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璽說”和中國古代璽印起源試論一 “三代說”和“春秋戰國說” 中國古代璽印究竟發生起源於何時,就現有的文獻文物資料而言,似尚不能作出十分肯定的結論。 有關古璽印起源的討論,由來已久,較早如元代的吾衍認為: 多有人依款識字式作印,此大不可。蓋漢時印文不曾如此,三代時卻又無印,學者慎此。《周禮》雖有 璽節,及職金“掌辨其媺(美)惡,楬而璽之”之說,注曰“印,其實手執之節也”,正面刻字如秦氏璽, 而不可印,印則字皆反矣。古人以之為表信,不問字反,淳樸如此。【1】 所謂三代,即夏、商、週三朝。吾氏說“三代時卻又無印”,按其語意,璽印的起源當在秦漢之際,後來沿用此觀點的亦不少。吾氏稍後,有一位叫俞希魯的學者即對此提出了異議: 予觀周官職金所掌之物,“皆楬而璽之”。鄭氏謂:璽者,印也。則三代未嘗無印,特世遠湮沒,非若 彝器重大而可以久傳者也。然則虞卿之所棄,蘇秦之所佩,殆亦周之遺制,與漢去古未遠,其製作必有自 來。【2】 有趣的是,吾、俞所引皆出自《周禮》,而所得結論卻截然不同,吾氏以為“節”非印,俞氏以為“璽”即印。《周禮》一書,過去曾被認為是西漢時人的偽作,後經學者考據研究,認為是戰國時人所作,通過與金文資料的對照,證明其中記載的職官制度與周王室及春秋戰國各國是相符合的,由此可知是可靠的。俞氏據此提出“三代未嘗無印”的觀點從理論上是可以成立的。一直到明代萬曆年間,學者多認為三代時已有印章,如甘暘說: 夫印始於三代,盛於秦漢……【3】 《通典》以為三代之制,人臣皆以金玉為印,龍虎為鈕,其文未考。或謂三代無印,非也。《周書》 曰:“湯放桀,大會諸侯,取璽置天子座”,則其有璽印明矣。虞卿之棄,蘇秦之佩,豈非周之遺制乎? 【4】 甘氏稱“夫印始於三代”,雖然否定了三代無印之說,可惜所引典籍並不可靠。而印始三代之說亦過於籠統,究竟是始于夏,或商或周,並無說明。三代的歷史跨度太大,亦難以作為準確的斷代標準,且因文獻、文物的限制,無法進一步地予以鑑別和考證。 與甘暘同時的朱簡,對古璽印的溯源尋蹤是頗有見地和成就的。如果說,以前有關古璽印起源的討論都是引經據典辯駁的話,那麼,朱氏對於古璽印的認識則是建立在對出土文物考察基礎上的: 所見出土銅印,璞極小而文極圓勁,有識、不識者,先秦以上物也。【5】 朱氏由是認為:“印始於商周,盛於漢,沿於晉,濫觴於六朝……”【6】所謂“璞極小而文極圓勁”的先秦印,即今所見戰國古璽,朱氏稱之為“周秦小印”,至於“印始於商周”未知是何根據,或許是他的先見之明。沙孟海認為: 他(指朱簡)在譜中與文中稱朱白文小璽為“先秦以上印”、“三代印”。雖然時限太寬,但最早指出 這批印不是秦印,這個見識是了不起的,值得我們重視。【7】 朱氏以後直至晚清,有關古璽印起源的討論大多不求甚解,因襲舊說。 近代以來,隨著考古學的形成和考古的展開,通過新的文物發現以及對傳世文獻文物的整理,開始對古代璽印有了比較科學地認識,許多學者都對古璽印的起源進行過一些具有建設性意義的考證和討論,但一般仍都將其年代上限於春秋戰國時期。如王國維通過古璽文字與六國文字的比較,認為古璽“與六國遺器文字則血脈相通”【8】,影響甚钜,為學術界普遍認同。羅振玉以為: 現在所知最早璽印上的文字,多半與戰國銅器上銘文相合,故知為戰國古璽。其中或雜有春秋時代遺 物,然今尚無科學的證明。【9】 馬衡則說:“古印之起源,約在春秋戰國之世。”【10】沙孟海在其《印學史》第一章《印章的起源》中寫道: (1949年後)在全國範圍內考古發掘工作中所發現的古璽……這些古璽,考古學者都定為戰國時代的遺 物。到目前為止,考古發掘中還沒有發現過可以肯定是春秋時代的璽印……今天遺存的大量古璽,其中可能 有一部分是春秋時代的,不過我們目前還無法加以鑑別罷了。【11】 以上認為璽印起源於三代的,可稱“三代說”,所論多以古籍記載為根據;認為起源於春秋戰國的,可稱“春秋戰國說”,多為近代學者根據考古發現所作的界定。必須說明的是,後者只是將最早的璽印定為春秋戰國時期的,並非遽定璽印的起源,其較前者顯然更為嚴謹。 二 “商璽”的發現和“商璽說” 我們常說的三方“商璽”的發現是上世紀三十年代的事。從1928年開始,國立中央研究院歷史研究所在安陽殷墟先後進行了十五次發掘工作。商璽大約就是在這一時期發現的,但並無出土記錄,相傳是從古董商販手中得到的。最早著錄於黃濬《鄴中片羽》。身為古董商的黃氏將其在殷墟所收集到的四百餘件文物拓印匯輯成《鄴中片羽》一書,其中三方銅質璽印(即商璽)立即受到了學術界的關注,如曾多次參與殷墟考古工作的董作賓亦認為“此三璽雖傳為安陽出土,得自古董商,然大致可信”【12】。1940年,於省吾在《雙劍誃古器物圖錄》一書中,刊印了這三方古璽的拓本和照片,有人根據三方商璽的邊欄界格的特徵,分別稱之為“囗”形璽、“田”形璽、“亞”形璽(圖1),是較合理的,這樣可以避免因文字釋讀而造成的歧見。