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国上古王年新考(二下):武王克商年就在前1039年

 好了明理 2019-12-23

3,甲子日确证克商年在前1039年

在武王克商的年代研究中,甲子日是一个得到文献和地下出土材料双重证明的重要日子,如果对这一日子进行充分研究,实际上是可以得到很多重要结果的。

1973年出土的西周初年铜器“利簋”铭文为甲子日的可靠性提供了最好的证明:

武王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辛未,王在阑师,赐有事利金,用作檀公宝尊彝。

除了利簋铭文外,《周本纪》、《尚书·武成》和《逸周书·世俘解》等多种文献都指明了武王克商是在甲子日这一天。

对于克商在甲子日,各方没有异议;因此,没有人对此进行进一步研究,实际上,从这里出发,根据相关文献其实还可以推出甲子日就在二月初五。

先看今本《尚书·武成》(此处用阮元注本):

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

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乃偃武修文,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丁未,祀于周庙,邦甸、侯、卫,骏奔走,执豆、笾。越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成。既生魄,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于周。

由于这里没有提到甲子日,我们参看《汉书·律历志》中称引的《周书·武成》(也被认为是先秦原文)。该文第一段与阮元注本的内容相似:

《周书·武成》篇:“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

第一段之后,《汉书·律历志》所引多了这样一段:

《武成》篇曰:“粤若来三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

最后再参看一下《逸周书·世俘解》:

惟一月丙午旁生魄,若翼日丁未,王乃步自于周,征伐商王纣。越若来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朝,至接于商。则咸刘商王纣,执矢恶臣百人。太公望命御方来,丁卯至,告以馘俘。戊辰,王遂御循追祀文王。时日王立政。吕他命伐越、戏、方,壬申荒新至,告以馘俘。侯来命伐,靡集于陈。辛巳,至,告以馘俘。甲申,百唶以虎贲誓命伐卫,告以亳俘。

传统上,一直有人认为《逸周书·世俘解》的日期与《尚书·武成》对不上,就我看来,两者除了从周出发的时间不同外,其他都没有矛盾,日期不同主要还是所记史事不同。而说《逸周书·世俘解》就是《尚书·武成》,则还嫌证据不足。两者应该还是出自不同的文本。从周出发日期的不同,也有可能是基于不同的标准(如指大部队或先锋部队),不一定说两者就有一个是错误的。

参考三种材料,可知《尚书·武成》和《逸周书·世俘解》在克商前用殷历,克商后用周历。《汉书·律历志》所引《武成》篇“二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 (《这里的三月是用周历,而前面用殷历,混乱,改成“二月。”),与《逸周书·世俘解》“越若来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朝,至接于商。”意思相同。

上一节,根据古本《纪年》“自武王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的记载,我们已确认前1039年或前1038年是两个可能的克商年份,经检查,前1038年2月(殷历)无甲子;而前1039年2月(殷历)有甲子,且为二月五日,其前五日既死霸,正是初一和“朔日”。

这就说明克商年在前1039年。

当然,这里我们是根据甲子日在二月初五推出既死霸是初一的;而实际上,综合《尚书·武成》和《逸周书·世俘解》的历日,我们不需要知道克商在哪一年,就能确定既死霸就是指初一,并根据 “二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直接推出这个甲子日就是二月五日,从而在前1050年-前1020年间确认克商年就在前1039年(无需以克商年为前1039年或前1038年为前提)。

而这也是克商之日就在前1039年的又一个证据。而断代工程确定的前1046年,甲子日并不在二月五日。

下面我们来直接研究一下克商年的“既死霸”。

综合来看,两个版本的《武成》,加上《逸周书·世俘解》,其实所载历日相同,而且其中有两个最重要的历日标志:一是“一月壬辰旁死霸”;二是“粤若来二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

此中最大的问题是对“既死霸”如何理解,困为“旁死霸’是“旁既死霸”的省称,是紧接“既死霸”后一天的。“既死霸”的问题解决了,“旁死霸”自然而然也就解决了。

关于“既死霸”的含义,历来争议多多,比如霸是指有光还是无光,至今各界还没有统一的意见。

陈梦家先生曾举《令恢》、《召尊》铭文,力证“既死霸’为朔。此二器铭文如下:

《令恢》:隹王于伐楚伯才炎,隹九月既死霸丁丑。

《召尊》:隹九月,才炎师。甲午,伯懋父睗召白马。

陈先生指出:“两器记同时同地之事,丁丑至甲午共十八天,设既死霸为九月初一,则甲午为九月十八日。既死霸不可能在九月十五日以后,因如此则九月无甲子”。也许会有学者对上举二器铭文另持异议,认为此年可能有“闰九月”。但这是不可能的:西周都是年终置闰,迄今尚未发现年中置闰的例子。

我们这里不讨论字词含义,直接用历日说话,只要排比一下,就可知“既死霸”为朔是有充分的证据的,今列举如下: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尚书·武成》与《逸周书·世俘解》所载武王伐纣历日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伐纣历日表:

