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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高考历史38题材料一原版及译文

 jone8863 2014-07-29

两端争胜,而徒为无益之论者,辨封建者是也。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天之使人必有君也,莫之为而为之。故其始也,各推其德之长人、功之及人者而奉之。因而尤有所推以为天子。人非不由自贵,而有必奉以为尊,人之公也。安于其位者习于其道,因而有世及之理,虽愚且暴,犹贤于草野之罔拒者。如是者数千年而安之矣。强弱相噬而尽失其故,至于战国,仅存者无几,岂能役九州而听命于此数诸侯王哉?于是分国而为郡县,择人以尹之。郡县之法,已在秦先,秦之所灭者,六国耳,非尽灭三代之所封也。则分之为郡,分之为县,俾才可长民者皆居民上以尽其才,而治民之纪,亦何为而非天下之公乎?

古者诸侯世国,而后大夫缘之以世官,势所必滥也。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而天之生才也无择,则士有顽而农有秀:秀不能终屈于顽,而相乘以兴,又势所必激也。封建毁而选举行,守令席诸侯之权,剌史牧督司方伯之任,虽有元德显功,而无所庇其不令之子孙。势必相激而理随以易,意者其天乎!阴阳不能偏用,而仁义相资以为亨利,虽圣人其能违哉!选举之不慎而守令残民,世德之不终而诸侯乱纪,两俱有害,而民于守令之贪残,有所籍于黜陟以苏其困。故秦、汉以降,天子孤立无辅,祚不永于商、周;而若东迁以后,交兵毒民,迄之数百年而不息者亦革焉,而后世生民之祸亦轻矣。郡县者,非天子之利也,国祚所以不长也;而为天下计,则害不如封建之滋也多矣。呜呼!髟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存乎神者之不测,有如是夫!

世其位者习其道,法所便也;习其道者任其事,理所宜也。法备于三王,道著于孔子,人得而习之。贤而秀者,皆可以奖之以君子之位以长民。圣人之心,于今为烈,选举不慎,而贱民之吏代作,天地不能任咎,而况圣人!未可为郡县咎也。若夫国祚之不长,为一姓言也,非公议也。秦之所以获罪于万世者,私已而已矣。斥秦之私,而欲私其子孙以长存,又岂天下之大公哉!(王船山《读通鉴论》卷一.秦始皇“一、变封建为郡县”,《船山全书》,岳麓书社,1996年版,第67页)

 [译文]

在历史上,关于封土建邦的优劣得失之争由来已久,持论的双方舌枪唇剑,争斗不休,大有不决出个一下高低绝不罢休之势,其实,这种争论是完全没有益处的。郡县制,迄今已存在了两千多年,期间没有谁能够改变或废除它,古今上下的人们都接受它,赞成它,就如同大势所趋,如果郡县制没有其深刻的合理性,难道能够这样吗?上天一定要让人间拥有君主,即使没有人愿意做也不行。所以在起初时,人们各自推荐其间德高望重、功勋卓著之人奉之为主,然后再从这些人中推选一人做天子。人们并非没有自居富贵之心,然而却一定要推举别人奉为尊长的原因,正是由于他们具有大公无私的精神,一个人长期在某岗位上工作,就会对本职工作越来越熟,了若指掌,而且还会促使其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因而有普遍的道理。即使是很愚蠢而又残暴的国君,也比荒野那些占山为王的草寇强得多。象这样的君主制,已经延续数千年,早已深入人心,根深蒂固了。后来列国相争,弱肉强食,完全抛弃了昔日相安无事、和平共处的传统,及至战国时期,幸存的国家已寥寥无几,难道富有四海的人能够俯首听命于这几个小小的诸侯王吗?于是统治者将国土划分为若干个郡县,并且选派精明能干的人去加以治理。实际上,郡县制在秦始皇之前早就存在。秦始皇所灭亡的,仅仅是齐、楚、燕、韩、赵、魏等六国而已,并不是把夏、商、周三代所封的诸侯国全部灭掉。那么,秦朝把天下分为郡、分为县,让那些有治民才能的人去治理这些郡县,以尽其才,如此的治民之道难道不算是天下为公吗?