此後三方商璽又多見介紹和轉載,其中“田”形、“亞”形兩璽現藏臺北故宮博物院,曾被收錄於臺灣出版的《故宮歷代銅器特展圖錄》一書之中,張光遠為撰《商代晚期兩枚銅印考》一文作了專題介紹和考證【13】。此外,“囗”形璽下落不明。 自商璽發現以來,許多學者對此進行了考證研究,他們在討論商璽真偽是非的同時,對璽印的起源亦進行了較有意義的探討,豐富了我們對古璽印的認識。有關商璽的態度和觀點,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肯定的;一種是懷疑或否定的。對於持肯定態度的,我們稱之為“商璽說”。迄今為止,似以肯定的占多數,如董作賓、于省吾、容庚、徐中舒、胡厚宣、饒宗頤、張光遠、李學勤等學者都對此採取了肯定的態度。主要理由和根據為: 1.三方璽印是從安陽殷墟發現的,雖無現場出土記錄,但流傳有緒,並且有實物可證。 2.從其形制而言,正方形印面,扁平板狀印臺,鈕式即後來通常所見的鼻鈕,陽文,銅質,已具備璽印的形式特徵。 3.儘管璽印中的文字和圖案在釋讀上尚有爭議,然其文字圖案與商周之際青銅器文字及紋樣十分相似,由此說明應是這一時期的文物。 在諸多肯定商璽的考證中,尤以李學勤《中國璽印起源》一文最具影響。李氏認為,在三方商璽中“至少一鈕是有時代的證據的”。所指即“亞”形璽,並將其印文釋為“亞羅、示”。他通過與有關商周金文的比較,認為“亞羅、示”璽與《商周金文錄遺》中一件名為“辛、亞羅、示”斝(圖2)為同一主人之物,因此是商末的文物,並認為“以上所說種種,是作偽者所無法掌握的,所以不能是偽品”【14】;李學勤又在其《試說傳出殷墟的田字格璽》一文中認為“商代晚期確實已有璽印”【15】。一些學者還通過與其他古器物、古文字的比較互證,以證實商璽的真實性,在此就不一一贅述了。 對於商璽採取懷疑和否定態度的,其出發點和針對性有所不同:一是“商璽”的斷代是否正確;一是是否偽作。主要理由和根據為: 1.三方璽印雖然傳為出自殷墟,但並無詳細出土記錄,又是從古董商手中得到的,故而比較可疑;即使是從殷墟出土的,則地層關係不明,未必一定屬於殷商。 2.自上世紀二十年代末以來殷墟的發掘和出土情況來看,並無璽印的發現;況且,在迄今為止所發現的戰國以前墓葬中,尚無璽印的出土的記錄。 3.三方“商璽”可能只是某種器物上的附屬裝飾,而非璽印。 有的學者對此持較為謹慎的態度,如沙孟海認為: 于省吾《雙劍誃古器物圖錄》著錄的安陽出土的三件銅璽,形象接近銅器圖徽,應該是早期作品,但如 定為商代作品,還缺乏科學根據……(安陽殷墟)殷商文化層中從來不曾發現過一件璽印。三璽的出土情況 不詳,很可能出自上層堆積中,我們為對歷史負責,暫不肯定它的時代。【16】 沙氏在對商璽感性上表示認可的同時,又因理性地認識到“還缺乏科學根據”,故而採取了保留和遊移的態度。 通過上述介紹,我們對有關商璽的討論有了一個大概的認識。商璽的發現及其給予學者的啟示,其意義似乎要大於商璽是否真實的本身,在對商璽的討論中,對於璽印起源的研究意義無疑是重大的。不妨換一個視角,再來討論一下商代是否具備產生璽印的條件,亦可對其存在和發生的可能性有所進一步地認識: 其一,從殷商時期的甲骨文來看,已經相當成熟,並已具備漢字象形、會意、形聲、假借等基本特點,可以說它已經為璽印的產生提供了一個必不可少的文字基礎。 其二,我們知道,古代璽印多是以銅玉為材料的。就玉器而言,早在相當於夏朝的二裏頭文化遺址中,已經發現過製作相當精美的玉器。商代晚期安陽殷墟婦好墓出土的玉器,琢玉技術已相當成熟。就青銅器而言,商代的青銅器是舉世聞名的,如著名的司母戊方鼎形制雄偉,紋飾質樸,內壁鑄有銘文。其技藝之精湛,工藝之複雜,說明當時青銅冶鑄造技術已十分高超,而商璽又恰是銅質的。因此,從材料和技術的角度來講,殷商亦已具備了製作璽印的條件。 能夠提供璽印使用的文字具備了,材料和技術亦已具備了,但這些只能推測產生璽印的可能性,並不足以說明已經產生璽印的必然性。然而即使確認商璽是真實的,那麼,在商璽與戰國璽印之間,仍然存在著一段難以解釋的空白,亟需新的考古發現來加以填補。 西周時是否有璽印,《周禮》中記載了周王室的職官制度,可能亦包括了西周,《周禮》中“貨賄用璽節”等有關的記載,已大致告訴了我們當時使用璽印的情況,然而過去卻很少有西周璽印發現的記錄。近年來,有關西周璽印的發現和研究似乎有所突破。 1980年,在陝西扶風雲塘村周原遺址西周中晚期灰坑中,發現一方璽印,該印為銅質,形制非常有趣,為雙聯印,兩個印面之間由一絞索狀橋形鈕相連接,印面一為三角形,內容為三角形鏃形圖案;一為圓角長方形,內容為S形雲紋(圖3)。大約於此同時,在陝西扶風莊白村周原遺址西周中期灰坑中,亦曾發現過一方璽印,銅質、橋鈕,印面接近正方形,為鳳鳥紋(圖4)。