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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是好事:流传300年的危险观念

 昵称535749 2014-05-29
译者: flora木易

发表时间:2014-05-28

不久前,追求商业利己主义广泛受到斥责,我们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摘自《冰球》杂志1909年某期.标题:献给仍使用童工的各州(美国国会图书馆)

没有哪个词比 “贪婪” 更能在MBA学生中引起轩然大波了.他们疑惑有些做法是否能被称为 “贪婪”,也不知道是要继续支持 “无线之手”这一概念,还是寻求免罪.大部分人会轮流把两种办法都稍加尝试.

不该对这种反应惊讶.贪婪总被当作资本主义妖魔,它引发的恶作剧使得资本主义家的信仰裂口开始溃烂.这些学生良心困惑不安不是因为他们怀疑自由市场的效力,而是因为几百年来的道德改革要求市场自由.

我们有时忘记这一点,仅在几个世纪前,追求商业利己主义受到斥责. “商人难以取悦上帝,”圣杰罗姆在表明基督教界普遍对商业的相对价值的信仰时说道.决定经商未必使人免于救赎,但一定会伤害灵魂. “如果你想要诅咒自己,温柔一点,然后跳水自杀,”埃古建议单相思的罗德里格, “那就尽可能去赚钱吧.”

赚钱不仅让世人体会到除神圣义务外的乐趣,也激发人更愿满足自己而非周围人的需要,甚至铤而走险,为满足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他人利益.圣托马斯·阿奎那将贪婪列为七大宗罪之一,只为获取个人财富的商业 “应受谴责”,因为 “它满足了人类无穷无尽的欲望.”

直到道德家伯纳德·曼德维尔时代,才有人试图粉饰贪婪,而不再是可耻的动机.曼德维尔的名字如今基本已被世人遗忘,他是18世纪哲学界的配角,1705年,他提出不太出名的方程式:个人罪恶产生大众利益.这句话首先出现在《蜜蜂的寓言》,一首描述蜂窝的寓言诗,正是在蜂窝里黑暗目的使得商业之轮运转. 然而,激发公众愤慨的并不是这一因果说明,而是这一声称:只有这样,国家才能富强.正如他在《蜜蜂的寓言》末尾的主张(很有个性的率直坦言):

享受世间便利

战时成名,安逸度日

若无大罪,大脑便是乌托邦

空空如也

曼德维尔的道德悖论骇人听闻,正是因为其不易反驳,哲学家纷纷进行抨击.其中最著名是现代经济学的创建人—亚当·斯密, 他试图与曼德维尔提出的体系加以区别.

斯密描述自私的地主时,说道, “这充分证明了‘贪多嚼不烂’这个谚语.”放眼自己的田地,地主想象 “自己消耗所有的收成”.但是,肚子可不领情.贪婪的地主可能大吃特吃,而粮食一点也没减少.然后他 “不得不分发”其余的粮食报答那些曾有助他 “创造最大利益”的人.

这就是斯密所谓 “无形之手”在实际生活中的体现.这种追求利益的力量有悖直觉.乍看上去,似乎与曼德维尔的观点—个人罪恶产生公共利益—没有特别差异.然而伯纳德·曼德维尔的做法未必有助于好伙伴,斯密对此表现敏感,他试图区别彼此.

他采用两种办法.第一,斯密强调主要目的和次要效应之间存在道德区别. 《蜜蜂的寓言》从未明确表明恶性本身带有善意,它仅仅是有利的. 这令曼德维尔的读者困惑不已.而曼德维尔这位彻底的犬儒派,却没有为读者解惑.

相比之下,斯密则明确表明在作道德评价时,应区分行为者的目的和行为产生更广的效应.再拿贪婪的地主为例,的确,他每日劳动的主要目的是满足虚荣心,获取影响力,自我放纵,不值得钦佩.但是,他的行为却使得“生活必需品”得以广泛分配,而他 “本意并非如此,也毫不知情”.他这一类人 “创造了社会利益”.斯密认为,换言之,自由市场的道德逻辑遵循意外后果的规律. “无形之手”调配了贪婪地主榨取的价值.

