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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切断“隐秘”关联方之手

 songsgt 2014-05-05
打假“问题IPO”

CPA切断“隐秘”关联方之手

作者: ■于雪曼/文 2014.4.25 中国会计报 
    近几年,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备受关注。从胜景山河、绿大地,再到万福生科,以及其他诸多因财务问题而被证监会定性为“虚假陈述”的案例来看,热衷于财务造假的上市及拟上市公司的数量似乎还在不断扩张。
    
财务造假花样繁多
    为何会有这样一批企业能够躲过重重审查,或一帆风顺、或有惊无险地进入公众市场?大部分涉及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上市前往往业绩良好、财务数据指标优秀,企业发展前景被看好,而上市后重大财务问题层出不穷,变脸成为“问题IPO”。“问题IPO”也由此成为财务造假的“大本营”和“研究院”,甚至为其他非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提供了财务造假的“鲜活”案例和“方向指引”。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财务造假亦然—— —真实的财务报表总是相似的,虚假的财务报表却各有各的造假手法。财务造假的手段层出不穷,例如:无偿占资转移成本、灵活运用减值准备、关联交易做业绩、寅吃卯粮透支未来、借“高新”牌照避税、非经常性损益“催肥”等。
    近年来,资本市场的财务报表舞弊案件中,涉及管理层未向公众披露的或未被注册会计师识别出关联方的情况呈增长趋势。
    就财务造假的技术手段而言,那些被蓄意隐藏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更难以被察觉。通过这些未被披露的关联方实施财务造假似乎很“流行”,在“造假界”占有一席之地且被“造假精英”所“宠爱”。
    事实上,通过未披露关联方造假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形式:以显失公允的价格与未披露关联方之间进行交易;利用与未披露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循环虚构交易;利用未披露关联方分担公司成本费用;接受未披露关联方的捐赠和利用未披露关联方占用公司的资金。
    
且需“对症下药”
    由于未披露关联方大都经过    精心策划和蓄意隐瞒,注册会计师往往难以识别和认定。通过未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实施的舞弊已成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中所要面临的重要审计风险。这也是各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
    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注册会计师在IPO审计中,对关联方关系的识别出现了哪些问题?这些问题应如何去解决?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个别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存在问题。
    这些人与发行人共同造假,虚构交易、虚增资产、虚增利润,他们未能履行其应尽的社会责任。
    亦有部分注册会计师未能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 —关联方》第六条中提到的,“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足够识别可能导致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有关的重大错报风险的交易和事项”这一规定,对发行人进行风险评估。
    事实上,无论是绿大地还是万    福生科,都仅仅只是被查证属实的财务造假事件。在A股市场上依然存在着大量的疑似财务造假案例。而每个“问题IPO”的背后,都同时隐藏着一个巨大的投资陷阱。
    被查实的财务舞弊事件中,很多造假方法和手段都经不起认真推敲。
    对于如此多的财务信息质量低下的情况,注册会计师难辞其咎。
    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虽然按照审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对财务信息进行核查,但往往存在审计程序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等情况。
    除此之外,注册会计师在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核查中也存在实质性测试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第一,仅限于查阅书面资料以获取发行人关联方关系,未实施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第二,忽视对发行人在申报期内注销或非关联化的关联方及其商业实质的甄别。第三,忽视对重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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