评论《后红楼梦》时说:“再前篇已论程伟元补续之四十回中,不应将甄家呆写过实,大失雪芹真假相关妙意。此后书又效尤,写甄宝玉假冒斯文,实市井宿娼匪类”; 在评论海圃的《续红楼梦》时说:“又书中不当呆写甄宝玉,效尤前续,其所以然,前论言之详矣,兹不复赘”; 在评论《红楼圆梦》是说:“呆写甄家,与他续一病”; 对雪坞的《续红楼梦》评论时说:“前续呆写李绮许甄宝玉之事,谬误不当”。 后四十回,甄宝玉是否实际出场,只有曹雪芹知道。但我们知道,凡读过脂批者都基本认为在后四十回里面,甄宝玉的实际登场的可能性极大。 在庚辰本第十七回至第十八回,“第三出仙缘”处有句下双行批:“邯郸梦中伏甄宝玉送玉”。从此条脂批出发,我们应认定在后四十回甄宝玉是有出场的现实表演的。或曰:裕瑞看过的多种抄本独缺庚辰本,或可做强辩。但是,甄宝玉出场送玉,必是大关节大转折,目录上必有体现,而裕瑞宣称见过多部抄本与百二十回目录,并认为这些抄本之间“大同小异”。故,有全本目录在,裕瑞应该知道甄宝玉的实际出场。 所以,从裕瑞多处唠叨这些续书把甄宝玉“写呆了”即可看出,裕瑞并没用读过任何脂批本及全本目录。 (4)裕瑞在《枣窗闲笔》当中,认为《石头记》书名为《风月宝鉴》的“又名”,认为《红楼梦》书名为脂研斋所“易”,则与当下主流红学的看法完全不一样。所以,裕瑞就是在程高本之前三十余年内看过有百二十回目录的抄本,也断不是我们现在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或为“初评本”?但他又硬生生地说看过不同的删改本,并作出“率大同小异”的比较评价。 甲戌本比程高本多出的“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又恰恰夹在程高本“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与“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之间,故其说《石头记》是《风月宝鉴》之“又名”而又胡掰出《红楼梦》之名出自脂砚斋。甲戌本与《枣窗闲笔》相结合,则得出脂研斋为吴玉峰? 如果他读过任何一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都绝然得不出《红楼梦》书名出自脂砚斋之手的说法,难道书面上和回目前的白底黑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也能以草率说得过去? 所以,在这里我们大可说:裕瑞手上是没有任何脂批本的,即使“闻”过,也没有见过,即使见过,也没有读过。联系他这本书的浮躁文风和草率行文,我们说他胡说八道,谅也没有冤枉这位前不入八分辅国公。 2、裕瑞很多记叙源自袁枚的《随园诗话》和《随园记》以及富察明义的《题红楼梦》组诗的诗前小引。 关于《随园诗话》最早的版本时间问题有些争论,但也都是在乾隆五十四年至五十六年即1789年至1791年之间的具体年限上,并不影响裕瑞最早不能早于1796年《后红楼梦》一书刊行的《枣窗闲笔》的开始写作。《随园记》则明确标明时间为1749年。富察明义的《题红楼梦》组诗,虽也有时间上的各种争议,但《随园诗话》里有记载。 所以,从时间上看,裕瑞在写作《枣窗闲笔》前,是可以读到上述诗文的。由于内容上的极其相似,在没有得到裕瑞还有其它途径获得同样不真实的资讯时,认定裕瑞抄录或转引上述诗文的判断是站得住脚的。 我们从具体内容与行文风格上,可以明显地看出上述诗文与《枣窗闲笔》之间的沿袭关系。
富察明义的《 《随园诗话》卷二中说“康熙间,曹練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明我斋读而羡之……”。(乾隆五十七年刊本) “康熙间,曹練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文(按:“大”字之误)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据道光四年刊本) 《随园记》:“康熙时,织造隋公当山之北巅构堂皇……号曰隋园,因其姓也。后三十年,余宰江宁,……问其值,曰三百金。购以月俸。……故仍名曰随园,同其音,易其义”。 