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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开愚

 墨雪夜疯狂 2014-04-06

说开愚

 

放眼新诗界,如开愚那样识见非凡又热血澎湃、勤修道德且讲求技术的诗人太少了。突出旨意与强化修辞,说理与演艺,疾呼与炫技,就新诗来讲,确乎是难以调和的矛盾,开愚经过多年的筋骨之劳、心智之苦,探幽中西诗歌,兼综条贯,由变而通,秉持极端的人工和独享的天籁,凭籍对道义的心领和对存在的洞察,使矛盾双方取得和解,达成了双赢的局面。在我看来,开愚是百年新诗以来将真善美统一得最好的诗人之一,他以开宗的雄才经营着自身的门户,以叫板现实的愤激、单挑诗史的壮怀令同行刮目。

 

读开愚的诗就像看搏击高手显威猛,他在词句诗行间腾挪闪躲,指东打西,险招迭出,奉献出丰富的暴力美感。开愚无疑是位好战的诗人,而与其较量的对手不止一位,甚或有时是他自己。字句、体式和道义,均修行高深,难以制胜,但对强力诗人来说,必须将它们搞定方能为所欲为。开愚凭一己之力,迎八方之敌,于掌风拳影之间彰显卓绝技艺。或移形换影,使对方身陷迷宫;或吐气开声,将敌手击倒在地。不耍奸,不弄滑,招招都具大家风范。

 

汉语是个好东西,其字句的无限拼接能生出万种风情。几千年以来,这样的拼接游戏无休无止,花样百出,高手迭现。同时,语法句规也应运而生,字义句意被删繁就简(被“典”了起来),遣词造句有了生硬的规则。如此,于生活交流、政令畅通当然有益,但对汉语机体的活力乃至整个社会的长期生机大为不利,故历代有识之士,总在“说”与“写”方面力辟蹊径,勇逞口舌之利。所谓推敲,所谓语言的炼金术,概不例外,无非为更确切地说出眼下的“真”、令字句顺着主观的“意”而已。由于历史沉积的字义句意过于重实,才力稍弱的诗人往往会被那些桀骜不驯的字句拖入陈词滥调的深渊。更有一大批偷懒作者,啧啧有声地反刍着烂熟的字句,其诗看似金玉,实乃败絮。还有极端一路,以消解意义这一时髦游戏为乐,于诗之正途差之太远,不值一哂。与语言的搏斗绵延不绝,而胜出的人注定不多,对此有清醒认识的开愚,当然首先拿字句开刀。他变幻莫测的码字运句能力已获公认。且看:

   

黄昏是我的破晓。

六七点钟,蹊跷像个支书,

像笔漏的石头和山秀,

      和酒酿圆子。

我倒拎阴沟,另一手拎狂舞,

      坚坐着。睡者正是死者,

我梦见你的梦但又不是

――《衣 裳》

 

诗中的“支书”、“石头”,特别是“酒酿圆子”的形象,鲜活可感,用它们来喻指“蹊跷”,也就破了蹊跷里的迷雾,在启封读者心智前先打开了阅读之眼界。一个“拎”字与“阴沟”、“狂舞”搅在一起,实乃胆大妄为,倒也彰显了一幅传统的水墨写意(但“阴沟”显然在与传统捣乱)。此诗语气蛮横,但并非无理,“是”与“不是”干脆利落,显示了武断的魅力。而武断是诗人最重要的能力之一,它止住诗歌的摇摆,成就诗人的立场。开愚常施于字句以某种强制性的力道,令人感到一股逼人的狠劲,拷接、扭转、捏塑、突降、中断,别开字句生面;他惯于、善于斫出字句之间的暗道,不走“义”之平稳大路,而取“意”之艰险小径,却每每出奇制胜,获得惊人的审美效果。这样的较量场景在开愚的诗里比比皆是,可以说,他炼就的独门功夫,已然成为字句的克星,在他的攻势下,字句缴械投降,并向他奉献出鲜活的意义的收藏。

 

