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如何确认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地下室和商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问题: 某开发商开发两幢电梯公寓,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如何确认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地下室和商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 第一条 第四条第五款: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因此,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地下室和商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按可售建筑面积比例或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合理方法分摊。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0/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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