【17】兩例璽印均發現於周原遺址,為西周中晚期的作品,又同為鑄印,以凸出的線條(即陽文)組成圖案。此外,在上海博物館館藏古代璽印中亦有一方西周璽,銅質鼻鈕,薄形印臺,印面為雲火紋(圖5),風格與陝西扶風的西周璽較接近。【18】 1988年,湖北長陽亦曾發掘出土兩方陶質“璽印”,從同時出土的石器、陶器、骨器及西周甲骨卜辭等文物的地層關係來看,其年代下限於西周。兩璽“印鈕”近似於圓柱形,印面呈橢圓形,印面內容較難辨識(圖6)。【19】 除了璽印實物以外,我們還可以在西周的一些器物上發現璽印鈐蓋(抑壓)的痕跡。在《古陶文彙編》中收有三件西周時的陶塤,上有銘文,其分別為“令作召塤”、“令司樂作太宰塤”、“圉作召塤”【20】,王廷洽《中國印章史》、曹錦炎《古璽通論》都認為是由璽印抑壓而成的。王廷洽將它們稱之為“西周三璽”【21】。還有一些學者認為,在西周青銅器上,有許多銘文是用璽印抑壓出來的。 至於春秋時期的璽印,過去論者多以為是有的,但又無法予以肯定,如前述羅振玉、沙孟海皆持此觀點。而以今天所發現的物證和研究成果來看,這些疑慮似乎已有所突破。 對春秋璽印的肯定,起始於一些學者對傳世古璽印所進行的梳理和考證,他們根據歷史、地理、官制、文字等特徵,從中鑑別出了春秋時期的璽印。最初,王獻唐在其所收藏的五百餘方古璽印中,鑑別出“昏”、“邙疲”二璽為春秋時物,據其考證,“昏”中的“昏”是“閽”字的初文,為官名,掌守王宮之門,閽官名,正合古璽上官下名之例;“邙疲”的“邙”為姓,名疲【22】。王氏的考證方法對後來戰國古璽中鑑別春秋璽印有較大的啟發。此後,又有許多學者從傳世古璽印中甄選出了一些春秋時期的璽印,如史樹青認為“夏虛都司徒”、“夏虛都大司馬”、“夏虛都丞”三璽為春秋時的璽印【23】;曹錦炎在其《古璽通論》中指出,“曹逸□【睘阝】(縣)”、“曹逸□【食貣】□【上府下貝】(府)”、“曹逸津”三璽為春秋時曹國(或曹邑)的璽印,因其曹字作“□【曹阝】”,是春秋時國名、地名、姓氏等的書寫方法,而“縣”字作“□【睘阝】”亦是三晉地區的寫法,指國都或大城邑四周地區,逸為地名【24】。以上的鑑別,使我們在資料十分有限的情況下,對春秋時期的璽印或多或少地有了一定的瞭解。 儘管上述的例證有些還值得商榷,未必準確,但西周及春秋時期璽印的存在已然是不可忽視的事實了,雖然仍然不能從中找出它們與商璽之間的聯繫,但至少為我們填補商璽與戰國璽印之間空白的思考,提供了重要的線索。 如果說,西周及春秋時期的璽印能夠起到填補商璽與戰國璽印之間空白的作用;那麼,1998年秋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考古工作隊在安陽市西郊市水利局院內出土的一方鼻鈕銅質“饕餮紋”璽印(圖7),亦在安陽殷墟的範圍內【25】,這一發現顯然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傳世的三方商璽,但因是“一起”發現並同時見於著錄的,所以在概念上仍屬孤證。安陽商代“饕餮紋”璽的出土不僅使它們擺脫了這一尷尬,同時在形制上亦十分相似,這對於證實它們真實性的作用自然就不言而喻了。 三 璽印與陶器、青銅器的關係 根據以上敍述,商璽以後的一些發現,似乎正朝著有利於“商璽說”的方向發展。從傳世的三方商璽和安陽出土的商代“饕餮紋”璽,以及出土的西周璽印和從古璽印中甄別出來的春秋璽印來看,“商璽說”基本上已可予以認可。 儘管關於印章起源的觀點尚難以達成共識,但有許多學者均認為璽印最早的用途是抑壓在陶器和青銅器上的,或者起源於斯。如黃賓虹說: 種種跡象表明,無論是從材質、形式或用途等方面進行分析,都說明瞭古代璽印與制陶和青銅器冶鑄確實是有著密切關係的,古璽中“鉩”字(古“璽”字)往往從“金”作“鉩”,或從“土”作“□【土尒】”,亦是很好的證明。在一些陶器和青銅器上,經常可以看見璽印或類似璽印抑壓的痕跡,有的學者認為,璽印最初的用途是抑壓在陶器或青銅器之上的,並以此作為璽印的起源。 我國是世界上最早製作和使用陶器的地區之一,中華民族的先民們大約在距今一萬年的新石器時代早期,即以開始用粘土通過高溫燒烤的方法來製作陶器了。最初的陶器多爲炊器、食器和盛器等,是人類爲滿足自己生活需求的創造,亦是遠古人類文明的一大標誌。先民們在其開始製作陶器的時侯,即已注入了美化的意識,並直接表現在器物的造型的紋飾上。紋飾的製作可以分成描繪、刻劃和壓印三種方法。其中描繪稍晚一些,最初可能是刻劃,壓印則是採用一定工具通過抑壓的方式所留下的紋飾,這種工具就是我們今天尚能見到的陶拍,其形式與早期璽印的鈕式畧有些相似,因此有人很自然地將其與璽印聯繫了起來。 有的學者認為“璽印最初的用途是用來鈐蓋陶器,其質地也應是陶制的”【27】;王獻唐假設陶器的銘文曾經“皆用刀刻”——“以陶印印之”——“更後乃以銅璽更之”【28】三個過程,亦是不無道理的。