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工部局在行道树种植中缺少统一规划,也遇到不少问题。首先在街道上种植行道树常受到下水道、煤气管道、自来水管、电灯线路等埋设安装的限制。其次街道及人行道狭窄,行道树能扎根的土层很浅。一般而言,只有道路宽度超过 1904年,公共租界内有4000余棵行道树。1906年行道树数量达25762棵,包括悬铃木4100棵、梣木4922棵、银杏树6000棵、梓树2500棵、榆树2700棵、乌桕树1000棵、梧桐树500棵等。 工部局对于行道树规定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包括立桩保护、砍去枯枝和可能妨碍交通,或与架空电线相接触的树枝。所有行道树生长三四年后都需要修剪,使树枝向规定的方向生长,也为形态优美的行道树奠定基础。1904年,工部局任命了一位园艺专家,就行道树有关问题给市政改进委员会担任顾问,以改变以前行道树种植杂乱无章的局面。1919年,公共租界用于种植和保养树木的费用为4000两。 法租界对行道树种植也很重视。1875年,公董局董事会拨款150两更换行道树。1887年9月,公董局董事会批准拨款1000两向法国订购250棵梧桐树及50棵桉树,种植在堤岸及花园中。1905年,法租界内有卢家湾、顾家宅、打靶场、孔家宅等苗圃,培育的树种有枫杨树、法国梧桐、槐树等,其中董家渡等苗圃向公董局提供387棵法国梧桐和槐树的幼木,种植于新扩充的租界道路上。1902~1913年,西江路由东向西分段铺设碎石黄沙路,并于两侧种植悬铃木。20世纪20、30年代,这一带道路两旁人行道则遍植悬铃木。据种植培养处1920年报告,是年法租界行道树共10221棵,其中法国梧桐占4301棵。苗圃中的苗树共15540棵,常绿小灌木14370棵,落叶小灌木1480棵。 1932年7月,公董局临时委员会会议对行道树种植作出具体规定:在公共通道上挖坑种树时必须离开道路 1921~1929年法租界树木花卉统计表 单位:棵
3.路灯 上海传统的道路照明是油灯,上海开阜后出现了煤油路灯。 1882年,工部局与上海电气公司协议在界内安装电气路灯。10月,10盏电气路灯首先在外滩试点。翌年7月,工部局在外滩、南京路、百老汇路使用电气路灯(弧光灯)35盏。到1884年,公共租界内使用电气路灯的道路包括广东路、福州路、汉口路、九江路、宁波路、北京路、扬子路等。至1885年,有240盏煤气路灯被电灯取代。80年代末,电气路灯的使用更加广泛。1890年白炽灯出现后,在道路照明上逐渐取代弧光灯。1909年1月电气处对主要路段燃点的弧光路灯实行降价。1916年白炽灯取代弧光灯,路灯状况进一步改善。 1867年3月,法租界公馆马路、科尔贝尔路、辣厄尔路、孟斗班路以及洋泾浜沿岸马路一带开始使用煤气路灯。法租界煤气路灯碎玻璃罩壳的调换工作一向由煤气公司承担。1873年10月,公董局决定收回这项权力,要求煤气公司将尚未动用的玻璃罩壳交还给公董局。由于这项玻璃罩壳的库存量并不充足,董事会决定订购煤气灯上的灯罩架200套和圆柱形玻璃罩200只。为了便于路灯灯光射向邻近道路,1875年,法租界将宁兴街、八里桥路东北角的煤气灯灯杆换成托架,并在自来火行西街、宁兴街、公馆马路等路段装设3盏新托架的煤气灯。1877年8月,公董局在煤气灯的玻璃上试写路名。1882年,公董局董事会决定在东门广场安全岛上增设2盏煤气灯,在宁波路和自来火行东街转角处增添路灯。同年10月,董事会批准向法国订购600只球形玻璃灯罩。 