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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光潜: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伦理观

 梵静 2014-06-07

朱光潜: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伦理观
2014-06-06 @思想聚焦


社会由个人集合而成,而个人亦必生存于社会。由前一点说,个人是主体,社会是扩充;由后一点说,社 会是主体,个人是附庸。粗略地说,中国传统的伦理思想偏重前一个看法,西方传统的伦理思想偏重后一 个看法。

中国思想界最占势力的是道家与儒家。道家思想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极端的自然主义,一是极端的个人 主义。惟其偏重自然主义,所以蔑视制度文为。一切都应任其自然,无为而治,凡是制度文为都是不必要 的纷扰,我们必须把它们丢开,回到“自然状态”中的浑朴真纯,才能达到太平安乐景象。惟其侧重个人 主义,所以蔑视社会。虽说“大患在于有身”,而身究竟贵于天下一切,尊生贵己,长生久视,是道家极 重视的一套功夫。“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自然说不到个人转移社会,更说不到社会影响个人。老子所谓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其实并非有所作为,不过人人各安其所,把文 化与生活需要降到极低限度,互不侵犯,“共存共荣”而已。道家反对社会,所以反对适用于社会的一切 美德如仁义礼智之类,他们的理想是“遗世独立”,“超然物表”。儒家与道家彻底不同的地方在淑世心 切,极重有为,要把世界由“自然状态”提升到“文化状态”。但是儒家虽不倡个人主义,而论道德,说 仁义,却全从个人本位出发。修身诚意,克己复礼,是基本功夫,齐家治国平天下不过是修身以后的效用 。政治只是一种教育,而教育又只是人格感化。季康子问政,孔子回答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 不正?”己立立人,己达达人;达固可兼善天下,穷仍可独善其身。儒家所提倡的美德大半含有社会性, 但是他们所着重的却不在它的社会性而在它对于个人修养的重要。 比如说仁与敬是儒家所极重视的,仁必 有对象,敬亦必有对象,但儒家并不着重仁与敬对于人(社会)的效用,而着重它们在个人内心是美德。儒 家颇鄙视功利主义,很有“为道德而道德”的精神。

西方思想界最占势力的是希腊人所传下来的哲学系统和从希伯来所吸收过来的基督教。哲学支流虽多,谈 伦理大半从社会本位出发。最显著的是柏拉图和黑格尔,他们都以为国家高于一切,个人幸福应以社会幸 福为本。卢梭本是菲薄社会者,也说民约既成,个人意志即须受制于公众意志。近代西方人所提倡的自由 似稍替个人主义助声势,但是他们的理想的自由,如穆勒所标榜的,是“最多数人的最大量的幸福”,仍 不脱社会本位的看法。至于基督教本是被压迫民族所酝酿成的一种宗教,在欧洲社会开始崩溃时流传到西 方,其要义为平等博爱,实针对当时欧洲社会的病象,含有很浓厚的社会革命意味。耶稣被认为救世主, 他的受刑是为全人类赎罪。耶稣教徒的理想是天国的实现而不是个人的享乐。耶稣教所以深入人心的原因 ,除着提出与现实黑暗世界相对照的一个光明灿烂的天国以外,还有同教门中的极强烈的“弟兄感”。总 之,耶稣教之成功,正因其是从社会本位出发的宗教。哲学与宗教在西方所以走到侧重社会的方向,原因 大概在西方国小,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易于感觉到,“道德”(morality)一词在西文原义本为“习俗”。近 代西方伦理学家以为道德起于人与人的关系,离开社会便无道德可言,甚至有人以为行为之为善为恶,就 看他对于社会有益或有害;社会学家以为道德只是社会习俗所逐渐演成的,变其所已然为其所当然,所以 伦理学应由规范科学变为自然科学;政治经济学家以为人的好坏大半由于社会环境,说到究竟,个人的道 德责任应由社会担负起,要改善个人,先要改善社会。

