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本全面考证自伏羲至西周各王年代的著作,目前共得出三个自认为颇有价值的结论:
1,克商年不是夏商周断代工程认定的前1046年,而是前1039年; 2,夏、商、西周三代积年应该为: 夏,共436年,加上禹即天子位前的35年,共471年。 商,共479年,加上汤即天子位前的17年,共496年。 西周,共268年,符合《古本竹书纪年》所谓“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之记载。 同时,以上结论也完全合乎考古测年和五星聚合天象,比如二里头四期的下限就正好在前1520年,而禹即位时五星聚合年代为前1953年。 3,确认了神农氏为石家河王国的王者、伏羲为良渚王国的王者。 本书已基本完成,欢迎持续关注。 目录 第一卷 克商年和夏商周年代框架 一、为什么 “武王伐殷,岁在鹑火”不是真实天象?? 二、五星聚天象、古本《纪年》和甲子日是推算克商年份的三大基石 三、用古本《纪年》、五星聚年代和考古学测年来确定夏商周年代框架 第二卷 西周王年 四、西周王年的确定 五、《史记》各世家纪年补订 第三卷 商前后期王年 六、殷后期王年 七、殷前期王年 第四卷 夏王年 八、夏朝诸王王年 第五卷 三皇五帝与龙山时代 九、古帝王梳理 十、早期国家统治者的神化 十一、禹的神性 十二、黄帝的神性 十三、黄帝的在位年份 十四、神农氏——石家河之王 十五、伏羲)——良渚王者 十六、上古其他王者:太昊、少昊、颛顼 十七、尧舜禹禅让与祭祀权 一、为什么 “武王伐殷,岁在鹑火”不是真实天象?? 公元前522年,也就是春秋末期,乐官伶州鸠向周景王做了一次关于乐占的“汇报”: 王曰:“七律者何??”对曰:“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颛顼之所建也,帝喾受之。我姬氏出自天鼋,及析木者,有建星及牵牛焉,则我皇妣大姜之侄陵之後,逄公之所凭神也。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野也,月之所在,辰马农祥也。我太祖后稷之所经纬也,王欲合是五位三所而用之。自鹑及驷七列也。南北之揆七同也,凡人神以数合之,以声昭之。数合声和,然後可同也。故以七同其数,而以律和其声,于是乎有七律。 “王以二月癸亥夜陈,未毕而雨。以夷则之上宫毕,当辰。辰在戌上,故长夷则之上宫,名之曰羽,所以藩屏民则也。王以黄锺之下宫,布戎于牧之野,故谓之厉,所以厉六师也。以太蔟之下宫,布令于商,昭显文德,底纣之多罪,故谓之宣,所以宣三王之德也。反及嬴内,以无射之上宫,布宪施舍于百姓,故谓之嬴乱,所以优柔容民也。” 对于伶州鸠来说,这本来只是一次强调本部门重要性的例行汇报。为了神乎其说,他把武王伐纣拿来作为例子,以便更好地让周景王信服。类似的关于乐占的例子还有《左传?襄公十八年》所载师旷之事: 楚师伐郑,次于鱼陵。右师城上棘,遂涉颍,次于旃然。蒍子冯、公子格率锐师侵费滑、胥靡、献于、雍梁,右回梅山,侵郑东北,至于虫牢而反。子庚门于纯门,信于城下而还。涉于鱼齿之下,甚雨及之,楚师多冻,役徒几尽。 晋人闻有楚师,师旷曰:“不害。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南风不竞,多死声。楚必无功。”董叔曰:“天道多在西北,南师不时,必无功。”叔向曰:“在其君之德也。” 在中国早期,天文、占卜都是史官的事情,所以取材于史官资料的《左传》和《国语》中保留了不少关于占卜应验的例子,这就和我们今天的人写工作汇报喜欢强调自己的高瞻远瞩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伶州鸠的汇报也含有教育周景王的意味。阎步克在《乐师与史官》一书中指出:《周礼?春官》记,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组,祭丁瞽宗。”乐师则“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其下有大小师、大小胥等以辅之。 他还猜测,“以诗书礼乐”教的儒家正是出自乐师。《尚书?舜典》明确指出了乐官夔的职责与教育有关:“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 当然,让乐官伶州鸠想不到的是,由于周平王东迁和秦始皇焚书,关于西周的史料几乎丧失殆尽,以至于后人已经搞不清楚武王伐纣年份和西周积年,甚至不得不借助他这番话来推算武王克商年份。 伶州鸠汇报中所谈及天象能不能作为推算克商年份的起点,当然不是取决于他的身份,我们不能说一个音乐家谈历史就不靠谱,主要还是要看其真实性。 夏商周断代工程首席科学家李学勤就相信伶州鸠这番话的真实性,为此他专门写了一篇文章《伶州鸠与武王伐殷天象》,来论证伶州鸠的话不可能是后人插入的。其论证基本可信。 那么证明了这番话是伶州鸠说的,是否说明这番话说的就是克商时的真实天象呢?? 