我們所見到的商璽均為陽文,目前所發現西周璽亦多半為陽文,如果這些璽印都是可靠的話,那麼,最初的璽印很可能是陽文形式的。我們將陽文的商璽抑壓在陶器之上,此時表現出來的應該是陰文,即印文是凹下去的。據介紹,安陽殷墟陳列館有一殷商的陶器殘片,上有一“從”字,有的學者以為是璽印抑壓的痕跡【29】,即是陰文;又《古陶文彙編》中錄有三例西周陶文,論者多以為是用璽印抑壓出來的,亦為陰文。就事論是而言,上述璽印抑壓於陶器之上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至於古璽印與青銅器的關係,歷來議論亦較多。如唐蘭認為: 遠在商朝就有銅器上的範母,現在變成小璽,不論公私都用得著,成為一種璽印文字。【30】 唐氏以為璽印始源於鑄造銅器的範母,並無說出根據,不知是否僅是推測而已。而從三方商璽來看,確與當時青銅器銘文是相似的。後來持此觀點的學者較多,如溫庭寬《印章起源和肖形印》中說: 溫氏的說法似乎是唐蘭觀點的注解,想像力十分豐富,幾乎近於傳奇,雖然無法加以證明,但亦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的存在。 前述的西周璽印以及那方商代“饕餮紋”璽【32】,與商周青銅器上的紋飾圖案十分相似。在傳世的《尊古齋集印》《濱虹藏古璽印》等譜錄中,我們亦可以看到一些龍紋、鳳鳥紋和獸面紋的圖案印,風格與此相類,或許是與此一脈相承的。這種相似和吻合,更容易使我們聯想到它們與青銅器之間的聯繫。王伯敏在《古肖形印臆釋》中指出: 如見《尊古齋集印》與《濱虹藏古璽印》中的“獸面印”、“龍印”、“鳥印”等,其形狀、結構與 商、周、戰國的銅器紋飾,極為相似。湖北龍城出土商銅斝、銅簋紋飾,陝西扶風出土商尊與西周鐘紋飾 及山西侯馬牛村古城南東周遺址的獸面陶母範,獸面紋的兩眼、兩角、嘴鼻的變化,顯然為“獸面印”所 取。尤其是“鳥印”,它與銅器上的鳥紋,兩者相似的程度,正像一人設計。又“龍印”的盤曲,與商周銅 器上某些龍紋的盤曲,也具有同時代的風格特徵。【33】 這些紋飾圖案曾在璽印的初始時期中佔有一定的地位,並且成為後來肖形印之濫觴。 在一些青銅器上,有著較為明顯的抑壓痕跡,有些學者認為即是璽印所致。關於璽印是如何抑壓在青銅器上的,有關著述均未作出很清楚地交待。 如果直接將璽印抑壓在青銅器上而留下痕跡,顯然是不可能的。為甚麼三方商璽是陽文的,而青銅器銘文又多為陰文,其間的關係又是如何的呢?這些問題的解答,首先要從青銅器的鑄造方式說起。在澆鑄青銅器之前,先要製作模範,其過程為:先用泥陶製成器皿形狀的母模;接著在母模上敷泥分範,為外範;然後再將母模去掉一層,作為內範。外范與內範間的空隙,就是器皿的厚度,青銅器的外壁和內壁分別是由外范和內範所決定的。青銅器的紋飾一般為陽制,多在器皿外壁,故而它是刻在外範上的,刻的時侯應該是陰制;青銅器的銘文一般都是陰制,多在器皿內壁,故而它應該是在由母模改制的內範上的,銘文範是另外製作以後再嵌入主體內範之中的。如果要將璽印的痕跡印在青銅器上,其途徑只能是將璽印抑壓在澆鑄青銅器的模範上面。問題是,我們所看見的商璽和西周璽(除長陽出土的兩例“陶璽”)都是陽制的。如是圖案印(如“饕餮紋”璽和西周璽),與青銅器的紋飾是一致的,將其抑壓在泥範上,表現出來的應是陰制,翻鑄出來則為陽制,與實際情況是相符的;如以同樣的方法將璽印製作成銘文的話,則與我們今天所見的青銅器銘文不相符合了。如果上述分析能夠成立的話,那麼,將我們所知的商璽或西周璽用上述的方法來製作青銅器銘文,那顯然是不太可能的,可能更接近溫家寬的推測。 無論假設商璽在陶器或青銅器上的使用,都與抑壓有關。甲骨文中有一個“印”字,左從“爪”,是手的象形,右為“卩”,似人跪著的樣子,象以手按人使其跪之,羅振玉釋為“抑”字,為抑按和抑壓的意思。“抑”字《說文》作□,許慎云:“按也,從反印”。《說文》“印”字作印,曰:“執政所持信也,從爪從卩。”所以甲骨文中的“抑”字即後來的“印”字,說明殷商時確已有用作于“印”(抑)的東西,不排除可能包括璽印,這種用於抑壓的工具與璽印之間或多或少是存在著一定聯繫的。但甲骨文中的“抑”字顯然只是動詞,而後來的“印”字作為動詞與“抑”字是同義的,作為名詞則不能視作同一字了。許慎說“抑”字“從反印”,是用後來的名詞解釋原來的動詞;如果將“印”字解釋為“從反抑”,似乎更妥。從“抑”、“印”兩字的關係,可以加深對古璽印起源本末的認識。 四 商璽的印章形式特徵 將商璽作為印章之原始,是因其已經具備了以後印章的形式特徵。此處所謂商璽,是指上世紀三十年代發現的三方商璽和1998年出土的“饕餮紋”璽。 (1)從印章的材料來看,這四方商璽都是銅質的。中國的青銅冶煉和鑄造技術具有極其悠久的歷史,據考古發現,早在大約公元前3000至前2300年間,我們的先民已經開始製造青銅器了。前已述及,殷商正值青銅時代鼎盛時期,以當時純熟的技藝來製作璽印應是極容易的事。