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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到期了,口头上叫我不上班,但是没有写辞退通知书给我,还要不要上班?

 昵称11935121 2018-06-01

当然还要去上班!公司与员工解除合同应该提前30天做出书面通知(邮件也可),仅仅通过口头告知在没有留存证据的时候并不能达到任何法律效力。企业想通过口头告知让你不去上班,不是忽略了法律程序就是居心叵测。员工离职需要相应的流程,办理手续。工作交接、办公用品交回、假期,工资结算,个人保险转移办理等相关手续,全部办理后才能视为离职完成。

合同到期是劳动合同期满,并未进行劳动关系解除。如果企业不续约也没给你办理离职手续,你正常到公司上班可以认定为事实合同,应该正常支付每日工资。而合同到期不续约,需要按照员工在公司的供职年限进行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企业并未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天进行告知员工,因此额外还要补偿1个月的代通知金。这么看,如果你仅仅因为口头通知就不去上班,损失还是惨重的。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供合理的理由,没有合理原因的解除视为非法解除,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追偿双倍赔偿金。双倍赔偿金!!!(敲黑板)跟补偿金可不一样呦。一旦你因为口头通知(未能留存证据)而未到公司上班,企业可以按照旷工(违反公司规定)为由,零补偿金开除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遇到任何情况,不要怕。主动沟通为自己争取应得的权益。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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