我的结论是:不能。后人不造假,不代表伶州鸠不造假。 真实的情况是,伶州鸠是有动机也有能力为了说服周景王而构筑一套虚假的天象来证明七律理论的;而更值得关注的是,即使不是有意造假,但由于当时还不知道岁星运行有岁差,从而导致其推算的天象不可能为真。 首先说动机,按照李学勤的考证,伶州鸠不是普通乐师,而是大饭,是掌管一个音乐部门的乐官,他完全有理由为了提升本部门在领导眼中的重要性,而做一些适当的夸张。要知道,自平王东迁之后,乐师们的待遇可是每况愈下的。 《论语?微子》记录了孔子的一段话:“大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鼓方叔入于河,播鼗武入于汉,少师阳、击磬襄入于海。”周代,天子诸侯平时吃饭,都有音乐伴奏。天子一日四饭,诸侯三饭,大夫再饭。天子四饭的安排是:平旦食,在黎明时刻;昼食,在中午时刻;晡食,在傍晚时刻;暮食,在夜间。太师,相当于大司乐,是宫廷乐队的指挥官。亚饭、三饭、四饭都是乐官名称,分别在昼食、晡食和暮食时演奏。 周室出走了这么多的乐师,所以孔子特别提了出来。至于原因,孔子没有说,或因政治动乱或因经济困难,总之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老板养不起人,员工看不到前途,待遇也跟不上,那就不如跳槽。 孔子出生于公元前551年,比伶州鸠年岁要小,但也算同时代人,他说的情况应该就发生在伶州鸠之后,这也说明早在伶州鸠时代,乐师们的待遇就已经跟不上了。 当然,乐师的不受重视,可能也与君王的喜好有关。《孟子?-梁惠王下》就记载了一百多年后的君王们更喜欢流行音乐的情况: 庄暴见孟子,曰:“暴见於王,王语暴以好乐,暴未有以对也。”曰:“好乐何如??”孟子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他日,见於王,曰:“王尝语庄子以好乐,有诸??”王变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今之乐犹古之乐也。” 孟子为了政治目的可以不要节操,说今乐犹古乐,但这对演奏古乐的人来说就是重大打击了。所谓人同此心,我们完全不能认为周景王就不是一个流行音乐爱好者。 西周可说是以礼乐治国,而在东迁后,礼已崩,附着的乐自然也要坏了。伶州鸠为了使领导重视音乐部门,只能把音乐往乐占上靠。 动机说完,再看能力。伶氏世典乐官,通晓不少周初资料,平常也经常为朝廷出些主意,加上年纪大把,他说的让人不相信都难。这就像钱钟书老先生如果伪造点假材料,绝对不会有人怀疑是假的。 当然,我们说伶州鸠作假,主要的还是因为武王伐殷当时就不可能有这样的记载,他所说的天象只能是他或其他后人推算或者编造出来的。 考查中国天文学史就知道,武王伐殷时,中国的天文学尚不发达,二十八宿和十二星次理论根本就没有,其酝酿还要等到春秋时代,其中十二星次的制定是在战国中期,完善则是到秦汉了。如果从文献上考查,十二星次是到《汉书?律历志》才真正完成。不光是殷墟卜辞和西周金文,没有十二星次,即使是战国诸子,如孟、荀、庄和韩非等的著作中就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内容。而所谓星次对应地域的分野,也是在战国时期才基本完善的。 在还没有星次理论的时候,就有人记录了当时的岁星位置,这可能吗??就像相对论还没提出来,有人说我们国家18世纪就造出了原子弹,这可能吗?? 而实际上,据张培瑜考查,《左传》所记岁星位置,和“《国语》所记僖公时代的6条岁星位置”,均非其时实记,并得出结论:《左传》、《国语》关于岁星关于岁星位置的记述,全与天象不合,并非实录,而是作者根据12岁行天一周推算得出的。 也正因如此,对伶州鸠汇报中所涉及天象,我们不能不认真审查。而他的最大破绽,就在这句“我姬氏出自天鼋,及析木者,有建星及牵牛焉,则我皇妣大姜之侄陵之后,逄公之所凭神也。” 天鼋属于北方玄武,对应十二星次的玄枵,玄枵由二十八宿中的虚、女、危三宿组成。古代二十八宿对应地上诸国叫分野。玄枵的分野是齐,而在克商之时,还没有齐国,何来的齐国的分野??所以伶州鸠拉来“大姜之侄陵”充数。 “我皇妣大姜之侄陵”指逄伯陵,为殷商时姜姓诸侯。《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晏婴叙述齐地沿革时说,“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荝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薄姑氏因之,而后大公因之。”《左传》杜注称:“逄伯陵,殷诸侯,姜姓。”而《汉书?地理志下》:“齐地……少昊之世有爽鸠氏,虞、夏时有季崱,汤时有逢公伯陵,殷木有薄姑氏,皆为诸侯,国此地。至周成王时,薄姑氏与四国共作乱,成王灭之,以封师尚父,是为太公。”从零星的历史记载中,可以看出逄伯陵在齐文化发源地的淄水、潍水、汶水及洋水流经区域内,因忠孝成为真神,为百姓祭拜的对象。 