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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HUMIN9000 2014-05-15

 

 

 

2012年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发布《泰州市2012年环境状况公报》。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田军

2013年6月5日


综述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环保系统牢牢把握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主线,积极推进流域污染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贯彻落实污染减排工作,全力抓好模范城市复核,加快生态市的创建和生态名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水环境

  2012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地表水58个考核断面中,有53个断面达到水质目标要求;长江流域水质保持稳定,淮河流域水质有所下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好,全年能稳定达标。

  (一)饮用水源

  泰州市共有5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市区、靖江市各1个,兴化市3个,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和泰兴市均由泰州三水厂供水。2012年全市取水总量为21742万吨,达标率100%,全市4处备用水源地水质能够稳定达标。

  (二)地表水

  2012年全市31条河流的58个断面,有53个断面达到水质目标要求,达标率为91.4%。

  全市58个断面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断面有43个,占74.1%,处于Ⅳ-Ⅴ类的水质断面有14个,占24.1%,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1.7%。

  长江流域干流4个监测断面均达到Ⅱ类水要求,水质为优,断面达标率100%。长江支流28个断面中有27个断面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达标率96.4%,与2011年相比保持稳定。

  淮河流域26个监测断面中有22个断面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达标率84.6%。与2011年相比,达标率下降3.4个百分点。

  南水北调东线泰州段考核断面为新通扬运河泰西断面,2012年水质状况总体良好,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

大气环境

  2012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12年泰州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优良)标准以上的天数占全年比例在89.1%~92.6%之间,泰兴市92.6%,靖江市92.1%,姜堰区91.5%,兴化市90.7%,海陵区90.2%,高港区89.1%。同上年相比,海陵区、姜堰区和泰兴市优良天数均有所上升,高港区和兴化市略有下降,靖江市持平。

  受6月和10月份秸秆焚烧的影响,在6月和10月的空气质量显著下降,全市超标天数达17天,占全年超标天数的51.5%。

  (二)主要污染物

  2012年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日均值达标率为100%,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达标率91.0%,可吸入颗粒物仍然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市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二级标准,日均值达标率为68.6%。一氧化碳日均值达标率为100%,臭氧小时浓度达标率为95.9%。

  (三)酸雨

  2012年各市(区)降水pH均值在5.67~6.46之间。酸雨发生率分别为泰兴市14.3%,姜堰区3.2%、兴化市2.3%,海陵区1.6%,靖江市未监测到酸雨。

声环境

  2012年泰州市声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

  (一)区域环境噪声

  2012年泰州各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47.8~54.5分贝之间,其中靖江市区域环境噪声处于“好”级别,其它各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处于“较好”级别。

  (二)道路交通噪声

  2012年泰州各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5.3~68.1分贝之间,其中兴化市道路交通噪声处于“较好”级别,其它各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均处于“好”级别。

  (三)功能区噪声

  2012年泰州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35个,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为91.4%,超标点位均为交通干线两侧的4类功能区。

生态环境

  2011年泰州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7.55,生态环境状况处于良好的状态。

  各市(区)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分布在57.97~68.50之间,均处于良好状态,其中兴化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最高。

辐射环境

  2012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较好。各监测点位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γ辐射空气吸收累积剂量、空气中氡浓度、气溶胶和土壤放射性核素均在江苏省天然本底范围内。重点饮用水源地泰州市三水厂水质总α和总β放射性活度的含量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城市电磁辐射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要求。

污染物排放

  (一)废水

  全市废水排放总量2.55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0.83亿吨,占32.5%;生活污水排放量1.72亿吨,占67.5%。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9.95万吨,同比减少0.07万吨;氨氮排放总量为1.23万吨,同比减少0.03万吨。

  (二)废气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5.41万吨,同比减少0.05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7.04万吨,同比增加0.12万吨。

  (三)固体废物

  全市工业固废产生量411.25万吨,同比上升7.95%,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99.94%。

  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6.7952万吨,同比上升33.86%,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46.29万吨,同比下降0.4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0%。

环保专栏

  (一)污染减排

  2012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污染减排的各项工作部署,把污染减排作为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污染减排办公室协调落实减排相关事宜,督办全市减排工作进展。制定并下发了《2012年度泰州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与各市(区)政府签订了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把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双文明考核之中,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2012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较上年削减0.73%、2.11%、0.91%、-1.7%。

