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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运能信息加强汽车货运专票监控的探讨

 刘刘4615 2014-06-06

我省自201212月“营改增”试点实施后,如何加强对汽车交通运输业的税收征管、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控管成为国税部门税收管理的新课题。从以往的税收管理实践来看,汽车货运行业代开、虚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加强对汽车运输行业的税收管理、特别是代开货运专票的控管,我们对**汽车货物运输的运载能力进行了专题调查,探索汽车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监控的新思路。

一、汽车货运营业能力调查

我们通过走访比较典型且较大规模的运输公司和部分个体汽车运输从业人员,就货运行业运营模式和有关业务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同时,为了更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向部分曾经从事过该行业的人士进行了侧面求证。

㈠、货运车辆的基本类型

目前,全县的汽车营运车辆主要有以下几大类:普通卡车(即车头和车身联体、敞蓬式货物运输汽车,包括小皮卡)、平板挂车(即车头与车身可以分离、头身分别有营运证)、普通箱式车、集装箱车(即“集卡”)、罐装车(主要是散装水泥运输)等。拖拉机货运车由于其无法取得运营证,极大多数从事本地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私人物资等方面的业务,不需、按现有政策也不能代开货运专票。

普通卡车逐步处于萎缩阶段,在杂货运输上逐渐被运行成本更低的拖拉机占领、在客户要求整洁安全上逐渐被普通箱式车占领。平板挂车作为五金、水泥构件、木业运输的主要运输工具,市场占有比重较大,且以个体或者挂靠为主。集装箱车作为国家鼓励发展的车型,近几年发展较快,特别是外贸出口基本使用该车型运输,且多为有一定规模的运输公司。罐装车作为特种车,一般有相对固定的客户,较多的以租赁或承包形式出现。

㈡、运费计算的一般方式

1、专车运费计算的一般方式

专车运输一般是指接受发货人(或收货人)委托专门为其提供单程(次)或多程(次)运输服务的一种方式。其运费计算的一般方式是:

⑴、集装箱运输以箱为计量单位,以“元/箱·公里”为运价单位;

⑵、重型货物运输以重量为计量单位,以“元/吨·公里”为运价单位;

⑶、轻泡货物以车为计量单位,以“元/车·公里”为运价单位;

⑷、贵重物品(如铜材等)按数量另行收取加价费;

⑸、特殊物品(如专用设备等)按特殊要求收取加价费;

⑹、未满整车运输一般按整车计价。

2、带货和回程货运费的计算

利用剩余空间顺路带货和回程货属额外的经营收入,包含的成本费用较少,在实际经营中根据临时情况议价,一般不超过专车运价的50%

3、超载运费计算的一般方式

根据了解,目前我县超载运输主要涉及水泥管桩和五金(主要是钢板、线材、金属制品等)行业。由于超载的运输成本高(如路政罚款、油耗上升等),超载货物一般上浮30%

㈢、运费计算的关联因素

1、运费与油耗的关联性

从理论上讲,运费与油耗存在对应关系,但由于车型的不同、车况(包括新旧程度)及路况的不同,相互之间相差比较大。从调查情况来看,一般3040吨的集装箱车油耗在3540升/百·公里左右,但小吨位普通卡车由于一般不上高速、遭遇红绿灯比较多,油耗相对偏大;而超载的大吨位货车在起步和提速过程中油耗也会明显上升。因此,从油耗监控运费难度较大,即使运输公司自身也只能通过对驾驶员进行油耗定额管理的办法来控制,一般控制在4050升/百·公里左右。

2、运费与路程的关联性

运费与路程有一定的正相关性。从单批货物来讲,长途运输自然运费要高,但其在途占时较长,货运周转频率较低;短途运输运费相对较低,但货运周转频率较高。因此,从月营业收入来说,如果在途时间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同一车型的收入差距并不是很大。根据我县的地理区位,一般情况下,货物的目的地大部分在上海,其次为杭州及各周边地区,在这样的运输半径内货运车辆的月载货有效在途路程最大负荷应在 5500公里左右。