逄伯陵的确姓姜,但他与“我皇妣大姜”却没有关系。 在实际的历史中,海岱地区一直在东夷的控制之下,商人与东夷的战争持续多年,但从未实际控制东夷;该地区和中原发生关系还在周公东征之后。 太公吕尚和姬氏祖先稷的生母姜嫄、太王之妻邑姜均出自西土,其祖先为四岳,在太公去齐国立国之前,和后来的齐地没有什么关系;他们与炎帝之后的逄伯陵其实不是一族,逄伯陵也就不可能是太姜之侄。 武王伐纣时,海岱地区还与姬氏母族没有关联,就算当时有星次分野理论,人们也不可能将该地的天象,拿来作为占卜的依据,当然也就不会记录下来。这也充分说明,伶州鸠这番话只能是出于后世的编造或推算,而非当年天象的实况。 中国古代的星占学家为了宣传星占理论的准确性或出于其他目的,经常有篡改或伪造星象纪录的历史。最有名的是汉高祖起兵时对五星聚的记录。此次五星聚发生在汉二年,而刘邦实际是:“汉元年十月,沛公兵遂先诸侯至霸上。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降轵道旁。”所以司马迁在《史记?天官书》只记为:“汉之兴,五星聚于东井。”算是把汉之兴与五星聚连在了一起。而到了班固,就直接改成了: 元年冬十月,五星聚于东井。沛公至霸上。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降枳道旁。 而到了班固的妹妹班昭更是在《汉书?天文志》中对此大书特书: 汉元年十月,五星聚于东井,以历推之,从岁星也。此高皇帝受命之符也。故客谓张耳曰:“东井秦地,汉王入秦,五星从岁星聚,当以义取天下。”秦王子婴降于枳道,汉王以属吏,宝器妇女亡所取,闭宫封门,还军次于霸上,以候诸候。与秦民约法三章,民亡不归必者,可谓能行义矣,天之所予也。五年遂定天下,即帝位。此明岁星之崇义,东井为秦之地明效也。 作为班氏兄妹的前辈,伶州鸠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对天象做一些改动,是不奇怪的。 既然被断代工程视为基石的伶州鸠这番话存在问题,那么我们对断代工程建立的西周王年就不能不重新审视。这一工作我们会放在后面进行。 而在本节的最后,我们再来审视一下伶州鸠的这番话。客观地说,伶州鸠即使造假,也会尽量找一些真实的资料。而他作为春秋时人,当然是知道真实的克商年份的。那么他所说的“岁在鹑火”有很大可能是他根据一定方法推算出来的,就算是错的也可以供我们参考。实际上,伶州鸠的错误很可能是因为还不知道岁差的存在,我们正好可以在考虑了岁差后,根据他的结论反推出克商之年的实际星次。 断代工程通过C-14测定,已经将克商年定在了前1050年-1020年,这与伶州鸠做汇报时相差约500年,我们知道木星的岁差大约是85年,由此也可以推算出从克商年到前522,正好超辰6次。当然,伶州鸠说说的星次也可能是《国语》的作者推算出来的,而《国语》成书晚于前473年,因而也可能是超辰7次。这里我们按7次超辰计算,并考虑6次的情况。 十二星次依次是: 星纪;玄枵;诹訾;降娄;大梁;实沈 鹑首;鹑火 ;鹑尾 ;寿星 ;大火 ;析木 推算的岁星走到了鹑火,则实际的岁星应该落后7个星次,走到星纪左右。因而,我们可以初步确定,实际的克商年份可能为子、丑或寅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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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1 03:16 PM回复
续一
二、五星聚、古本《纪年》和甲子日推算克商年 伶州鸠的话靠不住,那么我们还能拿什么来作为推算克商年份的可靠依据呢?? 我认为,五星聚天象、古本《竹书纪年》相关年代记载和克商在甲子日是三个推算克商年份的基石,其可靠性远超过其他材料,理应得到更大的重视。 1,五星聚合和天命 五星聚合作为客观的天文现象,是古人或现代人都没法作假的,而通过天文计算也证实了周文王时代有一次五星连珠现象,其可靠性远比一般古籍大得多。更值得一提的是,古籍记载中,除了周文王时代,在尧、夏禹和商汤三个时代都有同样记载,这也说明古人对此天象的观测也是一以贯之的。 1972年,马王堆一号墓出土帛书《五星占》,约8000字,前半部为占文;后半部为五星行度表,根据观测到的景象,用列表的形式记录了从秦始皇元年到汉文帝三年这70年间木星、土星、金星的位置,以及这3颗行星在一个会合周期的动态。《五星占》所记载的金星会合周期为584.4日,比今测值583.92日只大了0.48日,误差只有万分之几;土星的会合周期为377日,比今测值378.09日只小了约1.09日;恒星周期为30年,比今测值29.46年只大0.54年,其精确度令人惊讶。帛书中还谈到金星的会合周期“五出,为日八岁,而复与营室晨出东方”,也就是说,金星的5个会合周期刚好等于8年。如此缜密的五大行星运行记载,在当时没有精密天文仪器的情况下是不可想象的。 