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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干生于十二月取用常变诀窍(上)

 漫步月球路 2014-04-22

金玉章按:《穷通宝鉴》依十天干生于十二月特性取用定喜忌,简明实用,可为命理学习范本,今从网络搜集较完整的取用常变诀窍,以备八字爱好者参考。

『正月甲木』

常理:甲生寅月,日元得祿;余寒未尽,喜丙溫暖。身強,专取丙火调候 兼洩秀,真神得用,富貴非轻。

变理:若火太多,洩弱日元,食多身弱,又須見癸,用印制食生身。

財多身弱,专取用令甲比为助,富多貴少。 原局印多,水泛木浮,死无棺槨;又喜戊來止水,丙来助戊,用财破印,方免凶危。 寅月甲丙戊皆为旺气,取其一者为用,亦有名利。

春木当令,決无从強之理;其余十干,凡生當旺令者,纵克洩交加,日元孤立,亦不作从強之论,尤以陽干为然。 从而难从,贫贱之士。

『二月甲木』

常理:甲生卯月,日元羊刃,余寒已退,丙非急需;身強用丙,要有癸配;有丙无癸,甲恐被洩過甚;有癸无丙,甲太顽強;水火既濟,方许富貴。

变理:身強,用庚金制,用戊土辅,为財滋煞,富貴定然。

用丁火洩強身者,为木火通明,文学词臣。庚甲两強,干見丁火,为伤官驾煞,位高权重。

若非身強敌煞,春木最忌见,因春木为活木,最忌克伐。“活木忌埋金之铁”,“春不容金”,皆是此理。杀強身弱,必主残疾,又要火破金,方保安吉。 身弱,专取月令乙木助身。 月癸印须有庚辛为辅,癸印失令之故。

『三月甲木』

常理:甲生辰月,財星当令,春深木老,可用庚削;阳壮木渴,又喜壬润,用癸恐戊合,故以壬为上;尤妙干見丁火,丁壬有化木之情,暗辅木气;故三月之甲,得庚壬丁三透者,富貴上格。

变理:总之,身強用庚为先,月令自有財来滋杀,最忌丙丁制金;用金見火,名“钝斧无钢”,无用之人。用丁,不作木火通明。

身弱,以壬为先,庚次,煞印相生,富貴必然。 无印可用比,亦可富貴,因辰中的癸乙皆为当旺之气;真神得用,名利裕如。

『四月甲木』

常理:甲生巳月,食神当令,甲被旺洩,癸印为先;火炎土燥,调候为急,亦以癸水为真神;惟四月之水,归于绝地,用壬癸者,必須有庚辛为配。

变理:无癸用壬,无庚用辛,配合略差,富多貴少。

四月之甲,见丁出干,又得癸庚出制,富貴上品;因丁出干,为病重得药,自然上格;旗鼓相当,格局方显堂皇。 调候为急,壬癸切不可少,身強身弱,皆可暂置勿论。

『五月甲木』

常理:甲生午月,伤官当令,根焦叶枯;調候为急,先取壬癸,次取庚辛。五月甲木,木火真伤官佩印,富貴非轻。

变理:原局无水,运入東北之地,或可苟全性命;運入南方,名“木化成灰”,必死无疑;运入西方,“伤官见官,为禍百端”。

若满盘丙丁,不見印比,木火傷官变为炎上之類,反为貴论。岁运喜东南而为福,忌西北而招咎。

『六月甲木』

常理:甲生未月,財星当令。大暑之前,火氣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后,丁火退气,金水进气;甲木首要身強,支聚寅卯亥为美。

变理:身強,用庚制之,月令有己生助,財滋弱煞,富貴定然。

身強用丁,为“木火通明”,真神得用,富貴非轻。 若然身弱,仍用印比。煞強身弱,可用丁制,但要身弱有根方可用之,否則成剋洩交加反弊。 伤官制煞,伤官为月令真神,位高权重。 財多身弱,专用比肩,无比用劫,乙劫亦未月之旺气。

六月原局土多亦不能作从财格论,盖未为木库,中有乙木暗破財星;月令有根,未可言从。 干見戊己支見辰,甲己化土,元神发露;化土成格,富貴非轻。

『七月甲木』

常理:甲生申月,庚煞当令,书云:“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但首要身強,方能任此強煞。