㈣ 、运费的结算价格

由于货物运输途中发生的费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普遍采用根据运输区域核定运费的办法进行运作。从调查和侧面求证情况反映,我县运费的结算价格水平大致如下:

1、普通卡车按路程进行结算,单程每公里最高10元左右。如果回程带货,则营业收入可达15元(路程不重复计算)。从三家公司的反映来看,中小吨位卡车营业收入相差不悬殊。

230吨及以上挂车平均每天营业收入最高2000元左右。

3、集装箱运输一般运输到上海,大箱一般每天每只950元;小箱可装两只,则每程次增加300400元。

4、水泥管桩运输一般不高于每吨30元;钢材等五金一般不高于每吨30元。

5、长途运输从单笔业务来看营业额较大,但由于中途休整时间较长,月营业收入峰值与日常运输车辆相差不大。

6、特殊物品的运输一般按合同协议协商运作,手续一般比较规范,款项也多以转帐方式结算。

二、汽车货运营业能力预警

通过对汽车货运营业收入与相关指标的关联性,测算各类车型满负荷货运营业收入指标,对单辆货运汽车营业能力的最高峰值进行有效控制,可以预防和打击代开、虚开货运专用发票行为。

1、最高营业能力峰值预警

正常情况下,货物运输月在途运行时间最大负荷按25天计算,年在途运行时间约为300天。

⑴、普通卡车:载重量大,单程运费高,但中间费用相对比重小;载重量小,单程运费低,但中间费用比重高、周转次数多。根据调查,日营业收入峰值1000元,月峰值25000元,年峰值300000元。

⑵、平板挂车:根据调查,日营业收入峰值2000元,月峰值50000元,年峰值600000元。特殊情况:对于经营五金、水泥管桩等重型货物普遍存在超载,则运费峰值将上浮30%

⑶、普通箱式车:由于装载的便利和客户的需求(如服装等),该类型货物运输车辆逐步取代普通卡车,比重逐年上升,其收费标准与普通卡车基本持平。

⑷、集装箱车:基本上注册为运输公司,实行建帐建证,属按帐征收的纳税人。一般大箱每天每只950元;小箱可装两只,则每程次增加300400元。

⑸、“回货”车:货物运输普遍存在“回货”情况。一般回程车带货的收费为专程运输的50%左右。但“回货”业务的概率并不高,每月有50%的“回货”率已属较佳营运状态,因此,经营回程带货业务的运输车辆,其营业收入峰值为上述的125%

2、最高路程峰值预警

正常情况下,各类运输车辆的月载货有效在途路程应在5500公里左右。按路程折算每公里营业额峰值在1013元之间(根据吨位差异确定),回程带货(里程不重复计算)另加25%

三、加强货运专票控管的建议

1、利用营业能力峰值实现开票总额监控

掌握从事汽车货物运输纳税人的车辆信息,利用营业能力峰值预警值,对纳税人货运专票开具信息进行跟踪监控。对查帐征收纳税人货运申报业务收入超峰值的应及时进行实地核查,掌握车辆变化和开票情况;对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纳税人要进行累计开票金额的管理,预防和打击代开虚开行为。

2、利用路程峰值实施运能监控

对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纳税人进行运输里程监控。建议在每年第一次申请代开发票时进行里程数的备案,年终最后一次上报运输里程数。通过营业额与运输里程的匹配性进行有效监控。

3、利用油耗比重实现对查帐征收纳税人的监控

从调查情况来看,油耗由于受车型、车况、路况、载重量等因素的影响比较多,相互之间差距比较大,在税务机关代开环节进行监控难度比较大,难以有令人信服的参考依据。但对查帐征收纳税人可以进行事后监控和纳税评估:一般油耗占运输收入的比例在25%40%之间。油耗比低于25%,可能存在虚开货运专票情况;油耗比高于40%,可能存在隐瞒营业收入或虚列油耗进项税专用发票及挂靠车辆以油代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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