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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六经之我见(之四)

 johnney908 2014-05-06
(续前)
    (二)合病、并病的广泛存在
所谓合病:凡两经或三经同时发病,无先后次第之分者,称为“合病”。
所谓并病:若一经的病证未罢,而另一经病又起,有先后次第之分者,称为“并病”。
然有一种观点认为:合病和并病在《伤寒论》里只用于三阳经病,三阴病没有用过这些词汇。据此认为三阴经没有合病或并病,或者阳经与阴经没有合病或并病。且认为“判断是合病还是并病并不具有太大的临床意义,所以这些词汇在现代也不常用了”。[1]这种观点很值得商榷。事实上,《伤寒论》中不仅有三阳经合病或并病,也有阳经与阴经、阴经与阴经的合病或并病。例如:下利腹胀满,又身体疼痛,是太阳与太阴合病;头痛发热,脉反沉,是太阳与少阴合病;阳脉涩,阴脉弦,是少阳与太阴合病;呕吐而利,四肢厥逆,脉微细,但欲寐,是少阴与与太阴合病;厥回利止,见厥复利,是太阴与厥阴合病,等等。[2]
临床中也常见阳经、阴经之合病或并病情况。举例如:某女,62岁。发热1天,T38.6℃,伴恶寒,无汗,头痛,咽干痛,疲倦甚,欲寐,胃纳欠佳,口干苦,舌略红,舌质偏暗,苔白,脉沉细稍数。分析此案,患者发热,恶寒无汗,头痛,此太阳表实见证,但疲倦甚,欲寐,脉沉细,可见已陷入少阴;另口干苦,咽痛,纳欠佳,此少阳见证。故辨证属太阳、少阳、少阴合病。口干明显,稍兼入阳明。故作者予麻附辛汤合小柴胡汤加石膏、桔梗治之:麻黄5g,熟附子15g,细辛6g,柴胡20g,黄芩10g,法夏10g,党参10g,大枣20g,桔梗15g,石膏30g,炙甘草6g,生姜10g。服药2剂,诸症立瘥。实际上,诸如此类的合病、并病在临床上广泛存在。作者常据此合方而治,疗效显著。可见,临床实践是验证理论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正是因为合病和并病的广泛存在,才导致对《伤寒论》中诸多条文归属何经产生很大的分歧。如前举例之条文234235桂枝汤与麻黄汤条文,严格来看,应属于太阳、阳明并病,但因表证未解,故仍用麻黄汤、桂枝汤。仲景之所以冠以“阳明病”,乃提示此时已现阳明端倪,不可一味发汗解表,宜当注意解表后之“随证治之”。
其他如:太阳、阳明合病之喘而胸满者,因关键在表实无汗,故仍用麻黄汤解表定喘;太阳、阳明合病之下利者,用葛根汤等。
不少医家对太阳篇诸多失治或误治后出现的变证、兼证、坏证,认为“不属于六经病证,不能用六经正名来命名”。[3]有的医家甚至于认为“可以把这些证情作为内伤杂病来对待”。[4]言下之意即是:其一,六经涵盖不了这些变证、兼证、坏证,应该排除在六经之外;其二,六经辨证无法指导这些变证、兼证、坏证的治疗,而必须以治内伤杂病的脏腑辨证方法来指导之。如此说来,六经辨证的临床指导能力如此之差,这与千百年来名医大家所公认的“六经衿百病”(柯琴)、“六经为百病立法”(柯琴)、六经“乃万世医门之规矩准绳(朱丹溪)”相差何以道里计?更重要的是,我们现今临床,有多少病人不是经过自己或前面医家的多少次误治、失治而来就诊的?若因此而认为皆排除在六经之外,真不知六经辨证还有否存在的必要?还有否大力提倡推广之必要?
实际上,各种变证、兼证、坏证,恰恰正是因失治、误治后出现了各经的合病、并病等复杂局面。举例如:
条文61,下之后,复发汗,昼日烦躁不得眠,夜而安静,不呕,不渴,无表证,脉沉微,身无大热。此误治后转入少阴,故以干姜附子汤主之;
条文62,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此误治后呈太阳、太阴并病,故以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生三两新加汤主之;
条文63,发汗后,汗出而喘,无大热,此误治后呈太阳、阳明并病,以麻杏石甘汤主之;
条文71,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此误治后呈太阳、阳明并病,以五苓散主之;
……
此种复杂局面,无一不在六经里面,无一不可以六经辨证来指导治疗。参透此点,对于我们现今临床中复杂的症候病机,完全可以合病、并病的病机来解释之,完全可以采用合方的方法来指导临床的治疗,从而极大地拓展了经方的适用范围。所以,合病、并病并非不具有太大临床意义,并非不常用,恰恰相反,是更常用了,更具有临床意义了。
依此见解,再回头考察刘渡舟氏六经八纲细分类,实无存在的必要了。
如所谓:
太阳里证之五苓散、桃核承气汤、抵当汤(丸),实则太阳、阳明并病;
太阳热证之桂枝二越婢一汤,实则太阳、阳明合病;
阳明表证葛根汤,实则太阳、阳明合病;
阳明寒证吴茱萸汤,实则阳明、太阴并病(严格来说,应该是完全转入太阴了,应该称太阴病);
少阳表证,实则太阳、少阳合病;
少阳寒证柴胡桂枝干姜汤,实则少阳、太阴合病(冯世纶教授认为此方证在厥阴。笔者经临床反复体会,若完全入厥阴,以此方加附子为佳);
少阳虚证小建中汤,实则少阳、太阴合病;
太阴表证桂枝汤,实则太阳、太阴合病;
太阴热证泻黄散,实则太阴、阳明合病;
太阴实证桂枝加大黄汤,实则太阴、阳明合病;
少阴表证麻附辛汤、麻附草汤,实则太阳、少阴合病;
少阴热证黄连阿胶汤,实则少阴、阳明合病;
少阴实证大承气汤,实则少阴、阳明合病(仲景将此“三急下证”条文放入少阴篇,意义深远。在于提示:单纯阳明证用承气,下不厌迟,必待腑实确切方可下,预后大多良好;若发病即见少阴危殆之证,又兼阳明见症,如“口燥,咽干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腹胀,不大便者”,则下不厌早,宜急下以救阴,且预后不良,二者差别天渊。后世温病家据以自傲的观点,仲景《伤寒论》中实早见端倪![5]);
厥阴病乃寒热错杂之病,更无单纯寒热表里虚实之分,故厥阴表证当归四逆汤、麻黄升麻汤,实则太阳、太阴合病;
厥阴里证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实则太阳、太阴合病;
厥阴寒证四逆汤、吴茱萸汤,实则太阴病、少阴病;
厥阴热证白头翁汤,实则阳明病;
厥阴热证小柴胡汤,实则少阳病;
厥阴实证瓜蒂散、小承气汤,实则阳明病;
厥阴实证茯苓甘草汤,实则太阴病;
厥阴虚证四逆汤实则太阴、少阴合病;
厥阴虚证当归四逆汤,实则太阳、太阴合病。