变理:身強,专取月令庚煞,真神得用,富貴无疑。

身煞两強,又要见丁,伤官制煞,位高权重。

若然身弱,又要印比,申宮金水相生,专取为用亦可致貴;但 原局金水一多,局转秋寒,相机配以丙火,方有生意。

『八月甲木』

常理:甲生酉月,正官当令,木囚金旺,首在身強,支通寅卯未为美。

变理:身強,专用月令辛金,正气官星,富貴必然。

身煞两強,喜见丁火,故亦喜用。 若然身弱,仍月印比,但以局中有丙为上。 金多木弱,名然来克身,必主残疾。原局有火制金无用,盖日元虛弱,见火被洩益弊,名克洩交加,凶夭之论。

凡遇克洩交加,必取印星为用,以印化然煞制伤生身,一得三用,起死回生。

『九月甲木』

常理:甲生戌月,財星當令,首在身強,支聚祿刃为上。

变理:身強,用庚用丁,皆可贵显,因戌月庚丁有气。

身強用庚,戌中自有戊土生之,财滋弱煞,富貴定然。 身煞兩強用丁,伤官制煞,貴而有权。 身強用丁洩身,戌中有财,非仅一富,抑又可贵。

身弱,印比相机而用;亦不外財多身弱用比,煞強身弱或食伤洩身用印之理。 又戌为燥土,凡原局火多,皆须支藏一两点癸方为上格,並非一定身弱始用癸印也。

『十月甲木』

常理:甲生亥月,印星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壬水当令,又須見戊止水培木;身強,丙戊两透,富貴定然。

变理:身強,可配用庚;故十月之甲,丙戊庚,食財煞三透最为上格,因其配合完美之故。

身弱专用祿刃,支見寅卯为美;但原局切切不能无丙,即支藏有丙,亦属可貴;否則水冷木冻,两者无生受之象。 凡冬月用火土,非运相助,不能发迹;因冬月火土失气,用神力弱,交入南方,乃属正气。

『十一月甲木』

常理:甲生子月,印星当令,先丙后戊,理同亥月。

变理:身强见丙戊出干,富貴非轻。

身弱取寅卯祿刃助身,不可隨便用癸印。 子月甲子,最怕水多,水泛木浮,必主橫夭;有戊此水,方許安吉。故十月十一月之,木论甲乙,不愁身弱,因月令印星當令,自可生木,最怕母慈灭子,水泛木浮。 冬月甲木用癸用壬,总要原局火土太旺方可用之。

『十二月甲木』

常理:甲生丑月,財星当令;天寒地冷,先取丙火;若非水旺,不可用戊,因丑月財星当令,自然有土。

变理:凡三冬之命,用丙者为貴,无丙用丁,或支得巳寅午一字,亦有小名小利。

身強,用庚劈甲引丁,名“木火通明”,富貴非轻。故身強得庚丁两透,亦为上格。

身弱,仍用比肩为助,見一寅字最妙;因寅中有甲有丙,比为三冬甲木之真神。

凡甲木多以庚煞取贵,独有三冬及初春可以无庚。一见丙火,自然有福。

『正月乙木』

常理:乙生寅月,劫財当令;余寒未尽,先用丙火;乙木喜润,次取癸水,惟癸水喜藏辰丑,地潤天和,富貴之象。

变理:春初之木,宁丙火多于癸水,勿癸水多于丙火;否则癸多困病,终为寒士。丙癸两边透隔位不合,富貴可图。

总之,初春乙木,以丙火为真神;身強,专用丙火洩秀,富貴非轻。 身弱,喜用比劫,支見寅卯亥等字为美,因比肩當令,用神有力。取癸印生身虽可,惟癸水失令力微。 煞強于身,取丁食制煞为用;用水化煞者,終非上格,因春乙最忌寒湿,木根被水腐蚀之故。

『二月乙木』

常理:乙生卯月,日元得祿。身強可火洩,身弱可取水生,總之原局火多用癸,木多用丙。

变理:丙癸齐透无疑,切忌見庚,尤忌支見申酉,盖“春木忌埋根之铁”;如見辛煞,专用丁制,無丁見癸,纵有印化,終非上格。

身強,丙透癸藏,不透庚金,大富大貴。 支成木局,不見庚辛为曲直仁寿格。癸透,功业彪炳。丁透,文学词臣。若夫煞強於身,用丁,为食神制煞,主貴。财強于身,用甲,为比劫分财,主富。