1882年7月,上海电气公司与公董局签订协议,在天主堂街竖立电杆输送电力,开始了法租界使用电灯的试点。9月,董事会批准上海电气公司在法租界全面安装输电设备和电线杆。1926年,法租界界内白炽路灯1910盏。1932年5月,界内路灯共3092盏。 第三节 下水道 一、公共租界下水道建设 1.租界初期下水道建设 上海开埠前,老城厢内建有传统的排水沟渠,雨水和污水通过这些沟渠就近排入河流。开埠初期,租界在辟筑道路的同时,只在路旁挖明沟或暗沟作为排水道。道路码头委员会成立以后,开始对租界内的下水道系统作出规划。1852年6月,道路码头委员会向租地人会议提交了一份关于建造租界排水系统的报告。在调查测量、制定预算的基础上,委员会提出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排水系统,主要包括一条直径为 1853年太平天国攻占南京和小刀会起义后,租界内人口激增,道路排水问题日益突出。1856年6月,英租界租地人在英领事馆召开会议,讨论排水系统问题。1862年,工部局先从租界中区对雨水管道进行规划和建设,开始在界内建设系统的道路排水工程。其方法是,在道路两旁砌以石磡(即侧石),较道路稍高,磡下砌石条(即平石),微侧,引水入沟。阴沟以砖两层砌腰圆式,石磡下通沟处砌方式水仓一所,较沟深三四尺,使水冲入仓内,淤泥沉底,清水入沟。在时隔一定时间后,揭起仓面石板,以长勺捞出污泥,则阴沟无变塞之虞。而阴沟内的水最后都排入苏州河与洋泾浜。是年,工部局开始在道路两旁排砖砌下水道及供沉淀用的水仓。 1862~1870年8月,公共租界排水系统工程开始全面铺开。 1862年初,为了缓解租界中区所有出水口堵塞而造成的灾害,改善居住环境,工部局成立了防务和改善特别委员会。 委员会建议,一旦砖头足够,就沿着石路和苏州路建筑一条 防务和改善特别委员会指出,以上措施只是应急的权宜之计。为了在黄浦江、泥城浜、洋泾浜和苏州河之间的租界范围内,建立一个能通向四面八方的综合性排水系统,必须作如下计划:(1)沿苏州路、石路、界路和桥街,由洋泾浜向苏州河方向倾斜,铺设一条最大口径即3× 1862年8月,经过招标,马路和石路下水道工程完成,可有效地排去废水。10月,董事会决定教堂街下水道的苏州河端口部分用石料建造,高度与外滩持平,在上面安装挡潮闸门。桥街排水干道开始动工。12月,董事会通过发行临时公债的决议,为排水系列工程筹集25000两经费。1863年1月,江西路和江苏路下水道动工。3月,锡克路开辟自洋泾浜的下水道工程招标承建,中型下水道承包商每丈造价24两。4月,教堂街下水道工程完工。8月,桥街下水道完成。 1863年10月~1869年,工部局相继在广东路、河南路、苏州路延伸工程、老跑马场、福建路、江西路、南京路、山东路等路段铺设了下水道。1863年,工部局在广东路、北京路、南京路等地段敷设砖砌拱形下水道。1868年3月,工部局制订公共租界中区的下水道建设规划,确定南北向道路的管道为总管,东西向管道为支管,以九江路为界,将雨水分别排向洋泾浜和苏州河。1869年8月,敷设了外滩公园的排水管。10月,熙华德路和云南路排水干道及小型下水道等项工程完工。工部局还决定在租界偏僻处修建合适而价廉的明沟排水系统。同年,百老汇路和虹口路的地面排水沟完工。 2.完善租界下水道网络 19世纪60年代以前,公共租界的道路排水工程虽然已开始建设,但不够理想。当时采取的惯行办法是每年将下水道的沉积物挖出来,这种办法费用较高,每10英尺约需2两,又不利于公共卫生。 这项计划被当年的董事会采纳,并由继任的董事会实施。19世纪中叶,工部局在芝罘路、劳合路和广西路等敷设排水砖管,将废水排向泥城浜。60年代起,工部局在广东路、山东路、云南南路等地区敷设砖砌排水管道。至1870年9月,除了四川路和湖北路一小部分未完成外,所有的排水干道都已完成。工部局通过对原有的排水设施进行改进,总共投资了11余万两。70年代初,公共租界系统的下水道网络初步形成,投入使用后沉积物较少。但是,把污水排入苏州河和洋泾浜,而不是直接排入黄浦江是该排水系统的一个缺陷。
