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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械斗事件”追踪7人涉嫌聚众斗殴被刑拘

 超越梦想之上 2014-04-30

“北京路械斗事件”追踪7人涉嫌聚众斗殴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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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30日07:03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童丹 越公宣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童丹 通讯员 越公宣 龚宣) 广州越秀警方昨天向媒体通报,经过连续缜密侦查,警方已抓获陈某(男,27岁,广东汕头人)等7名涉嫌4月28日在北京路聚众斗殴的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刑事拘留。

  经警方初步调查,越秀区北京路206号之一的商铺物业存在产权纠纷,4月28日,其中一方中X公司经理陈某纠集多名男子到上址,与商铺内另一方的5名男子发生争执,随后在北京路引发斗殴,造成3名涉事男子受伤。警方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在制止双方斗殴过程中,民警依法向天鸣2枪示警。在支援警力配合下,民警先后抓获8名嫌疑人员。

  至29日中午,3名伤者由医院救治,暂无生命危险,经法医初步鉴定,分别为2人轻伤、1人轻微伤。陈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聚众斗殴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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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何时可开枪?

  从5月1日起,广州将实施民警荷枪实弹巡逻,警察配枪成为热议的话题。配枪民警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枪支?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介绍,根据规定,警察在遇到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而且现场民警用其他方法无法制止的情况下,可以开枪。此外,民警在执勤过程中遭到持械、持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攻击、多人围攻等严重暴力攻击,危及民警、治安辅助人员及其他公民的生命安全时应开枪。据了解,民警如果遇到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时也应开枪。该民警表示,警察开枪后会被要求写相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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