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求武王克商的年代,有几个主要问题需要首先明确,这就是:月相名词的解释,周历的建正,推演实际天象的便捷方法,下面一一简要述说。 月相名词 对月相名词的解说,在文史影响最大的当推王国维氏“月相四分”法。新城新藏推定武王克商在前1066年,吴其昌氏定武王克商在前1122年,周法高先生新定武王克商在前1045年,都用王氏“月相四分”为依据。1 -王氏月相四分是误用刘歆《三统》之“孟统”推求西周铜器历日所“悟”出的结论。王氏所得并非实际天象,故王氏说不可信。 在王氏之前,晚清俞樾有《生霸死霸考》2,算是月相定点说较为可信者。 张汝舟先生以俞说立意,后出转精,月相定点说始臻完备。称: 生霸、死霸非月相。生霸为月球受光面,死霸为月球背光面3。 月相主要取朔与望两日,其余皆与朔望相关或相近的月相。 一日朔、初吉、既死霸(既死霸取死霸尽现之义)。 二日旁死霸(旁近既死霸之义)。 三日胐、哉生霸(取月牙始见之义)。 十五日望 、既生霸(取生霸尽现之义。既,尽也。) 十六日既望、旁生霸(取旁近既生霸之义)。 十七日既旁生霸(取义于旁生霸之后一日。既,已也)。 周代并非子正 为考求西周铜器历日,董作宾先生依据实际天象编制《西周年历谱》,这是董代长于同代人而又最值得称许的地方。他本可以将西周铜器历日一一考释,得出近于事实的结论。但董氏惑于“三正论”,相信“周用子正”,将历日的建正固死在冬至所在的子月。这就导致不少载有历日的铜器无所归属,不得不动摇自己的月相定点说以曲就“子正”,这就大大影响了董氏在铜器断代上所应取得的成就。 按“三正论”的解释,夏代历用寅正,殷代历用丑正,周代历用子正。这实在是春秋后期“三正论”者所编造的神话。如果考求《春秋》经传历日,不难发现,春秋前期历用丑正,少数失闰才建寅建子;春秋后期历用子正,少数失闰才建丑建亥。核对冬至时日干支,失闰都不会超过一月,大都在半日之内。4春秋前期的丑正,自何而来?必是接续西周。西周不用丑正,《春秋》所记前期的丑正就无法解释。 大量铜器历日可以证明,西周用丑正,不用子正,少数失闰才建寅建子。从现存文献典籍研究,西周用历实为建丑。我们可以将《尧典》、《夏小正》、《诗·七月》、《月令》等书的有关文字,依据相同的天象条件排列为一张表,比照内容,先民观象授时的概况就可了如指掌。一经对照,我们可以发现,《尧典》全年仲月星象正与《夏小正》、《诗·七月》、《月令》季月星象相应。可见《尧典》用寅正,其余用丑正。足见春秋以前的西周非子正。关于《诗·七月》的用历,用丑正解说,则无不通达。 历术的便捷推算 时人总以为推步最难,不免望而却步。欲深究者,多不得法,徒费时日,致事倍功半。殊知,任何科学的东西都应该简明而实用。战国以前,古人尚以目测观象授时,并无高深的数学可言,必有最简便的推演之法。 据张汝舟先生古天文说,中国最早使用的历法是称“天正甲寅元”的殷历,“古六历”之说是东汉人的附会。秦历托名颛顼,仍是四分。四分术的殷历普施于战国各国,所不同者,唯岁首与建正而已5。这个甲寅元的殷历就是司马迁给我们保存下来的《史记·历术甲子篇》,《汉书·次度》就是制定殷历的天象依据。《历术甲子篇》所列前大余即子月(冬至月)朔日干支,前小余即合朔分数,所列后大余指冬至月干支,后小余指冬至时分数。《历术甲子篇》仅列历元太初甲子蔀一蔀七十六年之朔日及冬至日干支及余分。由此一蔀可推知殷历一纪二十蔀所有朔日、冬至日干支6。 天正甲寅元的殷历取岁实为365·1/4日,其朔望月长度为29·499/940日。实际的回归年长度为365.2422,误差积累128年则气差一日;实际的朔望月长度为29.530588日,误差积累307年则朔差一日。要利用四分术的殷历算出实际天象的朔日干支,得将误差计算进去,一日记为940分,则每年误差为3.06分。 读懂了《历术甲子篇》,掌握了四分术殷历的推演,再计算出历术先天的误差,就可以很便捷地求出任何一年的实际天象(经朔)7。 现今可资利用的依据实际天象编制的西周历谱,可见的有三种: 1、董作宾先生《西周年历谱》。 2、张汝舟先生《西周经朔谱》。 3、张培瑜先生《晚殷西周冬至合朔时日表》8。 我们自己掌握一套推步技术,再参照上述三家之历谱,武王克商之年可定,西周铜器断代必将有所突破,整个西周王年便可明了,这对西周一代的文史研究将大有裨益。