主要污水下水道表(
排水管道表(
与此同时,排水设施的质量和水平也不断提高。早期建成的中国式排水管底部用泥土制成,两侧用砖,顶部盖有石板。这种排水管没有坡度,成本较高。1866年以后工部局陆续从英国订购了陶制排水管代替原来的砖沟及中国式排水管,口径和铺设的坡度增加,增强了排水效果。1881年,工部局先后在虹口地区北江西路、北四川路、北河南路南北向敷设管径1.15×0.75~0.9× 1890年公共租界主下水道一览表
20世纪初,租界内西式房屋建筑启用卫生水厕。稍后,公共租界开始进行小型污水处理试验。1915年,工部局规定楼房安装水厕须自建化粪池,由真空泵车定期清运。1917年领事公堂裁决工部局筹建污水沟渠。1918年,受工部局之聘来沪考察的印度专家福莱教授建议,为保护饮水水源,必须建立污水处理系统。工部局遂相继在扬州路、汇山码头、开纳路、欧阳路4处进行污水处理试验,最后决定1921年在欧阳路靶子场正式建造北区污水处置所,1923年建成。1921年起公共租界为适应日益增加的水厕排水需要,相继敷设粪便污水管道,是年前后在外滩和南京路一带敷设污水管道。1922年,工部局在林肯路筹建西区污水处置所,1923年埋管工程动工,1927年正式投入运行。1926年又兴建东区污水处置所。是年,污水管道工程完成。北区、东区、西区3座污水处置所接纳和处理水厕污水,每小时从污流内取出水样进行检验。并采取初步沉淀方法使污水内所含30%的固体沉淀为粗污泥,通过剧烈的氧化发酵将剩余的固体变成较坚固的状态。此后公共租界部分地区实行雨、污水不完全分流制,多数地区的排水管网为雨、污水合流制。 自19世纪中叶租界敷设排水管道后,工部局对排水设施的养护管理由工务处负责。早期的管道养护较为简单,直通江河的排水管道,利用每日2次潮水进行冲刷;其他管道以竹片、摇车等通沟工具定期疏通。1921年起,工部局定期采集黄浦江、苏州河等江河水样进行化验分析,对生活污水排入下水道的部分住宅收取接管费,并规定排放工业废水的制革等工厂,应作排水预处理,并按流量付费。 [1914年洋泾浜埋管筑路工程] [工部局水泥制品厂内的下水道管] 1932年公共租界各污水处置所概况表
二、法租界下水道建设 1.法租界下水道初建 法租界初辟时期只局限于垫高土地,疏通沟堑,把沟堑、水沟作下水道,没有建立下水道网的计划。1860年太平军进攻上海,难民大批涌入租界避难,因下水道缺乏造成城市环境恶化的矛盾突出。1862年公董局公共工程处着手填高道路,让横向道路具有少许坡度,以便排除积水,把雨水注入洋泾浜或沟堑。 19世纪70年代,公董局开始规划建设雨水管道。1875年,为在公馆马路人行道实施侧放铺砌法,董事会同意重新整理天主堂街和外滩之间路段的街沿及明沟。直至1878年,公董局工务部门致力于整治边沟,疏浚沟堑,开排水沟,并用石块制成下水道水落口。1879年,法租界内所有的房屋安装了水落管。19世纪80年代起,公董局在公馆马路等地区埋管,建造边沟,将雨水等排向洋泾浜。1882年10月,公董局在外滩用一条纵向的蛋形大排水沟,把太古路和东门路的排水沟连接起来,工程费用不超过1000两。