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2013年10月24日上午区政府岭南大院2楼会议室,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案卷评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断的促进我区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不断的提高我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加快推进我区依法行政的步伐。现将2013年评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查活动的做法 今年评查活动通过集中评查方式,从全区由行政处罚案卷的12个执法部门抽取了240件连号案卷参评。我办邀请了行政执法部门经验较为丰富的法规科长以及两级法院资深法官、市法制局、区人大、区依法治区办、区政法委、区检察院、一镇三街等部门法律工作者对抽取的参评案卷进行了交叉互评、集中评查。此次案卷评查共评选出三个奖次,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并邀请区人大副主任国兴华、区政府区委区政府副秘书长吴莉芬、区纪委(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副局长霍耀忠为优秀案卷承办人颁奖。 二、评查活动的成效 从各行政执法部门所参评的案卷来看,质量有较大的进步,无论是从办案程序、实体内容、文书规范还是归档装订上都有显著的进步。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法程序基本上符合法律规定。参评案卷基本上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陈述申辩权或听证权、作出决定、及时送达。如市场安全监管局、环保、发展和规划局(物价)等部门专门就行政执法程序问题建立案件审核机制,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办案质量。二是实体内容上没有较大失误。调查取证质量提高,取得的照片、副本等证据均有当事人的确认,并有文字说明和执法人员签名;询问笔录都经过了被询问人确认、逐页签名;取证视野扩大,取证质量明显提高。适用法律基本正确,禁止性条款和处罚条款的使用基本正确;适用条、款、项、目准确。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取得初步成效,部分案卷在处罚过程中有减轻、从轻、减免的情况时,都有当事人的申请以及案委会合议记载,符合自由裁量标准的幅度规定。如市场安全监管局等单位的案卷在这方面就做得很好。 三、评查发现的问题 从案件抽查的情况看,虽然案件的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发现仍然存在着一些细节方面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事实、证据方面。一是个别案卷认定主要事实无证据佐证或证据不充分。这一问题在行政许可案卷中表现比较突出,如对事实的认定仅有执法人员的主观评价,而没有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或其他证据的佐证。二是证据种类相对单一。一些行政处罚案卷偏重采用调查(询问)笔录作为定案证据,对其他种类证据收集不够全面。三是证据收集有瑕疵。个别案卷复印件来源不清,既未注明出处、取证日期,也无执法人员或复印件提供者的签字。 (二)法律适用方面。一是一些行政许可案卷中没有注明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二是在行使裁量权的行政处罚案卷中,普遍没有对裁量理由作出说明。三是一些行政处罚案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以下实施处罚,但卷内无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法定依据。 (三)程序方面。一是一些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超出了法定期限。二是一些行政处罚案件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履行告知义务有瑕疵。三是一些行政处罚案件没有当事人的申辩、陈述内容的完整记载,也没有放弃陈述、申辩的记载,不能反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是否得到保障。四是行政许可案卷中普遍没有注明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号码,一些处罚案卷的调查询问笔录中无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记载,一些文书中执法人员执法证号为已作废执法证件的号码。 (四)归档装订方面。一是一些部门的卷宗编号、卷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排列、页码编序不规范。二是一些部门没有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装订成卷,而是将资料装入信封袋,有的甚至只用订书钉或回形针将资料订在一起。 四、今后任务 (一)提高认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各部门必须切实重视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案卷评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队伍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长效机制来抓。要根据《评查办法》的要求,每年组织一次案卷评查,并以此为切入点,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二)加强培训。通过此次评查,在一些案卷中也反映出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要采取以案说法、模拟办案等生动有效的方式,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保证学习效果。 此次案卷评查活动声势大、范围广、效果好,得到了行政执法单位的一致好评,为进一步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归档的水平和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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