銅印一直是古代官私印章中最為常見的印材,其原因一是古代青銅器製作對印章產生的影響並由此形成的傳統;一是銅印比較便於鑄造和鑿刻。 (2)我們再來看一看商璽的鈕制。古璽印鈕制繁複,漢代以後的官印更是以鈕制來作為身份象徵的。但印鈕最初的作用卻是佩帶,以印綬系印鈕,所以最初的印鈕上必有穿帶的孔,然後再用印綬將印章佩帶在身上。四方商璽的鈕式即後來通常所說的鼻鈕,並有穿帶之孔,是符合古璽印佩帶功能的,而鼻鈕亦是古璽印中最原始、最通行的鈕式。 (3)四方商璽印臺即印章的主體部分均呈扁平板狀,其尺寸的大小,符合古璽印佩帶的原理。因為是隨身佩帶的,故份量不宜過重,並對其印臺厚薄和尺寸大小皆有所限制。 (4)從四方商璽印面的外形來看,基本都呈方形,其中三方呈正方形,一方略呈長方形。歷代璽印以方形最為常見,圓形或其他形狀僅占極小的比例。 (5)在方形印面上,上世紀三十年代所發現的三方商璽,其邊欄一直為研究者所注意。其中一方為“囗”形邊欄,為後來印章中常見的邊框形式,1998年出土的“饕餮紋”璽亦是“囗”形邊欄;一方為“田”字邊欄,田字格在古璽印中亦是較常見的格式;最有意思的則是那方“亞” 形邊欄的,“亞”形在商周青銅器中經常可見,是氏族的象徵,亦即族徽,關於這一點,筆者將在下一節作更為深入地討論。 (6)再來看一看印面邊欄中的印文和紋飾,印文一般指璽印印面的文字,亦是印章形式中不可或少的一部分;紋飾一詞過去在討論印面時很少使用,然古代肖形印中有許多人物、動物、植物等形象,如稱之為印文顯然不妥,如那方“饕餮紋”璽。從文字的特徵來看,商璽文字與商末周初時的金文是相類似的。至於印文的釋讀,各家所述不一,究竟是否準確,孰是孰非,有的學者甚至認為不是文字,目前尚難定論。但大多數研究者認為,這些印文是與氏族標誌有關的;此外,饕餮紋和獸面紋是商周時期常見的紋飾。 (7)四方商璽“印文”款制是一致的,一概都是凸出的,西周璽印亦大多如此,均為通常所說的陽文。已知,南北朝以後印章是將印章蘸印泥(色)後再將其鈐蓋在絹面或紙張上的;之前的印章則多用於封泥,從現存最早的封泥來看,大約是戰國時期的;至於殷商及西周是否已有此制度,尚不得而知。關於商璽在陶器和青銅器上使用的可能性,在前一節中已經作過討論。 所謂形式特徵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印章的形制及其質地材料,即印體部分;一是印面的格式和內容,即印面部分。上述形式特徵,(1)至(3)是就印體而言的,而(4)至(7)則是有關印面的。綜上所述,從商璽形式特徵來看,與後來的璽印在許多方面都是一致的,這對商璽真實性的論證無疑是較為有利的根據,同時,它們對後來璽印發展的先導性亦是顯而易見的。 五 商璽的氏族社會特徵 將殷商作為古代璽印起源的考察物件已是不可回避的了,因此,對其歷史的關注和討論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可使我們對商璽產生的歷史背景加深認識,並對商璽在殷商氏族社會中所可能發揮的作用亦有所瞭解。 商族部落興起於黃河中下游地區,傳說其始祖契與禹同時,有娥氏女簡狄吞食玄鳥之卵而生契,這個傳說反映了最初的商族尚處於知母不知父的母系社會階段。商族早期經常遷徙,“自契至於成湯八遷”。西元前十六世紀,夏桀無道,成湯乘機滅之,建立了商王朝,定都於亳(今河南鄭州)。西元前十四世紀,盤庚自奄(今山東曲阜)遷都於殷(今河南安陽),故稱殷商。盤庚三傳至武丁,在位五十餘年,為商王朝最為強盛的時期。武丁以後,商王朝日漸衰落,直至帝辛(即紂王)驕奢荒淫,暴虐無道。雖然平定東夷各部,對開發長江流域東南地區有所作用,但國力亦因此消耗殆盡。加之對民間搜括盤剝,促使社會階級矛盾的激化。於此同時,發祥於黃河上游的周族部落日漸強大,西元前1025年,周武王滅商。 商代是比較典型的氏族奴隸制社會,基本的階級結構為貴族奴隸主和奴隸。所謂氏族奴隸制社會,是指一個由整體氏族所統治的國家,又通過分封將整個國家交給本氏族支系和其他氏族來分管。商王名義上是國家的統治者,亦是最大的奴隸主,由王室和臣僚、諸子、諸婦、侯伯等貴族奴隸主組成國家的統治階級,這就是奴隸主階級,又稱氏族貴族。相對于奴隸主階級,就是奴隸階級。戰爭中,被征服方則整個氏族淪為奴隸。此外還有一個平民階級,主要從事手工業及其他勞動生產,並經常被利用為戰爭工具。 氏族奴隸制社會是從原始氏族公社社會發展而來的,其所有制特徵名義上為氏族所有,這種貌似公有的所有制,在本質上卻是氏族中貴族奴隸主的私有制。氏族首領的權力由原來對氏族財產的分配逐漸轉變為對氏族財產的佔有。殷商作為奴隸制國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仍保留著某些氏族聯盟的特徵。