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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三类机构资管业务将统一监管,非标业务需子公司运作

 我不是大龙 2014-08-12

【重磅消息】证监会:三类机构资管业务将统一监管,非标业务需子公司运作

来源:路透社

在中国证监会4月起将券商、基金及期货公司统一纳入机构部监管后,下一步动作将是把原本分散的监管体系纳入统一监管。多位消息人士透露,证监会已草拟了涵盖券商、基金及期货公司三类机构的私募资产管理新规定,近期正在小规模征求意见,其中一个亮点就是非标业务应设立独立子公司来运作。

消息人士透露,虽然上述新规还可能面临进一步的修订完善,但初步政策方向将是统一监管、投资范围放开、隔离风险等。今后这三类金融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的类型、投资范围、审查程序、托管要求等将趋向一致。

新规所强调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与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等设立或计划设立的公募基金相区分开。

“这应该是顺着证监会机构调整思路来的,既然归同一部门监管,那就不需要各自为政了,统一监管更好。”上海一位券商资管人士指出。

路透已联系中国证监会相关人士,暂未获得评论。

今年4月公布的中国证监会内设机构大调整方案中,机构监管部和基金监管部合并成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由此券商、基金和期货公司的业务均归新的机构部来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草拟的新规中将“未通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者银行间市场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俗称非标业务)在投资范围中单独列出,并要求证券期货机构应设立独立的子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按现有监管要求,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应与机构自有资产相对独立,但并未要求必须成立资管子公司。目前,证券公司的资管业务规模中,非标业务占多数。

新规定中,这三类机构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投资的标准化产品基本涵盖现有几乎所有场内产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可以通过两种形式来开展:为单一客户或者为特定的多个客户开展私募资管业务,即俗称的专户和一对多计划。

此前,中国证监会针对券商、基金及期货公司三类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分别颁布了监管要求,各类机构资管业务的投资范围、业务类型并不完全相同。

根据草拟的新规定,证券公司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将可以由目前的股票和债券等常规品种扩展至可直接投资非上市股权、债权等非标业务;同时,期货公司资管业务亦由目前只能接受单一客户资管业务的基础上,放开“一对多”业务。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目前国内券商设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仅有国泰君安、东方证券、海通证券、浙商证券和光大证券等五家;期货公司中有一些机构获准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从事仓单服务、套利套保等业务,但资产管理业务少有独立子公司。

业务范围最广的基金子公司却是受到基金管理公司的欢迎,据证监会此前披露,截止3月底,已有67家基金公司成立了子公司,其中60家子公司开展专项资管业务,管理资产1.38万亿元人民币,六个月内增长了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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