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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保什么?看完都会明白了

 新和平时代 2014-06-01

一、30类470种重大疾病都包括什么?

30类重大疾病简表:以下重疾由中国保险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了规范定义的疾病:

1、恶性肿瘤(常见的恶性肿瘤有:鼻咽癌、肺癌、食管癌和贲门癌、胃癌、原发性肝癌、大肠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要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肾脏移植、心脏移植、肺移植、肝移植、骨髓移植)
5、冠状动脉搭桥术
6、终末期肾病(尿毒症)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
11、脑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辨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症)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以下重疾由中国保险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了规范定义范围之外增加的疾病:
26、严重多发性硬化
27、严重Ⅰ型糖尿病
28、恶性葡萄胎(女性)
29、系统性红斑狼疮(女性)
30、严重原发性心肌病
二、从种类来看:这30类大病共有470种,其中癌症350种,心肌梗塞21种,脑中风21种,良性脑瘤40种,涵盖人体的所有器官。
三、从人体全身来看,男性28类、女性30类重疾:从头保到脚。
头部:脑中风、深度昏迷、良性脑肿瘤、乙脑、重度颅脑损伤
面部:失明、言语功能丧失、失聪
心脏:急性心肌梗死、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原发生心病、冠状动脉搭桥术、主动脉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术
内脏:慢性肾功能衰竭末期(尿毒症)、肝病末期、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急性重型肝炎
器官:恶性肿瘤、侵蚀性葡萄胎、重要器官移植
系统: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I型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病、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
我们每天的生活里,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都会导致身体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预防疾病,但防不胜防,越来越多的人购买大病保险,
其实得了大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钱治疗,而至还要拖累家人,这才是最可怕的,很多客户都给我说等等吧,那我们知道大病哪天会来吗?
有人说明年的时候办,但万一生病了再买,保险公司会卖给你吗?如果我们知道五十岁会生病,那四十九岁买最合适,如果知道四十岁会生病,那无疑三十九岁买最合适,关键是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生病,所以现在买最合适。

 

中国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全攻略(转帖)

(2007年)八月份全国刚刚实行完重疾新定义标准,为了执行这个新标准,所有保险公司无一例外的在7月31日前停售了过去的老款重疾险,在八月一日执行新标准之下的重疾险。正是因为此,保险市场关于重疾的投保又呈现出一轮新的波澜。

昨天我的一位上海MM同仁在谈到销售重疾险时遇到一个让她颇为头痛的问题,面对各种各样的重疾险,例如两全险捆绑重疾,附加重疾险、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定期重疾险,还有各种各样的缴费方式,例如自然费率、均衡费率等等,以及是投保重疾主险还是投保附加重疾险,这都让她不知所措。

关于这个问题,我一直以来就有想法把有关问题拿出来和大家进行磋商,但因为重疾险从去年9月1日起发生国家强制性的变革以来,一直到今天完成所有变革,最终才有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所以期间一直没有起笔。今天看来是条件成熟了,该是让消费者明白重疾保险的一些属性的时候了。


一、如何看待重大疾病

在侯耀文突发心梗去世后的几天里,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耀文走了,生命如此脆弱,有多少笑可以重来?!》http://canglang.blog.hexun.com/10283897_d.html,在这篇文章里我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6年统计报告的一个数据,全国人口死亡总数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90.4%。他们是(按单项死亡率顺序排列):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病、损伤及中毒、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消化系病、泌尿生殖系病、神经系病、精神障碍。
http://www./newshtml/18903.htm


至于排在十位以外的其它疾病死亡,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每年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合计只占9.6%。

这组数据说明了一个不容质疑的一个问题,每十例死亡中,有九人就是因为重大疾病而导致的身故。

与此同时,2007年著名肿瘤学专家郝希山院士主持的“恶性肿瘤流行趋势分析及预防研究”这项课题得出的结论是:人口老龄化与恶性肿瘤发病率变化趋势变化一致,是导致恶性肿瘤发病率上升的决定性因素。从不同年龄人群肿瘤发病构成中,65岁以上的老龄人群,是肿瘤发病的高峰人群,肿瘤发病率所占比重最大,约为55.36%。
http://health.people.com.cn/GB/14740/22121/5597021.html

这个数据表明了一个什么问题?