1995年10月,中日尼雅遗址学手术考察队成员在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尼雅遗址一处古墓中发现了一幅绣有“五星出东方利中国。”汉字的织锦,现收藏于新疆博物馆。 该织锦呈圆角长方形,长18.5厘米,宽12.5厘米,用织锦为面料,边上用白绢镶边,两个长边上各缝缀有3条长约21厘米、宽1.5厘米的白色绢带,其中3条残断。内织有八个汉隶文字:“五星出东方利中国。” 这都说明,中国自古就有观测五星聚的传统。 而古帝王看待天命,也远远不是习惯了自己制造祥瑞的后世帝王能比的。中国最早的典籍《诗经》和《尚书》就都是以虔敬之心在谈论天命: 《甘誓》: 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 大战于甘,乃召六卿。 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这里的五行,按照《尚书》相关人士刘起釪的解释,就是指的五星,也就是天命的象征。 《汤誓》: 伊尹相汤伐桀,升自陑,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作《汤誓》。 王曰:“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尔有众,汝曰:‘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正夏??’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今汝其曰:‘夏罪其如台??’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曰:‘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夏德若兹,今朕必往。” 商汤和夏启一样,都是明明白白地把天命作为其征伐的依据。 《商颂?玄鸟》: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 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 方命厥后,奄有九有。 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 武丁孙子,武王靡不胜。 龙旂十乘,大糦是承。 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 四海来假,来假祁祁。 景员维河,殷受命咸宜,百禄是何。 《长发》: 浚哲维商,长发其祥。 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 外大国是疆,幅陨既长。 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 玄王桓拨,受小国是达,受大国是达。 率履不越,遂视既发。 相土烈烈,海外有截。 帝命不违,至于汤齐。 汤降不迟,圣敬日跻。 昭假迟迟,上帝是祗,帝命式于九围。 《殷武》: 天命降监,下民有严。 不僣不滥,不敢怠遑。 命于下国,封建厥福。 《维天之命》: 维天之命,于穆不已。 于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 假以溢我,我其收之。 骏惠我文王,曾孙笃之。 《天作》: 天作高山,大王荒之。 彼作矣,文王康之。 彼徂矣,岐有夷之行,子孙保之。 《昊天有成命》: 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 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 於缉熙!!单厥心,肆其靖之。 《思文》: 思文后稷,克配彼天。 立我烝民,莫匪尔极。 贻我来牟,帝命率育。 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 待续
续二
《国语?周语上》 国之将兴,其君齐明、衷正、精洁、惠和,其德足以昭其馨香,其惠足以同其民人。神飨而民听,民神无怨,故明神降之,观其政德而均布福焉。国之将亡,其君贪冒、辟邪、淫佚、荒怠、粗秽、暴虐;其政腥臊,馨香不登;其刑矫诬,百姓携贰,明神不蠲而民有远志,民神怨痛,无所依怀,故神亦往焉,观其苛慝而降之祸。是以或见神以兴,亦或以亡。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其亡也,回禄信于聆隧。商之兴也,梼杌次于丕山;其亡也,夷羊在牧。周之兴也,鸑鷟鸣于岐山;其衰也,杜伯射王于鄗。是皆明神之志者也。 《墨子?法仪》: 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然而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 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刍牛羊,豢犬猪,洁为酒醴粢盛,以敬事天。