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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千岛花园 2014-08-15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07年3月29日在阜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绍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199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正式颁布以来,市政府始终站在突出发展畜牧业的高度,市长孙云飞同志对该法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全面加强了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加大了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投入,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动物防疫工作的规章制度,强化了动物防疫执法工作,使全市的动物防疫工作走上了依法治疫的轨道。特别是2002年市畜牧局成立以来,全市的动物防疫工作始终走在全省的前列,2003年至2006年连续4年荣获全省动物防疫工作考评第一名。动物防疫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了全市畜牧业的健康发展。2006年,我市畜牧业在面临年初周边省市禽流感疫情发生、全省生猪高热病爆发、全国生猪价格大幅波动“三大考验”的情况下,产值达到76.6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7.4%。由于领导重视,执法到位,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动物疫情,没有出现一起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近几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认真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阜阳实际,以强化动物防疫工作为基础,以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率先在全市开展了以下十项工作:
    一、以机构改革为先导,率先设置了政府序列的畜牧局
    为充分发挥我市劳动力和饲草饲料两大资源优势,做大做强我市的畜牧业,进一步加快农民增收步伐,在2002年的机构改革中,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政府序列的阜阳市畜牧局。在全省17个市中,至今仍只有阜阳一家。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市委、市政府这一超前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它不仅符合农业大市经济发展的实际,而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要求,也符合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4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06]56号)规定,从机构设置上为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以健全动物防疫网络为基础,率先进行了基层动物防疫体制改革
    在对我市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情况进行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府于2003年8月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基层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出台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阜政秘[2003]110号)。2003年8月27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基层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改革启动大会。会后,各县市区认真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改革了基层动物防疫管理体制。通过改革,全市设立了18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动物防检站)。按照3-5个乡镇为一个区域的要求,设立了55个动物防疫监督分所,招聘433名动物检疫员和1250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了市、县有局,乡镇有站,村级有防疫员的四级动物防疫网络,初步建立了动物防疫工作体系。我市的这项改革完全符合国务院国发[2005]15号文件精神,比国家要求提前了3年。
    三、以保障疫苗质量为前提,率先实行了兽用生物制品的统供统管
   为切实解决疫苗供应渠道多、经营状况乱、质量没保障、防疫效果差等问题,根据《安徽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的规定,自2003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兽用生物制品供应实行了统供统管。市政府研究制定了《阜阳市兽用生物制品供应管理办法》,提出兽用生物制品供应的“四不准”,即:不准跨区域供应、不准越级供应、不准无证经营、不准供应失效过期产品,采取“一个漏斗向下”的办法供应生物制品。同时,切实加强了对生物制品的执法检查,2005年,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市畜牧局打掉了一个以浙江人韩叙良为首的在阜阳非法制售假劣动物疫苗的窝点,判刑5人,拘留6人,行政处罚11人,铲除了非法销售网络。此案被农业部列为2005年度全国农资打假十大案件第二名,受到省农委的通报表彰。通过生物制品的统供和执法检查,畅通了疫苗供应渠道,保障了疫苗质量,减少了养殖户投入,动物防疫效果明显好转。
    四、以创新工作机制为保障,率先创立了动物防疫 “六到五不漏”工作模式从2002年国家对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动物疫情发布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以来,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如何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思考越来越深。在实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预防为主”的动物防疫方针要求,我市从工作实际出发,按照“推动工作开展、落实免疫任务、注重防疫效果、保障产业安全”的总体要求,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探索和研究,创立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六到五不漏”模式,即:通告到村、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台帐到户、标识到畜;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2005年,全省动物防疫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动物防疫工作“六到五不漏”模式被正式认可并在全省推广,“五不漏”的提法也被国家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多次在文件和讲话中使用。
    五、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宗旨,率先开展了犬类管理和狂犬病防治工作
