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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前清后增”原因及破解对策

 juluyuan 2014-05-28
不良贷款“前清后增”原因及破解对策
时间:2012-05-03 11:45 来源:深泽联社 作者:赵敬坤 点击:500次

    近些年信用社无论资金规模、效益还是化解风险都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是由于政策、历史原因,大量不良贷款沉淀,不良贷款额度大、占比高、清收难,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薄弱,已成为阻碍信用社发展的瓶颈。每年都投入大量人、财、物力等盘活清收不良贷款,信贷资产质量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善,经常出现不良贷款“前清后增、余额反弹”的问题,严重影响着信用社的改革步伐。


    造成信用社不良贷款“前清后增”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信用观念淡薄,信用环境不完善。


    在一个区域,贷户之间互相攀比、互受影响。如果同样的情况贷款有到期主动还贷的,也有不按期还的,而信用社对不按期还贷的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会直接影响到一些信用好的贷户,直接破坏了信用环境。一些贷款户总觉得钱是国家的,用的理直气壮,天经地义,对到期贷款能拖则拖,能赖则赖。还有一些贷款户认为信用社没有健全的法律管理体系,我即使不还,你也无能为力。有些贷户则是负债累累,家徒四壁,干脆就是破罐子破摔。


    借款人口头承诺较好,实际兑现较差。有的借款人把信用社的催收不当一回事;有的借款人不接听贷款人的电话;有的借款人在信用社不知情的情况下顶名给他人借贷款,信用社实行不良贷款集中清收后,不良贷款划剥到资产中心管理,贷款分布区域广、笔数多、金额小,中心人员有限,造成清收经理管户较多,对到期贷款不闻不问,借款人对偿还逾期贷款没有时间观念。


    2、现行制度对借款人违约缺乏有效制约。


    信用社的制度不断在健全完善,但对借款人违约没有强制约束的法律和办法,因而导致借款人违约成本低,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除了催收或者依法诉讼外,就没有其他有效办法催收。目前依法诉讼时间长、执行难,对借款人不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借款人偿贷意愿低。


    3、业务操作违规,贷后管理制度不严。


    随着信贷管理系统日趋完善,电子、影像设备的使用,贷款调查、审查两个环节做得相对较好;主要是贷后检查环节,客户经理重视程度不够,检查频率低、流于形式,贷款出现风险后,往往不能及时预警,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等到贷款逾期或大量欠息后,风险已难以控制、化解。贷款发放后,除贷款交息或到期电话催收外,基本上不再过问,信息掌握不及时,致使贷后管理出现“真空”。


    4、借新还旧,淡化了借款人的还款意识。部分信用社对到期难以收回的贷款,采取借新还旧的方法变通,对已经出现风险的贷款不是及时提示预警而是掩盖事实,长时间的借新还旧,使部分借款人淡化了还款意识,增加了信用社对贷款收回的难度,致使贷款越盘越死。


    针对以上原因,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内控,完善信贷风险防范机制。


    一是完善贷款决策机制,完善信用社贷款审批委员会职能,充实法律人才,增强对贷款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二是严格按照信贷管理操作流程规范信贷行为,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引导借款户规避好市场风险,防止贷款挪作他用,同时杜绝违章违纪贷款的发放,防范操作风险。三是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管理机制。信用社现业务品种单一,信贷业务是资产类的主打业务,只要控制了信贷业务的风险,也就控制了农信社的主要风险。四是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岗位约束机制。每笔贷款都有AB角色,通过岗位约束来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严把贷款投放关,从源头上控制不良贷款。


    2、加强信贷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育高素质的信贷队伍。


    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把信贷队伍建设成为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行有力的坚强战斗集体。一是要实行竞争上岗,不断充实信贷队伍。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让那些作风正派、有强烈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对业务熟悉、能吃苦耐劳的员工从事信贷工作,并定期实行轮岗制度,防止个人行为风险。二是要加强信贷人员的培训。经常开展业务及法制教育,认真贯彻“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努力培养一批精业务、懂经营、会管理、强风险的“复合型”人才。


    3、加大宣传,营造信用氛围,创建良好的诚信环境。


    通过加大宣传,积极依托地方党政支持,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宣传发动,大造信用平台建设的声势和影响,在辖区内深入信用工程建设,努力培育信用平台,努力构建良好信用环境。扎实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评定工作,切忌搞形式,走过场,依据评定结果划分客户群体,分类进行扶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定期开展信用村户评先工作,表彰通报诚信单位和个人,并把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强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创建良好环境,让那些诚实守信、奋发进取的农民切实得到信用的实惠,从而建造互动共赢、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4、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合理化解信贷风险。严格落实新增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努力推行“包放、包收、包效益、与薪酬直接挂钩”的“三包一挂”制度,切实把贷款风险管理与信贷人员切身利益挂起钩来。大力推行尽职免责制度,组织人员对不良贷款风险成因进行重新核查确认,划分责任。对信贷人员确实履职,因天灾人祸等客观因素形成的不良贷款要实行免责,仅承担催收管理责任;对确因主观因素而形成的不良贷款,要加大考核追究力度,实行赔偿制度,坚决予以限期收回,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5、依法清收,借助外力联合攻坚。要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纪检部门的合作,对行政公职人员欠款,配合纪委开展专项清收活动;对涉嫌诈骗、内外勾结发放顶冒名贷款等违规违法行为,联手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对陈案、未执结案件,协调法院进行集中清理清收;对以贷谋私等渎职行为和未及时保全债权的失职行为,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切实提高清收成效,推动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6、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对症下药清收。多措并举清收,根据贷款拖欠的不同成因做到“一户一策”。对赖债户,钉子户,可通过依法起诉,强制清收;对老、旧沉淀贷款和死亡绝户贷款,通过地方政府和村委会能落实的,想方设法予以落实,无法落实的,进入呆帐,逐级报批核销;对行政干预贷款,可通过加强同地方政府、社会各部门的联系,磋商协调,千方百计为盘活不良贷款打开“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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