1899年,公董局改变了原先采用的“中式铺砌”边沟的办法,采用铺石板设置边沟,并购买消毒剂对下水道、渗井消毒。1900年,在公馆马路的延长部分建造弓形下水道。1900~1902年公董局填没葛罗路、华格臬路、维尔蒙路等之间的浜、塘,并疏通连接河道的水沟,设置边沟沟堑。同时公董局在人行道下修筑下水口,车行道下修筑窥孔。1900年1月,公董局开始填没西浜(防卫浜),在浜的河床上用砖砌出一条下水道,1908年完成。1907年开始埋设自北向南的排水管道,以肇嘉浜为排放总汇。最先在金神父路埋管,至30年代中期,先后在海格路、姚主教路、汶林路、巨福路、祁齐路、亚尔培路等,敷设直径0.9~ [1930年法租界麦琪路霞飞路交叉口的排水工程] 1909年,公董局在西藏南路北段现场浇制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工程通过招标进行。1911年填没护城河,建造了一条2.5× 公董局对下水道管理比较重视,禁止向边沟内掷食物残余,规定对此等行为处以罚款。法租界每8~15年疏浚一次界内用以汇集下水道排水的河浜,并定期用消防水枪冲洗下水道,夏季则每天清洗边沟。 2.下水道网络 1920年,法租界下水道网络初步形成。在同一条下水道网上往往有不同直径的水管。法租界的下水道有两个出口:一为黄浦江。租界东部的下水道,从平济利路——葛罗路一线起,都向黄浦江排放,约覆盖租界总面积的五分之一。主要的集流渠都在恺自迩路、敏体尼荫路、宁兴街和爱多亚路上。有几条次要的排水沟连接到沿法华民国路的大排水管上。二为肇嘉浜。租界的其余部分,约总面积的五分之四,集流水管都接到这条浜上。主要有:吕班路、亚尔培路、巨福路、汶林路排水管。方向都是从北向南流动。一些次要的水管作为附近各道路排水沟的集流渠。 1940年,法租界的下水道网形成,能容纳雨水、家庭污水和全部液体污物。是年,法租界内下水道管网总长度达到114公里,其中104.346公里是圆形下水道。 第四节 桥梁 一、苏州河桥梁 鸦片战争前,苏州河上桥梁有重建于1672年的三洞石老闸桥(今福建路桥处)和建于1737年的新闸桥。除此之外,两岸来往都靠船渡,最多时渡口有22处。1856~1889年间,工部局于苏州河上先后架设了11座木桥。20世纪初至20年代,工部局陆续拆除木桥,改建为钢桁架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桥。由于租界内工商企业分布的不同,影响到苏州河上桥梁分布极不平衡,新闸桥以东至入黄浦江河口 1.外白渡桥 1848年,苏州河之北虹口美租界开辟后,苏州河两岸往来频繁,靠渡船摆渡甚不方便,1854年英商韦尔斯和宝顺、兆丰洋行的韦勃、霍格等人组织苏州河桥梁建筑公司,在外滩北端苏州河头摆渡口之东筹划建造一座木桥,以“韦尔斯”为桥名。韦尔斯桥于 苏州河桥梁建筑公司为收回投资,经向上海道台申请,获得在苏州河上架桥30年的专利。桥建成后,即开始向过桥行人收取过桥费,每人每次铜钱1文,车马加倍。1863年英、美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后,又将过桥费提高1倍。洋行往往一年支付一次,英国领事馆一年支付5镑。1866年,工部局对苏州河上交通已有所考虑。最初的打算仅是租下韦尔斯桥,免去外人及其马车的过桥费,对华人利益并未顾及。由于此议没有成功,1869年工部局又与桥主谈判,并达成协议,商定从 [1873年建造的外白渡桥] [20世纪30年代的外白渡桥] 19世纪70年代初,工部局与韦尔斯桥桥主又进行谈判。