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山东机关事业单位月底前“瘦身”

 盲人指路161 2014-03-21

据了解,山东将严控行政机构编制,机构改革之后,各部门确需调整行政机构编制的,由机构编制部门统筹研究,在现有总量内调整,实现“有增有减、增减平衡”;从严审批事业机构编制,一律不再审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和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事业编制。

  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瘦身”的过程中,山东将抡出“三板斧”:结合改革收回一批行政事业编制;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编制;精简一批行政事业编制。据了解,编制精简任务将在月底前完成。<BR>  不仅如此,山东还明确提出,省直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再新增工勤人员编制,自然减员空出的工勤人员编制不再安排进人,原工勤编制随着自然减员逐步收回,机关后勤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接。而且,我省还要求,市、县(市、区)政府都要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记者赵云龙)<BR>山东“控编”“五个严禁”<BR>
  山东将建立控编减编工作年度检查制度和调研督导制度,并提出“五个严禁”,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按照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BR>
1<BR>严禁自定机构类别、越权审批机构、超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擅自提高机构规格
2<BR>严禁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3BR>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和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4<BR>严禁以虚报人数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
5<BR>严禁上级业务部门以会议、文件、领导讲话、项目经费和评比达标等形式,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