其次,斯密积极对 “贪婪”重新定义.曼德维尔,及他生活时代之前的教父,宣称任何追求私利的行为道德上都值得怀疑.斯密不赞同这一点.他承认,追求个人利益往往意味着从他人那满足我们的需要,但他认为,从道德层面上看,并非所有个人利益追求都平等.我们从这个复杂的商业社会获取所需,并非因为我们可以直接得到,而是因为我们可以在法律与文化约束范围内获取.这便是商人与抢劫犯的区别.他们都追求自己的利益,但只有前者通过合法途径获取.

就这样,贪婪成为可以获得的一种东西,但是却被错误归类.有些行为,例如抢劫,被禁止,但自私商人的行为只受舆论谴责及个人良知约束,这无法根除自私,但是坚持这一道德差异有助于建立一种正直商人新典范.

这一理想深深植根于斯密的朋友,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心中.在《富兰克林自传》中,他将自己当作新美国梦的化身,一个 “贫穷无名”的人最终获得 “富裕,享有一定的名望”.富兰克林认为只要用在更广的地方,拥有财富和名声丝毫无愧.成名后,他42岁便退出印刷业,以便积极保持生活的平衡.他献身于公民服务,科学研究和慈善公益,这些都有利于公共利益.

有人认为自由市场祸福相依,富兰克林等人的例子让我们相信的他们的观点. “不论何时,看到的商人都不自私,”19世纪末,著名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写道, “相反,他们都在努力为他人省钱.”这儿的 “他人”,指家庭成员,但是也表明我们的经济状况稳定后, “个人利益”可以扩展演变. “爱钱”,他说,包含“各种动机,”这“其中包括人性中很多最高尚,最有教养,最无私的成分.”

当然,也包含负面的成分.安德鲁·卡内基本有可能宣称富人作为“穷人同胞的代理人和受托人”理所应当,但是廉价劳动力,危险工况,迅速镇压罢工,却使得他的善心打了水漂.另外, 对自由市场道德逻辑而言,积极的财富再分配只是花边新闻,甚至具破坏性.无形之手并不迎合富豪的利他主义,而是将人反社会的天性,如自私,不知不觉中转为公民服务精神.

而且,至20世纪初期,有人认为可以卸下自己的服务义务.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认为欧洲和美国经济迅猛发展, 至2030年,“经济问题(他列为“为生存打拼”)”可以得到解决.然后,我们就“敢”评价“爱钱”的“真正价值”.对于迫不及待的人而言,这是“精神病人向专家交代自己带有犯罪心理的病态癖好时表现出的一种恶心的变态心理.” 换言之,最后,我们就能将注意力从贪婪的优点转到贪婪之人的缺点上.

凯恩斯的观点则显得极端,但仅仅是表述方式极端.实质上,大家都同意他的观点,贪婪仍是一种相当邪恶的罪.哈佛大学校长劳伦斯·洛厄尔呼吁商人应具有“超出个人利益的动机”,这是建立哈佛商学院的先决条件.哈佛商学院首任院长埃德温·弗兰西斯·盖伊曾告诉一位有前途的教员,学院教育目的不包括 “教导年轻人学习 ‘赚钱.’”

经济持续发展过程中利益驱动的行为一直遭到鄙视.自利追求是现代经济的有机力量,这一观点逐渐失势.凯恩斯赞扬“大企业出现面向社会的趋势”.中型企业管理者受此启发,借助科学理性的办法,运用军队管理精神,最终会取代无形之手的万物有灵论.如果 “公司系统要生存,”阿道夫·伯利和格迪纳·米恩斯在对当代美国企业进行的开创性研究中总结道, “ 大企业‘管理’应该发展成为完全中立的技术统治论,平衡社区各方观点并在公共政策而非个人贪心的基础上分配收益流.”

伯利和米恩斯1932年写下这样的语句.现在看来,他们当时并未洞察先机.二战后,先后经澳大利亚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和代理理论缔造者的研究,反抗管理资本主义和贪婪再评价成为经济学问题.与凯恩斯观点相反,熊彼特从全新角度将资本主义称为 “创造性毁灭.”他认为,经济学家面临的 “重大问题”并非资本主义如何 “管理既有结构(中型企业管理者的观点)”,而是 “如何创造然后毁掉既有结构,”这是熊彼特眼里的英雄,即企业家做出的无政府主义行为.