  (二)环境综合整治

  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加强国家重点流域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实施规划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抓紧细化阶段性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强化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制,把水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督查规划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治污工作推进有力、落到实处。二是加快规划项目建设进度。对列入防治规划的九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第二城南污水处理厂(北厂)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督促责任单位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加快完成评估、审批和资金配套,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对于已建成的兴化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靖江市东片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加快管网铺设进程,确保尽快投入运行。全面启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和处理效率。积极推进沿江其他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确保流域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三是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以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为依据,编制《泰州市长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项目。在夏仕港等10条主要入江河流全面推行“河长制”,由市(区)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长江干流和主要入江河流水质监测,建立跨界断面水质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考核机制,推动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河流水质达到规划要求。

  环境噪声综合整治:一是及时调整市区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合理规定噪声监督管理标准,明确各类噪声环境功能区管理要求,做到市区噪声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有依据。二是提高绿化覆盖率。三是改善道路结构。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降低了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四是设置禁鸣区。在市区进出口、城区主要干道设置禁鸣标志。同时,各大队在城区主要路口、路段设立了禁鸣专项整治点。五是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开展建筑场地环保专项行动,对在建工地进行执法大检查,要求在市区建筑工地树立“环保公示牌”。六是加强中、高考期间护考工作。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一是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同意划定市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批复》,确定了市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范围。二是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我市各县(市)机动车定期检测均已实现环保监测与安全检测同步,全市汽车尾气环保检测率超85%,其中市区检测率最好,达到100%,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准发放率大于90%;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管理,全市7家机动车排气检测服务机构共20条机动车排气检测线,均实现联网监控;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泰州将对243座加油站、4座油库、22辆油罐车实施油气回收。我市已经完成148座加油站、10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任务,4座油库现有2座在建2座,在建油库均配套油气回收装置,将于2013年年底投运使用,待建成运行后2座现有油库将停止使用。2013年计划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任务。三是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泰州有15家企业要对工业VOCs 进行治理。现已经完成6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13年计划实施1家,其余 8家在2014年完成。四是加强扬尘综合整治,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和省级绿色施工工地。推广高效清洁的道路清扫与清洗作业方式,城区主次干道实现全天候保洁,“机扫”率年内提高到70%。杜绝渣土车带泥上路、抛洒滴漏和随意倾倒等违规行为。采取密封、围挡、喷淋等措施,抓好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的扬尘防治工作。五是加强秸秆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由农委、城管、环保等部门建立综合执法队伍,昼夜加强巡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制止焚烧秸秆和乱抛乱弃等违法行为。

  (三)生态保护与建设

  2012年我市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推进力度,市政府下发了《2012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任务分解计划》,对生态市年度工作目标与工程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各市区与各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分解。按照省生态办的要求,编写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五年目标任务书》,经征求各部门意见后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生态办并由省生态办予以下发。同时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推进会与三级干部大会一并召开,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组织三市三区与市政府签订了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五年目标任务书。明确到2015年各市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继续推进基层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靖江市生祠镇,泰兴市宣堡镇、元竹镇,兴化市临城镇、垛田镇,海陵区苏陈镇、罡杨镇,高港区口岸街道、刁铺街道、许庄街道,姜堰区梁徐镇、桥头镇、白米镇、华港镇等14个乡镇(街道)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通过省级验收等待环保部审批命名。靖江市孤山镇、季市镇、新桥镇,泰兴市虹桥镇、姚王镇,兴化市李中镇、缸顾乡,高港区白马镇、大泗镇,姜堰区沈高镇、兴泰镇、淤溪镇、大伦镇、顾高镇、俞垛镇、张甸镇、蒋垛镇,医药高新区凤凰街道、明珠街道、寺巷街道,农业开发区红旗街道等21个乡镇(街道)创建省级生态乡镇(街道)通过省级验收并命名。姜堰区作为全国首批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市,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目前,所有工程均已按期完成,设施正常运行,前两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已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第三批已完成自验收工作,等待省级考核验收。

