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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yu175 2014-04-11
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方面,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形势和事业的发展要求比,还远远不够。目前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上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舆论环境不优。近年来,外地一些年轻干部一得到提拔重用,便引来网上一片“质疑”声,成为网上议论的热点,这样致使一些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不敢大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不热心做这一工作。
二是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在干部工作中,讲平衡、论资历,对待年轻干部评头品足、求全责备,缺少应有的包容,不善于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因而年轻干部难以脱颖而出。
三是缺乏政策的硬约束。中央和各级党委虽然都强调要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但在基层却缺乏操作性强的刚性政策规定。近几年乡镇党委、政府换届有关领导班子配备方案,对年轻干部配备使用作出政策性的硬规定不多,因而对基层缺乏硬约束,基层也缺乏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推动力。
四是缺乏系统性、长远性的考虑和制度保障。目前,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还是仅凭组织部门的责任感,仅凭县(市、区)委主要领导对这一工作的认识和热情,缺乏从上到下系统性、长远性、前瞻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制度安排。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上存在一时热一时冷的现象。一些地方因为平时不注重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一旦到了领导班子结构性要求必须配备年轻干部时,出现无人可选的现象。
五是职位资源缺乏形成制约。由于当前领导职数配备比较满额,而领导干部正常退出机制还没有建立健全起来,致使职位资源十分紧缺,腾不出岗位来安排使用年轻干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要改变这种状况,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力度,笔者认为要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站在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从确保我们国家长治久安,确保党和国家的事业后继有人,确保各级特别是合格的中高级干部战略领导人才培养这一高度,充分认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这一工作的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同时,要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克服求全责备等不良思想观念,把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作为推动一个地方发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战略举措来抓。
第二,要作出刚性的政策规定。市、县、乡党委、政府换届,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改善领导班子结构的极佳时机。换届时,上级党委特别是省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可以对市、县、乡三级人事配备方案中年轻干部的结构性要求作出硬性规定,上级在审批下一级人事配备方案时严格把关。比如,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换届时,可以明确规定,每个县(市、区)至少应选拔1名30岁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党政正职。换届时,要形成以35岁至45岁为主体的梯次配备,每个乡镇领导班子中35岁以下的干部至少配备2名,其中30岁以下的干部要配备1名。这样的规定操作性、指导性强,约束力大,既使基层明确了培养目标,有所遵循,又便于上级督查考核。
第三,要把重点培养和集中选拔结合起来。培养选拔年轻干部,重点应放在培养上,离开了培养,选拔就会失去源头活水。各级党委要着眼于未来五到十年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制定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从换届结束,就要根据下一次换届领导班子配备年轻干部结构性的要求,着手考虑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避免“临时抱佛脚”,到时拉夫凑数,出现拔苗助长的现象。着眼于发展潜力大、综合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这几个方面,从现有的年轻干部队伍中,通过推荐、考试、考核等途径,择优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市、县、乡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培养对象,综合采取诸如集中培训、挂职锻炼、基层工作、到急难险重岗位经受锻炼等多种措施进行重点培养,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得到锻炼。换届或有职位空缺时,有计划地从组织上公开选拔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中择优选拔担任各级领导干部。这样,就形成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常态化、系统化机制。
第四,要大胆破格提拔年轻干部。如果一味地按部就班,强调年轻干部的资历和台阶,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是永远迈不开步伐的,要培养中高级战略型的领导干部也无从谈起。因此,我们必须大胆破格启用年轻干部。年轻干部破格提拔最好的途径是公开选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因为是面向社会的,设置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不具体指向哪一个人,因而显得公平、公正,社会公众对此也比较公认,易于接受。公开选拔最大的亮点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程序要求严格,每一道环节都要求做到公开、透明,能够参与公选的对象其综合素质本来就要高于常人,因此在公开选拔时适当放宽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包括职级层次、任职年限)、任职条件及身份限制,既能扩大选人范围和选人视野,实现“好中选优”的目的,又能被社会公众普遍接受认同。差额竞争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也是破格提拔年轻干部的有效途径。另一条途径就是把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与破格使用配套起来。在集中选拔年轻干部作重点培养对象时,因当时不是马上提拔到实职领导岗位,而只是作为某一层级领导职位后备对象和重点培养对象,因而公选时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可适当放宽。对选拔出来的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一段时间后,在县、乡换届时可从中择优任用。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可以明确一条,凡是被选拔进入重点培养的对象,德才条件具备,比较成熟的,择优选拔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从而达到破格启用的目的。前一程序是经过了公开选拔包括考试、考察、公示在内的一系列严格操作程序,公众普遍认同;后一选拔程序又是在重点培养对象范围内择优任用,这样已经设置了提拔任用的前提条件和资格,从选拔程序和群众公认度上扫清了障碍,同时也形成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系统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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