桥主要工部局出价3.5万两买下1871年在韦尔斯桥东面兴建的废铁桥为条件,工部局以其价太巨未允。1872年10月,工部局在韦尔斯桥西侧几十步地方设立义渡,名为摆渡,实为浮桥。韦尔斯桥主惟恐过桥者减少,同意工部局出价4万两将韦尔斯桥及其东面的废铁桥一并买去。1872年11月,工部局收买上述两桥,废止韦尔斯桥过桥税,同时开始兴建苏州河桥梁。1873年7月,工部局拆除废铁桥,拨银1.9万两,在原址另造宽37英尺( 2.头摆渡桥(乍浦路桥) 1679年,此处设渡口,名为头坝义渡。上海开埠后,美国圣公会主教文惠廉(又名蓬恩)在此渡口之西建造浮桥。外国人称蓬恩桥,中国人称头摆渡桥。为区别东邻的外白渡桥,又称二摆渡桥。1873年,工部局改浮桥为木桥,1876年竣工。1927年,木桥拆除,改建钢筋混凝土桥,以乍浦路路名命名。桥长 [1926年时的乍浦路桥] 3.里摆渡桥(四川路桥) 1878年,工部局拨银2000余两在二坝渡口建造宽12英尺( 4.三摆渡桥(河南路桥) 1875年,根据公共租界纳税人会建议,工部局在近河南路的苏州河上架设简易木桥一座,时称三摆渡桥。次年桥北吴淞铁路筑成后,改称铁马路桥、铁大桥。1883年12月,因桥破损不堪,无法修理,工部局拨款6623两在原址另建宽 5.老闸桥(福建路桥) 1570年,应天巡抚海瑞疏浚吴淞江,为阻潮水倒灌,在今福建路桥附近建造吴淞江闸门。至清初,此闸废毁。1672年,韩佐周在此重建三洞石闸,闸上有桥可通行人。后因潮水冲击毁去。1675年复建石闸。1735年,石闸移建金家湾,称新闸,此处遂留下老闸之名。1864年,福建路木桥建成,费用为2015.98两。1885年,工部局拆除福建路旧桥,在原处建7孔新木桥一座,名老闸桥。老闸桥原定宽12英尺,为便于马车通行,拓宽为17英尺。该桥于6月动工,10月完成,耗资4495两。当时该桥南堍为太湖流域农副产品集散地之一,经常聚集成市。 6.新闸桥 1735年,水利通判徐良模在该处建造一座三洞石闸桥,1737年竣工。闸的两岸设碰,闸中有浮桥,东距老闸3里。1862年,江苏巡抚李鸿章将它改建为3孔帘桥。1897年,鉴于行人车马往来不便,由商董徐鸣奎、徐开桐等集资4000两,仿西式桥型,改建成木桥,取名新闸桥,成为嘉定、太仓、宝山诸县通往上海老城的要津。1910年,因桥面朽烂,桥墩坍裂,予以封闭,另备渡船专渡行人。1911年在旧桥旁建成临时浮桥,1913年拆除旧桥。1916年由工部局建成钢桁架桥。该桥长 7.老垃圾桥(浙江路桥) 1879年,工部局应苏州河边浙江路附近业主外侨的请求,从今浙江路架起步行木桥。因当时租界内生活垃圾多在桥旁码头外运,俗称垃圾桥。1899年泥城桥建成称新垃圾桥后,此处乃称老垃圾桥。1887年,桥已朽损,马车不能通行,工部局拨银5400两,拆除旧桥后另建宽 8.新垃圾桥(西藏路桥) 1853年,今西藏路处即建有木桥。因毗邻泥城浜,俗称泥城桥。1899年,工部局拆除旧桥,重建长245英尺( 二、洋泾浜桥梁 洋泾浜为上海县城北面的河道。上海开埠前,为方便县城和北郊的交通,洋泾浜上曾有两座桥,一座洋泾桥,靠近黄浦江边,另一座是三茅阁桥,位于今延安东路河南路口。租界开辟后,以洋泾浜为界,浜北属英租界,浜南属法租界。 随着县城与租界的交往日益频繁,洋泾浜上先后翻修新建了8座主要桥梁,从东向西依次为外洋泾桥(洋泾浜1号桥)、二洋泾桥(天主堂街桥、洋泾浜2号桥)、三洋泾桥(吉祥街桥、洋泾浜3号桥)、三茅阁桥(洋泾浜4号桥)、带钩桥(山东路口,洋泾浜5号桥)、郑家木桥(福建路口,亦称泰勒氏桥、监理会桥、桂香桥、洋泾浜6号桥)、东新桥(浙江路口新桥、洋泾浜7号桥)、西新桥(广西路口八里街桥、北八仙桥、洋泾浜8号桥)。