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诸城市丁强肉羊养殖家庭农场获得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并举行了揭牌仪式,标志着诸城市畜牧家庭农场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加快培育发展畜牧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思路举措。诸城市因地制宜,制定出台了《诸城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及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其中畜牧业家庭农场的认定条件,必须具备《规模畜禽养殖项目登记备案证明》、《规模畜禽养殖用地登记备案证明》,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建有粪污及病死畜禽无害处理设施等;同时,畜禽养殖占地面积不低于10亩,符合畜牧业家庭农场认定的养殖规模指标。
(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邵洪运、谢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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