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工作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为加强对“名师工作室”的科学管理,促进名师工作室高效运作、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加快我校优秀教师的培养进程,加速研发和推广优质高中教育教学资源,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培养骨干团队。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课程、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使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培养目标为:工作室成员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公认的知名教师。 (二)引领教师成长。工作室每年开设校级公开课或教育热点、难点论坛讲座至少5次。其中,工作室主持人每年至少开1节市级以上公开课,或做市级以上教师培训讲座或组织市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至少2次。 (三)引领教学改革。在教学实践中引领课改实验、研究课堂教学,为课堂教学改革提供成功典范。并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论坛、专题记录片等形式,面向全市推广,面向省内外开放,形成规模效益和社会效应。 (四)开展课题研究。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专业成长、素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学科教育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学科学段教学衔接等重要基础性课题进行专题研究。每年每个工作室要主持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完成市教育局布置的一个科研课题,并在市级以上主流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5篇。一个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省级以上规划、教研立项课题或重点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 (五)开发、整合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建立自己的特色网站或专题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各工作室网站的点击量、质量及显现的效果将成为评估工作室的指标之一。 (六)协助市县教育局开展好“青蓝课程”、“网络培训”、“名师送培”等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 二、管理考核办法 董事会、校委会负责“名师工作室”的建设、运行、评估、考核、保障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资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市教科所负责过程性评价与指导。 (一)对工作室的考核。“名师工作室”按三年一个建设周期,实行目标考核,分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两种。 1. 年度考核。在工作室运行期内,由市教科所牵头每年度进行一次过程性评估,主要方式为依据全年目标任务自评汇报。 2.周期考核。在工作室的一个工作周期末,由师资处牵头组织专家组进行终结性评估。采用自评、交叉互评、专家组评估等形式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考核方式进行。 (二)对工作室成员的考核。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主持人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1. 对在考核中取得优秀的工作室和成员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评选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先进个人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优先选送参加国内外高级研修,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和专业荣誉称号,优先推荐为省、市高一层次培养对象 2.对工作室组织运行不力、过程性评估不理想的工作室予以警告,并核减相应的工作室经费。对组织管理混乱,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则摘牌停止运行。 3.对未完成规定任务,或在过程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并不得参加下一轮的申报。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各种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 4.每个工作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和成员须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工作。同时按规定程序增设新的工作室,吸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四)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须为其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活动场所,配备相应的办公用品,保证充足的办公经费。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要加强对本校成员的支持和管理,促进他们成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县(区)、学校如有教师申报担任该主持人工作室成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受聘。 (五)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考核内容。各部门、学校须创设良好条件和保障机制,促使名师工作室工作目标的完成。 名师工作室章程 为加强我校名师工作室规范化建设,使“名师工作室”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指导、辐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工作目标 1.“名师工作室”以多种方式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帮助教师教与学,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示范、引领、指导、辐射作用,努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水平,实现我校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的目标。 第二条 组成人员与任期 2.“名师工作室”以名师姓名命名,并配备3—5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为成员,共同组成名师工作室。 3.“名师工作室”实行任期制,以3年为一个周期。 第三条 组织管理 4.“名师工作室”在学校领导下开展工作,周期内由教导处负责、共同管理。 5.“名师工作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工作,审查培养计划、年度活动安排,检查培训工作和学习情况,对名师及学员进行考核评价。 6.“名师工作室”所在要积极支持工作室和名师的工作,将本单位“名师工作室”管理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考核,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调度并辟出专用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7.组织名师和学员分期分批学习进修。 8.学年末,学校对 “名师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第四条 工作室性质与任务 “名师工作室”是在名师引领下基于教育教学实际问题解决的研究团队组成,它是行动研究组织同时也是学习型的合作组织。主要任务是以解决教育教学重大的课题研究为载体,在不断的实践、反思、学习和研究中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指导和带动作用,并以教学研讨、教学沙龙、讲课评课、示范课、公开课、讲座、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培养。 