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谈谈古代帝王的“罪己诏”

 吴双江藏书館 2014-06-13

吴顺模

“罪已诏” 即 罪己诏,是罪己告知的意思。“罪己诏”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现君臣错位、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危急时,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发出的一种口谕或者文书。用意都是自责,只是情节轻重有别。

在中国历史上,总共有七十九位皇帝下过罪己诏(不包括袁世凱1916年的那一份)。最早的一份是汉文帝在公元前一七九年下的,最后一份是一九零零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在逃亡途中,慈禧太后感到由她秉政的政局已经失控,迫于内外压力,她这才决定和八国联军谈判求和,并以光绪帝的名义发出了一道“罪己诏”。

各朝下“罪己诏”的皇帝数量分别是:西汉和东汉共有二十四位皇帝,其中有十五位下过“罪己诏”;接下来三国有一位,就是魏文帝;再有吴国两位、两晋七位、南朝十四位、北朝一位、隋朝一位、唐朝八位、五代六位、宋代七位、辽代一位、金代一位、元朝四位、明朝三位、清朝八位。如果按所占比例来算的话,清朝比例最高:十个皇帝有八个下过“罪己诏”。 有人统计,平均八年左右就有一份“罪己诏” 出现。

罪己诏的适用范围

君臣错位:这样的“诏”主要是发现问题后自责。唐太宗时有一个叫党仁弘的大将,他在做广州都督时,贪污了大量钱财。这件事被告发后,主管司法的大理寺将其依法判处死刑。可是,因为唐太宗一直很重视党仁弘,认为他是一个非常难得的人才,舍不得杀。于是,便下了一道圣旨,取消大理寺的判决,改为撤销职务、流放边疆的处分。之后,唐太宗心里很不安,感到自己是出于个人感情,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很不应该。就写了一道“罪己诏” ,检讨说:“我在处理党仁弘这件事上,有三大过错:一是知人不明,错用了党仁弘;二是以私乱法,包庇了党仁弘;三是奖罚不明,处理得不公正。”

天灾造成灾难:魏文帝的时候,因为发生日食而有人弹劾三公,魏文帝则在朝批时说:不能委过于丞相,而应该由我来承担这个责任。在元仁宗和顺治皇帝身上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发生了灾祸都应该我来承担,这是上天对我的谴告,我必须真心诚意让上天知道,我愿意把事情做好,愿意对人民负责,也愿意对你们负责。

政权危难之时:唐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唐玄宗在狼狈逃亡途中,曾几次流着眼泪“罪己” 。因为情况紧急,来不及摆谱颁诏称敕,是直接与百姓士兵面对面,当众认错,做自我批评。先是,一位勇于讲真话的草民代表郭从谨对皇上说了一席大实话:皇上昏昧,不听忠言,视反贼若宝贝,近臣阿谀,用假话讨得皇上欢心,今日之祸,完全是朝廷自食苦果。假如不是糟到这种地步,草民哪能和您老人家当面讲实话呀!唐玄宗也不得不承认:“此朕之不明,悔无所及!”处死杨国忠、杨贵妃后,随行军士声言要离开。唐玄宗以彩绫赏赐士兵,并亲自说服动员,公开承认自家老糊涂,用人失误,致有今日,“朕甚愧之”。

罪己诏的功用

首先,是使当权者认识到“绝对正确”,“永远正确”,“一句顶一万句”是没有的,在“万岁”声中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汉武帝在他下的“轮台罪己诏”中自责悔过(“深陈既往之悔”),不忍心再“扰劳天下”,决心“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由是不复出军。而封丞相车千秋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养民也”其次,是求得人们的理解和谅解,保持行动上的一致性。 建中四年(公元783年),长安失守,德宗仓皇逃亡,被叛军一路追杀至奉天城(今陕西乾县)。次年春,他痛定思痛,颁发了一道《罪己大赦诏》,诏中文字真挚动人,很有感召力,据史料记载,唐德宗颁“诏”后,“四方人心大悦”,“士卒皆感泣”,民心军心为之大振,不久,动乱即告平息。

还有事危抱佛脚的。中国古代帝王的“罪己”言论也属“诏”的范畴,但与布告天下的“罪己诏”,却有很大的不同:前者随时都可发,范围小,不受重视;后者通常都是到了万不得己时,才“诏”的。这个“不得己”主要是指帝王的生命、皇位、国难之时,像宋朝徽宗赵佶、明朝崇祯朱由检等,他们的“罪己诏”都是面对亡国之难时才做出的。这里说的“罪己诏”指的是末了时的“罪己诏”,不包括重大失误后的“罪己诏”。重大失误后,反对的呼声太强烈,下不了台的帝王,颁布一道“罪己诏”,就能得到原谅,平息众怒,重获“和谐”。、

评价

中国历史上帝王们的“罪己诏”,不论是当时还是后来,都有两种评价:一种是推崇的,一种是批判的;而推崇的似乎比较多,值得后人借鉴。

推崇:推崇的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罪己诏”是帝王们的“魅力型统治”。钱穆先生在他的《黄帝》和《国史新论》中提到“罪己诏”时认为,中国古代帝王发布“罪己诏”的做法,是与君权对举的。西方学者韦伯在《儒教和道教》中把中国帝王的“罪己诏”,跟西方的charisma(魅力)理论相比较后认为,如果一个皇帝不能对自己的政过进行反省的话,他的charisma就会流失掉。

二、“罪己诏”是帝王们的“自我批评”。有个叫李雪晴的,在他《寻找那棵树――甲申三百六十年祭》一文中认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天自省,合于古训;有过自责,也算常人修身应有之义。但是,帝王决非常人,而是“圣天子”,不惟“圣”,且高居天人之际,近乎“神”,“君权神授”嘛。“如此神圣的古代帝王,能自省其过,已殊非易事,若进而写成文告——《罪己诏》,颁示天下,就更加轰动舆情了。”

三、“罪己诏”是一种“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具体操作。汉朝王符在他的《潜夫论·明闇》中说:“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其所以闇者,偏信也。”唐朝的魏徵把这句话归纳成八个字:“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批判:在对“罪己诏”的批判方面,有人认为,中国古代帝王们的“罪己诏”,有欺骗性的一面。有为了博取好名声说空话的,有到了最后关头(死与亡),臭骂自己,有不实事求是的一面,但总比死不认错的好。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