  (四)环境政策与法制建设

  组织实施2012年度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报请市政府与各市(区)签订了2012年度市(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并于年底进行了考核。市政府与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签订了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形成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的格局,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环境行为由好到差分别用绿、蓝、黄、红、黑五种颜色表示)。共对全市2579家企业2012年度的环境行为进行了评级,其中绿色企业98家,蓝色企业1588家,黄色企业727家,红色企业147家,黑色企业19家。通过银行征信系统将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协助银行进一步控制信贷风险,加强对节能环保领域的信贷支持。

  (五)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12年全市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引导企业向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聚集,在服务重大项目的同时,做好中小微企业建设项目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产业政策、行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对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对不符合环保政策、“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及涉重金属行业等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否决。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1575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99个。全市共劝退各类生产工艺落后、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25个,拒批和劝退投资总额近30亿元。强化“三同时”验收督查,开展2006年以来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清理专项行动,共清理各类项目588个。全年共验收项目470个,核准试生产(运行)项目187个。规范环评资质机构管理,实施环评机构备案登记制度;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工作,开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网上申报系统,实施联网审批,不断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高效化和规范化。

  (六)环境监察

  环境监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连续第八年在全省率先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围绕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源、重金属、重点环境安全隐患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对10件重点环境问题、10件重点环境信访实施市级挂牌督办,对13件重点环境问题实施市级交办。全市共关停取缔企业污染严重、治理无望企业26家,投入整治资金3.2亿元。二是不断加大现场执法监管力度。坚持重点污染源每月1次、一般污染源每季1次、污水处理厂每旬1次的现场监管机制和例行监察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监察工作制度。积极做好创模复核现场监察工作。指导污水处理厂排查问题进行提标改造,督查管网覆盖区的单位和个人污水接管,对市区60条河道调查摸底并督促整治,全面推动创模迎检工作顺利开展。创新推行企业“环保管理制度、企业管理责任、污染治理工艺、排污去向、排放标准”等“环保五公示”制度,促进企业增强自律意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现场执法监管。利用节假日、汛期和夜间对市区重点污染源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或立案查处。开展西北工业园区企业提标改造、高港区许庄工业园区督查、高新区滨江化工园区建设项目督查和海陵工业园区污水接管工作等专项执法检查,提高园区环境管理水平。三是及时认真调处各类环境信访。与政府热线“12345”联动,实行信访受理、交办、督办、反馈上报、满意率调查等全程网上运作。全市共受理1703件环境信访,比上年同期下降1.3%,办理率100%、结案率100%。四是切实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修编《泰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泰州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对全市15家重点风险源企业和3家化工园区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编制、评估和省级审查。积极参与组织省政府在泰兴市举行的“长安1号”全省沿江八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综合演练;妥善处理了泰兴过船港务公司油罐泄漏等突发环境事件。

  (七)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工作有序进行。全市环境监测系统按时完成水、气、声、土壤、生物生态等各项例行监测工作;有序进行污染源监督监测,并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比对监测,建立完善全市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数据库;积极开展“三同时”验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等各类委托监测工作。2012年全市共获得各类监测数据110多万个,编制各类监测报告和报表8000余份。

  环境监测能力逐步提升。2012年全市共投入541.6万元更新和购买仪器设备,同时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引进7名高层次人才,我市监测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市区4个空气自动站完成扩建升级,具备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规定的6个项目监测能力,并建成AQI发布系统,实时向社会公布PM2.5等6项指标的监测结果,其余各市空气自动站的扩建升级工作正在开展之中,2013年底各市区将全部具备新标准6项指标监测能力。建成了全省首家二噁英实验室,并于3月投入运行。“省土壤有机物监测重点实验室”创建取得初歩成果,具备部分土壤有机物监测能力。靖江站、市中心站、泰兴站和姜堰站先后通过了国家标准化站验收。高港区成立了区环境监测站,并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

  应急监测体系不断完善。2012年各市站在加大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投入的同时,还对应急监测预案和风险源基础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同时,积极参与各类应急演练,主要有9月份江苏省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综合演练和10月份安监局组织的关于梅兰氯气泄漏应急演练。圆满完成2月6日镇江发生自来水“异味”事件和2月22日泰东河四氯化碳事件应急监测任务。此外,市中心站还配合环监局、固废处、海陵分局等部门处理了泰东危险废物转移案件,靖泰界河污染、港华燃气臭气等事件。