开愚极其强调新诗的体式,这或许出于对体貌岸然的古典诗的敬畏,或许出于对散漫邋遢的百年新诗的质疑,也可能,是为了替自己的汹涌诗情找到值得信赖的容器。不管怎样,变体之功,是每位有抱负的诗人乐于逐取的。在新诗解除了有形的形式枷锁,诗人们正享用着自由的甜果时,开愚已走向了自由的深处。如《1979年,我的一场对话》一诗,体态匀称,格律整饬,给人一种训练有素的感觉:

 

  慢出来的时差,诺许婀娜闲暇。

天外的天更为廉价,无须乎美名,

脚踏车踩惩罚。拉警笛并不感人,

求偶的尴尬,匹配着求偶的幽雅。

 

全诗十二节,每节四行,每行字数相等,这样的外部规制,对二三流作者来说,往往只能写出生涩死板的诗,硬伤累累的诗。但开愚却能有效地腾跃于壶中乾坤,整首诗流转自如,其体制并不妨碍作者以惠特曼式的活力伸展拳脚。开愚以自虐的勇气获取了自由的快感。确实,在新诗体式生成过程中蕴含的自由的能量是令人迷醉的,当然,如果这种自由是放纵的,那只能令人滥醉。有节制的、限度内的自由对作者而言才是长久的温暖:自由就在这里,在我的控制内,在自设的囚笼里,它只是我的。只有作者本人才拥有对自身的自由裁量权,而不是别人或任何团伙,这才是自由的真义。近年来,开愚对形式的关注和实践已远远领先于诗界同行。他的那种似乎是自发生成,却又有着鲜明的意志力规划的诗歌体式,正日趋完善。开愚要解决的,是他那种自创体式的有效性问题,就是说,它能否某种程度上成为自己日后创作的范式。进化论理性主义认为:文明乃是经由不断试错、日益积累而艰难获致的产物。同样,在形式方面的反复实验最终应为善变的开愚带来一种相对固定的诗体(有形的结构模式、无形的运句方法等)。这种独门诗体如果拥有强健的体魄,必能生发出可观的能量,对日常经验进行高压式处理,纳进各种题材和情感;不仅如此,这种限度内的自由更能激起书写的兴奋,而智力上的愉快是写诗最原始、正当、紧要的目的。

 

九十年代以来,许多诗人主动撤离道德领域、减轻作品意义负载,将精力心血化在所谓诗的自足性上。这当然有其策略动机和阶段性功效,也产生了为数不少的轻美之作。但开愚不吃那一套,在环境恶劣的道义空地上,摩拳擦掌,疾呼嬉笑怒喝,似乎天生一勇夫。他的诗里有枪刺、碎玻璃、怪兽,也有糖衣炮弹;他擅长击毁、损坏,或恶语相加,阴一把、阳一把,将读者搞成傻瓜。在一篇访谈中他说自己写诗从来就以主流自任,正面看待社会,这种姿态并不是“秀”出来的,而是基于他对诗歌语言能量的把握、对中西诗的纵横考察后得出的对诗人权利和责任的正当理解。当然,开愚对道义的承载方式是微妙的,他的诗中有大量的情节、场景和事件,这些细枝末节并不流于琐碎,反而显得遒劲,蓄势十足,充满了可以散逸的大观念、大是非。的确,直截了当的诉说可能只是一堆语词泡沫,是耳边风、脚底沙。但诗人注定是说客,在这个意义上,“怎么写”无论如何是个必须面对的大问题。除了对社会的批点,诗人所要申明的,无非是被社会进程遮蔽、忽略的一些基本价值观念,概而括之,即“善”。因此,就体现意旨方面,诗人只是重述者,他着力培养的是重述能力而不是新观念、新道德。无论《向杜甫致敬》还是近作《星期天诳言,赠道元迷》,其中涉及的主题,如时间、财富、生死或政治等,剥白之后了无新意,但经由开愚的重述,显得那么鲜活、透彻,仿佛初次领悟,与这些老观念进行了第一次亲密接触。

 

孤傲的、难以归化的开愚以他的造句之能、变体之功和载道之勇称雄诗界。他的心胸与心智、观念与技艺,他的那种大义在握的自负,为软懒散的新诗注入了一股刚猛之气。我要说,耍勇斗狠的开愚无愧于我们的时代,他写出了德艺双馨的诗。

                   

                        2004年12月30日

 

(原载<新诗评论>2005年第1期,原题为<耍勇斗狠说开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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