1、年龄越大,罹患重疾的概率越大,这就意味着我们有九成的人是要倒在医院的病床上身故;(倒在自己家的也算,侯耀文不就是么)

2、越晚罹患重疾,治疗费用和养老金积蓄之间的冲突也就越大;

这应验了我们常说的这样一句话,人生三大不幸莫过于以下三种情况:

走得太早:将负担留给活着的人(太没有责任心);
病的太重:无穷无尽的医疗花费无疑是一个无底洞(太不幸);
活的太久:有多少积蓄同时为我们支付养老金和临终前的疾病开销?(养老金和治病的钱打架,太痛苦)



二、如何看待重大疾病保险

对此,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成为人生保障规划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我有一句话刚琢磨出来,保险就是一盏灯,灯光越亮,以后的阴影和黑暗就越少。

但是,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依然认为自己是金刚不朽之躯,不会得病的极端自信者大有人在,没有这些自大狂的人当中,又有多少人了解重疾保障的功能呢?

重疾保险的保障原理简单的说一种约定,客户和保险公司就一定数量的重疾种类签订合同,合同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发生约定重疾种类中的一种且符合重疾定义标准的,当初投保多少就理赔多少。

需要清楚的是,一个投保十万元的重疾险,无论我们缴费了多少,哪怕只缴费一年,只要罹患重疾后被确诊,都是按照投保额十万进行理赔,而非按照已缴费保险费进行理赔。假如年缴保费是3500元,第二年首次罹患重疾,得到10万的理赔,那么这个9.65万就是所谓保障最数字化的体现。

然而,投保第二年罹患重疾的人肯定会有,但并不是所有人,我想我们大多数人命都不会这么苦吧。绝大多数的被保险人基本上还是按照自然规律,在高发年龄段排排坐的来罹患重大疾病(北京肿瘤医院的门诊肿瘤病人真的就是排排坐),但此时基本上已经完成了所有的保险缴费。缴费期后再罹患重疾,那么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是最大化,保险公司理赔数额是最小化,重疾保险是否还有意义呢?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此时的重疾保险在保障上的体现就是强制储蓄功能了。

如何理解总缴费八万,理赔十万的保障?

很多人认为,如果高龄罹患重疾,所赔保险金绝大多数的资金都是自己过去积累的,感觉不划算。

事实上,保险保障是一个过程,而非一个片段。这正如某人肚饿,一个馒头没吃饱,再吃第二个,吃到第四个后饱了,但是此人却说,早知道第四个能吃饱,为何要吃前三个?

在同一个条款下人人平等,重疾险前期的保障功能,使得保险公司承担了巨大的风险机会,这是不能抹杀的。因为重疾风险是不可预知的,谁也不能断言自己何时会得病,我们不能等自己第四个馒头吃饱后来埋怨不该吃前三个馒头,我们也不可能一上来就吃第四个馒头!

关键问题还不在于此,而是保险另一个功能——强制储蓄。

这就是说,重要的是我们在疾病面前,我们是否还有一笔钱可以专款专用。

如果说我们每十个人当中有九个人是因为重疾而身故,那么在疾病面前,我们是否有一笔钱可以专款专用,这是一个需要牢记的问题,正是因为这个问题,困绕了无数的消费者和代理人。


三、如何理解附加重疾险和定期重疾主险

重大疾病保险不是中国人发明的,这毋庸置疑(其实什么保险都不是中国人发明的)。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风险比国外高出很多的情况下,我们国人投保重疾险的比例却实在低的可怜。
(有必要参见http://canglang.blog.hexun.com/2727060_d.html这篇文章,而且非常有必要)

绝大多数人是没有风险意识,在此就不多讨论了。也有很多考虑重疾风险的人却被品种繁多的重疾险种类所困惑,这也是不争的事实。那么重疾险到底有那些种类,而这些重疾又有那些功能呢?

