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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翰林何探源的诗联故事》摘疵

 芙蓉书阁 2014-07-04

邓旺林
    《大埔翰林何探源的诗联故事》一文(李万兴先生整理。载李求真编辑《古今客家名人对联选》(1)P122—125)写道:“清朝光绪年间,大埔恭州的何探源中翰林后,父母相继去世,他在家守了五年孝。因家境贫困,为人又正直,不会巴结权贵,朝廷亦几乎忘掉之这个人,所以迟迟没有派出任职。后来,他的同科进士张之洞出任巡抚后,知道他没有任职,才奏准朝廷,朝廷不知他的能力如何,便随便放他个七品芝麻官,派到四川阆中县当个小小的县令。”此处对何探源的记述,与史实的差距极大。这应该不是出于该作者的杜撰,而是来源不清所致。为避免以讹传讹,特摘出更正如下:

一、何探源并非光绪时人

何探源出生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2),卒于同治十年(1871)。光绪元年(1875)是在何探源逝世后的第四年。因此,说“光绪年间”“何探源中翰林后,父母相继去世”显然不是事实。何探源的父亲逝世于咸丰九年(1859)五月(3)上旬何探源授翰林院庶吉士之后不久(4);何探源的母亲则逝世于同治七年(1868)之前,大约是在同治四年或五年。

二、何探源与张之洞并非同科进士

何探源是咸丰九年(1859)已未科的进士,而張之洞则是同治二年(1863)癸亥恩科的探花(一甲第三名)。也就是说,何探源比张之洞早四年已中进士。

三、何探源出任知县亦与张之洞毫无关系

张之洞于光绪七年(1881)十一月由内阁学士出任山西巡抚(这是他首次外任)。而此时何探源已去世十年之久。可见何探源当年得以任职知县,并非“张之洞出任巡抚后”“奏准朝廷”之功。

四、何探源之所以“迟迟没有派出任职”,并非“因家境贫困,为人又正直,不会巴结权贵,朝廷亦几乎忘掉之这个人”。

何探源于咸丰九年(1859)四月二十五日中进士,五月初三日授翰林院庶吉士。没多久就得知其父亲去世的消息,于是即回乡服父丧。为父服丧一般是三年或近三年时间。何探源于同治元年(1862)受聘任韩山书院主讲。由此看来,何探源是在为父服丧满三年或近三年之后去韩山书院任主讲的。其当时之所以不选择回京,应是如廖廷相(5)在《前翰林院庶吉士阆中县知县何君传》一文中所说的:“以母老不忍远出”。在其母去世,为母服丧期满后,何探源即回京,时在同治七年(1868)春。到京后,于四月二十八日随同治四年(1865)乙丑科的庶吉士一同“散馆”,“以知县即用”。

五、何探源受任四川阆中县知县是“掣签分配”的结果

说“朝廷不知他的能力如何,便随便放他个七品芝麻官,派到四川阆中县当个小小的县令”,这是不对的。这显然是对清代知县的选拔与任用制度完全不了解。

魏光奇教授的《清代州县官任职制度探析——附论中国传统政治中的地方行政首脑权力制约》一文(6)中指出:“进士除授知县分三种情况:馆选庶吉士散馆以知县任用者,带缺出京,不须再到各省候补;“榜下即用”除知县者,分发各省候补;到吏部候选者,归进士班经铨选得缺后赴任。”

何探源正是“馆选庶吉士散馆以知县任用者”。虽属“以知县即用”,但到何处任职,则要经由吏部抽签确定,即所谓“掣签分配”。何探源也正是这样被“派到四川阆中县”去当知县的。

阆中是古代巴蜀军事重镇,在代曾做过省会,是四川省行政副中心。阆中县在清代不但是“冲”(地当交通要道)、“繁”(政务纷纭)之县,还是川北道、保宁府二级政府驻地。因此被派任阆中知县也不是“随便放”的。

《大埔进士录》对何探源有较为详细和准确的记述,可供参考。

顺便说一下,何探源只是翰林院庶吉士,并非正式翰林,最多可算是一个“准翰林”。这个问题说来话长,这里就不多说了。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本人发表在新浪网“芙蓉书阁的博客”上的《庶吉士是“准翰林”》一文。

  注

1.2002年出版,出版社不详。

2.本文括弧中的阿拉伯数字均代表公元纪年的年份。

3.指农历月份。本文所记月日均属农历的月日。

4.据咸丰皇帝实录和同治《大埔县志·何惇大传》等所记,咸丰九年(1859)4月25日宣布进士录取结果,5月2日“捷报至”何探源家中,这期间不超过7天((4月份29天)。按此计算,5月3日何探源得“馆选”(选授翰林院庶吉士),“馆选之报至”何家应是在5月9日左右。而何家收到“馆选之报”是在何探源的父亲何惇大“殁后三日”。由此看来,何惇大是逝世于5月6日左右。

5.廖廷相(1842~1897)字子亮,又字泽群,广东南海人。清光绪二年(1876)进士,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充国史馆协修。假归后不复出,致力于教育,曾执掌金山书院等多间学校。广东英俊之士,多出其门下。

6.刊于《江海学刊》2008年第一期。魏光奇: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4-04-25 09:12:44发新浪网“芙蓉书阁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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