    针对我市养犬量急剧增加和狂犬病发病率、死亡率不断上升的状况,市政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讨论制定了《阜阳市犬类管理办法》,于2004年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犬类管理和狂犬病的防治工作。当年全市畜牧系统共免疫注射犬类狂犬病疫苗52万多条,公安部门扑杀不接受管理和没有免疫的犬近5万条。由于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犬类的免疫和管理工作,人民群众对狂犬病的危害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对预防狂犬病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据卫生部门统计,2005年,全市狂犬病发病死亡人数比2004年下降了57.3%。目前,我市犬类管理工作不仅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而且走在苏、鲁、豫、皖接壤地区17个地市的前列,2005年10月在苏鲁豫皖四省17个地市兽疫联防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同时,犬类管理增加了村级动物防疫人员的收入,对稳定基层动物防疫队伍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以免疫质量为考评防疫优劣的依据,率先开展了畜禽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为创新动物防疫考核评比办法,使动物防疫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效,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我市在全省率先对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等四种动物疫病的免疫抗体水平进行抽样检测。2005年以来,全市共检测口蹄疫血清样本1461份,禽流感血清样本3726份,猪瘟血清样本858份,鸡新城疫血清样本720份。免疫抗体检测工作的实施,结束了几十年来凭报表、凭汇报、凭印象评定防疫优劣的历史,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动物防疫人员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防疫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提高了我市动物防疫的效果,从2005年起,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动物疫情。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省防指已经采用这种方式对全省的动物防疫工作进行考评。
    七、以稳定基层动物防疫员队伍为目的,率先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实行了财政补贴
    村级动物防疫员是动物防疫工作的主力军,他们的稳定是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基础。由于过去他们的劳动报酬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造成了基层防疫员人心不稳,常常因收入低而外出务工,影响了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针对这种情况,我市采取了多种办法解决防疫员的劳动补贴问题:一是向省财政争取补贴资金。2005年争取了2个试点县(全省共10个),2006年争取了其余的6个试点县(全省共40个),省财政补贴村级防疫员每人每月100元,全市共争取补贴资金近200万元。二是要求县市区政府出资补贴。按照1:1的要求,8个县市区政府对村级防疫员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对村级防疫员进行了补贴,在全省率先解决了村级防疫员的劳动报酬问题。目前,动物防疫人员已由原来的不乐意干到现在的争着干,由原来的被动工作到目前的积极主动工作,由原来的不稳定变成了现在的比较稳定。有了稳定的队伍,就有利于建立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利于建立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受我市全面落实劳动补贴的启发,省农委、省财政厅今年将把这项措施在全省推行。
    八、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率先解决了大集体兽医人员的待遇问题
   新中国成立之后,一直到乡镇机构改革之前,我市的动物防疫工作由设在乡镇的大集体兽医承担。他们过去几十年曾经为阜阳的畜牧业发展作过贡献,党和政府也为他们下拨过社办公助经费和解决商品粮户口,一部分人转为了国家干部。但是,随着乡镇兽医站的撤销、社办公助经费的取消,加之他们大多数年事已高,不能再进猪圈、下牛棚防疫治病,也就没有了生活来源,成了乡村中生活无保障的弱势群体,多次到省市县上访。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组织人员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大集体事业单位畜牧兽医的社会保障问题,以市畜牧局、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名义联合下发了《阜阳市基层畜牧兽医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宣传提纲》。目前,这批大集体兽医人员有能力参加社保的人参加了社保,交不起社保配套资金和不愿意参加社保的人加入了低保,从而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这项工作在全省是第一家,也走在了全国前列。日前,省农委已发出专刊号召全省学习我市的做法。
    九、以让百姓吃上放心肉为己任,率先创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444321”制度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告》和《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的意见》。市政府每年都组织畜牧、工商、卫生、质检、商务、公安、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市畜牧局参照其他行业的管理经验,为确保让百姓吃上放心肉,率先在全省创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的“444321”工作制度,即“四员、四图、四进、三定、二书、一报告”制度,四员即:动物防疫监督员、兽医饲料监察员、动物检疫员、动物防疫员;四图即: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分布图、规模养殖场分布图、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分布图、农贸市场分布图;四进即:进屠宰加工企业、进规模养殖场、进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农贸市场;三定即:定工作职责、定管理目标、定区域范围;二书即: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一报告就是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逐级上报。由于创立并实行了上述工作制度,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投入品管理、动物防疫、动物检疫、屠宰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得到了加强。一些过去群众反映强烈的“注水肉、病害肉”等问题有了明显好转,全市近几年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十、以实现两区一化为目标,率先申报了全省第一个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是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的最高要求和最终目标,也是国际动物卫生组织在全球推行的通行做法。2003年5月,为全面提高我市动物防疫水平,有效应对国家动物疫情解密制度,受国家农业部在海南岛、胶东半岛、辽东半岛、四川盆地和松辽平原建设国家级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的启发,市畜牧局提出了在我市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的设想。市政府于2003年12月、2005年7月和2006年7月,三次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请求批准〈阜阳市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省政府组织省农委、发改委、财政厅、农科院及安徽农业大学的有关专家对我市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认为我市畜牧饲养量大、畜牧业产值比重高、资源丰实、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率先在阜阳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对推动全省动物防疫体系创新意义重大,切实可行。