二 考求武王克商的月日,历来都将古文《武成》所记历日列为主要依据。其记载是: 1、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朝步自周,于征伐纣。 2、粤若来二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 3、惟四月既旁生霸,粤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庙。 因为见于《汉书·律历志·世经》,史家有认为系刘歆伪作而加以否定者。如果参证其他资料,《武成》所记实前期旧典,藏诸中秘,刘歆录之而已,非伪可明。 《尚书·秦誓》书序: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师渡孟津。 《尚书·牧誓》: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 《吕氏春秋·简选》:武王虎贲三千人,简车三百乘,以要甲子之事于牧野,而纣为禽。 《吕氏春秋·首时》:(武王)立十二年,而成甲子之事。 《逸周书·世俘》:越若来二月既死霸,越五日甲子朝至接于商,则咸刘商王纣,执矢恶臣百人。 《史记·周本纪》: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商郊牧野。 1976年3月于临潼出土的《利簋》,更是确不可易的铁证。铭文是: 珷征商。隹甲子朝。岁则克闻,夙又商。辛未,王才阑台,易又吏利金。 武王克商在甲子日,验之纸上,考之地下,千古无异词。古文《武成》所记历日应该是可信的。 根据《武成》所给的历日,克商之年的朔日当是: 一月辛卯朔。初二(旁死霸)壬辰。初三癸巳。 二月庚申朔(既死霸)。初五日甲子。 四月已丑朔。十七日(既旁生霸)乙巳。二十二日庚戌。 是年前几月朔日当是: 正月辛卯朔。二月庚申朔。 Χ月庚寅朔。Χ月已未朔。 四月已丑朔。 二月至四月必有一闰月。刘歆据四分术朔闰定二月闰,不无道理。 王国维氏《生霸死霸考》云:刘歆不得其说,于是于二月后置闰。然商时置闰皆在岁末,故殷墟卜辞屡云十三月。武王伐纣之时,不容遽改闰法,此于制度上不可通者。 这就牵涉一个殷周用历置闰的问题。事实上,商代置闰并非“皆在岁末”。武丁以后的卜辞,就少有十三月的记载,可见已行“岁中置闰”。西周一代的闰月设置尚不可能遵从十九年七闰的“章法”,失闰已是司空见惯,更不可能行用“无中气置闰”。 无中气置闰是在掌握了“十九年七闰”规律之后,较春秋中期后的“岁末置闰”更高一级的置闰方式,那正是汉武帝太初改历的内容之一9。认识到这一点,结合西周的建正,虽以丑正为主,而岁首不会绝对固定,推求铜器历日就不致墨守拘囿。王国维氏将商周两代的置闰截然分为两种形式,显然于史未合。 我们根据古文《武成》得出克商之年的朔闰如次:正月辛卯朔 二月庚申朔 闰月庚寅朔 三月己未朔 四月己丑朔。 比勘某某年的实际天象,克商之年就可以得出结论。 刘歆用他的《三统历》推定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122年,当然是不足信的,因为公元前1122年的实际天象与他的推定不合。 张汝舟先生定公元前1106年为克商之年。是年入殷历甲寅元戊午蔀第六年,是年历术先天2079分。 公元前1106年实际天象(经朔)是: 子月朔五十七 558分 查《一甲数次表》,辛酉57。