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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问题员工失联,公司如何应对?

 攀登者anly 2014-04-24

公司有个员工,已经十几天没来上班,已联系家人,他的家人也联系不到他。公司已出书面通知寄到他家里,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现在问题是,他上个月的工资还没有发放,他本人也没有回来办理离职手续。正常情况下,公司应该将其工资扣起,直至他回来办理离职手续。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他在失踪前,曾借了(偷)公司另外一个员工的东西,一直没还(那个员工已报案)。现在公司的做法是,通知他家人过来代其办理离职手续,工资交给他的家人,然后由他的家人还钱给报案的那个员工。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有没有法律风险,请牛人解答一下!(提问者:卡农HR 

牛人解析:

1.该员工是否有请假?如果没有请假的话,可以根据企业制度规定视为旷工处理。例如我们公司的制度里规定:未经批准不到岗属于旷工,三日后可按自动离职处理; (注意这种情况,要确保两点,一点是制度是企业合法程序制定的,另一点是员工需要对制度知情,最好是入职的时候有签字确认了解的。)

2、在联系不到本人的情况下,公司已经通过正式的渠道比如信息邮寄或登报,告知其在几日内来办理离职工作交接及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否则将其保险档案转为托管; 

3、保留好通知记录,解除公司用工风险; 

4、同时在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时,可追究其自旷工之日起无工作交接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5、在本案例中该员工是已经失踪了,但是未与公司及家人的联系,公司通知其家人来领取未领取的工资,并且通知其家人来代办理离职手续,是合理及合法的。记得留下发放工资的证据及家人为其代办离职手续的证据(例如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盖手印);而该员工与另外员工的纠纷,既然已由另外员工报案处理,就无需公司介入,这样做是合理的。(2013秋本周值班牛人:雪冰 )

本案例中企业的的做法是存在风险的。主要在于其劳动合同解除的手续不应由其家属代为办理,虽然是家属的身份,但从法律角度讲员工和其家属是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责任人,代办可以,但必须有该员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至于至于其他的内容冰雪回答的已经很详细了,本案中制度的合法性、相关资料的收集是是关键点,至于该员工与其他员工的经济纠纷,确如冰雪所说,既然已经报案就应担按照警方的程序办理,企业无需介入了。

(2013春季班牛人:东生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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