此不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天苟兼而有食之,夫奚说不欲人之相爱相利也??故曰: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曰:杀不辜者,得不祥焉。夫奚说人为其相杀而天与祸乎??是以知天欲人相爱相利,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 昔之圣王禹汤文武,兼爱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其利人多,故天福之,使立为天子,天下诸侯皆宾事之。暴王桀纣幽厉,兼恶天下之百姓,率以诟天侮鬼。其贼人多,故天祸之,使遂失其国家,身死为于天下僇,后世子孙毁之,至今不息。故为不善以得祸者,桀纣幽厉是也。爱人利人以得福者,禹汤文武是也。爱人利人以得福者有矣,恶人贼人以得祸者,亦有矣。 非攻: 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龙生于庙,犬哭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谷变化,民乃大振。高阳乃命玄宫,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四电诱祗,有神人面鸟身,若瑾以侍,搤矢有苗之祥。苗师大乱,后乃遂几。禹既巳克有三苗,焉磨为山川,别物上下,卿制大极,而神民不违,天下乃静,则此禹之所以征有苗也。逮至乎夏王桀,天有命,日月不时,寒暑杂至,五谷焦死,鬼呼国,鹤鸣十夕余。天乃命汤于镳宫:“用受夏之大命。夏德大乱,予既卒其命于天矣,往而诛之,必使汝堪之。”汤焉敢奉率其众,是以乡有夏之境,帝乃使阴暴毁有夏之城,少少有神来告曰:“夏德大乱,往攻之,予必使汝大堪之。予既受命于天,天命融隆火,于夏之城闲西北之隅。”汤奉桀众以克有,属诸侯于薄,荐章天命,通于四方,而天下诸侯莫敢不宾服,则此汤之所以诛桀也。逮至乎商王纣,天不序其德,祀用失时,兼夜中十日,雨土于薄,九鼎迁止,妇妖宵出,有鬼宵吟,有女为男,天雨肉,棘生乎国道,王兄自纵也。赤鸟衔珪,降周之岐社,曰:“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国。”泰颠来宾,河出绿图,地出乘黄。武王践功,梦见三神曰:“予既沈渍殷纣于酒德矣,往攻之,予必使汝大堪之”武王乃攻狂夫,反商之周,天赐武王黄鸟之旗。王既巳克殷,成帝之来,分主诸神,祀纣先王,通维四夷,而天下莫不宾。焉袭汤之绪,此即武王之所以诛纣也。 《孟子?-公孙丑下》: 孟子去齐,充虞路问曰:“夫子若有不豫色然。前日虞闻诸夫子曰:‘君子不怨天,不尤人。’”曰:“彼一时,此一时也。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由周而来,七百有馀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吾何为不豫哉??” 可以说,在西周之前,古人认为的天命,主要就是从天象上来体现的。而五星聚就是其中最受重视的天象之一。 《史记?天官书》:五星分天之中,积于东方,中国利;积于西方,外国用者利。五星皆从辰星而聚于一舍,其所舍之国可以法致天下。 而《中国古代星占学》一书对此做了系统的阐释:“对于五星一起相聚的现象,星占学有吉和凶两种占测。如《易纬-坤灵图》说:‘王者有至德之萌,则五星若连珠。’郑玄注说:‘聚一舍,以德得天下之象也。’但是其它如《春秋纬》就说:‘帝有过失,既已命绝于天,则五星聚摄提,反衡,乱不禁。’又说:‘五星聚,天子穷。’……大概五星相聚要看在天空什么地区,吉凶也各有不同。《诗纬》说:‘五纬聚房,为义者受福,行恶者亡。’《海中占》说:‘五星合亢为五谷频不成。’郗萌说:‘五星聚于虚,天下之君必有盟者。’……《河图》说:‘岁星帅五纬聚房,青帝起。’恐怕最重要的是五星相聚以某一星宿为主而论。石氏说:‘岁星所在,五星皆从而聚于一舍,其下之国可以礼致天下。’‘荧惑所在,五星皆从而聚于一舍,其下之国可以礼致天下。’又说:‘填星所在,五星皆从聚于一舍,其下之国可以德致天下。太白所在,五星皆从而聚于一舍,其下之国可以兵致天下。’又说:‘辰星所在,五星皆从而聚于一舍,其下之国可以法致天下。’……由此可知,以某一星为主,其实质也还是五星相聚在天空什么区域,以岁星为主,则是相聚于东方七宿;以荧惑为主则当是聚于南方七宿;以太白为主,则是聚于西方七宿;若以辰星为主,则是聚于北方七宿;以填星为主,则聚于中央。这是完全按五行观点来论述的五星干犯之占。” 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中国皇朝的观念是,只有人间的最高统治者才能称皇帝。