伯利和米恩斯的观点完全与资本主义的典型代表—好斗的个人主义相反.熊彼特认为,经济并非由谨慎管理而是由迅猛创新驱动.企业正具有这样的特点,他们产生灵感,敢于创新. 经济效益可不是靠企业合作获得.

呼吁“个人贪婪”不是激发创新的唯一方式,但毫无疑问,这种办法效果最显著.代理理论拥护者对此青睐有加.他们在上世纪60和70年代在商业学院和经济部门身居要职.普遍认为,管理资本主义是对社会软实力的认可,他们反对这一点.相反,他们认为公司是自利个人的集合.只有借助于凯恩斯的 “半病态癖好”理论—爱钱,他们的利益才与股东息息相关.因此,优先认股权,绩效工资等其他激发高管随员的补偿策略应运而生.大体上, 呼吁支持这些推荐的道德争论方式仍与过去大同小异.贪婪行为可被容忍,如果它可解决饥饿,曝光和愚蠢等恶劣问题,甚至会受到鼓励.

但是以较大的罪恶为代价选择较小的罪恶只能体现良好的判断力.,与改变选择的性质无关. 最重要的是,一个国家若不再恐惧不幸折磨, 那么可以说贪婪已满足了社会目的.富人可能将注意力转向贪婪的肮脏行为,以及极度不公带来的社会政治危机.简言之,他们可能有充足理由阻止“无形之手”发挥作用.

因此,最近几十年,维护贪婪的新一轮道德争议拉开序幕.艾恩·兰德对此变化曾做出最详尽的表达.她认为,若有人呼吁公益来捍卫贪婪,那他就默认贪婪不可被公益约束.这一有关自由市场的道德基础的争论对兰德而言,无法接受.她在1965年发表的《何为资本主义》一文中曾做解释.

“政治经济学不加批判就默认集体主义的基本原理为其公理,”她在控诉一贯用无形之手的方法时说道. “利他主义认为这是实现 ‘公益’的最佳办法,对资本主义的道德辩护并不在于采取这一观点.”这种方法也许有用,但 “只产生次要结果”.相反,如果某一经济体系里, “不同寻常的人”不受 “舆论左右”,人类互相 “只做好事”, 双方都承认“保持合理关系的唯一话语”:请勿干涉! 这才是资本主义存在的唯一的经济体系.

兰德曾发表一本论文集,题为《自私的优点》的,她的坦率几乎令人难以接受.然而,此时很多人意识到大肆贪婪并未促进反而危及公益,她给出另一种获取本能的捍卫办法.虽然谈到公民义务,道德责任,甚至谨慎约束,个人自由都会受到质疑和蔑视,但她仍提倡这一构想及总收入的伦理观.目的很简单:彻底消除贪婪的道德缺陷.

1986年,有人对伯克利商学院的毕业生说, “贪婪是健康的.你可以很贪婪同时自我感觉良好.”这人便是伊凡·波斯基,他后来因内线交易被罚1亿美金,并被捕入狱.这一观点后来经奥利弗·斯通改编,影片《华尔街》中戈登·盖柯劝诫即将破产的公司股东时,说道“贪婪是好事.”,听起来犹如企业强行收购者的战争口号,此时戈登俨然就是代理理论的发言人,在咧嘴微笑.

这样直率的认可贪婪,如今仍未成为潮流.一旦容忍贪婪,那就意味着我们接受了无形之手的苛刻条件.我们相信贪婪有用,但它本身不是好事.这,才是我们不愿承认的.

不过大部分情况下,我不认为我们并不谴责贪婪,至少不会觉得贪婪理所应当.也许这就是自利追求驱动的经济体系应该付出的不可避免的代价.人们面对贪欲时,一种道德无为主义潜移默化渗透人心,因为不论是想卖弄精斟细琢,还是出于道德权宜之计,除非有人的行为接近犯罪,否则我们一般不会断定它为贪婪,对贪婪之人也无充足证据.我们并不否认这些人的存在,但如同大脚怪一样,谣传多于亲身经历.

道德革命的方式不尽相同.如果我们反对某一行为,却难得地认可某一榜样,我们就会被赞为道德高尚,没有道德约束的包袱.这一行为继而受到鼓励,会带着假定的福分继续发生.就公共话语和礼貌对话而言, “贪婪”很快就不可能 “是好事”,不过,恶行不需成为美德,因为最终结果都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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