2006年9月15日,省农委正式下发了《关于在阜阳市建设省级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的通知》,至此,经过我市的不懈努力,阜阳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终于申报成功。这不仅在我省是首家,在中西部18个省区也是第一个省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通过无疫区的建设,不仅可以减少动物疫病对人畜健康造成的侵害,而且有利于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动物防疫体制,促进畜产品对外贸易,成为我市畜产品抢占国内外市场的通行证和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截至目前,市政府已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等3个规范性文件,省农委解决了前期建设经费200万元,与无疫区配套的125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已批准实施,省政府批准的10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已开工建设,3180万元市、县两级应配套的建设资金已列入财政预算,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工作正扎实推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无论是从国家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视程度及人民群众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客观要求,和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的实际需要,还是从实现我市“十一五”畜牧业发展的“两区一化”目标来看,我市《动物防疫法》的贯彻实施工作都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动物防疫法》宣传贯彻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全民动物防疫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动物防疫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经费投入还不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还有缺口;五是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还需要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按照即将修改的新《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和要求,市政府将以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为抓手,进一步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法》宣传力度,切实营造良好的动物防疫工作环境。市政府有关部门将采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动物防疫法》宣传工作,切实做到报纸上有文字、电视上有画面、集市上有横幅、广播中有声音、乡村中有壁字。重点加大对管理相对人、畜禽饲养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动物防疫意识,切实营造动物防疫工作的良好环境。第二,进一步提高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动物防疫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动物防疫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把动物防疫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上。第三,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全面提高动物防疫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动物防疫执法人员是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的基础,这支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我市动物防疫水平的高低。各地要从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入手,狠抓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要研究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从提高每位防检执法人员素质做起,全面提高动物防疫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第四,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机构和队伍建设,建全动物防疫体系和网络。按照国发[2005]15号和皖政[2006]56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政府已研究制定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一步,将从建立建全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机构和技术支撑体系着手,按照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网络和防疫监督、检疫执法、疫病监测三大动物防疫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市、县、乡动物防疫组织和防疫队伍,全面构建四级动防网络和三大动物防疫体系。第五,进一步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投入,切实保障动物防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费保障是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关键。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投入,重点是加大对无疫区建设、疫苗配套经费、免疫监测经费和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劳动补贴的投入。第六,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肉食品消费安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畜产品投入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和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肉食品消费安全。第七,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政府将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对已出台的《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阜政秘[2003]46号)进行修改和完善,建立严格的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动物防疫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以确保动物防疫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我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和各位委员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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