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重疾的另外两个问题,一个是主险和附加险的区别,一个是自然费率和均衡费率的区别。

1、主险和附加险的区别

保险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两种形式。

所谓主险是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绝大多数是返还的,所以保费较贵。

所谓附加险是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险种。附加险只有发生理赔时才有现金利益,没有理赔时就只能算消费掉了,所以附加险还有一个名词就是消费型保险。由于是消费险,所以非常便宜,一个十万保额附加重疾险在三十岁大约只需要300元,是典型的以小博大。

同样一个投保额,主险和附加险的费率在年轻时相差在十倍左右。

2、自然费率和均衡费率的区别

重疾险分为自然费率和均衡费率,所谓费率,就是某个年龄、某个性别下,投保一定额度的保险所需要缴纳一年的保费。

由于重疾险是跟人体生命特征紧密相关的一个保险,所以身体健康程度直接涉及到风险程度的大小,其规律是年龄越小,重疾风险也越小,保费越便宜;年龄越大,疾病风险程度也越大,保费也越贵。

所谓自然费率是投保重疾险后,每年缴纳的保费根据年龄递增而递增(或者说根据风险的递增而递增)。年轻和年老时保费差距可以达到十倍以上。所以很多年轻人在投保附加重疾险时,看到自己第一年缴费只需要三四百元,就以为以后永远就是这个数,其实不然,事实是他每长一岁,下一年保费就贵一点,一年一个价,上年和次年的涨幅在8-10%左右(复利计算的哦)。例如自然费率中,如果某人30岁这一年投保十万附加重疾需要缴纳277元,那么到他60岁的时候,这一年则要缴纳5800元。

自然费率的优点就是,年龄越低,风险越小,保费越低,不必在年轻时缴纳昂贵保费。

所谓均衡费率(也叫保证保费)就是保险公司把风险估算后,把各年龄段的保费平衡后,每年给出一个保费均值,从一个年龄开始投保后,以后每年的保费都是一样的。

由于各保险公司在均衡费率上都惯有保障年限,年限不同,均衡费率也就不同,不一一举例,但是原理是一样的。一个10斤的包袱不会因为我们抱着就是10斤,背着就是8斤,无论我们的姿势怎么不同,但重量都是一样的,这就是所谓抱着或背着都一样沉的道理,只是我们感觉会不同。如果我们背着真的只有8斤,那么你一定要记住,一定是这个包袱减少了内容。(有些保险公司在8月1日后执行的新重大疾病,号称费率没有增加而是减少了,说实话,那是以牺牲保险责任为代价的,也就是减少了包袱的重量)


搞清楚这些基本观念后,我们再来探讨各种重疾险的属性。

1、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

2、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例如同时投保终身寿或者养老保险,属于消费型险种,自然费率设计比较多见。也就是三十岁这一年只需要三、四百元,缴费至60岁后每年都要超过几千,且不发生理赔时保费不能返还。身故给付现金是按照主险的保额进行理赔的。

3、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多数限定在同时投保终身寿保险(被保险人活着是拿不到钱的那种保险就叫终身寿险),属于消费型险种。身故给付现金同样是按照主险保额进行理赔的。

在这里,凡是看见有“提前给付”(一定要念成jifu,不能念成geifu)字样的附加重疾,需要了解它有个极为显著的特征——附加的重疾一旦发生理赔,主险的保额要相应减去理赔数额。例如投保20万终身寿附加提前给付重疾10万,如果发生重疾理赔得到10万,终身寿则要减去已理赔的10万,由20万变为10万。如果终身寿和附加提前给付各投保10万,一旦发生重疾理赔,主险减后为零,保险合同就会终止的哦。

(至于为什叫提前给付,据说某公司的条款是只要确诊就会先支付50%的保额理赔,说实话,我至今不知道如果不提前给付的重疾保险是什么样子的。)

4、两全主险捆绑附加重疾:

多以生死两全保险为主险,捆绑附加重大疾病险。所谓两全险就是保障期限内身故保险公司要给钱,保障期限后没有身故保险公司也要给钱的那种保险。这类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都在80岁期满,附加上重疾后就成为过去最常见的有病赔病,无病返钱的那种保险。在这种保险中,附加险是不标明费率的,已经计入两全主险费率中。但可以肯定的是,附加重疾是均衡费率,而且附加的重疾险保障期等于两全险的期限,一般都在八十岁左右。