商王朝的統治有內服和外服之分,商王直接統治的商王畿即商都及附近地區,稱內服;其他由分封貴族管轄間接實現的統治地區,稱外服。在以氏族為特徵的奴隸社會中,氏族的標誌應該說就是所有制的象徵。在商周金文中,特別是在一些青銅器禮器中,經常可見一些“亞”字形的銘文,據考證,即是氏族的象徵或標誌,通常稱之為族徽,是從古代部落圖騰演化而來的。在三方商璽中,有一方即是“亞”字形的,李學勤將之稱為“亞羅、示”璽,認為是與商末的“辛、亞羅、示”斝系同一主人之物,說明這是一種所有權的標誌。 關於這個常見於青銅器銘文中的“亞”字,在宋代已引起了有關學者的重視,如張掄以為: 凡器之有亞形者,皆為廟器,蓋亞形所以象廟室耳。【34】 清代學者徐同柏對此作了進一步地引申:“亞,象廟室牆垣四周形。”【35】對於古人的認識,後人又作了更為詳細地研究和詮釋,如近人馬敘倫說: 亞者,家之初文。《辛已彝》:“王飲多亞。”多蓋人名,王飲多亞即王飲於多家也。《詩》:“未有 家室。”《毛傳》:“室內曰家,室當作宀,謂室內為家也。”《周召夫鼎》等之□【宀内亞】即家之次初 文。【36】 朱芳圃說: 亞,火塘也。象形。原始社會有祀火之俗,於室內之中央砌一亞形火塘,燃火其中,晝夜不息,視為神 聖之所,無敢跨越。現今西南兄弟諸族,遺俗尚存,可資參證。故亞為殷代宗彝中習見之圖銘,蓋所以象徵 祖先之神所憑依也。【37】 綜上諸家觀點,雖不盡相同,但主要都是圍繞家或家族概念的,其中以朱芳圃之說最為接近原始。不僅如此,在商周時期的墓葬中,尤其是大型墓葬,亦即王室或大奴隸主的墓葬,有許多墓室都是呈“亞”字形的。 “亞”形璽的邊欄既可說明其氏族社會的特徵,亦可證明商璽作為印章的原始性。很顯然,“亞”字形的邊欄格式並沒有像“囗”、“田”字等形式的邊欄界格在後來印面格式中被保留下來,是因為在歷史演化過程中,其作為氏族標誌的意義逐漸喪失而造成的,但我們仍可以在古璽印中偶爾看到一兩例有關或相似的印章,如天津藝術博物館所藏的一方印文為“敬”字璽,即是與“亞”形邊欄有關的(圖8)【38】。 在氏族奴隸社會後期,氏族內部由於社會分工及其他原因而發生了階級分化。氏族內部的貧窮者亦逐漸淪為奴隸,原來以氏族為標誌的奴隸主階級變成了以直系血緣為基礎、以姓氏為標誌的宗族了。殷商以後的西周即是典型的宗族社會,周王朝統治者分封諸侯,“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羅福頤認為: 西周時期,周天子和各國諸侯是依據氏族血緣為紐帶的宗法關係,建立了一套國家統治機構……(所 以)就不需要有一種作為聯繫的憑證信物,也就不會有璽印。【39】 此說是有一定道理的。而從目前所見的幾例西周璽來看,大多只是一些與同期青銅器紋飾相似的圖案,似尚不能起到示信的作用。 殷商時,奴隸是社會生產的主要勞動力和被剝削者,主要來源於戰爭中的俘虜,其地位極其悲慘。奴隸主貴族經常殺戮戰俘作為人祭,並且希望在去世後,奴隸們在陰間裏仍能繼續為其奴役,故需奴隸為其殉葬,有的是被活埋的。從殷商的墓葬中,不同規模的墓葬,殉葬的奴隸人數亦有所不同,從數人、數十人到百餘人,以此來表示墓葬主人身份和地位。奴隸的多寡是殷商奴隸主貴族財富和等級的象徵。墓葬中除了殉葬的奴隸外,隨葬器物還有青銅禮、兵、樂器和車馬等,這些殉葬器物同樣亦可證明墓主的身份等級。在討論商璽時,還有一個不能忽視的事實,就是在迄今為止的考古活動中,尚未于殷商、西周以至春秋的墓葬中發現過璽印。對此不妨可以作兩種假設:一是當時璽印的使用尚未普及,故流傳絕少;一是殷商時的璽印尚不足表明用戶的身份和等級,所以亦沒有殉葬的意義。筆者以為,後一種假設可以更為接近事實。 以此推測,說明當時尚無表明權力和職位的官印,以殷商氏族社會的特徵而言,當時亦無使用官印之必要。而從四方商璽來看,亦很難說就是私印,它們更可能僅是氏族的標誌而已。 六 商璽的原始性和璽印起源 隨著商璽討論的逐漸深入,商璽作為目前所發現最早的印章,已經得到了較為普遍的認同。雖然對於商璽的肯定較將最早璽印定位于戰國古璽的觀點,提前了約一千年的歷史。但即使是商璽說亦只能解答一個時間的問題,同時它又提出了許多新的疑問。對商璽年代的肯定亦只是一個大概的概念,作為殷墟出土的商璽,其上限則為西元前十四世紀盤庚遷殷之後。那麼從盤庚遷殷至商亡又經歷了約三百年,商璽大約是哪個時期的呢?商代中期甚至早期是否已有璽印了呢?璽印的歷史是否尚可前推,甚至上溯至夏代呢?無論是從文獻或出土文物的角度來講,迄今為止尚無法論證,將有待於新的考古發現以及學者的研究考證。但是我們是否可以從商璽的發現和討論及其歷史文化背景中得到一些啟示呢?是否可以對璽印的起源作一大概的認識呢?是否能夠從理論上建立一個比較接近事實的框架呢?這些就是商璽作為璽印的發生學意義,其重要性亦許要超過商璽發現的本身。從考證學的角度,我們討論的目的是界定最早的璽印;從發生學的角度,我們討論的目的則是研究璽印的起源。 