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定远县农民工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垂钓渔公 2014-05-26

劳社办[2010]25号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县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力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实施、机构培训、农民受益的要求,坚持农民工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方向,实行政府提供培训服务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相结合,市场配置培训资源与政府有效调控相结合,公共培训服务与社会培训服务相结合,免费培训与适当补助相结合的机制,以满足农民工多样化的培训和企业岗位用工需求,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
  二、目标任务
  2010年我县农民工技能培训总任务是25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人数达到培训人数的60%以上。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愿意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各类农村劳动力,主要包括:
  (1)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农村初高中学生等农村新成长劳动力;
  (2)农村退役士兵;
  (3)在城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力;
  (4)其它有意愿外出务工、转移就业、返乡创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5)企业在岗农民工。
  四、培训机构
  农民工培训实行定点培训,我县农民工培训机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社就字(2009)02号文件发布的县驾驶员培训学校等11家培训机构。
  五、培训工种和时间
  农民工技能培训实行分类补贴,依据不同职业(工种)、培训成本、培训周期等因素,分为 A 、 B 、 C 三大类。
  (一)  A 类是指技术含量高、培训成本大、周期较长的制造类、机械维修类、餐饮类等职业(工种)培训,一般培训时间在 6 — 12 个月及以上;
  (二) B 类是指有技术含量高、培训成本较大、需要一定的培训周期的电子装配类、家电维修类、建筑类等职业(工种)培训,一般培训时间在 3 — 6 个月(含 6 个月);
  (三)  C 类是指有一定技术含量、需要一定的培训成本、培训周期不长的加工类、生产操作类等职业(工种)培训,一般培训时间在 1 — 3 个月(含 3 个月)。 原则上, A 类补贴标准为 800 元 / 人, B 类补贴标准为 500 元 / 人, C 类补贴标准为 300/ 人。对用人单位组织开展技能培训的,给予相应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 50% 。
  六、补贴办法
  (一)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组织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的,可向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培训补贴。用人单位实施培训前需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助并提交培训计划,经核准后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报送参加培训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和培训签到簿、培训日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入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公共职业训练基地为农民工提供规定工种的免费技能培训服务,同级财政部门按培训人数、工种(项目)给予经费补助。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原则上依托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公共职业训练基地申请补助需提供参加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培训签到簿、培训日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核发单、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开展免费技能培训服务的工种(项目)、培训时间等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实行工种(项目)目录管理和直接补助个人的机制。农民工参加目录规定工种(项目)技能培训后,可持本人身份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向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七、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落实目标任务。根据当前经济发展和就业形势的变化,综合利用新一轮农民工培训政策,切实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全县农民工技能培训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指导和规范化管理。要求各培训单位和学校对农民工技能培训实行开学前网上实名注册。同时加强对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的日常巡查和网上监控。实行农民工培训工作月报制度,以及定点培训机构基础台帐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培训机构进行考核和检查,督促培训机构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三)强化就业服务,提高农民工培训后就业稳定性。紧紧围绕各地新建扩建项目、经济开发区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对接,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劳动事务代理等“一条龙”服务。抓好人力资源市场岗位需求、培训与就业等环节的衔接,促进农民工就业就近或转移就业。建立培训机构与就业服务机构用工信息传递机制以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预测,引导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
  (四)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培训补贴资金安全、可靠。针对各地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检查、电话回访,抽查核实等方式,检查农民工技能培训实不实、效果好不好,补贴政策是否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