然而,组合捆绑重疾险在期满无理赔的情况下,两全险的现金返还也是五花八门的,其中有:

A、期满返还保费:无论我们多少年缴多少保费,有病按照保额或约定保额的金额进行理赔,无病期满就只退还我们所缴纳的保费,在很多人看来这是最无聊的一种。

B、期满返还保额:这类捆绑型的重疾险稍好一些,有病按照附加重疾保额或者约定保额的金额进行理赔,无病期满退还我们两全险的保额现金。(至于期满那个时候十万元是否还值十万元,那您自己考虑)

C、期满返还保额+红利:有病按照保额的金额+当期红利进行理赔,无病期满退还我们两全险的保额金额+红利。

上述各种附加重大疾病保险,除了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和两全险捆绑附加重大疾病之外,其它附加重疾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保证续保问题,这可是一个有点毛骨悚然的大问题!

由于传统意义上的附加险是当年缴费,当年给于保障,那么就会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假如某年我们万一罹患一个所有保险公司重疾险都不理赔的原位癌(国家新定义的恶性肿瘤,原位癌也做除外),那么当年我们是得不到一文钱理赔的。但是我们在次年就可能会遭到保险公司在附加重疾上的拒保,因为次年我们已经是非常危险的高危体了,保险公司一旦拒保,那么即使以后原位癌扩散到晚期癌症,我们都是处在非重疾保障的状态下。

这是一个绝对需要警惕的问题!

即便有些保险公司有三年保证续保的条款,那么依然存在第三年患原位癌,第四年受保还是拒保的投保风险。



四、如何投保重大疾病

上述各种重疾险孰是孰非,需要靠各位的理解。但这正是重疾险名目繁多,让消费者云里雾里折腾的原因。

既然我们国人最终身故的人里十个人中有九个人必然要死于重疾,重疾险必然成为投保时的首要考虑,那么面对如此繁杂的重疾险,我们该如何投保呢?

1、经济型的考虑:如果我们年轻且没有为,我们只有年缴5000元以下的预算,建议大家投保养老险+附加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这样万一中的万一发生了不幸,有各种保障保全我们的经济,但是尤其要注意的是,一旦我们经济能力加强后,一定要取消附加重疾,单独买一个两全险捆绑重疾。

2、富裕型的考虑:如果我们缴费能力每年大于一万元,毫无疑问,至少10万元的两全险捆绑重疾保障是首要考虑的,情况允许的话可以投保20万元,剩余的全部投保其它养老险或者理财险。(不要听别人投保五十万的忽悠,那样很浪费)

3.超富裕型考虑:如果你还有多得用不完的闲置资产,那么你拿出不大于1-2%资产的现金,用来买保险,其余的你爱干嘛去干嘛,找个凉快的地方把钱烧着取暖也行。

其实本来这是十分清晰的一个思路,为何保险行业会弄得跟雾里看花一样朦胧呢?

道理很简单,上述各种各样的保险,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只有一种可以销售,于是代理人能强调的,就只有自己代理公司的那一枝花。

于是,只能销售“主险附加重疾险”的保险公司代理人,一定会强调保障是最重要的;而只能销售“定期重疾保险”的代理人会强调保费的经济性是最重要的,那些只能销售“两全险捆绑附加重疾”的代理人则会强调专款专用是主要的。我除了没有听说车险也可以治病以外,其余的全听到了。

众说纷纭!那么到底哪一种投保方式更适合被保险人?

我自开天辟地做保险以来就有先辈教训我:买保险没有对与错,只有合适与不合适。

这句话的确不错,但至少我们要搞清楚哪一种方式更适合我们。那么我们首先需要明白这样一个事实:

根据本文开头官方的统计和专家的调研,身故中因重疾的发生率是90.4%,而且年龄在65岁以后呈现重疾罹患高峰,那么我们需要的遵循一个原则就是——

罹患重疾时,我们是否有资金可以调用这样一个原则。至于这笔资金来源何处是次要的。(有点啰嗦哈)

既然如此,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当我们60岁退休,活到70岁的时候,我们花费自己养老金积蓄已经有十年了,那么还有多少钱可以供我们支付重大疾病中需要自费的进口药和营养药呢?