通過以上討論,不妨可以作一個初步的結論:將商璽及稍後的西周璽印作為一個整體來看,璽印的形式特徵已基本形成。我們大致對商璽及璽印的起源有了如下認識: 1.古璽印在使用方法上與古代制陶和製作青銅器模範等有關的抑壓行為是一致的,所以在其產生的過程中有可能受到了上述行為的啟發和影響。 2.以璽印作為標誌這一特徵而言,它的形成可能受到了商周青銅器上族徽標誌的影響,所以亦可以說是源自遠古時代的圖騰崇拜的習俗。 3.根據古璽印質地及其形式,有許多學者將最初的璽印與鑄造青銅器的模範聯繫起來,無論真實情況如何,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它與古代青銅器製造確實是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 4.古璽印有印鈕以為佩帶,有著裝飾的作用,可能與始自遠古人類佩帶飾物的習慣有關。 凡此種種,導致古代璽印產生的原因應該是多方面的,是多種因素綜合而成的,而不是單一的某種因素所決定的。但這些認識尚不足使我們對璽印的起源點作出界定,綜合上述認識,筆者認為: 從抑壓功用講,古璽印在使用方法上與古代制陶和製作青銅器模範等有關的抑壓行為確實是一致的,但單憑陶器、青銅器與璽印之間的聯繫和陶器、青銅器所遺留的璽印的痕跡,只能說明古代璽印的早期用途,而並不能說明其是否璽印的起源點,亦不能說明孰為本原。一些學者認為,遠古時代制陶工具——陶拍是印章最早的原始雛形,陶拍有類似于印鈕的拍把,有類似于印面的拍面,使用陶拍時,將拍面上的紋樣拍印在陶器上,與後來印章的抑壓非常相似。其實這種相似只是抑壓功用的相似,或者說是抑壓物之間的相似。如陶拍上的拍把,即上端突出的部分,無疑是為了方便抑壓時把握用的,並不能說明相互間的必然聯繫。這種根據行為特徵來研究璽印起源的方法,缺點是往往會疏忽支配行為的動機。璽印的起源固然與抑壓有關,但如果將原始的抑壓工具看作璽印起源的話,我們豈不是要追溯到遠古人類第一次抑壓行為,這種似是而非的方法,其結論必然是有失偏頗的。 值得指出的是,中國古代璽印除了形式特徵以外,其中還有著內在的本質特徵,即其社會功用的需要。可以說這是由中國古代社會發展所規定的,中國古代璽印亦因此而形成了自我的體系。古代璽印的用途告訴我們,其內容無論是文字或者圖案的,它首先是一種標誌。儘管古代璽印有著許多功用,有憑信、通商、封檢、佩帶、銘記、烙印、殉葬等等,其共同之處是:它們都是作為人們在社會活動中信用的憑證,用以表示璽印主人的身份,無論官私印章都是如此。不僅如此,璽印在古代社會中,不但是使用者身份的象徵,同時亦是對使用物件佔有的標誌,譬如封檢、銘記、烙印等。 中國古代,政治、經濟的變革與興衰,不僅曾作用於社會的發展,同時亦影響到了古代璽印的沿革。官印的頒發是國家行使統治職權的標誌,它是一定政治制度的產物,是為政治服務的;而私印則是社會個體所使用的,多作為所有權的象徵,前者與政治、後者與經濟的關係都是十分清楚的。官印和私印的界分可以說是中國古代璽印體系成熟的標誌,但就目前的資料和研究,尚無法說明官、私印的孰為先後。 羅福頤根據西周時宗族社會特徵,認為當時尚無璽印(應該指的官璽)是有一定道理的,而西周、春秋璽印的缺乏亦無形中印證了這一觀點。但即使如此,似只能說明當時尚無官印的制度,並不能否認其時已有璽印的存在。《周禮》中有幾則有關“璽節”的記載: 凡通貨賄,以璽節出入之。──《地官·司徒》 掌節掌守邦節而辨其用,以輔王命。守邦國者用玉節,守都鄙者用角節。凡邦國之使節,山國用虎節, 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金也,以英蕩輔之。門關用符節,貨賄用璽節,道路用旌節,皆有期以反節。 凡通達於天下者,必有節,以傳輔之。無節者,有幾則不達。──《地官·司徒》 職金,掌凡金、玉、錫、石、丹青之戒令。受其入征者,辨其物之媺(美)惡與數量,楬而璽之。── 《秋官·司寇》 在這幾則記載中,有一點是頗為值得咀嚼的,就是其中“璽節”的使用均與商貿和檢驗物品有關。根據《周禮》所述,用於貨賄的璽節,只是節的一種,璽節究竟是甚麼樣的呢?據東漢鄭玄注:“璽節者,今之印章也。”亦有人以為璽節是將璽印鈐蓋在“節”之上的。在第二則記載中,玉節、角節、虎節、人節、龍節等與權力的憑征或象徵有關,說明璽節最初的功能並不是用於任命官吏而授於行使職權的官璽。由此可見,周代時用途最為廣泛的信用憑證應該是節,我們今天通稱之為符節(《周禮》中符節亦只是節的一種)。節最初是竹制的,後來改為銅制,“皆金也”,這裏的“金”指的是銅,從現在發現的幾例符節來看,如新郪虎符、陽陵虎符、鄂君啟節等都是銅制的。虎符是君主授于臣屬兵權和調動軍隊的信物,分左右兩塊,君主持其右,臣屬持其左,君主調動軍隊時,派遣使臣持符與臣屬驗合,即所謂“符合”,戰國時魏信陵君竊符救趙的故事亦是因此而發生的。