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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诗经》看历史

 yiyidaodao 2014-05-07

《诗经》本来只是周代的诗歌集,作者既有平民,又有贵族。它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历史的见证,《诗经》具有当时社会生活的鲜明特色,既保存了部分国家大事的真实细节,又生动地反映了社会生活的面貌,同时也保存了上古史的某些重要资料。儒家学说将《诗经》加以引申发挥,作为道德说教的依据,有的固然合乎情理,有的则风马牛不相及,有的简直是误解。但是由于儒家学说二千多年的正统地位,多么离奇的说法都被奉为圭臬!今天正本清源,正确认识《诗经》的历史学地位,有重要的意义。

《诗经》共305篇。“小雅”的《南陔》、《白华》和《华黍》三篇已经失传,而在一些版本中,仍列出这三篇的题目。《诗经》分“风”、“雅”、“颂”三部分。“风”以反映劳动人民生产生活的作品居多,叙述爱情、婚姻生活,歌颂人民美德,征人表达思乡之请,没落贵族抒发哀怨,奴隶勇敢地反抗剥削……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仿佛就在眼前,他们那真切的情感溢于言表。“雅”为周王畿内乐调。至于“大雅”与“小雅”的区别,《诗序》认为是王政有大有小,以此分为两类。“大雅”多作于西周早期,“小雅”则是从西周后期到东周时期。“雅”的主要功能是在贵族宴会上歌唱,也有部分民歌。“颂”是祭祀时唱的,其中一部分是民族史诗。《史记·孔子世家》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事实上,在孔子之前“诗三百”已经成形,孔子只是编订这三百多篇诗歌的乐谱,亲自演唱,目的在于复兴礼乐,达到回归传统的目标。孔子删诗的说法并不可信。周王朝有采集民歌的制度,将各地民歌与贵族、王室的作品合编为诗集,是由周王朝的乐官完成的,从《左传》引用《诗》看,早在孔子出生之前《诗》已成为上层人士的学习内容,在谈话中引用的《诗》,大部分见于后来传世的《诗经》。

孔子把《诗经》作为自己讲课用的教材之一,后学不断发展孔子及其弟子的学说,使《诗经》成为一门庄严伟大的学问。学者根据楚竹书《诗论》,认为《诗论》反映了孔子的思想,作者应为子夏。《诗论》经过了多次改编,最后成为《诗序》。战国时代的毛亨和汉朝的毛苌(即大小毛公)所传的《毛诗》,又由汉朝的郑玄作注,唐朝的孔颖达作疏,终于使《毛诗》在经学中确立了至尊地位。两千多年来,《诗经》研究既有训诂,又有思想的探讨,近、现代更有不少学者用于音韵学考证。在众多的学术流派中,用现代的思想和方法去辨别,不仅是全面探究《诗经》的需要,还是把握中国思想史的需要。如《静女》:

“静女其姝,

俟我于城隅。

爱而不见,

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

贻我彤管。

彤管有炜,

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

洵美且异,

匪女之为美, 

美人之贻。”

很明显,这是一首细腻传神的爱情诗。《毛序》却认为“《静女》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完全是南辕北辙!朱熹认为这是“淫诗”,看清了本质,可是定性不对,大概与理学的“伪君子”本性有关吧?理学最大的缺陷就在于这种伪善的说教。

另一方面,从《诗经》的某篇引申出新义,也是确实存在的,不能一概加以否定。以《关瞧》为例,《毛序》:“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今人以为这只是一首爱情诗,从“梦寐以求”到“定婚”、“结婚”,很自然。但翟相君考证说,这是一首求贤诗。马王堆帛书有这样的内容:“(《关睢》)由色喻礼”,与屈原的作品一样,用淑女喻贤士是合乎战国时代观念的。当时“钟鼓”与今义不同,指编钟和悬鼓,欢迎嘉宾、祭祀或有乐事时才用,乡人不可能有钟鼓。诸侯宴宾、祭祀时,规定用《关瞧》等诗。当时婚俗必须有媒人,除了“野合”之外,应依礼而行,就算诗最初如字面所述,是爱情诗,而引申的意义在战国时代已经被人们普遍认可。《尚书》、《易经》多有类似例子。

《颂》对于上古史有一些记载,十分重要。尤其《长发》关于殷人开拓海外业绩的追述,已得到墨西哥考古发现的验证,足以说明其真实性。可惜多数专家对此不屑一顾。作为《商颂》之一的《殷武》,记载“维女荆楚,居国南乡,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是说商汤以德服天下,从氐羌到荆蛮无不朝贡。《越绝书·吴内传》:“汤献牛荆之伯。之伯,荆州之君也。汤行仁义,敬鬼神,天下皆心归之。……”可以作为佐证。《殷武》记载:“挞彼殷武,奋伐荆楚,深入其阻……”甲骨文对此事件有明确记载,一条是:“乙未(卜),贞:立事(于)南,右比(我),中比舆,左比曾”,另一条是:“乙未卜,贞:立事(于南),右比我,(中)比舆,左比(曾),十二月”。是说十二月乙未就伐荆一事进行占卜,在我、曾、举三国配合下,武丁亲自率右、中、左三军向荆楚发起进攻。可见《颂》包含的史实是传承下来的可靠记载,可以补充正史的缺漏。

周代政治风云在《诗经》中有明确反映。王雷先生对“共和行政”的考证就利用了《诗经》的证据。他认为周朝史官有意隐瞒了发生公元前842年的大规模暴动,《桑柔》:“天降丧乱,灭我立王。”“立王”不可能指在位许多年的厉王,而是指刚刚登上王位的宣王。厉王被逐后,宣王即位,国人掀起暴动(这一次是人所共知的),召公用自己的儿子替宣王受死。“灭我立王”是诗作者的误解,他以为国人真的杀了新立的宣王,师毁簋作于共和元年正月丁亥日,“隹(唯)王元年”即宣***被拥立为王时。不久,国人暴动,宣王被召公保护起来,等了14年,到公元前827年再次即位。但史书中隐去了宣王第一次即位的史实。《竹书纪年》说:“共伯和干王位”,共伯和坐上天子之位,师毁称他是“皇君”。这证明“共和”指“共伯和”,并非一般人理解的周召二公共和。《六月》:“薄伐严允,以奏朕公。有严有翼,共武之服。”师和父即共武公,也就是共伯和。宣王五年尹吉甫接替了他的职位。《庄子·让王》说共伯和“得乎丘首”,是有道之人,淡泊名利。《史记》对这段史实或隐或删,责任在周朝史官身上,《诗经》则有真实的记述。

《诗经》在名物、地理、习俗等方面有丰富的史料价值,可谓洋洋大观。我们在欣赏其艺术成就之外,也应该深入发掘其中的史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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