在古代,诸侯世袭君位,于是作为诸侯之臣的大夫因之得到世袭官爵,这势必要造成混乱的局面。士的儿子永远做士,农夫的儿子永远是农夫,然而上天降生人才时是不偏不倚的,所以士中有愚顽之辈而农夫中有杰出人才;杰出之才不可能永远屈居于愚顽之辈之下,于是不时有人应时而起,企图改善自已的处境,这种情形越来越严重,越来越激烈,乃是势所难免的事。郡县制被破坏后选举制开始施行,从此太守县令握有诸侯之权,剌史牧督代任方伯之任,即使他们德高望重,功勋显赫,也无法庇护其不肖子孙。势相激而理无法改变,这莫非是天意?阴阳不能偏用,而仁义相辅相成以为亨利,即使是圣人难道能够违背吗?实行选举制如果择人不慎,就会造成郡县等地方官残害百姓的后果,而实行世袭制如果有始无终,就会造成诸侯违法乱纪的恶果,两者都有弊端,不过对于郡守县令的贪婪残暴,老百姓可以借助罢免或贬降官吏的方法以减轻自已的灾难。所以,从秦汉以后,天子孤立无援,享有国位的时间也不及商、周时代长;至于平王东迁以后,战火连绵,生灵涂炭,异政殊俗,横征暴敛,再加上严刑峻法,使得人民浓受其害,饥寒交迫,这种局面一直延续了数百年未停息,也实在是太惨啦!相比之下,后世百姓所遭到的灾祸就轻多了,实行郡县制,对天子来说并不是十分有利,所以享有国位的时间就不会太长;然而,如果从整个天下的利益考虑,则实行郡县制的弊端远不如封建泛滥的危害严重。唉!秦始皇为了一手遮天、独占天下而废除诸侯王,设置郡守、县令,但是老天却用其私心而大行公道,其中的奥妙连鬼神也难以预测,这实在是不容易啊!

世袭爵位的人深谙其道,这对法律的连续性是很有利的,深谙其道的人工作称职,这是理所当然的。法律在三代时已经完备,道阐发于圣人孔子之时,因而后人都能学习研究它。德才兼备的人,都可以被奖以君子之位而治民。圣人的良苦用心,在今天更加受到人们的重视。选举不慎,就会使得残害百姓的官吏世代涌现,天地也不能承担这样的责任,更何况是圣人呢!所以不应该把一切过错归咎于郡县制。至于享国不久,乃是为一家的利益考虑,而不是为整个社会的利益着想。秦始皇之所以留下万世骂名,乃是因为太过自私自利了。有些人一方面指责秦始皇的自私自利,另一方面又想让他的子孙永享国位,长治久安,这难道能算是为整个天下考虑的大公无私之心吗?

 

来源:荒村野老的博客http://blog.163.com/tanghanqing123456@126/blog/static/4451585820104755625900/

 

 

顾炎武《郡县论》 

 

郡县论一

知封建之所以变面为郡县,则知郡县之敝而将复变。然则将复变而为封建乎?曰,不能。有圣人起,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天下治矣。盖自汉以下之人,莫不谓秦以孤立而亡。不知秦之亡,不封建亡,封建亦亡,而封建之废,固自周衰之日而不自于秦也。封建之废,非一日之故也,虽圣人起,亦将变而为郡县。方今郡县之敝已极,而无圣人出焉,尚一一仍其故事,此民生之所以日贫,中国之所以日弱而益趋于乱也。何则?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古之圣人,以公心待天下之人,胙之土而分之国;今之君人者,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犹不足也,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科条文簿日多于一日,而又设之监司,设之督抚,以为如此,守令不得以残害其民矣。不知有司之官,凛凛焉救过之不给,以得代为幸,而无肯为其民兴一日之利者,民乌得而不穷,国乌得而不弱?率此不变,虽千百年,而吾知其与乱同事,日甚一日者矣。然则尊令长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权,罢监司之任,设世官之奖,行辟属之法,所谓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二千年以来之敝可以复振。后之君苟欲厚民生,强国势,则必用吾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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