『三月乙木』

常理:乙生辰月,财星当令,阳气日炽,先癸后丙,水火互济为宜。

变理:身強,用丙丁洩,但支直藏水。

乙強通常不用庚制;惟枝叶繁茂,見己庚出干,財官双美,春深木老,姑又用之。 印星太多,水泛木浮;又喜丙戊,用财破印。 財多身弱用劫,煞强于身用伤。見庚辰时,化金失時,得运相助,方许富貴。若透兩庚,忌合不化,得丁火破之,或许一富,然非上格。

『四月乙木』

常理:乙生巳月,伤官当令;火炎土燥,木性枯悴;調候为急,专取癸水,水弱又喜庚辛发水之源。

变理:总之三夏用神,不离金水;有金無水,乙木克洩交加,残疾之命。支成金局金方,又见庚金透出,无火破格,可作化金格论,大貴。

『五月乙木』

常理:乙生午月,专用壬癸,水弱,又爱庚辛;庚壬丙透,显贵必然。

变理:有金无水则为“克洩交加”,残疾之命。有水无水,則名“水无源头”,富貴不久。

除特殊格局外,五月乙木必以水为真神;癸水力弱,壬水為先,庚壬两透,必主贵显。

『六月乙木』

常理:乙生未月,財星当令。大暑之前,理同五月。大暑之后,火气渐退,金水渐进。身弱,仍喜癸壬,支通寅卯亥字为美。或干见丁壬,暗輔木气,亦有衣祿;用癸最忌戊制己混,转为下格;有甲为救,小名小利。

变理:若金水太多,局势转寒,可相机取丙为用。

若支成木局而身強,得丙洩秀,得癸润乙,水火互濟,亦可取貴。故丙癸两透,富貴极品,丙透无癸,原局失润泽之功,不外常人。 財星当令,原局无印比生助,格成从财,亦可富貴,一見印劫,则作财多身弱论。

『七月乙木』

常理:乙生申月,官星當令,庚金司權,乙必受傷;凡乙木身弱,最宜比肩,干見甲,支見寅,木气自旺,所謂“藤萝系甲,可春可秋”,即是指此而言。

变理:庚金透出,乙必受伤,专用己土污金培木,富貴奇格。

用水印化煞亦可,但防金水太多,水泛木浮,又須相机而配戊土。用丁食神制煞者,首要身強;若然身弱,恐克洩交加。 乙木干見甲,支見寅,或支下成方成局,乙木转強,可取庚官,真神得用,富貴非轻。見庚辰時,从金格得时,大富大貴,原局岁运皆忌丙丁破格。

『八月乙木』

常理:乙生酉月,七杀当令。乙木绝地,首要身強;柱見甲寅,藤萝系甲最妙。

变理:身強,用月令辛煞,真神得用,富貴定然。

身強金更強,喜用丁制,为食神制煞,貴多就武;寒气將增,相机要用丙火,故身強得辛丙丁透者,大貴之格。 身弱用癸,仍要干見甲,支見寅为妙。乙为兰桂之蜀,秋分前,火气未除,兰桂未開,癸前丙后。秋分后,兰桂已开,寒气渐深,丙先癸后。

『九月乙木』

常理:乙生戌月,財星當令,乙临燥地,且日元失令,专取癸水生身润局。水弱,又喜見庚辛发水之源;故癸辛两透,煞印相生,富貴定然。有癸无辛,富貴不久,有辛无癸,必主贫贱。

变理:財星当令,若财多身弱,喜見甲寅,“藤萝系甲,可春可秋”,但用比劫者,忌见庚辛。

身強用丙丁洩者,戌月火有余气,真神得用,亦可致貴。 身強亦可取庚制,戌月有財生之,富貴可图。

『十月乙木』

常理:乙生亥月,印星当令,水冷木凍;调候为急,先取丙暖,壬水司令,不可无戊。

变理:身強見丙戊两透,富貴必然。

若支藏一两点壬癸,可以无戊,但不可以无丙;寒木向阳,方主富貴。无丙用丁,富貴稍遜。 身弱,可取亥中壬甲为用,但原局須見丙,否則水冷木凍,两者无生受之象;水火互济,方主生发。若支成木局,曲直仁寿格失时;如见丙戊,方许富貴。

