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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性厌食临床表现

 神医图书馆318 2014-05-10

神经性厌食 - 临床表现

明显的厌食是本病的首见症状,每日进食量较发病前减少2/3以上,患者水瘦,体重下降超过原体重的20%,除厌食外并可见恶心、呕吐及顽固性便秘。由于长期的进食过少,患者可出现营养不良及低代谢症状,例如:身凉、畏冷、心动徐缓,低血压,皮肤粗糙等。已有月经的女孩,可出现继发性闭经。多数病例尚能支持一般室内活动、能上学念书等。但容易疲乏无力,少数病例精神抑郁,反应淡漠,虽然已极度消瘦,但仍不思饮食,讳疾忌医。

神经性厌食神经性厌食

根据ICD-10规定,肥胖被当作一般性医学症状,但是并未确立肥胖与心理、行为之间的关系。所以在DSM-IV并没有将肥胖收录在内。然而,若某些证据显示特殊的肥胖个案之心理因素对其病程发展影响甚巨,则可以使用“影响医学状况之心理因素”加以讨论,包含心因性厌食症、心因性暴食症以及其他饮食疾患等。

心因性厌食症之基本特质为“患者拒绝维持正常之体重下限”,强烈害怕体重增加,并伴随着对自己身材和体重的知觉障碍。已经开始行经的女性可能会伴随着停经或无月经症。可以根据以下三项准则来判断之:
体重就年龄与身高而言低于正常水平 (发育中的儿童或青少年的判定标准可以订为“未增加预期之体重”)
患者本身强烈地恐惧体重的增加或肥胖。
常常伴随着对自身身材与体重的看待方式扭曲。
心因性厌食症患者之自尊心受到其身材与体重影响极深,能够成功减轻体重被视为自律的表征,而变胖或者体重增加则被认为是一种耻辱和无法接受的自我控制失败。有些患者也会承认自己是瘦的,但否认体重持续减少带来的严重合并症。已经行经的妇女会有停经的表现,也常被视为是判断该病患的准则之一。
心因性厌食症患者可以根据“有无规律暴食或清除行为”分为下列两种亚型:
禁食型:体重下降是来自于节食、禁食、或者过度运动。
暴食型:或称为清除型,本型患者多数每一星期至少从事一次暴食与清除行为,但并无最低限度。有的没有暴食行为,但在少量进食之后即行催吐、灌肠、泻药等方式来排除食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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