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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字不题上款

 黄建伟882 2014-07-22

原标题:卖字不题上款

李国涛

“润笔”一词很雅,其实说俗一点就是工钱,不过只指卖文卖字卖画卖篆刻的工钱。出处是在《隋书》里,有位郑译,当皇帝命人作文时,他说过一句话:“不得一钱,何以润笔。”意思就是说,写文章要给点钱才好,不然笔就干了。后来传为名言,把写文章的工钱叫作“润笔”,好听,雅致。其实所谓“润笔”者,是润作者的肠胃,以求一碗饭吃。历经沧桑,这里面固然有许多趣事逸闻,但也有悲惨伤心的事。我近读陈寅恪《柳如是别传》,见到关于钱谦益在垂暮晚年,也是靠润笔生活的,有情节记述,颇为动人。那是康熙三年的事了,反清已经无望。老头子在家,靠卖文维持一个大家族的生活。他临终前还和一位达官贵人约定三篇文章的润笔。这三篇文章的体例又各不同,有点麻烦。他已垂危,躺在床上,起不了身,如何能写?正在这时,他的晚辈好友黄宗羲偶然来访。黄也是大文人,文章之妙,不亚于他。他就抓住了这位客人,哀求他代写这“润笔千金”(一千两银子,这个价钱可是很高的)的三篇文章。此前,他在病中也试请别人代笔作文,但总不合意。请想,能让钱谦益这位 “四海宗盟五十年”的人看得过去的文章,实不易得。黄宗羲当然可以,一天就完成,这也使病危中的钱氏的丧葬费有个着落。他在枕上叩谢,又数日,他就死了。说到这里,还有一则旧闻,不舍得丢弃。黄裳在《故人书简》一书里记张元济老先生时说,1948年收到过张先生一信,说“弟自遭倭寇之难,生活日艰,鬻书为活。谨呈上润例数纸。倘蒙于朋好中锡以齿芬,俾联翰墨之缘,借沾升斗之润,感何如之”。说得真恳切动人。请想,那是戊戌变法的老人,后来成商务印书馆的董事长、大藏书家、大学者,竟要卖字为活,而且请比他小五十岁的晚辈替他在友人中散发“润例”,也就是找活儿干。

现在,好像稿费专指付给文章作者的工钱,而润笔则指字、画、篆刻的工钱了。另有不同者是,稿费所值是由买者(出版社、报社)定的;润笔是由卖者自定的。郑板桥文集里有《板桥润格》一文,写得实在有风趣,且有讽世之意。至今,对那些常以友情之类的话去讨画家书家作品的人,还有教育作用,叫他们不要厚脸皮讨便宜,书画家是以润笔为生的。郑板桥写道:“大幅六两,中幅四两,小幅二两,条幅对联一两,扇子斗方五钱。凡送礼物食物,总不如白银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送现银则中心喜乐,书画皆佳。礼物既属纠缠,赊欠尤为赖账。年老体倦,亦不能陪诸君子作无益语言也。 ”齐白石的润例也有意思。他早就有名,卖画,当然也早有润格,也就是价目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别的不说,就说题款。齐白石定下:“题上款者加十元。 ”什么意思呢?在一幅书法或绘画上,自然要有下款,也就是作者姓名,就是签名吧,而且还要盖上漂亮的印章。但上款是什么呢?就是在上面题上某某先生、某某长官、某某仁兄、某某大人、某某方家,雅教也好,清赏也好,总之是把买家的名字写上。齐白石不写。要写,加十元。那个时代,大约十元也是不小的数字。据说康有为老年时也卖字,其1926年的润例则定出:“但书下款,若书上款者加倍计。 ”买者要以上款来提高自己的身份,而卖者则要以上款来提高自己的价码。但是在提高价码时,也有点觉得失自己的身份。黄裳《故人书简》讲到马一浮先生的润例。 1947年订的润例(那时候物价飞涨,润例非时时修订不行)上就有“概不题上款”的话。为什么呢?黄裳说,当时的贪官污吏、特务、刽子手都理直气壮地拿钱来叫你写上他的名字,那如何应付?所以,不写。招牌也不写。黄裳说,“如果花柳医生来请写招牌可怎么办呢? ”所以只能说,不写,什么招牌也不写。这当然会大大影响一批生意,但为了知识分子的最后一点自尊,也只好如此。黄裳书里的另一篇文章《润例及其他》说到1947年9月叶圣陶的一则润例,也是不题上款。为什么?他老先生说得委婉:“昆弟之雅,昔唯限于通家;先生之称,今乃施之行路。既嫌滥附,亦病不诚。自兹以后,一律弗题上款,犹为不失于义。”他是实在不愿意称这位为仁兄,称那位为先生。你花钱买我的字,我给你写就是,我不要你的“教正”之类。不题上款,原来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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