『十一月乙木』

常理:乙生子月,印星当令,调候为急,专取丙火;丙透有根,自然富貴;丙藏寅巳,亦有功名。

变理:用丙忌壬癸破害,得戊己为救,亦有衣祿。

冬水太旺,壬透无戊,得己出干,丙火为助,大富貴命;此乃用己混壬培木之根,再有丙暖,自然福厚;並非用己財破印,务须注意。

『十二月乙木』

常理:乙生丑月,财星当令,丑为湿土,气尚寒冽,专取丙火为貴;一丙透出而支下有根,无壬来克,富貴必然;丙火藏支,亦有名利;无丙贫贱,运走东南可主小康。

变理:財星当令,戊透土多,为财多身弱,专取甲寅比肩分財,格局主富,但亦不能缺丙暖局。

大凡三冬之木,不惧身弱,因月令自有癸水,最惧局中无丙丁,水冷水凍,兩者无相生之象。

『正月丙火』

常理:丙生寅月,印星当令;丙得长生,气自生旺。身強喜壬相濟;惟印星司权,能化壬煞,故又須見庚,掃木存水;身強見壬庚两透,財滋弱煞,富貴定然;壬透庚藏,异途致貴,富多貴少。

变理:原局木多火塞,专用庚財破印,亦可致貴。

丙火最忌戊己晦光塞壬,丙旺极而用戊己洩者,一富而已。 若身弱者,当用甲印,真神得用,富貴必然;但仍要见壬为上格;甲木得壬,煞印相生,主貴。 壬多,煞強身轻(非弱),见戊制壬,柱见一二火,食神制煞,大富大貴。身強方能用食伤,若煞強身弱用食伤,流氓之徒。

『二月丙火』

常理:丙生卯用,印星当令;母旺子相,丙火自強。身強专用壬水,更須庚辛相助;壬庚丙透,贵显之命;一透一藏,亦有名利;用壬,最忌丁合戊制。

变理: 如无壬癸,身旺用己洩,伤官生财,小富而已。

若然身弱,专用月令乙印,正气印星,富貴非轻;若以丙丁祿刃为助,敌煞则貴,分财主富,统以全局配合而定之。

『三月丙火』

常理:丙生辰月,食神当令,丙火渐强,专取壬水,戊土当令,濁水不貴,故三月丙火之用神取捨,必先观戊己出干与否而定;土一出干,必須見甲。

变理:身強,专用壬水,水弱,辅以庚辛;尤妙庚辛能洩气,食生財,財滋杀,富貴无疑。

身弱,先取甲木,仍须壬辅,煞印相生,富貴非轻。壬甲兩透,富貴定然,一透一藏,亦有名利。 身強,无壬用癸;身弱,无甲用乙;惟配合略逊,富貴俱小。身強用食伤洩者,富多貴少。

『四月丙火』

常理:丙生巳月,日元得祿,专用壬水,水弱要有庚辛发源;调候为急,无壬用癸;合配略差,富貴乃小;支見申字,亦有名利,亥子沖月,成中有敗。

变理:总之四月之丙,炎威莫当;见庚壬两透,无戊制壬晦丙,富貴非轻;庚癸两透,富多貴少。

若满盘皆金,不見比劫,为“火长夏天金叠叠”,大富之命;岁运以西北为美,东南为殃。 丁火出干,支見午刃,又得壬透,名“羊刃合杀”,威权显赫。 若身弱者,不外用甲印,理同三月。身弱用比劫亦可,敌煞则貴,分财則富,此乃命理通例。

『五月丙火』

常理:丙生午月,日元陽刃。身強,专用壬水,庚辛为辅,庚壬兩透,富貴双全;一見丁合戊制,便为常人。

变理:支見申金,內有金水相生,得运相济,亦可小发。 身強若得二壬一庚出干,大富大貴,其余皆同四月。

四五六月夏火當令,甚少身弱之理,若然身弱,仍用甲印,但要壬辅为貴,煞印相生,富貴非轻。 若壬水太多,或支成水方水局,反取午中丁己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轻。 柱无金水,支成火方火局,有甲乙透助,格成炎上,富貴上格;运行东南为福,西北为殃。

『六月丙火』

常理:丙生未月,伤官当令;大暑之前,火炎土燥,取用仍同五月。大暑之后,原局若属火土两旺者,用神仍不離壬庚,此即身強用財煞之理。若煞身弱,仍用甲印,亦須見壬,煞印相生,富貴有准。

变理:未月火土皆为旺气,若火強土更強 得金洩土旺氣,火土傷官用財,必富之格;但首要身強,盖身弱不能任财也。

若原局土旺洩火,得甲乙出干,制土生身,名『火土傷官佩印』,運行北方润局,大貴奇格。因未中乙己丁,火土木皆有氣,體用同宮,富貴非輕。

『七月丙火』

常理:丙生申月,財星当令,丙火退气,首在身強。若然身強,专用女令申中長生之壬,祿旺之庚,真神得用,富貴非轻。身強得一壬透,月令自有旺金生之,富貴无疑。身弱仍用甲木,但月令財星当令,財旺破印,故用甲印者,相机配以比劫制財方妙。