一月:既死霸(辛卯,朔,初一)、旁死霸(壬辰,初二)、翌日(癸巳),旁生霸(丙午,十六)、翌日(丁未),戊午师毕渡盟津。

二月:既死霸(庚申,初一)、癸亥陈于商郊,粤五日甲子,丁卯太公望至,壬申荒新至,甲申誓命伐卫。

四月:哉生明(小于十八),丁未(十八),越三日(庚戌,廿一),既生魄(大于廿二)

从上面三个月的历日安排中可以看到:从一月既死霸辛卯至一月戊午师渡盟津共28天;二月从既死霸庚申至甲申誓命伐商共25天。在这样的历日安排中,只有将“既死霸”视为“朔”才是合理的,其他没有可能。

当然,有人认为“既生魄”不是具体指哪一天,而是指7天左右的一段时间,所以它具体在哪一天还是有疑问的。王国维 《观堂集林·生霸死霸考》:“余览古器物铭而得古之所以名日者凡四:曰初吉,曰既生霸,曰既望,曰既死霸……既生霸,谓自八九日以降至十四五日也。”而孔传则说:“魄生明死,十五日之后。” 孔颖达疏:“月以望亏,望是月半。望在十六日为多,通率在十六日者,四分居三,其一在十五日耳。此言既生魄,故言魄生明死,十五日之后也。”

就这里的情况来看,孔传说月黑处为魄,望后明死魄生,这是对的。

而如果按照王国维“四分月相说”将“既死霸”视为每月“廿三以后至于晦”,则整个伐纣历日乱了套,有一多半历日无法在一月和二月容纳。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能的。这是“四分月相说”最大的缺陷;可能王国维只考虑了《武成》,却忘记了《世俘解》。

而将这三个月的月相与历日一一排比,可得出下列结论:

既死霸(朔,初一),旁死霸(壬辰,初二),旁生霸(十六)、哉生明(小于十九),既生魄(大于廿一)

根据排比的结果,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月相是定点的;二是既生魄与既死霸可能很接近,只不过分别在两个月的一尾一头,而既生魄与旁生霸并不相连。

确定了这点,我们就可以根据《尚书·武成》中这两个历日标志,对武王克商之年进行检验。

中国上古王年新考(二下):武王克商年就在前1039年

《尚书·武成》历日检验表

检验的年份,除了我们根据古本《纪年》得到的前1039年和前1038年外,还增加了断代工程主张的前1046年以及有人主张的其他两个年份。

从上表可以看到,前1046年不合《武成》,因为:若周正建丑,则一月无壬辰,二月无甲子;若周正建子,则壬辰为一月廿日,甲子为二月廿二,与“旁死霸’之义不合;若殷正建丑,则壬辰为一月廿一,甲子为二月廿三,与”旁死霸”、“既死霸”之义不合。前1045年也非武王代纣之年,因为:按周正,一月无壬辰,二月无甲子;按殷正,壬辰为一且廿六,甲子为二甘九,与“既死霸”、“旁死霸’之义不合。

而前1044年按建子符合条件:周正一月辛卯朔,壬辰为一月初二,正是”旁死霸”;二月庚申朔(既死霸),甲子是二月初五,与“粤若来二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相合。但实际上,就我们已知的材料来看,殷正是建丑的,克商年的日历应该还是按殷历算,所以其只能作为备选。

而前1039年则完全符合条件,二月的甲子日为初五,完全在误差范围内。

由此可证,上述五年中,只有前 1039年符合《尚书·武成》之历日条件,是武王伐纣之年。

我们还同时检测了前1050年到前1020年,证实二月初五为甲子日(在误差范围内)的只有前1039年,也就是说,仅仅根据历日,就能独立推算出克商年就在前1039年。

回头再看《尚书·武成》与《逸周书·世俘解》,“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中,一月壬辰实际为一月初二,可见武王是选了一年的第三日出发的(殷历,本月按29天算)。显然,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日子,因为按周历,与商人接战时,武王的军队已经过完元旦,而由于商人比周人晚一个月过元旦,还处在节日的庆祝中。这就像日本人选择在节假日偷袭珍珠港一样,武王选择的这个日子对于周的获胜,应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当然,这个假设的前提是周人至少在文王受命称王后即以建子了。

而到四月(用周历)后,“丁未”为四月十九,“越三日,庚戌”为四月廿二(月相有误差,殷代没有精密的历法,这里的日期都是拟合,下同)。“既生魄”紧跟“庚戌”( 四月廿一),则应该指四月廿二左右。

回头再看“四月,哉生明”。从上面所引《武成》等的行文看,提到“既死霸”、“既生魄”等时,一般并不是因为一定与当天的事迹连在一起,而可能仅仅是作为一个时间点来计时,好比我们说上旬一样。所以我认为,这里提到“哉生明”也是将其作为一个时间点,而综合考虑之后,我认为可能是指初八。一月有四个七天,在初一、十五、廿二都有专属名后,初八也应该有一个,从上下文看,这可能就是哉生明。