三茅阁桥是洋泾浜上所建最早的桥,是上海县城与租界以及通北门(今老北门)的主要通道,因近三茅阁而得名。1553年建造,1802年重修。1853年为防止义军进入租界,工部局将三茅阁和桥梁拆除,后又在旧桥址附近另建一座板桥,仍叫三茅阁桥。泰勒氏桥因美国基督教监理会传教士C.泰勒而得名。1848年,泰勒在今广东路福建中路一带建立监理会堂,为方便城里的信徒到教堂作礼拜,在洋泾浜上建桥,故名。小刀会起义后,迁移至泰勒氏桥的陈、郑姓福建百姓增多,改称郑(陈)家木桥。郑家木桥是英、法租界的分界线,再向南是华界,形成三方交汇的特殊地区。1856年1月,法国代理领事爱棠召集法租界第一次租地人大会,筹集建造连接法租界外滩与英租界外滩的外洋泾桥经费,决定凡坐落外滩和洋泾浜附近的地产,每亩抽八两半;凡离此稍远的地产,每亩抽五两半。是年3月,外洋泾桥修筑完毕。桥长 19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初,工部局与公董局合作,对洋泾浜上的桥梁进行了一次全面更新。1867年首先重建位于洋泾浜口的外洋泾桥。 早期洋泾浜上桥梁的养护费用由两租界当局和中国当局按三分之一的比例分摊。1868年,山东路北端的一座桥梁施工,经费由上海道台、公董局、工部局共同负担。1873年,上海道台支付了重建洋泾浜上各桥的费用后,表示嗣后将拒绝考虑这类建筑费用。自此,洋泾浜上桥梁的养护由两租界当局继续承担,一般按照均摊的原则分担费用。桥梁的养护费用来自小车的捐税收入。1875年3月,公董局照会工部局,表示由法租界负担桥梁支出的一半不合情理,今后法租界只能以三分之一的比例承担养护各桥梁的费用。但是工部局拒绝了这个建议,指出若公董局不同意承担半数份额,将不再对洋泾浜上已有的桥梁进行修理,也不再建造新的桥梁。最后通过协商,两租界当局同意继续对洋泾浜上的桥梁进行更新维修,费用仍由双方均摊。1877年8月,两租界当局平均分担了改造外洋泾桥铁桥的费用,各自承担6149.57两。1878年8月,公董局支付给工部局维修桥梁费用236.28两。1882年7月,公董局应工部局的要求,把油漆洋泾浜上桥梁的一半费用支付给工部局,估算为50两。1896年洋泾浜上各桥梁的养护费用由公董局支付。当年2月,公董局董事会批准拨款290两。 鉴于铁、木桥的代价从耐用角度考虑相差并不大,1869年,工部局与公董局商定了在洋泾浜上逐渐用铁桥替代木桥的计划。1873年12月起,首先把连接北门路和河南路的4号旧木桥(河南路桥)改建为铁桥。1875年2月,工部局董事会同意公董局的意见,将外洋泾桥铁桥的宽度设定为超过 第五节 码头 一、公共租界码头建设 鸦片战争前,上海港码头主要集中在县城东南黄浦江边,约有踏步式石砌码头泊位10余座。上海开埠后,上海县城东北自苏州河南岸至洋泾浜之间的黄浦江西岸被划为外国船只停泊区,外商在那里建造起2座驳船码头,一座供英国船舶通过驳船装卸物品,一座专供海关验货之用。1846年,英租界道路码头委员会成立,专门负责租界内道路码头等市政建设,包括建筑公用码头及替各洋行代建的私用码头。当时道路码头委员会曾为洋行建成4座驳船码头,分别位于海关之北、劳勃渥克路、领事馆之南等出浦之处,并作价收购了仁记和义记2座码头为共有码头。同期上海道台宫慕久在江南新关建造了2座公用码头,分别供盘验所和没有私家码头的中小洋行使用。