则: 子月辛酉558分 丑月辛卯117分 寅月庚申616分 卯月庚寅175分 辰月己未674分 闰月己丑233分 巳月戊午732分 午月戊子291分 未月丁巳790分 申月丁亥349分 酉月丙辰848分 戌月丙戌407分 亥月乙卯906分 依四分术殷历,如果行无中气置闰,太初六年当闰在辰月後。 查张培瑜先生《时日表》10。公元前1106年:冬至干支己丑。 冬至月辛酉05h25m 二月辛卯03n55m 三月庚申22h31m 四月庚寅14h46m 五月庚申04h10m 六月己丑14n58m 七月戊午23h54m 八月戊子07n44m …… 十三月乙卯11h37m 查董作宾氏《年历谱》,前1106年: 正庚寅 二庚申 三己丑 四己未 五己丑 六戊午 七戊子 八丁巳 九丁亥 十丙辰 十一丙戌 十二乙卯 董谱闰在前1107年末“闰辛酉”。董以“周正庚寅朔”,又三月四月连大,故与实际天象误差在一日之内,基本上相合。 经过推算并以二家历谱考校,结论很清楚:是年行丑正,实际天象与古文《武成》所记历日完全吻合。足证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106年。 《尚书》中还有涉及周公摄政七年的三个历日,仍可以佐证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106年。 武王十一年克商,十二年(前1105年)崩。成王元年即鲁伯禽元年(前1104年),成王七年即周公摄政七年(前1098年)。 《召诰》记: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则至于丰。 按:二月乙亥朔,十五日望己丑,十六日既望庚寅,越六日二十一乙未。 《召诰》记:越若来三月惟丙午胐,越三日戊申。大保朝至于洛,卜宅。 按:三月甲辰朔,初三(胐)丙午,初五戊申。 《洛诰》记:戊辰,王在新邑烝祭岁……在十月又二。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 按:十二月大己亥朔,三十日戊辰晦。考之实际天象,公元前1098年当入殷历戊午蔀第十四年。是年历术先天2053分。公元前1098年实际天象(经朔): 子月乙巳朔113分 丑月甲戌612分 寅月甲辰117分 卯月癸酉670分 辰月癸卯229分 巳月壬申728分 午月壬寅287分 闰月辛未786分 未月辛丑345分 申月庚午844分 酉月庚子403分 戌月己巳902分 亥月己亥461分 查董作宾氏《年历谱》,定前1098年为周公摄政七年,是年朔闰为: 正乙巳 二甲戌 三甲辰 闰癸酉 四癸卯 五壬申 六壬寅 七辛未 八辛丑 九庚午 十庚于 十一己巳 十二己亥 (前1097年 正己巳) 董氏定“二月甲戌朔,乙丑望,十六日庚寅既望,后六日,二十一乙未”。定“三月甲辰朔,三日丙午胐”。定“十二月大己亥朔,三十日戊辰晦”。董氏云:“所记月日,与本年密合。”并说:“今更推是年三月小,二十九日壬申雨水,寅月中气;闰月月大,无中气,十六日戊子惊蛰,卯月节气;四月小,癸卯朔,春分卯月中气”。可证周初实行无中置闰法,故本年十二月晦,乃有戊辰。 按:董氏定前1098年为周公摄政七年,不误。定前1097年为成王亲政元年,误。周公摄政七年即成王七年,不当更有亲政元年之说。又,董氏定“二月甲戌朔,己丑望,十六日庚寅既望”,当是二月乙亥朔,乃有己丑望,十六日庚寅既望。显系改朔以就己谱。又,董氏以为“周初实行无中置闰法”,并无可靠依据,不可从。 查张培瑜先生《时日表》,前1098年:冬至干支辛未,冬至月朔乙巳03h33m。 二月甲戌22h41m 三月甲辰15h41m 四月甲戌05h26m 五月癸卯15h59m 六月癸酉00h18m 七月壬辰07h32m 八月辛未14h39m 九月庚子22h27m 十月庚午07h37m 十一月己亥19h08m 十二月己巳09h37m 十三月己亥03h01m 张氏《时日表》已换算为中国的纪日干支和地方标准时,比较准确可靠。