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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三不”党员“说不”

 指间飞歌 2014-08-07

对农村“三不”党员“说不”

来源:本网来稿 发表时间:2013-10-31 星期四

农村党员管理是基层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存在一些“三不”党员:即不参加组织活动的“边缘化”党员、不愿得罪人的“老好人”党员、不坚持原则的“小团体”党员,这些“三不”党员的存在给基层组织管理稳定带来冲突矛盾,也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所亟需重视的问题。

客观的讲,“三不”党员容易将自身的不良思想言行“传染”给组织内其他人,形成坏的导向,降低组织凝聚力,另一方面,这些“三不”党员不作为、不负责、不活动,使党组织内部正常运转、民主建设受到消极影响,消减了基层组织战斗力。同时,一些人搞“小团体”,拉帮结派,在发展党员时进行“小圈子”选人,使基层党组织变成“家族”,破坏了党的公信形象,损害了群众对党的信任,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号召力。

可见,“三不”党员危害巨大,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倘若放置不管,则会引起“三不”党员现象的蔓延,最终危害基层党建正常开展,影响党的政策贯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损害的是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解决这个问题,关键还是要结合实际在调研基础上,创新党员管理的具体办法。笔者认为,破解“三不”党员现象,要瞄准症结,多管齐下,各个击破,对“三不”说“不”。

对不愿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要健全基层组织活动制度和平台,通过开展“亮身份、争先进”活动,推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发挥表率作用;对不愿得罪人的党员,要加强党章学习教育,使之明白党员义务与权利,增强党性修养,督导基层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杜绝形式主义各种活动,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发挥作用;对不坚持原则、热衷“小团体”的党员,要进行提醒和教育,同时,加强对村“两委”换届、发展党员等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搭建公平的竞争平台,制定规范的办事程序,从制度这个根本上杜绝“小团体”发挥作用的土壤。

群众看党员,发展靠支部。农村基层党员的形象和素质不是小事,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村庄群众对党的看法,对政府的信任,是得民心、赢满意的基础。“三不”党员的存在,也说明一些基层党组织深受“四风”等歪风邪气的侵害,必须加以整治,也只有提出务实举措,对“三不”说“不”,党在基层才能站得稳、立得牢,焕发活力与朝气,紧紧依靠住群众。


作者:周旋

单位:山东省莱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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