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药共研细末,米粉糊丸如梧桐子大,每服4丸,1日2次,温水送下。 看了这张处方后,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张治疗寒邪偏胜的“痛痹”方,可以说是古方“一粒金丹”的加减变方,其中的草乌辛热有大毒,而官桂、细辛、麝香又都是辛温香窜的药物,对于患者这样久病体虚、湿邪偏胜的“着痹”当然是不相宜的,所以就产生了不良的副作用,使病情反而更加复杂了。我再仔细琢磨一下,这张处方实际上并不是什么“通方”。 “通治方”即通用方,临床应用,至少应该具备药性平和及照顾全面两个特点,它应该是中医辨证施治理论基础上的产物。我们仍以关节炎做例子,这种病中医统称为“痹证”,大多由于风、寒、湿三种邪气的侵袭而形成。如果是风邪偏胜的,关节以游走性窜痛为主,叫“行痹”;如果寒邪偏胜,疼痛就比较剧烈,局部用热敷可以缓解,名为“痛痹”;若湿邪偏胜,则多表现为关节重着肿痛,称之为“着痹”。治疗这三类比较多见的痹证,有不少专门方剂可以斟酌使用。但古人考虑到痹证的致病因素虽然有风、寒、湿等多种邪气,临床症状却往往错综难分,因此可以研究用一个处方加减治疗三种不同痹证。于是在辨证施治原则的指导下,遂有像“三痹汤”(见喻嘉言《医门法律》)这样一个既能祛除邪气又能补益气血、滋养肝肾、正邪兼顾的方剂,广泛运用于临床。因为“三痹汤”加减确实可以治疗不同类型的痹证,所以后世就把它列为治疗痹证的常用“通方”之一。 若干年来,对于各种疾病所习用的有效“通方”已经不少,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用“通治方”呢?我认为首先应该掌握“通治方”所主治的各种疾病和病理机制以及病情发展变化的规律,而且要把八纲的属性辨识清楚,然后才能拟定使用“通治方”。对于每一个“通治方”的性质和适应证,应该心中有数,不可毫无根据地任意使用;更不能不假思索,轻率地将一些剧毒药和刺激性强烈以及性质极偏的药物,随便加入一般“通治方”中,这样才能避免产生某些意外的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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