如二月甲戌22h41m,合朔已在夜晚十点钟以后,司历定为乙亥朔,失朔在一小时二十分之内,这是完全允许的。 考之《经朔谱》,二月甲戌613分(定朔860分)。分数大,司历定为乙亥朔,也合情合理。依定朔,失朔仅80分,相当于两小时两分三十四秒。司历肉眼观测,允许失朔在一日之内,一般均在半日之内。因为朔望月长度为二十九天半稍多,月大三十日,月小二十九日,不可计“半”,误差在半日左右仍应看做相合。 是年有闰月是肯定的,且十二月己亥朔必是年中置闰,不在岁末。如此而已。“无中气置闰”并无确证。其时,闰章规律尚未掌握,历术水平何能达到如此高度? 公元前1098年(成王七年即周公摄政七年)实际用历当是: 正乙巳 二乙亥 三甲辰 四甲戌 五癸卯 六癸酉 七壬寅 闰壬申 八辛丑 九辛未 十庚子 十一庚午 十二己亥大 这就是《尚书》所记的三个历日。它与公元前1098年实际天象吻合。这不是周公摄政七年即成王七年又是哪一年?这就进一步证实了武王克商之年是在公元前1106年。 张汝舟先生在《西周考年》中,还以纸上材料(即文献记载)证实这一结论。他写道:《史记·鲁世家》“鲁公伯禽卒,子考公酋立;考公四年卒,立弟熙是谓炀公,六十(原误六,据《世经》正)年卒,子幽公宰立;幽公十四年,幽公弟沸杀幽公而自立,是为魏(一作微)公;魏公五十年卒,子厉公擢立;厉公三十七年卒,鲁人立其弟具,是为献公,献公三十七年卒,子真(一作慎)公濞立;三十年真公卒,弟敖立。是为武公;武公九年春朝周,夏,武公归而卒,戏立,是为懿公,懿公九年,伯御杀懿公自立,即位十一年,宣王伐鲁,杀伯御,立孝公;孝公二十五年,犬戎杀幽王。”伯禽在位年数,《世家》没有记载,但有交代,伯禽即位之后,有管蔡等及也。《世经》“鲁公伯禽推即位四十六年,至康王十六年而薨”。完全可信,成王在位三十七年加康王十六年,共五十三年,这就是伯禽在位年数。刘歆妄作摄政七年,成王亲政后纪元,所以说四十六年。武王克商,在位二年。幽王十一年,西周亡,在公元前771年。 1106 — 770 = 336(年) 这就是西周总年数。我们把《鲁世家》鲁公纪年加起来: 孝25 伯御11 懿9 武9 真30 厉37 魏50 幽14 炀60 考40 伯禽53 武王2 正等于336年,完全吻合。所以公元前1106年确是克商之年。 又,《史记·秦本纪》张守节《正义》云:“年表穆王元年去楚文王元年三百一十八年。”楚文王元年即周庄王八年,合公元前689年。 318 + 689 = 1007,不算外,穆王元年当是前1006年,距克商之年前1106年正是“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一证克商在公元前1106年。 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106年,成王元年即公元前1104年,成王二十六年即公元前1079年。有铜器《番匊生壶》铭文可证:“隹廿又六年十月初吉己卯”。11 郭沫若氏定为厉王器,吴其昌氏定为康王器,董作宾氏定为孝王器。都是就器型说的。其实,制器之年与铭文记事之年是两码事,今多混为一谈。 查《西周经朔谱》,厉王二十六年(公元前853年)子月壬辰313分……酉月戊午104分,戌月丁亥603分。与《番匊生壶》铭文历日不合。 查《西周经朔谱》,康王二十六年(公元前1042年)子月己酉769分……酉月乙亥560分,戌月乙巳119分,与《番匊生壶》铭文历日不合。 查张培瑜先生《时日表》,前1079年实际天象:冬至干支庚戌 冬至月甲申11h13m 二月甲寅 三月甲申 四月癸丑 五月癸未 六月壬子 七月壬午 八月辛亥 九月庚辰 十月庚戌 十一月己卯16h34m 十二月己酉03h36m 十三月戊寅16h54m 是年行丑正。十月己卯朔,与铭文所记吻合。十月以内无闰,亦证周初并非行用无中气置闰,董氏之说误矣。