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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巧衔接

 仙人掌艾灸养生 2014-07-12

财政部修订发布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称“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时,单位会计人员至少要做好以下5项工作。
  
  根据原账编制2013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按照新制度设立2014年1月1日的新账;将2013年12月31日原账中各会计科目余额按新制度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4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企业应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将原账科目余额过入新账
  
  过账时,可以把会计科目分为4种类型:名称和核算内容都相同的科目、核算内容被分解的科目、名称变更但核算内容相同的科目和核算内容合并的科目。不同类型的科目过账的方法不同。
  
  对于名称和核算内容都相同的科目,有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过账时,应将原账中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
  
  对于核算内容被分解的科目,比如暂付款科目。新制度可分解为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过账时,应对原账中暂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符合上述新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新账中对应科目。对于库存材料科目,新制度可分解为存货、政府储备物资科目。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库存材料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属于存货的余额转入存货科目。对于固定资产科目,新制度可分解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科目。过账时,应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对于暂存款科目,新制度可分解为应缴税费、应付账款、应付政府补贴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和受托代理负债科目。
  
  另外,新制度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内容还包括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过账时,应对原账中暂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符合上述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新账对应科目。对于结余科目,可分解为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和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转账时,应对原账结余科目的余额进行分配。
  
  对于名称变更但核算内容相同的科目,比如有价证券科目,应将原账中有价证券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而固定基金科目被改成了资产基金科目。过账时,应对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对于核算内容合并的科目,将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合并为应缴财政款科目,过账时,应将原账中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余额相加转入新账中应缴财政款科目。而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则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
  
  企业应将未入账的资产记入新账。无形资产登记新账时,将原未入账的无形资产(2013年12月31日前)按其成本登记入账,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政府储备物资。登记新账时,将原未入账的政府储备物资按其成本登记入账,借记政府储备物资科目,贷记资产基金———政府储备物资科目。
  
  将未入账的负债记入新账,比如应付账款登记新账时,按原未入账应付账款的金额,借记待偿净资产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而长期应付款登记新账时,按原未入账长期应付款的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
  
  将基建账并入单位会计“大账”
  
  行政单位的基本建设应按规定进行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按新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账。在“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反映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
  
  资产类科目的并入。将基建账中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借方余额,分别并入“大账”相同科目的借方。
  
  将基建账中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应收票据科目借方余额,合并并入“大账”中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
  
  负债类科目的并入。将应交税金科目的贷方余额并入大账应缴税费科目的贷方,将其他应付款科目的贷方余额并入大账相同科目的贷方。将基建账中应交基建包干节余、应交基建收入、其他应交款科目贷方余额中属于应交财政部分,合并并入“大账”中应缴财政款科目的贷方,其余部分并入“大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的贷方。
  
  净资产的计算并入。按基建账的应付器材款、应付工程款、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应付票据、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科目贷方余额减去尚未使用的借款金额(实行贷转存办法)后的差额,并入“大账”中待偿债净资产科目的贷方。
  
  按基建账的固定资产科目借方余额和累计折旧科目贷方余额的差额,并入“大账”中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的贷方。
  
  差额计算与调整。将上述“大账”科目的借方合计金额减去贷方合计金额后的差额,并入“大账”中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的贷方或借方。
  
       来源: 中国会计报2014-07-11 作者: 黄德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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