变理:財旺破印,或见煞来调解亦可,故身弱見壬甲无透,必貴之士。

身煞兩強,月戊食制煞,多以武貴。 或壬多見一戊,必为秉权显宦。 財多身弱,专用比劫者富,但申月之丙,申中有壬,則其不止一富,抑又可貴。

『八月丙火』

常理:丙生酉月,財星當令,首在身強能任,支通寅巳午为美。

变理:身強得壬透,富貴兩全;壬水暗藏,小名小利。

无壬用癸,但富貴不久。壬癸不見,功名无份。身強用壬,如見戊破,转为食神生財,富而不貴。 若然身弱,仍用甲印方可取貴。壬甲兩透,煞印相生,富貴有準;復得月財成“財煞相生不碍”,富貴非轻。 財多身弱,專用比刼分財者富而不貴;因酉月純財,不比申月藏有壬煞兼可取貴。

『九月丙火』

常理:丙生戌月,食神當令,丙火入墓,最忌土晦。食神洩气,身弱,取甲為先,以印制食生身,次用壬水滋養甲木。壬甲兩透,煞印相生,富貴功名,出於正途;无壬用癸,異路功名。

变理:若然身強,专用壬庚。

戊己不出干,甲木不須配用。 若支成火局,干見比劫,則又須壬庚參用。設若局無金水,一片木火,格成炎土上失時,運行東南,仍可富貴,運入西北,必主孤貧。

『十月丙火』

常理:丙生亥用,七殺当令,火纵叠见,亦属有利;尤妙根通寅午;身弱,专取甲木,月令有壬,煞印相生,富貴有准。

变理:若壬水出干,又要見戊;但食神制煞,首要身強,否则仍取印星化煞為美。

丙火支得祿刃,或成火方火局,專取月令壬水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轻。 丙火以壬取貴,本忌戊已濁水,但十月丙弱壬強,无甲透者,見戊已出干,因亥中有甲,专取已火混壬培木,名“己土混壬格”,富貴奇格,运行南方,必主贵显。 若干見辛,支見辰,又見水多,名“化合得时”,大貴之格。

『十一月丙火』

常理:丙生子月,官星当令,水旺火弱,首要身強。若身強專取子中癸水為用,正氣官星,富貴非轻。若身強煞亦強,見壬煞出干,則又須見戊,食神制煞,富貴必然。身弱.不可無甲出干化煞生身;若无甲木,名利皆虛。

变理:煞強身弱,无甲化煞,无戊制煞 专取己土傷官混壬,亦可得貴。若得甲出,己土混壬培木,富貴非轻。

支得一寅,內藏丙甲,亦主衣祿。 丙火無根,无印却来;壬煞太旺,无食伤出制;作弃命从煞格论,运走西北,富貴非轻。

『十二月丙火』

常理:丙生丑月,傷官当令;丙氣被洩,身弱为虑。身弱專取甲木為用,又須見丙比暖局。大凡三之冬之命,取甲印为用者,首要局暖,否則濕木無焰,木火无相生之象。故身弱見甲丙兩透,富貴定然。或甲透而支見寅午巳一字亦佳。

变理:若然身強,又喜壬庚。

身強见己火洩秀,无甲乙克破,主聪明性傲,小名小利;因火土伤官失令,格难取貴。

『正月丁火』

常理:丁生寅月,印星当令,母旺子相,日元颇強;身強,原局杛多火塞,見庚掃木,月财破印;故見庚甲两透,病重得药,自然富貴;无庚破甲,名“身旺无依”,非貧即夭。

变理:身強,见庚壬並透为財官格,虽可富貴,但配合非佳,非上格也。若身強而水更強,煞強于身,用己土食神制煞最妙,功名异路。

壬透又得寅时,无庚破格,丁任化木得時,富贵非轻。支成火方火局,无滴水相济,又见甲木出干,为假炎上格,因不得時,仅主衣祿;运喜东南,忌西北。 若然身弱,专取月令甲木,或得庚甲两透,劈甲引丁。