按无中气置闰当闰子正七月即丑正六月。 验之实际天象,《番匊生壶》乃记成王二十六年事,非指制器之年。一证克商之年在公元前1106年。 康王在位年数,诸家之说无异,计二十六年。文献有古文《毕命》“惟十又二年六月庚午胐。” 胐为初三,必戊辰朔。 合康王十二年(公元前1056年)天象:建子,六月戊辰朔。前1056年冬至月朔辛丑,二月庚午,三月庚子,四月己巳,五月己亥,六月戊辰(定朔戊辰05h55m)。 康王铜器有宜侯夨簋:“隹四月辰在丁未”。(《考古学报》56.2)辰在丁未,即丁未朔。合康王二十六年天象:冬至月朔己酉769分(定朔己酉10h06m),丑月己卯,寅月戊申,卯月戊寅,辰月丁未,巳月丁丑……建丑,四月丁未朔。合。 康王的确切年代证明,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106年。 昭王的年代诸说不一。今本纪年记十九年,帝王世纪为五十一年。我们据穆王元年在前1006年,定昭王在位三十五年。有昭王铜器可证。 小盂鼎:“隹八月既望,辰在甲申。隹王卅又五祀”(大系录19) 按:此器诸家释为“廿五祀”,定为康王器。细审拓本,实“卅又五祀”,非康王器可明。合昭王三十五年天象,与康王二十五年亦不合。 昭王三十五年(公元前1007年)天象:冬至月朔丙辰529分(定朔丙辰03h48m)。是年建子,七月甲寅00h19m(定朔),八月甲申(定朔癸未11h33m)。八月失朔12h27m,在500分之内是允许的。一见为观象授时之实录,非推步制历。“辰在甲申”即甲申朔。有“辰在甲申”,“八月既望”之干支不言自明。小盂鼎历日唯合昭王,定昭王器,大盂鼎亦定昭世。 昭王的确切年代证明,武王克商之年在公元前1106年。 穆王在位五十五前,史有明文。至近代始有异说,而异说多不可信。穆王铜器甚多,兹举三例。 牧簋:隹王七年十又三月既生霸甲寅。(大系录58) 按:既生霸十五甲寅,必庚子朔。穆王七年(公元前1000年)冬至月朔乙巳19h10m。建子,正月乙巳,二月乙亥,三月甲辰,四月甲戌……十二月庚午,十三月(即前999年冬至月)庚子86分(定朔己亥19h00m)。此器有列共王、孝王者,皆不合。 此鼎:隹十又七年十又二月既生霸乙卯。(文物76.5) 按:既生霸十五乙卯,必辛丑朔。简报认为此鼎的“造型纹饰是厉宣时期流行的型式”,定为宣王器。与宣王历日不合,与宣王诸器历日——如十六年克钟、十八年克盨绝不相容。唯合穆王十七年(前990年)天象:冬至月朔丁丑927分(定朔丁丑14h32m)。建丑,置闰,正月丁未486分,……十二月辛丑831分(定朔辛丑12h11m)。一见所谓“流行型式”定王世是靠不住的。更说明,铭文历日乃记前代事,非制器之年月日。 善夫山鼎:隹卅又七年正月初吉庚戌。(文物56.7) 按:朱捷元定此器为厉宣时,仍根据“其造型和纹饰”。西周在位三十七年的王,前有成、穆,后有厉、宣。考校实际天象,与成王、厉王、宣王三十七年不合,唯合穆王三十七年。穆王三十七年(前970年),冬至月朔辛巳538分(定朔辛巳08h14m),丑月庚戌19h52m(定朔)。是年建丑,正月庚戌。合。这当然不是某种偶然的巧合,历象在天,非人力所能作伪。一证铭文历日是记穆王时事,非制器之年月日。 穆王的确切年代说明,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106年。 这样一经考证,西周初期各王年数就明白无误:武王2年,成王37年,康王26年,昭王35年,至穆王元年(公元前1006年)正百年之数。 这样,经过实际天象的推求(天上材料),加之出土器物的实证(地下材料),结合文献典籍的记载(纸上材料),做到了“三证合一”,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106年这一结论,当是准确无误的了。笔者认为,这应是最后的结论。