我们再看裕瑞的相关文字:“其先人曾为江宁织造,颇裕……”; “闻袁简斋家随园,前属隋家者,隋家前即曹家故址也,……书中所称大观园,盖假托此园耳”。 上述文字我们可以看见一条清晰的传闻脉络,即从明义到袁枚再到裕瑞,这种几乎直线的因果关联极其简单明了。里面很多内容以当下新红学看来,都是以讹传讹罢了。 从“《红楼梦》一部”和“备记风月繁华之盛”这两个地方出发,裕瑞演绎出以下陈述也就顺理成章: “余曾于程高二人未刻《红楼梦》板之前,见抄本一部”; “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 3、裕瑞的很多记叙直接源于被他破口大骂的程高本。 试列表加以比较:
再深究下去,还会发现更多的似是而非的句子,此表的直观比较,不难发现裕瑞之言所本。这种完全不拐弯的沿袭关系,让我们感叹:当下论文抄袭之风盛,当指裕瑞为发端。 4、裕瑞假话连篇 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新证》⑧谈及裕瑞也是态度犹豫: 裕瑞……提到关于雪芹家事的掌故,不免望风捕影,不尽靠得住!单就此处所引数语而言,其中即有错误:脂砚斋本是恢复“石头记”一名的人,他却说是由脂砚而易名红楼,其谬可知。他说曾见钞本带脂砚斋的批,这该不假。但他只知“卷额”眉批是脂批,而不知道句下双行夹注批更是脂批。他说脂砚是雪芹的叔叔,其立说之因,大约在于他所说的: 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 他既然相信了这个传“闻”,又见脂砚与“宝玉”同口气同辈数,故此才说脂砚也是雪芹的叔辈。他这个“闻”本身也不过是“自传说”的一种变相(可称之为“叔传说”),小小转换,本质无殊,因此思元斋的推论说脂砚是“其叔”也不过是附会之谈。 周汝昌先生的上述表述,也看到了裕瑞的不实之词,认为裕瑞“为作者所瞒,失去巨眼”,有些话“也未必靠得住”和“怕又是造谣”,认为裕瑞说雪芹仅仅是删改者的说法是“胡涂念头”,“自称曾见脂批同属含胡其辞,说得不伦不类”。 周先生由于有先入为主之偏见,对上述自己都不能认可的裕瑞的话强作解人。比如,除了“卷额”的眉批外,还有各页的眉批呢?难道各页眉批也可以叫“卷额”?又如,既然裕瑞看到了眉批,还看不到句下双行批与侧批?既然看到了,居然不知道这也是一种批语?既然知道是批语,难道就这样毫无理由地踢出脂批队伍?愚笨如裕瑞乎?或狡辩如周先生乎? 其实,周先生是看到了裕瑞的种种问题,只是因为《枣窗闲笔》作为脂砚斋的历史文献的极端重要性而避重就轻、丢车保帅,就算其它的“立说有因”,就算裕瑞都说错了,只要保住了“他说曾见钞本带脂砚斋的批”是“不假”的,其它的都无所谓。周先生的聪明也不过如此,对裕瑞之说,全文几乎给予各种否定,只此处来个“这该不假”,又不给出理由。说周先生此说连强辩、狡辩、诡辩都不算,谅也不过。 在裕瑞之前我们并不知道有“脂研斋”者,亦不知道有脂批一说。裕瑞之前的历史文献,有涉曹雪芹及《红楼梦》者多则,完全没有涉及到脂研斋、脂批及百二十回全本目录。 成书不会早于1818年的《枣窗闲笔》,离《红楼梦》成书已逾半个世纪,其所谓的“前辈戚姻”所言,“真耶假耶”? 裕瑞见过八十回抄本,未必非是,但必然同程高辈一样,见到的是不加批的洁本。诚然,写过《题红诗》的明义是他的母舅,从他那儿得知一些关于曹雪芹与《红楼梦》的相关资讯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明义读到的也是“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丝毫无涉《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而我们必须认识到:“脂砚斋”一名,必与“石头记”一名形成是一非二的连体关系。 从程伟元所叙“《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之“本名”二字演绎成裕瑞的“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以文中有载的“风月宝鉴”做个插队,完全符合裕瑞的个性。 之后,又在《石头记》与《红楼梦》之间,再加个塞,把一个并无历史真实的“脂研斋”弄进去就顺理成章,从而增加其骂人的分量。 其实,裕瑞也是个笨脑筋,既然认同程伟元看到过“一百廿卷”的“原目”,怎么还会抛开“原目”而另起炉灶?这不是生生地露马脚吗?同理,既然裕瑞也知道“原目”,还需要用没有评价标准的“一色笔墨”来骂“程高辈”为“伪续之徒”么?把“原目”一罗列,程高辈之伪续本色不就暴露无疑? 故,裕瑞所谓的全本目录、所谓的“其叔脂研斋”、所谓的批语,皆其吹牛耳。无非是为了增加其骂人的资本而已。