『二月丁火』

常理:丁生卯月,印星当令;身不惧弱,最怕母慈灭子,木多火塞;身強印多,先取庚金;春月木旺金弱,相机配以己土。

变理:身強用庚,忌見乙庚齐透,貪合破格,即为常人。

丁火昭融,其性柔中,若非旺极,不喜壬官,單用癸煞;運行西北,亦主大貴。 身強單月巳中一點長生之庚,名“吉神暗藏”,运入西方,大貴之命。若然身弱,要見甲庚,无庚不能劈甲,无甲不能引丁;总之,二月丁火,身弱見庚甲,富貴必然;一透一藏,亦有名利。『三月丁火』

常理:丁生辰月,伤官当令,戊土洩火,身弱为虑;身弱,专取用庚,劈甲引丁,为弱丁之特殊用法;甲庚齐透,富貴定然,配合取貴,不以克论。甲透庚藏,亦为儒透;庚透甲藏,小名小利。

变理:若见戊己出干,洩弱丁火,有甲出制,小貴可图。

若木印太多,則又要見庚為上,以財破印,异途致貴。 若水煞太多,煞多身弱,非贫即夭;有甲化煞生身,或支通巳午寅字为佳;干透戊己,用食制煞,则又许其富貴。

『四月丁火』

常理:丁生巳月,劫財当令,丁仗丙威,火氣自旺。身強,用癸为上,用壬次之;水弱,又喜庚辛发水之源。总之,四月之丁,身強见金水两透,富貴定然。

变理:若柱見丙火出干,名“丙夺丁光”,其气类于丙火,可當丙火论。若見己庚出干,支藏壬癸,食神生財,富而不貴。

若庚辛出干,原局无水,身財两旺,本为富格;但巳月庚金長生,用神有气,还金水流年,亦可致貴。 丁火柔中,火纵旺亦不能作炎上格;若見甲丙出干,名“甲引丁光”,类似炎上格,运入东南,五福三多。 身弱,专用月令丙火,真神得用,富貴非轻;用甲印不为上格,因用神失令及无力之故。

『五月丁火』

常理:丁生午月,月令得祿;身強专用壬庚,庚壬两透,富貴双全;得一癸透,名独煞当权,权贵武职;壬癸藏支,亦非白丁。

变理:用壬癸見戊制已混,或見甲木出干,洩水生火,劳碌常人。

若原局金水太旺,身弱,取月令午中丁己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轻。丁火阴柔之质,火纵旺亦不作“炎上格”论。

『六月丁火』

常理:丁生未月,食神当令。大暑之前,火气未退,取用仍同五月。大暑之後,丁火退气,身弱,见庚甲兩透,劈甲引丁,丁火自強;但体用非旺,故仅属小富小貴。

变理:若戊己出干,洩弱丁火,可专取甲木,用印制食生身;原局命燥,相机配以一两点癸水。

若然身強,可取癸庚,財滋弱煞,貴而有权。 若身強見庚辛透干,月令自有食神生財,格局转富;金藏,运入西北,亦可小富。

『七月丁火』

常理:丁生申月,財星當令;若然身弱,定須丙丁巳午为助;比劫分財,格局主富。若然身強,专用月令金水,真神得用,富貴有准。

变理:凡丁火身弱,多以庚甲取貴,盖有庚劈甲,方能引丁;次之方取丙火,若身弱得庚甲丙齐透,大貴之命;因取庚金劈甲引丁,又惧庚財当令破印太過,故相配以丙火,调配得宜,理应大貴。