这两种不同的看法形成中西文化思想的两种不同的类型,中国人侧重个人本位,所以道德的观念特别浓厚 ,政治法律思想多从伦理思想出发,伦理学与政治学法律学有一个一贯的条理。西方人侧重社会本位,所 以法的观念特别浓厚,伦理思想常为政治法律思想所左右,在大哲学家的系统中,政治法律伦理虽亦彼此 呼应,而普通伦理学所讲的是一回事,政治学和法律学所讲的又另是一回事,彼此很少关联。

人是社会的动物,他是一个人,也是社会一分子,我们的基本问题有两个:一、离开社会一分子的地位, 一个人在人的地位有无道德修养可言呢?二、一个人在社会一分子的地位所表现的道德修养,是否要根据 他在人的地位所表现的道德修养呢?中国传统思想对于这两个问题向来予以很肯定的答复。西方思想或是 忽略这两个思想,或是根本否认它们有何意义。这两种思想类型各有其环境背景,我们不必武断地加以评 价;而且说到类型,都不免普泛粗略,中国人也未尝不偶有从社会本位出发,西方人也未尝不偶有从个人 本位出发。不过就大体说,中国人以为一个人须先是自己是一个好人,对社会才会是好人,个人好,社会 才能好;西方人以为一个人对于社会是好人,才算得是好人,社会好,个人就容易好。他们同以人好与社 会好为理想,不过着重点不同,我们可以借用物理学的术语说,中国人的伦理观是“离心的”,由内而外 的;西方人的伦理观是“向心的”,由外而内的。

这两种看法也可以说不只是中西的分别,而是新旧的分别。很显然地,在西方偏重社会本位的看法到现代 更加彰明较著,中国人近来受西方思想的影响,也逐渐倾向社会本位的看法,这也是自然的趋势。文化愈 前进,社会组织愈繁复而严密,社会的势力日渐大,个人的力量也就日渐小,在现代情况之下,以个人转 移社会较难,以社会转移个人则甚易。我们的问题是:在现代情况之下,假如一个社会坏到不易收拾的地 步,有什么原动力可以收拾它,改善它呢?依中国传统的看法,人存则政举,转移风化必赖贤哲,在一个 坏的社会中,如果有少数个人敦品励行,标出一个好榜样,使多数人逐渐受感化,造成一个新风气,然后 那个社会自然会变好。依一部分西方学者的看法,社会自身本其固有的力量逐渐转变,它所潜藏的弱点就 是它向另一方向转变的萌芽,正反相成,新陈代谢,否极自然泰来。 比如封建社会到走不通时,自然会转 变到近代国家社会;农业社会到走不通时,自然会转变到工业社会;私产社会走不通时,自然会转变到企 业公营社会。每阶段的社会有它的特殊理想和道德观念。照这个看法,社会是能以自力更生的有机体,所 谓“自力”就是物质条件,物质条件的大势所趋有如排山倒海,人力(至少是个人的力量)是无可如之何的 。

总之,社会转变不出两种方式,或由自变,或由人变。这两种方式也并不必彼此冲突。我们承认社会本身 有一个常趋转变的大势,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少数人的努力也往往可以促成、延滞,或移转这个大势。 “时势造英雄,英雄亦造时势”,这句老话究竟不错。极端的唯物史观不能使我们满意,就因为它多少是 一种定命论,它剥夺了人的意志自由,也就取消了人的道德责任和努力的价值。我们必须承认人力可以改 造社会,然后我们遇着环境的困难才不会绝望,而我们的努力也才有意义与价值,我们也才能够说:把这 世界安排得较合理想一点,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我特别提出这个问题来谈,用意是在解答目前一般人所最焦虑的一个问题:中国社会如何可以变好呢?多 数青年着眼到社会的黑暗一方面,在这问题前面彷徨、苦闷,以至于绝望。在他们看,这社会积弊太深, 积重难返,对于每个人是一种推不翻的重压,纵然有少数人的努力也是独木难支大厦,这种心理是必须彻 底消除的。我从前曾写过一段话,现在还觉得不错:“社会愈恶愈需要有少数特立独行的人们去转移风气 。一个学校里学生纵然十人有九人奢侈,一个俭朴的学生至少可以显出奢侈与俭朴的分别;一个机关的官 吏纵然十人有九人贪污,一个清严的官吏至少可以显出贪污与清严的分别。好坏是非都由相形之下见出。 一个社会到了腐败的时候,大家都跟旁人向坏处走,没有一个人反抗潮流,势必走到一般人完全失去是非 好坏分别的意识,而世间便无所谓羞耻事了。所以全社会都坏时,如果有一个好人存在,他的意义与价值 是不可测量的。”世间事有因就必有果,种下善因,迟早必得善果。物理的力不灭,精神的力更不灭,它 能够由一人而感发十人百人以至无数人。所谓“风气”就是这样培养成的。