七、《枣窗闲笔》:脂批之肇始 我们既然已经认识到裕瑞没有读过世间本无的脂批,那么,脂批又是从何而来的呢?答曰:以程高本为动因,从裕瑞的《枣窗闲笔》而来。 程乙本“红楼梦引言”中说:“是书词意新雅,久为名公钜卿鉴赏。但创始刷印卷帙较多,工力浩繁,故未加评点。其中用笔吞吐虚实掩映之妙,识者当自得之”。故此,批语者顺势而作,大加评点,并以知情者身份以获藏书家认可,其牟利动机极为明确。 “红楼梦引言”的这一则,明明白白告诉我们,程高二人因为赶工的原因,没有评点这部《红楼梦》,请“识者”自己去慢慢体会。 另外,程高在这里只说“未加评点”,并没有说“删除评点”,因此而得出程高本是删除脂批而出版的洁本,毫无道理。题外话,打住。 也正因为程高本所言“未加评点”,才提供给了批语者可趁之机,同时也提醒了批语者,原来《红楼梦》还没有加批!所以说,批语者还是因了程高本的教唆。 至于裕瑞的《枣窗闲笔》,则为批语者打开了伪托之门。 或裕瑞确有所“闻”,立说有源,一者,其“闻”不足信,成文者乃裕瑞,故此舛讹之误,必记在裕瑞名下;二者,《枣窗闲笔》非抄即骂,立意浅薄,故其所言难以诚信面目示于世人。文中所言,可信度极差,如无确证,谓其胡言,不谬。 《枣窗闲笔》之误之胡编乱造,却影响到“生心思谋利者”之作伪。脂批之作伪,全部源于《枣窗闲笔》前两篇,即《程伟元续〈红楼梦〉自九十回至百二十回书后》、《〈后红楼梦〉书后》。这两篇书后总评的文字内容相互杂错,可判断作于同时,也就有可能同时被传抄出来。独立文稿未必非等《枣窗闲笔》成书后才传抄,故我们现在说的“甲戌本”,在时间上恰恰合拍于嘉庆十九年(1814年)之甲戌。 以裕瑞与作者曹雪芹之间的这种间接关系及文中肯定的语气,“生心思谋利者”当可信其之说。而恰恰因裕瑞之胡说,使批语作伪者露出了马脚。本想伪托裕瑞所言《红楼梦》作者的叔叔脂研斋,岂知世间本无此叔,其所托非人矣。
以下以甲戌本为主要比对对象(这也是当下流行看法,认为裕瑞读过的是甲戌本),我们通过比对可以看出,到底谁前谁后,到底是谁摘了谁的假桃子。 通过这些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二者之间的相互关联,有些语言是可以互通互抄的,而有些则成直线的因果关系,并不能逆向演绎。 1、关于书名的因果方向: 甲戌本在文前有一个凡例,开篇叙及《红楼梦》、《风月宝鉴》与《石头记》三书名的含义及相互关系,并又加上一书名曰《金陵十二钗》。 我们在这里看到一条加塞的清晰脉络:从程伟元的《红楼梦》与《石头记》,到裕瑞加一个《风月宝鉴》,再到甲戌本又再加一个《金陵十二钗》,这种层层递进关系是不可能做逆向演绎的。亦即,如果裕瑞读过这则凡例,断不可能对占凡例十分之一的关于《金陵十二钗》一书名的释义而不顾。 因程伟元说《红楼梦》本名《石头记》,裕瑞说《石头记》一名就更加古老,伪托者恒托古,故使用《石头记》书名以示其古、以昂其值。又因裕瑞说是脂研斋易名《红楼梦》的,故其文内脆生生塞进一句“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以混淆视听,并以“红楼梦”与“石头记”杂错而出。这种加塞与杂错,则是以谎言掩盖裕瑞的胡说。 同样为了掩盖其缪,在眉批中又对《风月宝鉴》的来历做出了说明:“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根本就不用满世界去翻找曹家族谱,曹雪芹有没有这么一位叫棠村的弟弟,即使有,难道就真了吗?犹如有正本,戚蓼生乃真,题名为“德清戚蓼生晓堂氏”的“石头记序”就一定真吗?(后详述) 在当时,能为一部流行小说题写书名的人,也该既有钱又有闲还要有些文化吧?若非名公钜卿谅也不该是凡夫俗子之流。在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上的这场盛宴当中,被点名而无一例外皆不应卯,殊为可疑。