图当中红线在退休前为收入线,退休后沦为积蓄线,蓝线则是开支线,退休以后收入降低,开支也会降低,但是一旦到了罹患重疾高峰,开支线就会陡然上升。此时开支线和积蓄线之间的差距越大,说明届时经济越为窘迫,而且呈现继续拉大的局势。如何减少红线和蓝线的差距,有以下几种方式:

A、干脆不治病了,等死(比较牛的一种做法)
B、干脆过一种方便面型的养老生活,依靠降低生活质量来保持蓝线和红线的差距,至少不至于加宽这种差距;(较比悲剧)
C、去偷、去抢、去杀人、去防火,像我一样一直干到老,做一把老年的印度拉兹。或者像海淀艺术学校被学生欺辱的孙老教师一样,快七十岁了还被学校返聘回去当老师,然后被学生欺辱再拍成录像在网上公布。(最牛的做法)
D、年富力强的时候加大积蓄的储蓄力度,让退休后的各种开支线始终低于积蓄线。(那么恭喜你回答正确,加十分!)

当然有些保险公司的有些代理人会告诉客户说,“我把您的重疾捆绑在养老金主险上,60岁退休领取养老金,您不用再缴附加重疾了(因为很贵),这笔钱健康的时候养老,不健康的时候治病”。说的多么美妙动听,跟百灵鸟一样,但前提是,这笔钱会生蛋,否则就是瞎掰!

如果我们明白了,在一个人一生当中,收入是有限的,但开支确是伴随一生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说,活的越久,养老积蓄消耗也就越大,重疾治疗的补充来源也就越薄弱,谁说这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如果有人说我依靠我儿子,如果您感兴趣,看看国家保障基金理事会主席项怀诚先生是怎么说的吧)
http://canglang.blog.hexun.com/6428461_d.html

在这种情况下,傻瓜都知道定期重疾保险肯定是不能满足这种需要的。因为定期重疾保险的合同期限少的只有10年,比如银行保险,保险公司买的定期重疾险最大只有30年,如果我们在30岁投保,那么保障期最多只到60岁,可是我们60岁以后怎么办呢?还别说25岁投保!

但这种定期重疾险有一个非常好的有点,四十以上的投保,保费绝对便宜,保障也比较合算。

其次,主险附加重疾险,三十岁可能只需要三四百元,但是到了60岁以后呢,我们是否还能接受几千元的消费却不能返还的现实呢?更何况附加重疾保险不能保证续保本身就是一个风险。

这两种情况中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年轻时重疾风险率低,我们在为自己投保重疾保障;可年高时重疾风险高,我们却退出了重疾保障投保,是我们提前罹患脑积水了,还是什么别的问题?

再次,如果我们以终身寿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方式投保,如果这样就能保障到80岁或者100岁,但问题是,我们能接受活着的时候没有现金利益的现实吗?毕竟更多人希望活着的时候能够看到钱。同样,不能保证续保依然还有一个投保本身的风险。别到时候我们只剩下一个终身寿的光杆司令,那也难说。

如果附加提前给付重疾有保证续保政策,那也不失为一个比较经济的重疾保险。

最后,看似两全险捆绑附加重疾虽然可以专款专用,对于收入丰厚的人士没有问题,但是一年三、四千元的保费开支也的确难倒了那些经济拮据的投保人,如果我负担不起保费怎么办?

我曾经画着上面那张图问过一个朋友,如果养老金和治病的钱发生冲突,我们会保住哪一部分的钱?

我这个朋友毫不犹豫的说,我保治病的钱!因为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养老生活我可以简陋一点,大不了吃咸菜萝卜,营养不营养就不考虑了,但我不能因为经济拮据,让医生停止给我打针吧。

哦,原来如此,看来我们得在结合了自己的预算后,一定要有一个长远打算。

在这里,我依然建议我们首先遵循优先考虑重大疾病,其次才考虑养老保障的顺序。

如果真的因为经济导致的预算不足,可以先考虑养老主险附加重大疾病,那么一旦经济许可,终止附加的重大疾病,再补回一个专款专用的两全保险捆绑重大疾病,那就是标准的重大疾病和养老险各有所投。我极力推崇养老和重疾分开投保,只有这样,才不会发生在养老金和重疾治疗上进行痛苦选择的局面。把重疾险始终捆绑在养老金上面,时间长了,打结了怎么办!