身弱用甲,无甲用乙,名“枯草引丁”,但要有丙晒乙方为合格,主富多貴少。

『八月丁火』

常理:丁生酉月,财星当令;身弱,甲庚丙齐透,大貴。有甲有丙,富貴有份;无甲用乙,名“枯草引丁”;但火弱而难長明,富貴不久。

变理:若原局水多,癸水出干,煞強得己土出制,食神制煞,富貴上格;但丁日必须支通有根,否則克洩交加,贫贱凶夭之命也。

若然身強,又要見壬癸透干,月令自有旺財生煞,富貴定然。

『九月丁火』

常理:丁生戌月,伤官当令,土洩火气,身弱为滤。身弱,见戊己出干晦火洩身,专取甲木,制土生身,为“火土伤官佩印”,若支下有一两点壬癸滋甲润局则更美。

变理:若身伤两强,見庚辛出干洩土,【火土傷官】用財,真神得用,不止一富,抑又可貴。

原局火木太多,丁火转旺,則又以庚壬为用,富貴可求。 原局土多,不見甲印壬官,为“伤官伤尽”,格局变为“稼穡”,富貴上格。寒土喜火,取丙丁为用,岁运亦喜南方。

『十月丁火』

常理:丁生亥月,官星當令;身弱,专用甲木,即“如有嫡母,可秋可冬”之理。原局最要有丙,否则湿木无焰,木火无生受之象。

变理:无甲用乙,但乙为枯草,气微力弱,富貴不久。

丁火见丙,或支成火方火局,丁火转强,反取用令壬水为用,真神得用,拾功名如草芥。丁火強,而壬癸更強,可取戊土为制,伤官制煞,亦有权贵之份。 总之,十月之丁,丙丁叠见亦有利,支下通根則更美。

『十一月丁火』

常理:丁生子月,七殺当令。身弱,专取甲木,但不可无丙暖局,否則湿木无炎,甲不生丁;丙甲兩透,富貴定然;若兼庚透,得庚劈甲引丁以配合,大富大貴。身弱,得支通巳午,或得比劫助身敌煞,水火对峙,无木引通者终非上格。

变理:若身煞两強,水火相当,則取戊己制煞为上格。用食伤者,首要身強,此乃命理通例。

身弱,見壬透有丁合,暗化木气,癸透有戊合,暗輔火气,小名小利。 若煞身強,取月令七煞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轻。

『十二月丁火』

常理:丁生丑月,食神当令,身弱,用甲引丁,用丙暖甲,故丙甲二物切不可少。

变理:己食当令,如見戊已出干,洩弱日元,不可无甲印制食生身,原局亦不可无丙照暖。

若然身強,反取癸辛为用,財来滋煞,貴而有权。癸辛皆为月令旺气,真神得用,自可取貴。

『正月戊土』

常理:戊生寅月,七煞当令;余寒未尽,先取丙火。木旺土崩,煞重身輕;身弱,取丙印化煞生身最妙;有丙,甲透無妨;有甲,癸透无妨;得癸甲丙三透,大富大貴。因寅月丙甲戊皆為旺氣,体用同宮,富貴非輕;戊土身弱,丙先甲後,煞印相生,富貴有准。

变理:身強,甲先癸後,財滋弱煞,貴而有权。

春月之戊,虽以丙火为正用,但原局火多,又須見壬癸互濟,用財破印,格局主富。火多土強,印星太多,若無壬癸財星破之,格局偏枯,僧道之命。

『二月戊土』

常理:戊生卯月,官星得令,木气愈強,土愈受克,身弱,仍用丙丁化煞生身,格可取貴。若然身強,或火印太多,必又取壬癸为用,以財破印,格多主富。

变理:身強,見甲出干为上,乙透次之,若藏支下,富貴皆小。

月令乙木为正气官星,身強取月为用,貴多就武。因乙見戊 力有不足,格局配合略逊之故。

『三月戊土』

常理:戊生辰月,比肩当令;日通月气,身主自強。身強,取甲为先,癸丙輔之,为财滋弱杀格。身弱,以丙为先,甲癸次之,为杀印相生格。

变理:若火太厚重,木不能克,旺极直洩,取庚辛为用,亦可富貴。

身強見壬癸有根,主富。身強无甲壬,身弱无丙甲,愚贱之命。辰月戊乙癸皆為旺氣,財官有氣,富貴自易,但首在身強能任。

『四月戊土』

常理:戊生巳月,日元得祿;調候为急,先取癸水。身強,先癸後甲,土旺見甲癸為財滋弱煞格;若火太旺癸弱,可取壬水制火,若得庚辛發水之源,則富貴自高。

变理:身強見癸甲兩透,無破,富貴非輕;一透一藏,亦有名利;壬癸藏支,亦有衣祿。

身強见庚壬,富多貴少。 若然身弱,專取月令丙戊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轻。 支成火方火局,見癸化火,又無比劫破格,運入東南,大富大貴。若支成金局,壬癸或藏或透,名“土润金生格”,富貴非轻,但首在“土润”二字。 若一派火土,不見金水,格成专旺,类“稼穡格”,富貴非轻;喜湿土运,忌水运反激火气;不怕甲乙,因木气尽洩于火。

『五月戊土』

常理:戊生五月,月令羊刃;调候为急,先取壬癸;土质厚重,次取甲疏。身強,壬甲两透,富貴定然;复得辛来发水之源,大富大貴,若透庚金,能伤甲木,原局有水化解方主无疑。