  质量管理体系稳步推进。继续贯彻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技术质量宣贯和培训、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等活动,以及监测人员上岗证理论和操作考核。积极开展各项能力验证工作,组织全市监测系统参加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美国ERA公司、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各类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活动,共涉及项目26项次,结果全部合格。

  环境监测科研成效显著。承担的4个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方法制定课题10月通过专家验收。“环境优先污染物多氯联苯(PCB)的应急监测技术研究”5月通过省级验收,完成“西北工业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警系统”的验收和成果上报工作。有序开展6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方法制定项目;成功申报新科研项目3项,分别为省级环保科研课题“典型有机氟化物化工企业污染物场地及周边土壤的环境风险评估”,省环境监测科研基金项目“灰霾气溶胶微生物监测技术及评价研究”,市社会发展计划项目“长江泰州段重金属及有机金属化合物调查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共发表论文14篇。

  (八)环境科技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全面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深入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各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自身特点,进一步明确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加快建设进度。泰兴经济开发区、江阴-靖江经济开发区、海陵工业园区、高港科创园、靖江市经济开发区、姜堰区经济开发区、兴化经济开发区等7家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已获得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建设批文,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创建国家级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各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通过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产业链招商,优化提升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发展静脉产业、加强基础和集中服务设施建设、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推动废物减量化和源头控制,实现资源化利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环保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队伍逐步扩大。全面推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制度,积极拓展市场化运营队伍。6家持证单位委托运营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在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分析监测和连续监测记录、污染治理设施的电耗药剂等能耗材料消耗情况、二次污染物处置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等方面,能做到按规定规模和类别运营,操作处理有原始记录,基本上都能稳定达标排放,运营效果均得到运营委托方的认可和好评。并且运营单位有所增加,委托运营的单位达到67家,其中污染治理设施委托运营的企业有7家。

  (九)环境宣传与教育

  一是全力以赴,做好创模复核宣传工作。4月至5月,在泰州日报开办“创模”专栏,连续推出《蓝天》、《碧水》、《专项行动》等系列报道,全面展示我市深化创模成果和环保部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环境质量所作出的努力,激发了广大市民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和支持的热情,为迎接创模复核营造了良好氛围。5月,在环保部对我市创模复核现场检查期间,组织全市各大单位悬挂创模宣传标语和设立环保宣传栏、创模大型宣传牌,在车站、医院、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模标语,此外,积极采写深化创模新闻、信息,编辑创模复核工作简报48期。同时修编印制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宣传手册6万册;重新拍摄、修编制作了创模复核汇报专题片,为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二是富有成效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筹备召开市环委会 “6·5”世界环境日纪念大会。全市28个环委会成员单位和部分企业、社区、学校的代表,省、市环保行风监督员,以及各市、区环保局代表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政府刘励副市长发表了重要讲话;公布了2011年度泰州市环境质量公告和部分企业环境行为评级信息;给2011年度获得省、市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等级企业授牌。组织社区居民、中小学生参观泰州市环境教育展示厅,向广大群众宣传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共接待省内外来宾70多批次,1102人次。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环保工作的宣传报道。在全市环保系统和部分企业,建立了全省唯一的市及各市(区)、基层单位三级环保通讯员组织网络,成员达78人。制定了环保通讯员管理办法,工作计划,任务要求等,较好地保证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环保新闻及工作情况报道的正常开展。积极搭建和完善了泰州“两报、两台”、泰州环保网环境宣传专题栏目平台。到目前止,在中国环境报、中国法制报、江苏经济报及地级市以上报刊上刊登我市环境保护新闻报道稿件131篇,远远超过了省环保厅规定的80篇考核标准。四是坚持标准,开展各项绿色创建工作。在参加省教育厅、省环保厅组织的环保优秀教案评比活动中,全市近300篇环保教案参评,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共103篇116人次,全省排列第五。全市有市教育局等4个单位、姜堰实小等4个学校和10个个人,被省教育厅、省环保厅评为“绿色学校创建先进单位”、“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称号。泰州市环保局连续第五年被中国环境报社评为“环境宣传先进单位”。今年共创建成省级绿色学校7所,市级绿色学校14所;省级绿色社区8个,市级绿色社区15个;环境教育基地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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