养老金和重疾险分开投保,各项保障专款专用。对于捆绑重疾险按照80岁如果不罹患重疾,期满给付现金+红利,那么这笔钱用来转存银行,迟早也是要用于治病的,而且在80岁消费冲动绝对迟钝的情况下,纯属自我支配用来治病就有了更大的保证。


在投保重疾险时,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面对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风险,附加豁免保费险是一定要上的,当然,这要看上哪一种豁免了。

1、有些保险公司豁免只针对因为意外伤害导致失能而豁免保费,这个豁免条款很不好!

2、有些保险公司豁免只针对因为重大疾病而导致的失能而豁免保费,这个豁免条款也不好!

3、有些保险公司豁免针对因为意外和重大疾病导致的失能而豁免保费,这个豁免条款还基本不错!

4、有些保险公司豁免针对因为意外和疾病导致的失能而豁免保费,这个豁免条款那就大大的好!一定要上!

可能有些代理人要骂人了,你给重大疾病投保上豁免,如果出现重疾而失能,都已经理赔了,还豁免什么保费,你脑子积水了吗?

我实在没有办法,因为我投的附加豁免是第四种,因为疾病和意外而失能豁免保费的那种,不是你说的第一、二、三种,因为你并不知道还有非重大疾病也可以导致失能,你们公司也没有这种豁免可以卖,例如糖尿病,例如严重骨盆骨折遗有功能障碍合并尿道损伤,这些都不是重疾能赔付的,去看看《保单豁免背后不为人知的秘密》看看吧,我就不一一列举那些因疾病丧失工作能力的病种了。
《北京市职工因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或工作能力鉴定标准试行草案》
http://canglang.blog.hexun.com/9819682_d.html



五、什么样的人才考虑投保重疾

这是一个没有悬念的问题,人人都需要重疾保障。军人、公务员、职工、记者,打工,自由职业者,好像是个人都必须具备这样一个准备。虽然全国死亡人数中重疾身故就占了90.4%,只有9.6%是因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每年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但是我真不知道我自己今后属于90.4%,还是属于9.6%? 只要不被枪毙,成为社会安全死因,我就是在监狱里得病也照样要给于理赔!

监狱都是如此,有些人会说,我们单位条件好,社保报销完了后单位再报,住院医疗百分之百报销,不用买重疾!

果真如此吗?

这是很多人的误区,尤其是国家公务员和军人。

社保或者单位报销,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你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最多是等于我们的开支总额。

问题是报销真的会等于开支总额吗?

举两个我在其它文章中已经举过的实例:

一个是1940年入伍的部队离休高干,肝癌治疗总开支8万多,身故后家属实际报销只有四万多,差不多只有开支的一半。

另一个是北京某区公安局的副局长,胃癌治疗也在8万多,身故后家属在单位只报销了三万多,一点点的扣政策啊,可是报销回来连开支的一半都没有。

这两个例子中,前者是我爹,后一个者是我朋友的爹。

我很清楚的记得这样一个场景:我爹患肝癌治疗期间,当医生拿着一只针剂征询我母亲的意见时说:这个药对×部长很有效,可这是德国药,您用不用?医生的话其实就意味着这种药需要自费,我们一家人明明知道再好的药都依然只是延续而非挽回父亲的生命,也依然毫不犹豫的对主治医生说:用!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除非是国产药没有选择,必须要使用进口药,那也要根据病人的职务级别层层上报得到批准后才能使用。你的职级是什么?

那么重大疾病保险是什么?

那是一个契约,我们同保险公司就多少种重大疾病签订的契约,合约内容大约是:如果保障期间我们初次罹患了契约中约定的某一重大疾病,并且符合国家定义的重疾理赔标准,无论我是否治疗,无论我缴费了多少,保险公司都要给付我投保是标定的保额。(如果不是初次罹患怎么办?没有什么怎么办的,按诈保处理,拒赔不说,还要没收你的保费,法律规定的哦!)

