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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劳动保护及特殊权益的 调研报告

 张亚丽文字收藏 2014-06-19

南风集团女工劳动保护及特殊权益的

调研报告

 

20135月份,我们按照运城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调研的工作要求,深入各子分公司工会,对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及特殊权益维护情况做了深入地调查。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南风女工基本情况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跨全国十个省(市)区、跨行业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现有7个分公司、18个子公司,总资产41亿元,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南风集团共有职工9336人。其中女职工3124人,占职工总数的33.46%。截止到20104月,公司及各分公司女职工委员会(小组)应建个19个,已建个19,组建率达100%

二、女工劳动保护及特殊权益基本情况

女工的权益保护,最重要的是劳动权的保证。劳动权是女工其他权益的基础,只有保证了女工的劳动权益,女工的其他权益才能得到有效地维护。这几年,南风工会和女工委做了很多工作,女工的的权益得到了有效地维护。

1、女工就业总体形势较好,关键岗位占比较高

    为了加强女性就业问题上,南风女工委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岗位培训,为女性职工实行职业生涯规划,把提高女性同志的素质教育也作为一个重要工作点,同时,争取集团公司的支持,为女职工争取自身的生存权、学习权、发展权,使她们能够有机会参加培训、与男职工一样参与岗位竞争,实现岗位成才,提升自己,发展自己通过强化培训,南风的女工受教育权利和机会的日益加强,女性的素质日益提高,女工在职业地位层级、专业技术领域等方面与男性的差距也在缩小,某些传统属于男性的职业、岗位可以由具有合格素质的女性承担。渐渐改变女性处于中下层、辅助性职业地位的状况,渐渐实现男女就业权利的平等,南风女职工在关键岗位的比例也有很大提高。目前,女工的就业在南风来说总体较好。

   2、集体劳动合同执行严格,特殊权益保护基本到位

在特殊权益保护方面。我们一方面要求工会女工委主任必须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全过程,同时,女工委主任必须参加集体合同领导小组,以确保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进集体合同的文本中。前两年,我们在劳动保护方面专门针对女性职工增加了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将女职工“四期”保护规定纳入集体合同条例中,将女职工卫生费上调标准为10/月,明确了女职工的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产假、产假工资等保护制度和措施。依靠集体合同和充分地和行政沟通,南风广大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得到了有效、有力的保证。

三、五点做法使女工组织有力维权,女工权益保护到位

南风集团女工友权益能得到有效地维护,得益于女工委住组织建设不放松。保证女工工作五到位,以“五到位”为工作指导,努力做好女工权益保护且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是组织建设落实到位。坚持“那里有女职工,那里就要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以工会组织建设带动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做到工会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织“三同步”(即同步组组建、同步报批、同步换届),实现女工组织建会的全覆盖;健全完善女工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考核制度,加大对女工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是女工权益保护落实到位。女工委主任必须参加集体合同领导小组,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全过程,,以确保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进集体合同的文本中。如在第五轮集体合同在原来“四险一金”的基础上增加了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将女职工“四期”保护规定纳入集体合同条例中,明确了女职工的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产假、产假工资等保护制度和措施。在第六轮集体合同中明确在竞争上岗时“同等条件下女职工优先上岗”、“离婚女职工有困难优先上岗”、“困难女职工优先上岗”的措施,为女职工解除了后顾之忧。

三是培训一定到位。通过定期举办普法培训班,增强女职工依法维权的能力,坚持以《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与女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让女工掌握各利有关政策,增加维权能力。

四检查落实到位。坚持每年两次深入各子分公司工会,对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组建、作用发挥、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倾听女工合理诉求,拓展各种有效维权渠道。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契机,强化对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对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查,不达标的下发整改意见书;召开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总结会,表彰先进,以推动女工权益落实工作。

五是帮扶到位。进一步完善困难女职工档案,加大“一帮一”、“手拉手”帮扶制度,贯彻落实好“金秋助学”、“爱心资助”计划,加大对单亲、困难女职工节假日走访慰问力度和对女职工妇科疾病普查的力度,为困难女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帮助女职工,特别是下岗失业女职工提高素质,增强竞争能力,努力为女工排忧解难。

多年来,正是因为南风女工委一直坚持五到位,女工工作才一点点地进步,一点点积攒了成绩。

四、未来五年,南风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

对女职工实行劳动保护,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法律制度。但近几年,女工组织、女工权益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中越来越淡泊。我们的工作与党和群众要求、期待还有很大的距离,随着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步伐日益加快,企业女工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课题、新的挑战。这些可能是我们女工组织今后的主要任务。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如何进一步做好女工工作还有待于我们努力研究探索。有的领导由于对女工工作认识不足,不能给予充分的重视,使企业女职工活动形式比较单一,造成企业间女工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个重视女工工作的领导,工作就会好做一些,一个不太理解的领导,工作就难做一些,在今后,我们努力使这些好的做法制度化,靠制度去推动女工活动。

2、女工委组建与工会组建还不能做到同步,女工主任大部分是协商而定,有的基层单位不能及时增补女工委员。有的单位规模小,女工少并且分散,工作季节性强,开展活动难度较大。

3、 目前集团专职女工干部比例较少,女工干部一人多岗,专职做好女工工作的时间不足,致使没有充足的精力结合企业实际去考虑、规划女工工作。这些都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

五、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细则修订的两点建议     女职工是城镇建设和发展的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是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同时,她们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城乡边缘群体,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依法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是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职责:  

 1、随着经济的发展,诸如女职工孕、产、哺乳期的工资福利待遇能不能随着GDP增长自动调整

目前经济发展非常快,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细则,基本是做为法律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的,不可能年年调整,那么女工的合法权益不能随着GDP的增长同步增长,没有共享发展带来的好处。我们建议,针对女职工“四期”保护的各项规定,保障女职工孕、产、哺乳期的工资等等福利待遇,可提出最低标准,拒不执行,可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刑事执行。同时将这些待遇同GDP的增长挂钩,一年一次自动调整。

2、要加大不执行的条例的处罚力度,对企业法人强制执法

女职工的保护谈起来很容易,但执行起来很难。因此,有必要要新法规中,增加强制执行和对拒不执行的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刑事处罚,保证该法的执行力度和执行效果。从而整体推进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女职工以健康的身心、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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