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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础货币发行简介

 康道运金 2014-05-04
        首先要搞明白什么是基础货币, 由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统称“基础货币”,或高能货币,或者说,基础货币特指由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而由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统称为“存款货币”。很多人把两者混淆了,在我国,存款货币包括企业活期和定期存款、城乡储蓄存款、机关团体和部队存款、农业存款、信托存款、信用卡存款、单位自筹基建存款、外币存款和证券公司保证金存款等。中央银行发行的基础货币多数不进入实际流通领域,而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存款货币多数都要进入流通领域。
        传统货币银行学认为,央行的基础货币发行渠道主要有4条:一是,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国债,这是央行发行基础货币最常用的渠道;二是,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包括向金融机构再贴现和向货币市场拆入资金;央行与金融机构签订再贷款合同后,会在其存款准备金账户记入一笔与再贷款数量相同的存款。三是,购买黄金,增加黄金储备;四是,购买外汇,增加外汇储备。
        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欧美央行在大幅降低同业利率刺激信贷无效的情况下,引入了一种全新的基础货币发行方式:通过直接购买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所发行的融资工具,来增加同业市场流动性的供应。
        基础货币特指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它有两种基本存在形态。一种是实物现金货币,包括流通中的现金和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库存备付现金两部分。以现金形态存在的基础货币对应于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负债方中的“货币发行”科目。另一种是央行存款货币。严格讲,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存款负债,都应归入以央行存款形态存在的基础货币的统计范畴。它们包括商业银行、信用社和财务公司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其他金融性公司、非金融性公司在央行的存款,以及政府在央行的国库存款等。因此,经济体中的基础货币总量等于央行发行的所有现金货币和央行存款货币之和。
        对有央行的国家,货币发行只有央行能执行,有些殖民地国家或地区,例如香港,没有央行,货币发行就采用金管局的形式。
        在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中,已发行的货币是负债(表示对公众的负债),它必然有在资产中的某一个类别作为支撑,或者叫货币锚,比如一份新发行货币对应一份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不能凭空发行,否则将导致货币发行泛滥,恶性通货膨胀发生。 
        发行多少货币的问题。如果当时实行的是金本位制货币制度,则新发行多少货币要依据国库新增加多少黄金来定(例如英国曾经实行金本位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一个英镑含黄金7.32238克),二者严格挂钩。如果不是金本位制,而是依据GDP增长率或者税收增长率,则意味着以未来的国家财政收入作为这一部分新发行货币的支撑。
        国债通常是国家通过财政部发行的、以未来国家财政收入(如税收)作为还款来源的债券。 
        所以,"以国债为担保"发行货币,实际上还是以未来国家财政收入作为新发行货币的资产支撑。 
        至于发行程序,一般是财政部得到议会许可后,中国是人大咯,确定一定的国债发行额度,由中央银行发行等量货币购买,购买款项支付到财政部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帐户之上,由财政部支配,它是买石油也好,买军火也好,还是给老百姓发救济也好,中央银行管不着,但是,国债到期后,中央银行就从财政部的存款帐户上连本带息把钱收回,注销掉,至此时,一个货币发行完整流程结束,该部分新发行货币从货币流通领域退出。 
        我国在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之前,央行再贷款一直是基础货币发行的主渠道。但外汇并轨改革之后,通过外汇占款渠道投放的基础货币占当年基础货币净投放储备货币增量的比重大幅上升,从10%以下一跃到了75.5%,此后连续数年,通过外汇占款渠道投放的基础货币都维持较高比重。尤其是加入WTO之后,随着出口关税的下降和贸易壁垒的消除,外贸出口和贸易顺差也出现了大幅增长,结果导致入世后中国国际收支顺差持续扩大。相应地,外汇储备和外汇占款数量急剧膨胀,外汇占款迅速成为央行基础货币发行的主渠道。
        在中国,没有银行存款保险制度,至少目前没有,所以存款是以国家信用做担保的,刚性兑付,因此,国债发行渠道不畅,存款等同于国债的地位,这在国外是不可能的。商业银行理应是有限责任企业,不可能像国家那样无限责任。再有中国的国债利率严格管制,缺乏风险对冲机制和合理定价机制,无法吸引到足够多的投资者,国债期货交易不完善,国债持有最多的银行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而再贷款发行货币在银行数量少的1994年以前可以实行,但目前股份制银行、合作银行、各种类型的银行很多,再贷款数量安排很难,不能一刀切,厚此薄彼也不好说。
        外汇占款相当复杂,有时候会出现经常账目顺差,而资本账目逆差。
        经常项目(CurrentAccount):
        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经常项目反映本国与外国交往中经常发生的项目,包括贸易收支(也就是通常的进出口)、劳务收支(如:运输、港口、通讯和旅游等)和单方面转移(如:侨民汇款、无偿援助和捐赠、国际组织收支等)。是最具综合性的对外贸易的指数。
        资本项目:
        包括长期资本往来和短期资本往来两个子项目。
        长期资本往来指偿还期超过一年或未确定偿还期的资本往来。主要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银行贷款、地方部门借款、延期收付款、加工装配补偿贸易中应付客商作价设备、租赁、对外贷款等。直接投资是指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在我国内陆以及我国内陆在外国、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证券投资是指外国、港澳台地区购买我国内陆在境外发行的或在境内发行的以外币计价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以及我国内陆购买外国、港澳台地区发行的有价证券等。
        短期资本往来是指即期付款或偿还期为一年以内的资本往来,主要有短期银行借款、地方部门借款、延期收款付款等。
        比如一家公司净出口1亿美元,但是公司收到美元后并没有结汇。就要在资本项目下的‘贸易信贷’上记下1亿美元的流出,以形成平衡。于是就形成了经常项是顺差,资本项是逆差的情况。这时候在资本账面上显示的是1亿美元的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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