这就是说,重大疾病的理赔是不用向保险公司出示我们住院期间花费了多少治疗费,花费了多少药费,包括药品结算清单都是不用提供保险公司的。如果在投保重大疾病的同时,还附加了住院医疗保险,那么重疾做重疾给付,住院做住院报销理赔,两者都必须要给于理赔。而理赔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时候,才会提交住院费用清单。

在重疾理赔中,保险公司需要的技术报告中只要一个确诊报告书(有的还要出院小结),以证明我们的重疾,是,还是不是!至于我们得到这笔钱,拿去补充进口药,补充营养药,甚至如果我们孤身,孩子顾不上或者不愿临床护理,我们可以请一个护理工看护,随便么使用都行。

只是问题在于,真到了那时候,你有这笔钱么?(既然啰嗦了,就再罗嗦一次吧)

我有一个投保重疾险的朋友签收保险合同时笑着对我说,真要到那时候我也不治疗了,我拿钱去旅游,然后等死。

随然是玩笑,但也未尝不可。

但是我也笑着告诉他,你别把重疾看成癌症一定要死人的,重大疾病中,并不是所有病都是一定要死的,两耳失聪也是重疾,会死人吗?器官移植成功了,会死人吗?脑中风残废了,会死人吗?完全瘫痪也是重疾,那会死人吗?估计你想死的能力都没有了吧——!(故意拖长了音)

既然很多重疾不会马上死人,那么就意味着其后的开支更加大,你还有心思或者你还有能力去玩么?

朋友听后哑然,面部的笑容只剩下肌肉的抽搐!

我相信绝大多数公务员是不会比我爹和我朋友的爹那种待遇好到哪里去,非公务员的那些企业职员就更不用说了。说实话,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对自己未来的身体状况和对自己未来的经济状况会持有百折不挠的信心。这的确让人费解呀!

如果我们经济非常宽裕,但是要记住经营是有风险的,国际知名企业也有倒闭的时候,我们又何以坚信自己一辈子的经济基础就坚如磐石呢?而且既然有钱,何以不把自己的资产转移一丁点到保障上去呢?投保险,只是我们资产转移的一个手段而已,钱永远是我们的,不是保险公司的。何况又不要我们把所有的前都拿去投保险,对吧!

经济不宽裕的就更不用说了,别说一个重疾了,就是一个普通的阑尾炎手术,都可以花掉我们好几年的积蓄,把我们打回石器时代!

年富力强的时候不为自己的未来打算,难道要等到自己老态龙钟的时候再来考虑吗?

哦,重疾保险涉及到我们每个人!每个人!!每个人!!!(后两句是绕梁的回音部分)



六、尾声

上句话的回音完了后,最后还有几声。

可能依然会有不少的朋友读到这篇文章会不服气的说,既然如此,我存银行不更好?

第一、万一年轻时发生重疾,我们失去了以小博大的保障机会

第二、那样我们会失去强制储蓄的监管,因为银行存款是可流动资金,我见过太多的人,买房买车时,没有一个不突破自己预算的。健康的时候,在我们可动用的资金里,未来疾病对资金的需要永远都不是第一位需要考虑的。

也有些人说,我买封基行不行啊?且不说封基或者开基是否最为稳妥,不反对其它形式的投资啊。我也没有让大家把所有的钱都拿来买保险?免谈!

当然还有人会说,我投资房地产!那样更好,投资渠道多样化,如果你资金条件比较丰裕,就别把所有的鸡蛋搁一个篮子里。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投资渠道是用来彼此替换的,绝不是那种如果基金好我就不做房地产,如果房地产好,我就不做股票,如果股票好,我就把养老积蓄拿出来买股票,不带这么玩的好吧!

但有时候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挣到钱的时候总担心以后输掉,输钱的时候想法却很简单——我在哪里寻找翻本的本金呢?

还是那句话,未来需要我们治疗疾病的时候,我们还有那笔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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