变理:金透水藏,转为食神生財,一富而已。

无壬用癸但水力较弱,纵有金生,福祿皆逊。 若然身弱,专用午中丁己,真神得用,富貴非轻。 四柱土多,比劫林立,格成专旺,理同四用,但原局岁运怕以湿土为宜。

『六月戊土』

常理:戊生六月,劫財当令;大暑之前,火炎土燥,取用仍同五月,用壬用癸,皆可致貴大暑之後,火雖不炎,土则尚燥,局中仍以有一两点癸水为美。

变理:六月之土,最为厚旺,身強得辛癸甲齐透,富貴极品。

总之,六月之戊,身強不离甲癸,为“財滋弱杀格”。身弱专取甲丁,为“杀印相生格”。 六月土旺,身強金多,专取金來洩秀,不貴即富。 癸透无根,支成火方火局,无比劫破格亦可致貴。若癸通辰丑,有根破格,仍以水财为用,可以一富。

『七月戊土』

常理:戊生申月,食神當令;土被旺洩,恐成虛浮。身弱,專取丙丁印星為用。用月令財星長生;財多身弱,專用戊比,或支寄巳午戌亦佳,;以比分財,富多貴少。

变理:若原局金強,洩弱戊氣,得丙透有根,制食生身,最為上格;因七月寒氣漸入,得丙暖土,氣得中和。

若然身強,專取月令庚壬,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身強,或用甲癸,成财滋煞,富貴兼之;但寒气渐入,故癸甲丙齐透者,富贵极品。

『八月戊土』

常理:戊生酉月,伤官当令,土被金洩,身弱为虑;身强,不用甲杀,因甲煞受月令旺金所克,若原局有水,金转生水而不克木。八月之土,身強专用月令伤官洩秀为上格。土金伤官格者,多主武贵。

变理:八月之戊被旺金洩之,故首要看身強能任否。

若土強于金,可专取金洩,为土金伤官,原局岁运最忌丙丁破格,柱见丙丁,转求壬癸为救。若金強于土,土被旺洩,则要丙丁制食伤兼生身;用丙丁,忌壬癸,反求戊己为救;五行变化之道,亦类于此。

『九月戊土』

常理:戊生戌月,比肩当令,日通月气,身主不弱;身强,专用甲疏,戌为燥土,又喜癸水;甲癸丙透,财滋弱杀,自然富贵;身弱,不离丙丁。

变理:九月戊土,身强,见金水出干,富多贵少。

若支成水局,壬癸出干,财多,四柱土多,支聚四库,变为稼穡格,富贵极品;寒土喜火,亦专用丙。 支成火局,见癸化火,失时不贵,如得火运来助,亦有小名小利。

『十月戊土』

常理:戊生亥月,財星当令,调候为急,专取丙火;身弱,自然亦以丙印为用。

变理:身弱,见丙甲丙透,富贵定然,丙透甲藏,富贵略逊。

有丙无甲,尚有衣祿;有甲无丙,壬水生甲,甲来克身,贫夭之命;故十月、十一月之戊,著重一丙。

月令財旺,若壬癸透出,財多身弱,干有戊透,支通生旺,比肩分財,自然巨富。但原局仍须有丙,方为上格。 戊土身強局暖,反取月令壬甲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轻。

『十一月戊土』

常理:戊生子月,財星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身弱,见丙甲出干,或支見寅巳,富貴自高;透丙藏甲,亦许富贵;总之,冬月之戊,调候为急,支见一巳,亦为名流之属。

变理:若然壬癸出干,财多身弱,专取戊土比肩为用,自然大富。但仍要得丙为配。

戊土日元,若支聚四库,火土相杂,身主转弱为強,则又反取月令之癸财为用,格可一富。因子不同亥,亥中壬甲,財杀相生,身強任之,富貴两全;但子中独財无杀,只许一富。如见甲木出干,財杀相生,方许富貴。『十二月戊土』

常理:戊生丑月,劫财当令;戊通月气,日主不弱;调候为急,丙火为尊。身弱,得丙甲兩透,显贵之命;丙透无根,运入南方亦可富貴;有甲无丙,杀来克身,非贫即夭。丙甲俱无,大都常人。

变理:若原局火多,戊火转強,得一壬透,以財破印,富中取貴。

丑藏己辛癸,若見辛癸出干,得丙透为用,为土金伤官佩印,大貴之格。 四柱土多,支聚四库,变为稼穡格,仍取丙丁为用神,最忌入东方运逆旺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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