三 历来说武王克商年月者有二十余家12,其影响较大者有五家。今一一以实际天象校正,以定是非。平朔用张汝舟先生《西周经朔谱》,定朔用张培瑜先生《晚殷西周冬至合朔时日表》。 甲、前1122年说 此说刘歆《世经》开其端,历代多用之,辗转抄袭,影响至大。 刘歆用《三统历》之“孟统”推算,是年入孟统之戊寅蔀第66年。戊寅蔀蔀余14。太初六十六年:闰十三,前大余十三,小余257分。蔀余加前大余,得子月朔二十七。查“一甲数次表”辛卯27。故刘歆《三统历》排公元前1122年朔闰为:周正月辛卯朔,二月庚申朔,闰月庚寅朔,三月己未朔,四月己丑朔。(下略)置闰在二月(丑)后,是依据四分术太初六十六年朔闰所定,这样的历朔,自与古文《武成》所记密合。 刘歆《三统历》乃四分术,虽经他编制而从未施行。刘氏更不知四分术与真值之差在“三百年辄差一日”,故与实际天象有三天的误差。刘氏时代,尚不知年差分。 刘歆用《三统历》所推朔闰并非公元前1122年实际天象。刘氏所定克商之年自然是不可信据的。 乙、前1111年说 唐僧一行在《大衍历议》中指出:“今三统历自太初至开元,朔后天三日,推而上这,以至周初,先天失之,盖益甚焉。”一行知刘歆三统之误,推定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111年。此说经董作宾氏在《武王伐纣年月日今考》中大加渲染,影响不能说不大。 董氏迷信“三正论”,误以为周代行无中置闰法,不得不用“脱”字、“讹”字,弥缝一行之说,发明“改月”以曲就《武成》13。 考求前1111年实际天象,可知董氏之误。是年入殷历戊午蔀第一年。是年历术先天2093分。合2日213分。知公元前1111年实际天象: 子月庚申213 丑月己丑712 寅月己未271 卯月戊子770 辰月戊午329 巳月丁亥828 午月丁巳387 未月丙戌886 申月丙辰445 酉月丙戌4 戌月乙卯503 亥月乙酉62 与《经朔谱》合。 校对《时日表》,前1111年:冬至月庚申03h05m,二月己丑13h24m,三月己未00h06m,四月戊子11h32m,,五月丁巳23h55m,六月丁亥,七月丁巳,八月丙戌,九月丙辰,十月丙戌,十一月乙卯,十二月乙酉。经朔辰月戊午与定朔丁巳23h53m,仅有七分钟的相差,共余全合。 实际天象如此。二月己丑,四月戊子,合朔在中午,朔日确不可易。董氏定:正月庚申,二庚寅,三己未,四己丑,五戊午,六戊子,七丁巳,八丁亥,九丙辰,十丙戌,十一乙卯,十二乙酉。“前两月用殷正”,正月庚寅朔,二月己未朔。“后一月用周正”,四月己丑朔。董氏先改朔,改丑月己丑朔为庚寅,改卯月戊子朔为己丑,又“改月”,先用建丑,接以建子。“改月”之说出自私意,反谓一行“具有卓识”。改朔以申己说,更不可取。 1976年于扶凤庄白大队出土的铜器中,有《商尊》。铭文是“隹五月辰在丁亥。帝司,赏庚姬贝卅朋。弋丝廿孚,商用乍文辟日丁宝尊彝”。现已考定为晚殷之器。《商尊》历日正合公元前1111年丑正五月丁亥朔。“辰在丁亥”之“辰”为朔日,可由《令彝》、《师才鼎》诸器证成。《商尊》历日只合此年,不合公元前1106年之前晚殷各年。公元前1111年尚属晚殷,非克商之年。 丙,前1066年说 这是日本新城新藏考定的结论。新城自排西周历谱,与实际天象吻合。惟迷信王国维先生“月相四分说”,致不能得到确真的克商之年。 新城历谱:公元前1066年,建丑。 一月戊辰朔 壬辰 二十五日 旁死霸 癸巳 二十六日 武王出发 二月戊戌朔 戊午 二十一日 渡孟津 庚申 二十三日 既死霸 癸亥 二十六日 夜 陈 甲子 二十七日 诛 纣 三月丁卯朔 四月丁酉朔 丙午 十日 既生霸 庚戌 十四日 辛亥 十五日 祝凯捷记 乙卯 十九日 新城的历谱合天。由于信“月相四分”曲解《武成》历日,“以致枉费了一番考证功夫”14。张汝舟先生《西周考年》,着重剖析了新城氏武王克商在前1066年说之误,此不赘述。 