剩下惟一的解释就是:批语者所托非人。 至此,从程高本至裕瑞再到甲戌本的顺序丝毫不乱,因果脉络清晰明了。 再则,凡例用大量篇幅做这四个书名的释义,从内容上做所谓的“点睛”之辩。而关于“风月宝鉴”的释义,简单认为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则恰恰表明作伪者并没有细读和读懂《红楼梦》而急忙下笔成稿以牟利的迫切心情。如依凡例之说,“风月宝鉴”仅指贾瑞“风月之情”一事,当下新红学必不答应,既不答应,又给予批语者甚至与作者同等地位,此又一小小悖论也。题外话,暂不枝蔓。 2、裕瑞的“叔传说”的演绎: 裕瑞在《枣窗闲笔》当中的半句名言当为“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这半句话(下半句“易其名曰《红楼梦》”则不是)。此句被广泛引证,如有统计,估计进入红楼梦学术论文引证的古典文献前十名亦不出预料。此话之伪,前文已叙,不复赘言。 我们且看此句在脂批本当中的演绎: 《红楼梦》一出,照中国传统文人阅读习惯,钩沉其实其史是在预料当中的事情,裕瑞所言“引其当年事甚确”其实是一句无可无不可的话,如无其实,谅也难做百万之言。但是,裕瑞何曾想得到,他编造的一个“其叔脂研斋”却引出二百余年的公案来? 甲戌本以此出发,含糊其辞,但有一点绝不含糊,就是通过批语,谁都可以得出批语者乃作者曹雪芹身边极亲近之人的结论,这就是批语者需要得到的结果。坐实了“其叔”,万一裕瑞出错,雪芹无叔,那就可能赔钱折本乃至招来杀身之祸。商人尚不会犯《黄帝内经》之医家伪托的错误。
批语者含糊自己与作者的身份,同时也就含糊传主的身份。但绝不含糊的是批语者与作者极为亲近的关系以及“家事传”的本质引导,如:多处强调“事则实事”、“真有是事”、“却是日常实事”、“句句都是耳闻目睹者,并非杜撰而有”等。 甚至不惜把批语者直接写进去以博信任,如: “老朽因有魂托风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风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矣,不怨夫” “作者与余,实实经过”等。 批语者的这种烟云模糊大法,现在看来确实起到了作用。只一件事情我们就可以看出批语者想达到的效果确实达到了:当下新红学以批语出发而得出批语者身份若干人,各说有据。如脂研斋确为“其叔”,万不能出现如此混乱的局面。此局面的出现,乃批语者故作神秘故意含糊其辞的理想结果。 如要使抄本“昂其值”,仿古加批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加批者无非两种身份:文豪名士与知情者。因《红楼梦》成书至风行时间过短,不可能仿冒文豪名士加批和加签,作为知情者就成为不二的选择。而又因裕瑞之胡说,加批者把身份定位为似是而非的身边人,把《红楼梦》演化成“家事传”就成顺水推舟的事了。 在这场牟利的游戏中,我并不认为裕瑞是同谋者,但是,肇始有因,盖源于裕瑞的瞎话,却是无疑的。 我也不认为《红楼梦》没有曹家的影子和素材,但是,如果把《红楼梦》定位为曹家史,那又与索隐有何不同?无非把曹家换成纳兰家换成皇帝家而已。故当下主流红学之考证,以曹证贾之流弊,发轫于裕瑞,集成于脂批。胡适以降,无非高举脂批的大旗,以曹家索隐横扫其它索隐而已,并无什么创新之举。 同理,从裕瑞的“叔传说”到脂批的“家事说”是不可逆的。试举批语一二,无论如何归不到长一辈的叔叔那儿去: “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不遇癞头和尚何”;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余二人亦太快遂心于九泉矣”; “请问石兄,此一摔,比在青埂峰下,萧然坦卧何如?”。 这些口吻,惟一解释就是从叔叔到作者亲近之人的演化,反之,如果裕瑞读到这些批语,怎么能归结出叔叔来呢? 3、“研”、“砚”杂出: 脂批三本(甲戌、己卯与庚辰)当中,甲戌本批语无署名,仅见书名题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而己卯与庚辰本,从书名到署名则“研”“砚”杂出。这是一个奇怪现象。 诚然,“研”有一古义为“砚”,仅做“砚台”一义。