而从这里,我初步判断古人对“明”和“魄”的区分可能是:“明”指月亮明亮的部分,“魄”指月亮阴暗的部分,在古人看来,“明”和“魄”是在做两种独立的运动,对应在每个月上,初一到初七是没什么光亮的,所以哉生明在初八;十五最亮,之后逐渐暗淡下去,所以此时是才生魄;到了廿二以后,魄已占据主导,此时为既生魄。也就是:

初一,既死魄;初二,旁死魄;十五,才生魄;十六,旁生魄;十七,既旁生霸;廿二,既生魄;初八,哉生明(待确定)。当然,推测是否正确还需要验证。由于月相总有可能相差一两天,所以我认为下列月相可能更合乎情理:

所以,月相的四个定点应该是:初一,既死魄;初八,才生明(待验证);十五,才生魄;廿二,既生魄。

这里再看一下其他文献对于甲子日的记载。《吕氏春秋·简选》:“武王虎贲三千人,简车三百乘,以要甲子之事于牧野,而纣为禽。”又《首时》:“(武王)立十二年,而成甲子之事。”肯定了甲子日的正确。

《周本纪》:“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诸侯咸会;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戊午为一月二十七(殷历)。

《周本纪》同样用殷历,从干支和行军时间考虑,“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应该是错误的(从伐纣的时间考虑,不应该跨年),应为“十一年二月戊午”,误增了一个“十”字,给人的感觉是跨年了。

此处暂不管年份和月份,单看干支,武王伐纣的行程是很清楚的:

癸巳(一月初二,殷历,下同),周先锋部队出发;丁未(一月十六),武王帅大部队自周出发,戊午(一月二十七)抵达盟津;甲子(二月初五)日清晨在牧野举行仪式,并于当日击败商纣。由癸巳至甲子,共32日。

如果以断代工程确定的前1046年为克商之年,不但甲子日不是二月初五,癸巳为一月二十二,丁未为二月初六,戊午为二月十七,甲子为二月廿三;这其中没有一个是有特殊意义的日子,显然与古人起兵讲求吉日的做法不符。而且,甲子前五日的二月十九也不可能是“既死魄”。

4,《周本纪》、古本《纪年》和《尚书大传》等印证克商年在前1039年

公元前1059年5月,中国曾发生一次五星连珠的天文奇观;而武王也认为自己得到天的“受命”,并在第二年称王。对武王受命之年的相关论证,请参阅班大为等人相关著作,这里不再赘述。断代工程对这一受命之年也是认可的。不过,由于班大为和断代工程都把克商之年定在前1046年,也导致他们认为克商后武王没有改元,还是用受命年纪年,因而,也把克商年定在受命十三年。实际上,这是明显错误的。《周本纪》记载得很清楚:

西伯盖即位五十年。其囚羑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诗人道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后十年而崩,谥为文王。改法度,制正朔矣。追尊古公为太王,公季为王季:盖王瑞自太王兴。

武王即位,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师修文王绪业。

九年,武王上祭于毕。东观兵,至于盟津。

居二年,闻纣昏乱暴虐滋甚,杀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师疵、少师强抱其乐器而奔周。于是武王……乃遵文王,遂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

文王受命后十年而崩,称王后实际在位九年;之后,武王即位,九年观兵,十一年伐纣,而非十三年。《周本纪》这里的九年是无论如何不能解释为受命纪年的。也就是说,武王受命距克商之年为21年。而前1039年作为克商年与此完全相合。

古本《纪年》同样载“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这也说明用受命后十三年伐商是解释不通的。

再看《逸周书》,《柔武解》、《大开武解》、《小开武解》、《宝典解》和《酆谋解》等篇明确记载了武王元年至三年的事,《大匡解》、《文政解》等伐商后文献明确记载了武王十三年的事,由此可知武王不用所谓受命纪年,且即位后改元、在位至少十三年。这也说明武王是在其在位的十一年伐商的。

《尚书大传·洪范五行传》有:“武王释箕子之囚,箕子不忍周之释,走之朝鲜。武王闻之,因以朝鲜封之箕子。既受周之封,不得无臣礼,故于十二祀来朝;武王因其朝而问洪范。”即箕子朝武王在克商后的武王十二年,足证克商不在所谓受命十三年。

以上几种文献都证明了克商年在武王十一年,而不是受命十三年。这也就足以说明克商年距文王受命年为21年,而文王受命年为五星聚于井的前1059年,则克商年为前1039年。

5,前1039年为寅年

前1039年为壬寅年,这也与前面我们根据伶州鸠谈话推算的克商年可能为子、丑或寅年相合。而前1046为乙未年、前1044年为丁酉年,均不合。

综上:我们根据五星聚、古本《纪年》和甲子日三个条件,均可单独推出武王克商年就在前1039年,而用相关文献进行检验,无一不合,足以证明这个日期是正确的。而断代工程确定的前1046年反而与相关文献均不合,足以说明它是错误的。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