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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送一还成人情

 xc活人的娄子 2014-07-24

    送人情免不了还人情。甲送礼给乙,乙就会给甲办事。这种简单模式是人情的细胞,包含了人情的奥秘。

    送礼受礼都要评估

    甲对自己所送礼物的价值心知肚明,必依办事的目标来决定礼物大小,大事大送、小事小送。在交易规

范上,头一次礼物类似经济合同中的定金,与交易总量有关,一般比例为5%~30%,但比经济合同模糊。

    收礼后,乙对礼物的评估则要花费工夫,若是金钱自然明了,若是礼物便要猜测。收礼者很少是圣人,估价是必然的,如果是稀罕物,其价格不明,便要询问朋友。送礼物而非礼金,是可进可退的方式,是一层台阶。若事情托得成,遂转成定金;托不成,权当串门,也不难看。

    乙对替人办事付出的代价也要预评,他得明白,办事情的最终成本,迟早一天会摊到自己身上。两相比较,便知道值不值。但不管未来代价有多大,只要大家默认人情制度,处理好人情关系,就拥有一种信用背景,乙就不怕折本吃亏。

    一旦办事完毕,用人情衡量,等于乙还甲一个人情,通常超过礼物的价值。这时,又轮到甲欠人情和还人情。甲必须评估事情对于自己的意义,加上乙已经付出代价,然后拿捏二者平衡点,折算成一份大礼还给乙。

    相同背景保持畅通

    人情交往必然选择对象,形成“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现象,因价值观接近而聚拢,又因价值观分歧而分开,这是关系人情交换而得以巩固的原因。价值观像一把尺子,替不同背景的人群画线。

    私人的交往是一张不断变化的损益表,有时我欠你,有时你欠我,没完没了,无法交割清楚。无法割清,正是人情得以凝聚的要义,它像一束纽带,维系关系网生生不息。若割清,关系便淡化,转而消逝。

    送多送少有参照

    每一次收礼之后,礼物都会折算成人情,然后以另一项利益去偿还。

    要进行如此复杂的折算,背后必有类似价格制度的天平,用以评估人情的大小。然而,依例而行的人情评估没有明文制度,也没明码标价,完全依赖私人交往的感性过程,以及当事人背景的相似性。此外,还要参照双方昔日交往曾经发生的债务损益表,一起算总账。

    在某些特例下,存在类似的人情市场行情可供参照。譬如,在20世纪90年代,甲帮乙办一本护照,酬谢可能只是一瓶洋酒。托人的辛苦与洋酒之间本没有可比性,如果当地行情一概如此,双方遂无异议。但是如果甲帮乙办的不是一本护照,而是购一块地皮,那酬谢肯定不止一瓶洋酒,而是成交金额的一个适当百分率。

    不论多大人情,大家最终追求的结果,都是双方在人情评估上达成认同和默契。假如不认同,便导致冷淡或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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