1853年,外滩江边已建有10余座驳船码头。早期的驳船码头是旧式的石条砌成的直出踏步码头,面积较小,造价低廉。码头后方隔开一条纤路就是洋行。怡和、宝顺、琼记、和记等洋行都在自己洋行前面江边建起了驳船码头,这些码头均以洋行名称取名。驳船码头初建时伸向江中并不远,以后码头增多,水流夹带的泥沙沉淀于码头周围,驳船码头吃水日浅。外商为驳船停靠便利,不断将驳船码头向江中延伸。 19世纪60年代以后,新兴的轮船开始逐渐替代西式帆船,进入上海港的外国船只数量也越来越多,完全靠驳运的装卸方式和石砌驳船码头无法适应轮船装卸的需要,原来的码头不敷使用。各大洋行开始在停泊条件较好的美租界虹口及浦东沿江相继建造轮船码头。最早的外商轮船码头是1861年由宝顺、旗昌洋行先后在虹口建造的。其中宝顺码头长121英尺( 1865年9月,工部局工程师克拉克向董事会提交了有关租界码头现状的报告,建议对现有码头进行拓展。这是租界当局有关部门首次对租界内码头维修等提出系统的计划。该计划指出:一号码头(裕丰码头)长度在低潮时足以让船只卸货,但是恢复原先的宽度还需要各长13英尺( 1868年,英国领事温思达建议从洋泾浜的出口延伸到北京路对面的码头这一线,建立一个总的码头设备体系,内容包括:(1)请求中国政府批准拓宽黄浦江的涨滩,宽度应能容许一排浮码头和一个新码头的外侧边缘相连结,在浮码头旁边,吃水14英尺的船只可以在大潮低落时停靠;(2)码头为60英尺宽,包括位于内侧的一条10英尺宽的人行道,该人行道作为租界的公共道路加以维修;(3)该工程经费一半由工部局提供,其余由临江租地人按纵向临江土地的比例供给;(4)所有浮码头应按时在公开的报纸上刊登广告,通过公开招标按年度出租。凡土地位于浮码头对面的临江土地租地人有权以投标人的最高价格租用。同年7月,温思达的建议得到工部局的赞同。工部局测量员奥利弗补充估计如果只在低水位线建造更为轻便的浮码头,此项工程只须花费7.5万两左右即可建成。 1869年10月,耶松洋行报告在北京路、南京路、九江路、汉口路、福州路和广东路等的终端以及大英轮船公司大门前的浮码头均已吊装完毕。所有固定浮码头均于 1870年8月,工部局与J·P·罗勃斯签订了一份建造一座木码头的合同,供虹口太平路底的旅客上下船之用。同年,根据纳税人的意见,工部局批准在财政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立即在虹口沿江地带的中央部分,即闵行路底动工修建一座码头供旅客上下船之用。 至1870年,虹口地区一段黄浦江从虹口小港起已建有汇源、怡和、琼记、旗记、同孚、宝顺、虹口、仁记、和记、丰裕等10余座码头。上海港轮船码头区初具规模。同年,工部局对土质堤道(包括北京路码头)和英租界、虹口租界的码头均已进行整修。当时苏伊士运河开通使欧亚可直达航运,轮船吨位趋大,港内小码头难以停靠,遂出现专业码头公司兼并小码头,改建成中型码头。到19世纪末,轮船码头大部分已归并于几个大轮船公司和专业码头公司所有。其中,英商码头在公共租界港口公用码头中实力位居第一。最著名的是1871年成立的英商公和祥码头公司。由于不断扩大兼并,公司下辖有浦西顺泰、华顺(原宝顺码头,1877年售与轮船招商局,1883年又转售英商公和祥码头公司,改名华顺码头,又名老宁波码头,今汇山码头)、公和祥、立德成、琼记等码头。太古轮船公司也先后在上海购买或建造了太古浦西码头、公司栈码头、华通码头(今东昌路码头,1882年兴建)。 其他外商公用码头分别有日商码头、美商码头、德商码头等。1876年,英商太平洋邮船公司将自己在沪码头出让给日商三菱株式会社,日商在上海有了第一座码头。