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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各区不得再自行收取教育配套费

 老五书斋555 2014-05-15
红网7月2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沈颢)“取消由各区收取的教育配套费,严禁以此为由拒绝符合义务教育条件的学生入学。”前日,长沙市政府公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此条。长沙市教育局认为,此举将有效解决城区教育配套设施费不足的问题。
  
  一些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不缴纳教育配套费,而学校人满为患,以此为由拒绝小区孩子入学,使得教育配套费成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就近入学的拦路虎,甚至引发一系列矛盾。市政府《意见》规定,取消由各区收取的教育配套费,严禁以此为由拒绝符合义务教育条件的学生入学。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未缴纳的)、劳保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报建费推迟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
  
  长沙市早在几年前就实行向新开发小区收取教育配套费的政策,规定4000人以上小区需配套建设一所小学,8000人以上小区需配套建设一所中学,未能按规定建设学校的小区,开发时则需要向各区缴纳一笔教育配套费。“这样的规定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开发商玩起了花样,4000人的项目分两次报批,8000人的项目则只报7900人。”基于此,有的区自行调整政策,按开发面积收取费用,这样一来,虽然收取费用有所增加,但标准不统一,形式不规范。
  
  省政府去年下文,明确全省都要收取教育配套费,且长沙市要从中提取20%用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设施建设,其它市州则在现行收取标准上提高3%用于教育设施建设,县城收取标准提高2%。
  
  “现在市政府下的这个文件,正好可以解决城区教育配套设施费不足的问题。”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后所有的开发项目在报建时就要缴纳教育配套费,市财政成立专门账户管理,然后按20%的比例下拨到教育部门,整个管理规范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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