丁、前1027年说 陈梦家先生作《西周年代考》,据古本《竹书纪年》,定克商之年为前1027年。由于《通鉴外纪》三引“《汲冢纪年》西周二百五十七年”,《纪年》出之地下,较史籍记载可信。前1027年说在西方学术界颇有市场。 古本《竹书纪年》涉及西周年代者有三条: 一、周武王 十一年庚寅 周始伐商。(唐书·历志) 二、穆王 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晋书·束皙传) 三、晋文侯 (十年)伯盘与幽王,俱死于戏。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史记·周本纪·集解引,通鉴外纪三引) 周武王十一年始伐商,克商在武王十一年,“庚寅”乃僧一行推算加上的,非《竹书纪年》原文。克商在前1106年,即武王十一年。 “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寿百年。此百年不包括穆王在位年数。武王克商在前1106年,《西周考年》定穆元年在前1006年,正百年之数。其间,武王二年,成王三十七年,康王二十六年,昭王三十五年,计百年。 至于“西周二百五十七年”该如何理解?若从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起算,加上257,是前1098年,正是周公摄政七年,成王亲政前一年,《尚书》中曾大书特书。即从成王亲政算至厉王末世,正二百五十七年。武王克商在前1106年,在位二年崩,前1104年成王元年,周公摄政,然后有武庚之叛,周公东征,诛管蔡、杀禄父,封微子于宋,才算真正的“灭殷”。天下安定,成王亲政“灭殷”从成王亲政起算,也好理解。董作宾氏以为“西周两位暴君,幽厉并称。共和以前,王年不明,安知魏史非自灭殷算至厉王共257,以总计共和以前的年数。后人征引者既有‘西周’之说,因而把厉王也改为幽王。”13董氏的解说,合情合理。《晋书·束皙传 》“厉王既亡”正误为“幽王既亡”,足见董说非臆度。 陈梦家先生的考定,是以幽王十一年(公元前771年)为起点,上推257,得武王灭殷之年在前1027年。在这257年中,又来分配各王年数。他用了数学上最简单的加减法,必然导致失误。他分配厉王在位十六年,就无法解释厉世铜器:三十一年《鬲攸从鼎》及三十三年《伯见父盨》等,他分配康王在位二十年,昭王在位十九年,就无法解释三十五年(旧作“廿又五祀”)《小盂鼎》等铜器。按陈氏对王年的分配,二十年以上的高龄铜器,将无所归属。如二十二年《庚嬴鼎》,二十六年《番匊生》,二十七年《伊簋》,二十七年《卫簋》,二十八年《袁盘》,三十七年《善夫山鼎》等等,将何从? 又,相信《竹书纪书》西周“凡二百五十七年”说,势必与《晋书》所引《竹书纪年》“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一则相违背。已知共和元年到幽王末年计71年,穆王元年之前已百年,除头去尾之外,只剩下86年了。穆王元年要迟到公元前927年,期间还有共王、懿王、孝王、夷王、厉王,六个王的年代是无论如何也容纳不了的。已发现厉王铜器有记三十几年历日的,厉王三十七年说自可成立。这样一来,86年再减去厉王年数,穆共懿孝夷五个王的年代就不足五十年了,谁人相信?如果我们相信穆王的高寿,相信《史记》所记穆王在位五十五年,那就只有将西周中期各王一笔勾销了。《竹书纪年》原书已失,别书引用,辗转传抄,错讹难免。西周“凡二百五十七年”一则当是明显的误写。以此为据考求西周年代,必与史实不合。 更主要的,公元前1027年的实际天象与《武成》历日乖违,陈氏的结论便不攻自破,是年当入殷历丁酉蔀第九年。是年实际天象: 子月壬于918 丑月壬午477 闰月壬子36 寅月辛巳535 卯月辛亥94 辰月庚辰593 巳月庚戌152 午月己卯(下略) 查《经朔谱》,合。查《时日表》,前1027年,冬至月壬午,二月壬子,三月壬午,四月辛亥,王月庚辰,六月庚戌(下略)。