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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你的员工饿肚子

 昵称535749 2014-08-18
译者: KarenMushroom 原作者:Peter Cappelli

发表时间:2014-08-16

薪资太低,员工不易,且行且珍惜。

曾几何时,大部分公司,尤其是那些大公司,往往要花上不少时间来考虑员工待遇问题。这并不是很久以前的情景。当时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能之一就是为员工的权益发声。

善待员工对企业自身并非毫无益处。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雇主便发现,如果自己为雇员提供加入工会所能得到的薪资和福利待遇,那么就不会形成工会。即使不是出于这种考量,当时的公司领导者也同样认为尽力在员工需求和企业其他需求之间求得平衡是自己的分内事。那个时候,员工是企业的一部分,与客户、股东和周边社区一样与企业息息相关。

而今天,股东积极主义和倾向于保护股东利益的法庭裁决都要对上市公司施压,催促公司着力提高股价,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公司关注的重点转向股东,就在实际上忽略了员工的需求,这种状况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吃不起饭是怎样的工资水准,我们来详细说明一下。由一个劳动力支撑的四口之家,每月收入低于2500美元,就有资格领取政府向贫民发放的食品券。这个标准相当于时薪15美元、每周工作40小时。政府认定薪资低于这一标准的全职员工无力养家。时薪低于16美元,就可以得到医疗补助,在一些地方还有资格领取住房津贴。

时薪15美元的工作并不是我们关心的重点。这个工资水平现在可以算得上是不错了。我们要关注的是薪资低于最低标准,即时薪低于7.25美元、全职月薪低于1160美元的工作。美国约有一百六十万人领着最低薪水,两百万人实际到手的工资低于最低标准,这一事实令人吃惊。倘若雇主开出的工资仅在最低限度上下,即使员工是独自生活,无需养家,政府也会认为其在食物、住房和医疗方面需要资助。眼下这个时节,我们看到这样的员工里还有很多人需要家人和同事的资助才能勉强度日。

公司之所以薪水低,无疑是因为这种低薪工作也总不缺人觊觎,而且现在已经没有了要增加福利以避免形成工会的考量。可是,“能做”和“应做”是两码事。最低工资并不是说你支付那个水平的薪水就可以心安理得,只是表明如果你把工资开更低的话就该上法庭了。

在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发达国家里,有这么一条由来已久的准则:劳动力不同于商品,不能因市场波动而减价。这便是生活的真相。踏进工作地点的职工依然拥有人权。商业法里也有“工人优先求偿权”这样的条目,规定职工应当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补偿金,因为职工比企业更为脆弱,而且无法获得利润以补偿所承受的风险。

令我吃惊的是,许多公司开给自家员工的薪资少得可怜,但却在其他领域花大价钱去做优秀企业公民。他们想创建“绿色企业”,减轻环境污染,甚至还有一些公司出资援助非洲的反贫穷项目之类。他们就是不关心自己公司内部的贫穷问题。

在有关各方中做出取舍,是董事会的责任。如果你是公司董事会的一员,你的公司员工薪资很低,需要领取政府资助方可维生,你不觉得难为情么?这样的公司大都爱说企业员工亲如一家,但是哪个家会让家庭成员饿肚子呢?你还在等什么?快去改善这种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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