而“研”还有它义,如“用酒研开”之“研”,做磨开义;“研究”之“研”,做探求义;“研校”之“研”,做仔细义;复通“妍好”之“妍”,做美好义。是故,“砚”与“研”并非完全一义,不可互通。“研”“砚”杂出,不是二字可通即可圆满解决,此其一; 其二,即使可通,于人名亦不可通,何况自署其名。“钱锺书”之“锺”字,是不可以简写成“钟”字,所以,即使从简化字、异体字以及俗写角度,这种自署当中的“研”“砚”杂出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又如“周汝昌”能写成“周你昌”吗?“冯其庸”可以写成“冯他庸”吗?问问二老肯这么自署其名么?怪罪于过录本的抄手倒不失其为一法,但是,为什么书名与回前卷名又统一为“脂砚斋”呢? 这里,我们仍可以看出从“脂研斋”到“研”“砚”杂出的演化过程,其署名乃率性而为。从甲戌本有目的含糊其辞地把裕瑞的“脂研斋”改称“脂砚斋”后,后作伪者毫不讲究署名的慎重性,率性急就,又露马脚。 4、雪芹之死: 裕瑞之前,无任何人提及雪芹之死与《红楼梦》未完之间的关系,明义说的是“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而非半部,从其二十首绝句,亦无红楼未完的遗憾;永忠之绝句也是“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其遗憾的是“可恨同时不相识”,故“几回掩卷哭曹侯”,也丝毫看不出红楼未完的“可恨”。当然,我们也不能简单地就这样认为,《红楼梦》就是完整的一百二十回,此题外话,不展开。 到程高本,在程伟元“序”中,开始有“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及“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的遗憾。此时,也并没用提及八十回与雪芹之死的关系。这层联系从现在发掘出来的文献资料看,始于裕瑞的《枣窗闲笔》。 裕瑞以知情人的身份向外公布了程高本所谓的“岂无全璧”的遗憾源于雪芹“书未告成即逝矣”,并反复加以说明。到了脂批本,我们就看到一个诡异现象,批语者反复多次强调本书未完,源于雪芹已逝。如果说裕瑞瞎说出于吹牛炫耀,那么,脂批本之批语反复详叙就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了。 此处因果延续亦不可逆向。裕瑞开篇即说:“《红楼梦》一书,曹雪芹虽有志于作百二十回,书未告成即逝矣”,第二篇又接着说:“本欲删改成百二十回一部,不意书未成而人逝矣”,语言坚定,毫不犹豫。反观其它说法,倒有些推卸责任不敢过于造次样子,如: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 “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 “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 “闻袁简斋家随园,前属隋家者,隋家前即曹家故址也,约在康熙年间”, “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 “闻其尝作戏语”等六七“闻”。 我们可以看到,裕瑞听闻之言,脂批本就含糊其辞,而裕瑞肯定之话,脂批本则添油加醋。关于雪芹之死,最为明显不过。由于有裕瑞的肯定,再加上残本欲昂其值,必事出有因的理由,在雪芹之死与全书未完上,批语者是倾注了极大的感情以博得藏书家的倾囊。如: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余二人亦太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日泪笔”;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 “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雪芹当然会死,只是到了裕瑞处,才出现雪芹之死与全书未完的结合,而到了脂批本的批语者,则是无处不提及雪芹之死与全书未完的直接联系,并声情并茂地加以反复叙说。