《时日表》闰在上年(四分术置闰未计入岁差),故“冬至月壬午”。《谱》与《表》合。 校以实际天象,公元前1027年非克商之年,十分明白。 戊,前1057年说 这是近年来出现的克商年代之新说,因为利用了天文学上的资料,最为引人注意。此说出自张钰哲与张培瑜先生15。此说引《周语》“昔武王伐纣,岁在鹑火”,引《御览》“殷纣之时,五星聚于房”,引《淮南子》“武王伐纣,彗星出”等天象记载,并加以考释,以证成其说。其实,这些记载乃战国秦汉人的附会之词,难于作伐纣的天象依据,此说的主要毛病在误释月相。他们对《武成》历日进行分析,误将“二月既死霸(庚申)”到“四月既旁生霸(乙巳)”简单计为“相距45天”,未考虑到还有闰月夹在二、四月间的可能。因为从《召诰》《洛诰》记周公摄政历日知,西周一代行岁中置闰。二月到四月间置一闰,庚申到乙巳就不是45天,应是105天了,月相“既死霸”的解说又当不同。由此,他们将一月分为两半,上半月称生霸,下半月为死霸,误以为周初用历是 “胐为月首”。引申开去,就越走越远了。结论自不可信从。 不妨看看公元前1057年的实际天象。是年入殷历戊午蔀第55年。是年历术先天1928分,合2日48分,得前1057年实际天象:子月丁丑121分,丑月丙午620分,寅月丙子179分,卯月乙巳678分,闰月乙亥237分,辰月甲辰736分,己月甲戌295分(下略),与《经朔谱》合。 校对张培瑜先生自己的《时日表》,前1057年:冬至月丙午,二月丙子,三月乙巳,四月甲戌23n14m,五月甲辰(下略),《表》闰在上年,“十三月丁丑”。《谱》闰月乙亥,合《表》“四月甲戌”,失朔仅46分。合。 实际天象告诉我们,公元前1057年非克商之年。两先生之新说,误。 武王克商之年不管有几十家说法,真的克商年代只有一个,那就是公元前1106年。这是张汝舟先生一九六四年于《四周考年》中给我们考定的。
①王氏“月相四分”说,见《观堂集林》卷一《生霸死霸考》。 ②见《曲园杂纂》第十,载《春在堂全集》。 ③参考饶尚宽:《释“霸”》,《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85年第1期。 ④见《西周考年》,载《二毋室古代天文历法论丛》,浙江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七年二月版。 ⑤参考闻南馨:《驳三正论》,《重庆师院学报》1984年第4期。 ⑥参考饶尚宽:《历术甲子篇考释》,《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85年第2期。 ⑦具体推算,参考《社会科学战线》1987年第2期《西周七铜器历日的推算及断代》。 ⑧董氏谱载《董作宾先生全集甲编》,张氏谱载《二毋室古代天文历法论丛》,张培瑜氏《时日表》载张钰哲主编《天问》(江苏科技出版社1984年)。 ⑨参考拙著:《古代历法的置闰》,《学术研究》1985年第6期。 ⑩张氏《时日表》将晚殷西周四百三十年的冬至合朔时刻列出,并化算到中国的地方平时和纪日干支。所用的计算方法及得出的结果合乎天象,准确可靠。(《天问》页25) 11见贞松堂《集古遗文》卷七。 12见周法高:《论金文月相与西周王年》,列二十四家。载《古文字学论文集》349页,香港中文大学编。 13见《武王伐纣年月日今考》,载董氏《全集甲编》86页。 14引自董作宾《武王伐纣年月日今考》。 15张钰哲、张培瑜说见《人文杂志》1985年第5期。
需要改补的字: 3页10行 台 5页倒5行 沸 9页4行 弋 孚 9页6行 才 10页18行 鬲 10页19行 见 10页22行 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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