秦始皇自认为功盖三皇五帝,因此自称始皇帝,王和皇帝的关系只是受封受赏的关系。只有天子自称“朕”。到了汉朝,仍是汉天子正号曰皇帝,自称曰“朕”。此制一直延续到清朝。清朝曾多次因为礼仪问题而不能很好地与其他国家正常交往,而导致此一问题的原因就与“天命”问题有关。 乾隆时期马尔戛尼的事情知道的人已经很多了,这里说一下咸丰时期与对华相对温和的美国交往的事情,以明确天命观念之在中国的根深蒂固。 自1853年到1858年,携带美国总统国书的美国使臣多次来到中国,欲与中国平等建交,却始终无功而返。到了1858年5月5日,咸丰皇帝又接到奏报,说美国又派使臣送来了国书。这回咸丰皇帝倒是仔细阅读了美国的国书。这封美国总统的国书是1857年4月22日写的,大意是:“朕”选拔了贤能智士叫列卫廉的,派驻北京任美国大使。这个人熟识中美两国兴利除害之政,素谙两国交际往来之事。也能秉持“朕”常欲坚定两国永久和睦友谊的心意。 咸丰看完国书后下谕旨道:看了美夷呈递的汉字蛮字国书各一件,以修好问安为词,欲派其国全权大臣驻扎京师,这与蛮国俄国的意思是一样的,这实在难以批准。“夷”、“蛮”二字均为朝廷内部对外族或外邦的蔑称。他谕令大臣告诉美国使臣,“以的体制, 凡外国人准许其进京者,皆系朝贡陪臣。” 接着,咸丰皇帝对美国总统在国书中使用了“朕”这一中国皇帝特有的称谓大为不满:“阅所进国书内,该王竞自称朕,实属夜郎自大,不觉可笑。” 咸丰视美国总统为王,而自己是统领天下各王的皇帝。当时的美国总统肯定无法想象,在中国皇帝的眼中,自己仅是地位受制于中国皇帝的“王”。 而乾隆、咸丰和光绪等之所以不肯在礼仪上让步,是因为他们秉持中国的天命观念,认为得天命者只能有一人,一让步即意味着承认天命的丧失,这是皇权的基础,自然是不能退让的。 “断代工程”启用的天文学家已经计算出了夏禹、商汤和周文王时的五星聚年份,分别为: 五星聚年代 跨度 对应历史年代 文献记载 2014,12 30 尧?? 今本《纪年》 1973,5 23 舜?? 根据今本《纪年》推定 1953,2 5 禹?? 《太平御览》卷七引《禹时钧命决》曰: 星累累若贯珠,炳炳如连璧。 1535,3 22 汤?? 今本《纪年》 1059,5 7 文王 今本《纪年》 当然,由于推算结果与人们对夏商周年代的固有印象不同,并没有得到好好利用,而经过我的研究,利用五星聚的天文年代不但可以推算出夏商周三代的建国年代,也可以推算出尧和舜的在位年代,甚至足以证实尧和舜的真实存在。而且,其结果还能与现有的考古学年代和文献高度契合。具体的论证我们放在后面。
续三:
2,重新解读古本《纪年》西周积年记载 古本《纪年》作为晋代出土的地下材料,原本出于魏,未经秦火,其可靠性远超过一般史籍,钱穆先生就曾利用古本《纪年》解决了不少《史记》的年代错误。然而,由于古本《纪年》有不少与儒家历史观相悖的记载,一直没有得到应用的重视,甚至还在宋朝失传了。到了今天,情况也没好多少,尽管古本《纪年》对于夏、商和西周年代,都给出了明确积年,但断代工程依然在未对其进行充分研究的情况下,就轻易予以了否定。 而经过我的研究,根据古本《纪年》推出的相关年代不仅与现有多数文献契合,也完全合乎五星聚天象。我们完全可以根据古本《纪年》建立夏、商、西周三代年代框架。 当然,断代工程之所以犯错,不是因为不重视,而是对下面这条材料的解读出现了问题: 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 根据这条记载,人们很容易就得出克商年在前1027年的结果,实际上,很多学者也是把这个年代作为克商年的。但这一结果实际上会与其他文献产生抵触,也导致人们不能充分信从这条结果。 而根据我的研究,只有对这条记载“掐头去尾”后才能得到真正的克商年份。而所谓“掐头”,就是这257年不包含克商这一年,所谓“去尾”就是不包含周幽王在位年数。 我们先从去尾开始谈起,在存世古代文献中,《左传》、《孟子》和古本《纪年》都有与西周积年有关的材料: ①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寿百岁也。—— ②成王定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成王和康王、昭王在位总年数加起来不可能少于60年,而穆王在位55年,可知“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是不包含穆王在位年数的。 ③基本是讲成数,不宜拿来作为证据。但文王生卒年为前1117年-前1050年,孔子为前551年-前479年,由文王生年到孔子卒年,为638年,由文王卒年到孔子卒年,为571年,显然是不合适称为“五百有余岁”的,所以肯定不含孔子寿数。 由此,我们也可以知道甲这一条,也是不包含幽王在位年数的。 对于②,我们知道,《左传》预言多为作者根据既有事实而造设,所以较为可信。自武王至显王共30世、31王。自周显王三十三年起,六国次第称王,《左传》此语当指是时。显王卒于公元前321年,自此上溯700年,为公元前1020年,再加上定鼎以前的成王、武王之年,则西周积年约为270年。 ④是孟子去齐后说的话,去齐之年据钱穆《先秦诸子系年》的考证是在周赧王三年、齐宣王八年,这也可推断武王克商年应该在前1013年之前。 再看“掐头”,《通鉴外纪》中对甲这条记载又与《周本纪?集解》的引语不同: 自武王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 初看两者没有多大区别,但实际上,通过这条,我们知道这二百五十七年可能也是不包含克商这一年的,也就是说,有可能是从克商后第二年改元到幽王即位前一年,积年为257年。 当然,这只是增加了克商年的一个选择,克商年具体年数是在前1038年还是前1039年,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通过以上考查,我们可以确认,古本《纪年》甲这一条,是不含幽王年数的,而根据这一有确切积年的记载,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克商年应该在前1038年或前1039年。
续四:
3,甲子日确证克商年在前1039年 在武王克商的年代研究中,甲子日是一个得到文献和地下材料双重证明的重要日子,如果对这一日子进行充分研究,实际上是可以得到很多重要结果的。 1973年出土的西周初年铜器利簋铭文为甲子日的可靠性提供了最好的证明: 武王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辛未,王在阑师,赐有事利金,用作檀公宝尊彝。 除了利簋铭文外,《周本纪》、《尚书?武成》和《逸周书?世俘解》等多种文献都指明了克商是在甲子日这一天。 当然,对于克商在甲子日,各方并没有异议;大家没有重视的是,从相关文献其实还可以推出甲子日就是二月初五。 先看今本《尚书?武成》: 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 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乃偃武修文,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丁未,祀于周庙,邦甸、侯、卫,骏奔走,执豆、笾。越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成。既生魄,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于周。 由于这里没有提到甲子日,我们参看《汉书?律历志》中称引的《周书?武成》。该文第一段与阮元注本的内容相似: 《周书?武成》篇:“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 第一段之后,《汉书?律历志》所引多了这样一段: 《武成》篇曰:“粤若来三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 最后再参看一下《逸周书?世俘解》: 惟一月丙午旁生魄,若翼日丁未,王乃步自于周,征伐商王纣。越若来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朝,至接于商。则咸刘商王纣,执矢恶臣百人。太公望命御方来,丁卯至,告以馘俘。戊辰,王遂御循追祀文王。时日王立政。吕他命伐越、戏、方,壬申荒新至,告以馘俘。侯来命伐,靡集于陈。辛巳,至,告以馘俘。甲申,百唶以虎贲誓命伐卫,告以亳俘。 传统上,一直有人认为《逸周书?世俘解》的日期与《尚书?武成》对不上,就我看来,两者除了从周出发的时间不同外,其他都没有矛盾,日期不同主要还是所记史事不同。而说《逸周书?世俘解》就是《尚书?武成》,则还嫌证据不足。两者应该还是出自不同的文本。从周出发日期的不同,也有可能是基于不同的标准,不一定说两者就有一家是错误的。 参考三种材料,可知《尚书?武成》和《逸周书?世俘解》在克商前用殷历克商后用周历。《汉书?律历志》所引《武成》篇“二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 ,与《逸周书?世俘解》“越若来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朝,至接于商。”意思相同。 上一节,根据古本《纪年》“自武王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的记载,我们已确认前1039年或前1038年是两个可能的克商年份,经检查,前1038年2月无甲子;而前1039年2月有甲子,且为二月五日,其前五日既死霸,正是初一和“朔日”。 当然,这里我们是根据甲子日在二月初五推出既死霸是初一的;而实际上,综合《尚书?武成》和《逸周书?世俘解》的历日,我们不需要知道克商在哪一年,就能确定既死霸就是指初一,并根据 “二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直接推出这个甲子日就是二月五日,从而在前1050年-前1020年间确认克商年就在前1039年。 