所以出现畸笏叟在庚辰本第二十二回回末就宣告“此回未成而芹逝矣”的“叹叹”也就不足为奇。人死之后,其作品特别是未完的残品的价值会得到极大的提升,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这是一种文化现象,只是被批语者利用了而已。在程高本风行之后,号称古本秘籍的残品以有别于流行的补续之作,得到藏书家的倾囊是可想而知的。 5、谐音读法: 按理,《红楼梦》当中存在一定的谐音理解是作者的明示,如“甄士隐”、“贾雨村”等,但因语言的地区差异,谐音并非读书的基本方法,偶一为之能起到寓意深刻的作用,滥用谐音则书不成书,倒成了《汉语谐音大字典》了。 裕瑞关于《红楼梦》谐音指出了两处:“所谓元迎探惜者,隐寓原应叹息四字”及“前书'吴新登’,隐'无星戥’之意”。特别是元迎探惜的谐音,这种读法却是极有新意,对理解《红楼梦》也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 很多人认为,裕瑞此说源于甲戌本,并以此说证明裕瑞是读到了甲戌本之后摘引这个谐音读法的。其实不然,我的看法恰恰相反,甲戌本关于谐音方面的解读是受到裕瑞《枣窗闲笔》的启发,此处亦可以看出从《枣窗闲笔》到甲戌本不可逆的演化过程。 在第八回出场的“吴新登”,有侧批:“妙,盖云无星戥也”。荣国府银库房总领谐音没有星的戥子,贾府之败出于内则可想而知。但一个银库房总领,仅仅是甲戌本所谈及的众多谐音当中很不重要的一位,单从重要性而言,裕瑞引此谐音,毫无依据,甚或很多读者都未必注意到有这么一号人物。虽然裕瑞在《<红楼圆梦>书后》谈及“吴新登”隐“无星戥”事出有因,而即使是“原应叹息”也没有甲戌本当中“真。后出甄宝玉亦借此音,后不注”及“托言将真事隐去”等重要。 所以,我们应该看到,关于谐音读法,不是裕瑞摘引甲戌本的批语,不能因此判定裕瑞读过甲戌本。而恰恰是裕瑞提醒了甲戌本的加批者,本就是因牟利而加批,并不是认真细读《红楼梦》,有此谐音一说,所以出处留心,正好可以填补挖空心思之虞。
论证至此,我们应该不难发现,脂批与其批本全面覆盖了裕瑞的《枣窗闲笔》之所论,这种因果沿袭因这种全面覆盖又形成一个更大的不可逆现象,故,谁前谁后就一目了然。说脂批肇始于《枣窗闲笔》,不谬。
八、余论
本文所述,或有失偏颇,从笔者不带任何成见的阅读习惯来看,这是本人阅读裕瑞的《枣窗闲笔》的真实想法。坦率讲,写下这个题目以及做出这种论证,须走的路就会极其漫长。 首先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有正本上有名有姓的戚蓼生序的问题。有正本的问题比较复杂,各种演绎各种传说纷至沓来,其实,我们并不需要在这些无足轻重的细节上做纠缠,归根到底只有一个问题:戚蓼生在当时有没有写这篇序? 关于戚蓼生的这篇序,争论很多,在没有什么新材料被发掘出来之前,本人无意介入到具体细节上的探讨。因为这些探讨,于事无补,徒增烦恼而已。只是提出如下论证,看是否有一定道理得出伪作的结论? 戚蓼生卒于乾隆五十七年冬,即1792年,为乾隆三十四年进士,一般认为其赴京赶考时购得《石头记》一书并序之(此说所本,不得而知),也就是说他此序应作于1769年之前。戚蓼生之序极为精到,评为中国古典文学书评名篇谅不为过,且其晚年任福建按察使,为三品高官,本篇应广为传抄才对。戚非无名之士,见载于各类书稿,甚至说有《竺湖春墅诗钞》五卷,但名士之名篇却于史无考,岂不怪哉? 另可做出比较的是,据考戚蓼生父为戚振鹭,袁枚《随园诗话》卷七有载: 壬戌岁,余改官金陵,寓王俣岩太守家,遇戚晴川太守言,书生初任外吏,参见长官,不惯屈膝,匆遽间动致声响。余试之果然。戏吟云:“书衔笔惯字难小,学跪膝忙时有声”。戚《宿承恩寺》句云:“瓦沟落月印孤榻,檐隙入风吹短檠。”殊冷峭。戚讳振鹭,湖州人。 袁枚有记戚蓼生父振鹭事,亦有记明义关于《红楼梦》事,独缺可与戚振鹭和明义都相关联的戚蓼生的相关记载,甚疑此篇为伪托之作。 另外,此篇序文,与其说是序,不如说是书评或导读,与序的本来面目相去甚远,无任何交代性文字,起笔即开始评述,很是怪异。落款呢,清晰规范详细,生怕别人不把这个戚蓼生当成真的戚蓼生的样子,却犯下一般文人都不会犯的低级错误——没有纪年。上述种种,也该是伪托者惯常使用的“烟云模糊”大法吧? 只是可惜了这篇可名垂千古之书评的真正主人,何苦来哉?
