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報導,公訴人介紹,去年7月1日,上海市警方接到舉報,對韓飛龍、虞英曾涉嫌非法獲取個人信息案立案偵查。兩名被告人於去年7月11日被刑拘,同年8月16日兩人被批捕。
檢方查明,韓飛龍、虞英曾利用在上海註冊的攝連公司,接受境內外客戶委託,對多家公司或個人進行背景調查。兩人按每條8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價格,先後向多次向周洪波、劉玉、蔡志誠等人購買公民戶籍、出入境記錄、移動電話通話紀錄等信息資料256條,並製作成「調查報告」後賣給委託客戶。
BBC稱,兩人的客戶主要是在華大型跨國公司,其中一間是近期被當局指控、涉嫌行賄的英國藥廠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
文匯報指出,據統計,9年間韓飛龍夫婦的營收就達2096萬餘元,其中尚不包括香港帳戶的收入。
報導指出,兩名被告人認為,他們從2004年開始在上海從事商業諮詢業務,並向第三方購買調查個人信息服務。2009年,中國刑法修正案修改,首次將「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入法,但他們並不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