1890年2月,日本轮船公司就拆迁现有浮码头,在美领馆前设置一座长 1874年,轮船招商局购入位于虹口兆丰路东侧的英商耶松码头,称招商局第 20世纪初,日商先后购买了近10座码头。至1920年,黄浦江两岸码头总长27758英尺( 1925年,工部局授权交通调查委员会对外滩公用码头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所有码头都处于过载状态。为改善客运交通,委员会建议:把某些码头专门用作客运码头,并在码头之间进行分工;主管官员应该严格管理客运码头交通;对轮船业主按照浮动价格收费,逾期不交则从保证金中扣除,并可拒绝轮船使用工部局码头。 二、法租界码头建设 19世纪60年代以后,各大洋行相继在法租界沿黄浦江建造码头。1861年5月,法国外交部长图弗内尔致函法国代理领事爱棠,表示法国皇家邮船公司准备在上海建造码头、栈房等设施,要求在法租界内沿黄浦江一带,为他们保留一块两公顷大的地皮。1862年,旗昌轮船公司在十六铺租用了原当地郭氏家族所有的金利源码头(十六铺码头的前身),长300英尺。1864年4月,法租界第二次租地人会议,通过关于建造法租界码头的议案。1865年,法国轮船公司码头(俗称法兰西码头)在法租界外滩(今金陵东路外滩)南侧建成,全长1,649.11英尺( 1873年,法国轮船公司码头归属英商太古轮船公司,改名太古码头。同年10月,太古洋行要求在洋行街码头上搭建顶棚。11月,公董局董事会决定太古洋行搭建的顶棚不能有遮隔黄浦江视野的篱笆或栅栏,并且该码头设施只能用作装卸货物,不能当作货物仓库或堆栈。但这一决议仍遭到了公众的反对。12月,法租界租地人特别会议提出今后董事会只准许在租界建造没有顶棚的码头设施。 1877年,招商局因收购旗昌轮船公司而据有金利源码头,将其改名为招商局第 1878年3月,公董局董事会再次讨论太古洋行搭建码头顶棚一事,结果拒绝了太古洋行的要求,并决定今后在洋行街码头上自洋泾浜到四明公所小浜为止的土地不准建造任何码头设施。同年1月,公董局董事会批准轮船招商局在东区搭建一个盖顶码头设施。6月,外侨西曼要求公董局在施政路和北门路之间的护城河上出资重建码头。董事会讨论后认为北门路底已有桥梁供居民过河之用,故不再考虑此要求。但如果西曼愿意出资建造码头,公董局可以批准他的要求。同月,华人徐雨之要求董事会拨给100两,以便在施政路和郑家木桥之间的洋泾浜上重建码头。董事会同意此项拨款,条件是码头必须建在磨坊街底。10月,董事会批准在法租界各码头上建造一批小便池。11月,董事会批准轮船招商局在黄浦江两岸等处建造码头设施和仓库,并授权工务和警务委员会拟订附加条件:对于这项工程董事会有全面的监控权,轮船招商局应保证把施工的总设计图送交董事会审查,由董事会划定外滩和新码头的准线。对不符合附加条件的工程,董事会有权制止。施工完毕由董事会认可后,今后养护码头、通道、浮桥的费用由公董局承担。1887年1月,董事会分别拨款500两和180两用于码头铺砌。3月,工务委员会在金利源码头建造公共厕所。9月,公董局对公馆马路东端邮船公司浮码头进行改建,将两个浮码头都向江中推进10英尺左右,并把浮码头临江一面及两头的二级踏步拆除,换上10×8英寸(0.254× [外滩十六铺轮渡口] [法租界外滩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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