要复兴中国民族,我们必须在青年心理中养成对于个人努力的信任。道理原来很简单,分子不健全,团体 决不会健全,我们的环境日渐其难,不努力决不能侥幸成功。现在许多人仍妄存侥幸的心理,以为我们在 竞存的世界中,纵然没有能力,还可以卖老招牌,充空心大老倌,或是以为我们自己纵然无能,旁人也许 会慷慨好施,助我们立国。这种心理最荒唐也最危险。将来我们的生存权必寄托于全民族每个分子的努力 ,这是确无疑义的天经地义。借自己的努力,艰苦卓绝地奋斗到底,以求征服一切环境困难,达到我们所 追求的理想,这是我们所应崇奉的英雄主义。依照这种英雄主义,我们必须尊敬而且维护社会上一切环境 困难而能挺身奋斗者,必须鄙弃而且消灭社会上一切侥幸苟安者夤缘幸进者和颓废因循者。社会像生物一 样,寄生虫愈多,也就愈易枯朽。无功受禄者与不才而在高位者都是社会的寄生虫,他们日蛀蚀,夜蛀蚀 ,终久会将社会蛀蚀成枯壳。关于这一点,我觉得政教当局须特别注意,为着自树声势而多引用或扶助一 个无品学的青年,便是多奖励一分苟且侥幸的心理,多打消一分艰苦奋斗的精神。这种办法可危及国家命 脉,我们当知警惕。

我个人深切地感觉到中国社会所以腐浊,实由我们人的质料太差,学问、品格、才力,件件都经不起衡量 。要把中国社会变好,第一须先把人的质料变好。我并不敢菲薄现代青年,我总觉得现代青年大半仍在鼓 里过日子,没有明白自己的责任,更不肯出死力去尽自己的责任,多数人徒以学校为进身干禄之阶,品格 固不砥砺,学问也止于浅尝肤受。这种风气必须改变过,中国才真正有希望。改变风气是教育的事,但是 教育却不仅是学校的事。学问固然应该多给青年们以良好的影响,而学校以外的政教当局与整个社会也应 该少给青年们以不良的影响。在过去,学校与社会都显然没有充分地尽他们的责任,应该自惭的地方甚多 ,彼此都需要严厉的自省与自责。

我近来读了两部基督教会史,心里颇多感触。耶稣和他的十二门徒与早期神父,除着圣保罗以外,大半出 身下层社会,没有什么学问。他们处境又非常困难,内受犹太同胞的倾轧,外受罗马政权的凌虐。然而在 三四百年间,他们的势力遍于全欧,五六百年间,他们的传教士远达于中国长安,使耶稣教成为世界文化 中一个主要的因素,没有一个更好的实例可以使我们明白少数人的努力能造成弥漫一世的风气。可是我们 也要记着早期基督教的神父的努力是如何坚苦卓绝!为着传布他们的信仰,他们赴汤蹈火,居隧道,饱猛 兽,前仆后起,以牺牲性命为光荣。无论我们是否相信基督教,他们的精神确可令人闻风兴起。

我们不必需要宗教,但必须有宗教家布道的精神。十几个犹太平民居然调动了全世界,难道十几个有为有守的中国人就不能把中国社会改善么?我们需要救世主,这救世主必定是少数人而不是全社会,而少数人却必有替人类担荷罪孽不惜牺牲身家性命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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