現藏中國歷史博物館的鄂君啟節,是西元前323年楚懷王頒發給鄂君啟的水陸通行符節,分為舟節,車節兩組,分別用於水陸,相合為一完整的竹節形。有的學者認為戰國時楚璽中有一種被稱為二合璽和三合璽的就是璽節(圖9),從上述符節特徵和合璽的功能來分析,此說應該是正確的。燕璽中自銘有“卩”或“卩鍴”的,其名稱大約亦與符節有關。上述實物證明瞭《周禮》中“貨賄用璽節”記載的真實性,以及早期璽印與當時人們經濟生活的關係。 筆者假設,首先出現於人們經濟活動中的璽印,後來被官方作為行使職權的憑證,再而形成官璽及以後的官印制度。這種假設完全是可能的。可以認為,在社會制度沿革過程中,私有制的形成和商品經濟的發達,曾經作用于古代璽印的發展,亦可從中認識到中國古代璽印與中國古代社會、經濟的關係。而私有制的比較成熟和商品經濟社會的形成則是戰國時期社會與經濟的特徵,這與戰國時期璽印的興盛是不無關係的。 璽節的使用亦反映了西周晚期至春秋戰國時期經濟活動的頻繁。古人將璽印作為交往信用的憑證,可以說是反映了當時社會的倫理思想,這一點在儒家思想中尤為重視,“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等有關“信”的論述,在孔子的《論語》中可謂比比皆是。根據《說文》的解釋,“印,執政者所持信也”,按其意思,似乎是專指官印而言的,可能與許慎的立場有關,但許氏指出了印章是一種信用的憑證。《說文》:“信,誠也,從人從言,會意。”可知遠古先民們的“信”觀念,是用語言的方式來表示信用和誠意的,反映出了遠古時代民風的淳樸。從“信”字的會意,不妨可以推論為,在民風淳樸的遠古時代,自然沒有使用表示信用的璽印的必要。而在稍後的氏族和宗族時代,經濟更多地是分配(包括賜封)性質的,仍無使用表示信用的璽印的需求。 然而這種淳樸的民風是建立在生產力比較落後、人們的經濟觀念比較淡薄基礎上的,當原始而簡單地以語言表示信用的方式面臨春秋戰國社會的變革、經濟的發展時,面臨商品經濟的發達和土地私有化的出現時,就顯得不相適應了。《後漢書》云“至於三王,俗化雕文,詐偽漸興,始有印璽,以檢奸萌”【40】,三王即夏、商、周,仍是個籠統的概念,但“詐偽漸興,始有印璽,以檢奸萌”卻指出了璽印產生的原因。所謂“詐偽漸興”指的就是頻繁經濟活動中缺乏信用的行為,於是人們在社會交往中必需一定的信物以作為憑證,這就是符節璽印產生和廣泛使用的意義所在。由此聯想到,為何古代璽印一直至春秋戰國時期方始定型,並于戰國時期達到興盛的地步。 面對當時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變革及其對於傳統的破壞,人們站在不同的立場上對此表示了不同的看法,如儒家對“信”的宣揚;法家主張必須通過法、術才能實現對信用的約束,《管子》所謂“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詐偽”;墨家採取了接受的態度,認為“忠信相連,又言之以利,是以終身不厭”;而道家則提倡返樸歸真,採取了批判和抵觸的態度,如老子所雲“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莊子的表現似更為極端: 絕聖棄知,大盜乃至;摘珠毀玉,小盜不起;焚符破璽,民乃樸鄙;掊鬥折衡,而民不爭。【41】 莊子將珠寶、符節璽印、度量衡器等“新生事物”視作破壞淳樸民風的罪魁禍首,並且認為只有將其毀壞,人們才能恢復過去和平幸福的生活。按其語意,璽印產生的年代距莊子的時代亦不會過於久遠。而諸子對於“信”闡述,亦可說明“信”觀念在當時的重要性,間接證明了璽印制度形成的社會背景。 璽印作為殉葬,大約亦是從戰國時開始的。作為殉葬品,無論是官私印章,都是作為表明墓主身份的,除了官職或姓名等印文內容外,還可通過質地和鈕制等來反映其地位等級。雖然殷商、西周時沒有璽印殉葬的習俗,並不等於說當時沒有璽印,但殷商、西周璽印更可能是氏族的象徵和標誌,與青銅器中族徽的作用是相同的。相對後來璽印的實用功能而言,商璽和西周璽印顯然是不成熟的。 綜上所述,儘管璽印的產生可能受到了以前其他抑壓物的影響,但兩者之間存在著本質上的區別。殷商西周時的璽印雖然已經具備了璽印的一些形式特徵,但無論是從形式上、內容上、功用上,比較後來的璽印以及對於中國古代璽印體系來說,它都是原始的,不成熟的。所以我們有理由認為,商璽和西周璽印作為印章的原始性是顯而易見的,中國古代璽印的源頭大約就在殷商和西周之間。後來經過殷商、西周至春秋的逐步過渡,而成型于戰國時期,這樣的認識估計與事實不會有太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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