[1]《郝万山伤寒论讲稿》,郝万山著,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页17

[2]《李克绍读伤寒》,司国民编著,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9年,页211

[3]《郝万山伤寒论讲稿》,郝万山著,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页16

[4]《伤寒论临床应用五十论》,裴永清著,北京:学院出版社,1995年,页30

[5] 如明·吴又可在《瘟疫论》中言:“以仲景自大柴胡以下,立三承气,多与少与,自有轻重之殊。勿拘于下不厌迟之说,应下之证,见下无结粪,以为下之早,或以为不应下之证误投下药,殊不知承气本为逐邪而设,非专为结粪而设也……应下之证,设引经论初硬后必溏不可攻之句,诚为千古之弊”。吴又可《瘟疫论》,引《伤寒金匮温病名著集成》,于伯海主编,北京:华夏出版社,1997年,页672。此吴氏未理解《伤寒论》阳明篇承气汤与少阴篇承气汤之差别也。事实上,吴氏所论之温病用承气当“下不厌早”,与张仲景《伤寒论》少阴篇之用承气急下,完全是同一个思路。只是后人皆未读懂仲景苦心。可见,《伤寒论》中所言伤寒,早已涵盖了后世所谓的温病,当皆属于外感热病。只是,仲景对外感热病的寒化证所论甚详,而对热化证所论甚简,而后世温病学派发展了《伤寒论》,特别在外感热病热化证方面,更是超越了仲景时代,这点必须承认。在这点上,笔者非常认同万友生的“寒温一统论”观点。可详参《万友生》(中国百年百名中医临床家丛书),万友生主编,万兰清协编,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年。
(待续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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