而这也是克商之日在前1039年的一个证据。而断代工程确定的前1046年,甲子日并不在二月五日。 下面我们来直接研究一下克商年的既死霸。 综合来看,两个版本的《武成》,加上《逸周书?世俘解》,其实所载历日相同,而且其中有两个最重要的历日标志:一是“一月壬辰旁死霸”;二是“粤若来二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 此中最大的问题是对“既死霸”如何理解,困为“旁死霸’是“旁既死霸”的省称,是紧接“既死霸”后一天的。“既死霸”的问题解决了,“旁死霸”自然而然也就解决了。 关于“既死霸”的含义,历来争议多多,比如霸是指有光还是无光,至今各界还没有统一的意见。我们这里不讨论字词含义,直接用历日说话,只要排比一下,就可知“既死霸”为朔是有充分的证据的,今列举如下: 第一,《尚书?武成》与《逸周书?世俘解》所载武王伐纣历日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伐纣历日表: 一月:既死霸、旁死霸、翌日,旁生霸、翌日,戊午师毕渡盟津。 二月:既死霸、癸亥陈于商郊,粤五日甲子,丁卯太公望至,壬申荒新至,甲申誓命伐卫。 从上面二个月的历日安排中可以看到:从一月既死霸辛卯至一月戊午师渡盟津共28天;二月从既死霸庚申至甲申誓命伐卫共25天。在这样的历日安排中,只有将“既死霸”视为“朔”才是合理的,也才是可能的。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而如果按照王国维“四分月相说”将“既死霸”视为每月“廿三以后至于晦”,则整个伐纣历日乱了套,有一多半历日无法在一月和二月容纳。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能的。这是“四分月相说”最大的缺陷;可能只考虑《武成》,却忘记了《世俘解》。 第二,陈梦家先生曾举《令恢》、《召尊》铭文,力证“既死霸’为朔。此二器铭文如下: 《令恢》:隹王于伐楚伯才炎,隹九月既死霸丁丑。 《召尊》:隹九月,才炎师。甲午,伯懋父睗召白马。 陈先生指出:“两器记同时同地之事,丁丑至甲午共十八天,设既死霸为九月初一,则甲午为九月十八日。既死霸不可能在九月十五日以后,因如此则九月无甲子”。也许会有学者对上举二器铭文另持异议,认为此年可能有“闰九月”。但这是不可能的:西周都是年终置闰,迄今尚未发现年中置闰的例子。 根据以上事实,可作如下结论:在克商这一年,既死霸就是朔日;旁死霸是紧挨既死霸后一天,是朔与晦之间无月之日;确定了这两点,我们就可以根据《尚书?武成》中这两个历日标志,对武王克商之年进行检验。 《尚书?武成》历日检验表 历日 年代 一月 二月 判断 月 日 朔 惟一月壬辰旁死霸 月 日 朔 粤若来二粤既死霸,粤五日甲子 BC1046 建子,一月癸卯朔 一月无壬辰 二月壬申朔 二月无甲子 不合 建丑,一月壬申朔 壬辰为一月廿一 二月壬寅朔 甲子为二月廿三 不合 BC1045 建子,一月丁酉朔 一月无壬辰 二月丁卯朔 二月无甲子 不合 建丑,一月丁卯朔 壬辰为一月廿六 二月丙申朔 甲子为二月廿九 不合 BC1044 建子,一月辛卯朔 壬辰为一月初二 二月庚申朔 甲子为二月初五 合 建丑,一月辛酉朔 一月无壬辰 二月庚寅朔 二月无甲子 不合 BC1039 建丑,一月壬辰朔 壬辰为一月初一 二月辛酉朔 甲子为二月初四 合 BC1038 建丑,一月朔丙辰 一月无壬辰 二月乙酉朔 二月无甲子 不合 检验的年份,除了我们根据古本《纪年》得到的前1039年和前1038年外,还增加了断代工程主张的前1046年以及有人主张的其他两个年份。 从上表可以看到,前1046年不合《武成》,因为:若周正建丑,则一月无壬辰,二月无甲子;若周正建子,则壬辰为一月廿日,甲子为二月廿二,与“旁死霸’之义不合;若殷正建丑,则壬辰为一月廿一,甲子为二月廿三,与”旁死霸”、“既死霸”之义不合。前1045年也非武王代纣之年,因为:按周正,一月无壬辰,二月无甲子;按殷正,壬辰为一且廿六,甲子为二甘九,与“既死霸”、“旁死霸’之义不合。 而前1044年按建子符合条件:周正一月辛卯朔,壬辰为一月初二,正是”旁死霸”;二月庚申朔,甲子是二月初五,与“粤若来二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相合。但实际上,就我们已知的材料来看,殷正是建丑的,克商年的日历应该还是按殷历算,所以其只能作为备选。 而前1039年则完全符合条件,二月的甲子日为初四,完全在误差范围内。 由此可证,上述五年中,只有前 1039年符合《尚书?武成》之历日条件,是武王伐纣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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