作为红学研究者,我们是否要深思,为什么一旦涉脂,就都烟云模糊、于史无证呢?我们是不是需要暂停无谓的研究坐下来做一些反思?如果我们的方向有错,那么走得越远,离我们的目标也就越远。红学研究其实也是一项与时间赛跑的工作,如果我们的第一项工作(即辨伪工作)都没有做好,就急急忙忙地抓住任何与己说有利的材料大事渲染,是不是已经脱离了国学研究之本质?对这种存疑史料的反复陈述,谎言也就慢慢变成了真理。 犹如我们对待裕瑞的《枣窗闲笔》一样,当下新红学只承认全书一万余言当中的两个半字(即“脂”、“斋”与半个“研”字),却把这“两个半字”当成了圣经,套用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新证》当中对裕瑞的一句评价,“其缪可知”。
第二个问题,我们需要厘清的是关于版本问题。版本问题从来就是一个极其复杂与诡异的问题,我们在做研究的时候,切不可把脂批与脂批所祖之稿本混为一谈。这种混淆时一种逻辑错误,比如,我们说甲辰本之异文多为程高本所袭,故甲辰本在程高本之前。即是,也只能表明甲辰本所祖之稿本早于程高本所祖之稿本,并不能由此得出甲辰之批亦早于程高本的结论。故,版本研究对当时《红楼梦》之传抄与传承的关系上的研究是有作用,但毫不涉脂。因此,意图通过版本研究厘清脂批传承是走错了路。 按笔者之见,脂批与载有脂批的文本应该分开处理,因为《红楼梦》稿本有其自身的传抄繁衍系统,与加批无关。但如“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等,又形成了加批时窜改原文的情况。脂批出现后,又有以原《红楼梦》自身传抄繁衍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的洁本附抄脂批的情况出现,同时,又有脂批本自身的传抄繁衍的情况。亦即,脂批出现后,既有脂批本嫡传子孙又有脂批本与原各类洁本的杂交后代,其中还一定有多代之间的混合杂交的情况。故,仅从《红楼梦》研究自身来看,版本研究应该调整研究方向,其首要任务在于剔除混入文本的批语和矫正批语者窜改的文本。 而所谓的脂批之学,至此可以休矣。 行文至此,想起有正本,吓出一身冷汗:如果狄楚青早生百年,而又再聪明一些。 进而又一身冷汗:前有伪批者,后有狄楚青之流,当今红学界呢?
囿于条件及本人学识,本文无法进一步深入,谬误之处恒多,恳望方家不吝赐教,本斋扫花烹茶以待! 想起裕瑞,因其几句胡话而引起一场二百年的公案,甚至将持续以远,想亦非已逝一百七十余年的裕瑞所愿。 愿此小文,能稍慰爱新觉罗裕瑞于九泉。
———————————————————— ①《枣窗闲笔》所引版本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出版。 ②周作人于《书房一角》“思元斋续集”条有云:“宗室裕瑞,字思元,豫通亲王裔,封辅国公。……《集咏》自序满是牢骚,而以诙诡出之,颇疑其当初以文字得祸,……”。 ③“弦”缺末笔,应为避“玄”之讳。 ④裕瑞读到的应该是程甲本,仅从程甲本程伟元序中“复为镌版”及书名《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得出刻板结论。如果读到程乙本,多出的“红楼梦引言”第一则即有:“抄录固难,刊板亦需时日,姑集活字刷印”。 ⑤英浩《长白艺文志》稿本:“裕思元有《枣窗闲笔》一卷,皆评论七种《红楼梦》之作,云雪芹书成,旋亦故矣”(转引自朱一玄《红楼梦资料汇编》第50页,1985年南开大学出版社)。 ⑥奉宽发表于《北大学生》第一卷第四期,1931年3月1日版的《兰墅文存与石头记》一文附注⑴:“又英浩《长白艺文志初稿》据裕瑞《枣窗闲笔》亦云'《红楼梦》为曹雪芹著’。英君为宽兵部旧雨,满洲人,姓'高佳’氏,字养吾,一字慕纯,所著《长白艺文志》未刊,其草稿赠余,收藏未理”(转引自吕启祥、林东海主编《红楼梦研究希见资料汇编》第366页,200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 ⑦甲辰本微异,目录为“姥姥”,回题及内文“姥姥”、“老老”杂出,还有“老老”添改“姥姥”的情况。 ⑧文中所引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出于第九章脂砚斋批,1998年华艺出版社,具体页次不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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