9.研究探讨教育教学改革前沿动态,积极参与新课程实验,发挥本学科“专业引领”作用,为教师提供备课咨询与指导。 10.研究探讨课堂教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探索实施课堂教学的新途径、新方法。结合素质教育的推进,开展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研究。 11.引领学员提高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开展课题研究,达到在任期内“带一支队伍、抓一批项目、出一批成果”的目标。 12.建立名师工作室网页。该网页应成为名师工作室的一个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要以互动的形式面向青年教师研修者和中、小学。 13.积极承担教师培养和培训任务,为全市教师队伍的建设提出建议、规划和实施方案。 14.通过“名师工作室”的工作推动,使名师自身素质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快向科研型、学者型和专家型教师的转变。 15.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教育教学研究任务。 第五条 名师工作 16.名师要根据学员的特点,制定和完善每个学员的培养目标,对学员实施全程指导并定期举行“工作室”成员工作例会。 17.每学年初制定书面计划、学年末进行全面总结。每学期一次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18.每个学期,本校内评课不少于6节,在本学科范围内上校级及以上示范课不少于4节,县市级及以上公开课不少于2节,举办校级及以上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 19.任期内,至少主持并解决一个有价值的重大教育教学问题,有2篇以上研究报告或论文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被教育行政部门推介,或有一部专著问世。 第六条 学员工作 20.接受名师指导,参加“名师工作室”举办的各种会议、教学研讨、课题调研等活动。 21.每学年初制定书面计划、学年末进行书面总结。每学期一次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22.每个学期,本校内评课不少于3节,在本学科范围内上校级及以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县市级及以上公开课不少于1节。 23.任期内,围绕解决有价值的重大教育教学问题,主持并解决一个以上子课题,有2两篇以上研究报告或论文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被教育行政部门推介。 第七条 经费管理 24.教育经费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处理。 名师工作室章程 名师工作室章程(试行)(2014年8月18日校务会通过) 为充分发挥我校名师的凝聚、辐射、指导作用,推动名师队伍建设,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有效成长,促进课堂教学改革,特设立名师工作室。根据《绍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名校长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如下章程。 一、组建与领导 1、名师工作室由市名师组成(在职校级领导除外)。 2、名师工作室设行政楼,学校为每位名师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3、名师工作室由学校校务会直接领导,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二、名师职责 1、有名师的学科,学校不另设学科组长,由名师履行学科组长职责,若同一学科组有多名名师,则根据情况进行适当的分工。 2、名师必须主动承担学校教学科研任务,安排并组织实施好学科组内的各项教研活动,负责学科组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每学期组织新老师开展一次读书会或教育沙龙或专题研讨等活动。 3、任期内必须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全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学科组内老师的课每学期至少听1节),校内上示范课不少于1节,举办专题学术讲座不少于1次。 4、任期内每个学年至少担任一名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工作。 5、名师每学期至少向学校网站“名师工作室”提交一篇“教”“学”案(附编写说明)和一堂课例视频(附课后反思)。 6、任期内开展至少一项课题研究,并在相应的学术会议上展示研究的全过程。 7、任期内至少撰写一篇与本学科有关的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 8、全体名师每星期四下午必须在工作室集中,对全校有效课堂教学情况(“教”“学”案编写质量、课堂实施情况等)进行研讨,并作出诊断,诊断书中要明确指出做得好的地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诊断书一式三份,一份交校长,一份交有关年级(部),一份留底。诊断书于每星期五上午送交到各有关部门,以便各年级在备课组组长会上进行工作布置。 9、每学期至少主编一期《名师工作室简报》。 10、受学校委托承担一些其他的相关事务。 11、名师应根据本章程的要求,制订出各自的学年工作计划。 12、名师班成绩理应遥遥领先,在同级学校中名列前茅。 三、名师待遇 1、学校每年至少为名师工作室和每位名师征订一份专业报刊。 2、学校为每位名师每年增发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名师津贴(参照月基本工资,按月发放)。 四、名师考评 根据名师职责,出台《轻中高中名师考核细则》,每学期对各名师进行一次考核评估,考评结果将作为发放“名师津贴”的主要依据。 五、附录 1、名师工作室经校长授牌正式成立。 2、名师工作室章程由校务会审议通过。 3、名师工作室章程的解释权在校务会。 名师工作室章程 根据绍兴市选拔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的宗旨:“促进教育科研的发展,探索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产生一批国内有影响的教育科研成果,打造和培育一支教育科研团队,辐射和带动全市教育科研发展,并进一步推进学校走向优质特色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室工作章程。 一、工作目标: 工作室以教师间相互合作为方式,以课题研究为载体,以实践活动为依托,以课堂教学为重点,以合作共赢为原则,以专业发展为目标,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的教科研能力,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室机构设置及成员职责 1、绍兴中国轻纺城中学名师工作室由陆波副校长担当领衔人。具体工作活动由轻中教务处组织实施。工作室另设工作小组,配备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成员若干。 2、工作室成员必须具备下述条件:(1)专业发展和创新意识较强;(2)热心教育科研事业,有志于课题研究;(3)具有团队精神和热心为大家服务的精神。 3、工作室正、副组长应具备的条件:(1)在本领域中有一定的研究造诣;(2)有相关论文、课题成果在地市级以上获奖或省级发表;(3)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4)一般为学校学科主任或分管科研的校级领导。 4、领衔人职责 全面主持科研工作室工作,确定工作室研究发展方向,策划工作室目标、工作方案;制订每学年工作室科研计划,包括科研目标、科研内容、科研形式、科研步骤、考核评价等。 5、工作室组长、副组长职责 (1)组织开展科研管理及实践活动,负责邀请专家、学者指导科研工作室工作,组织学员外出学习、交流。 (2)负责指导工作室成员制订自我发展计划;整合工作室资源;经营工作室博客;实施对学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建立工作室档案。 (3)制订本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负责工作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总结教育科研经验,传播和推广先进教育理念和科研方法。 6、工作室成员的职责: (1)积极参加工作室活动 (2)制定两年个人成长发展目标和具体的实施计划; (3)每人每学年至少阅读一本理论专著,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5000字; 三、工作室工作要求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先进教育科研理论与学校具体实际相结合,开展以校本研究为主要形式,以“打造高效课堂”为主要内容的行动研究。 (2)遵循循序渐进、有序推进的原则。第一年工作室将以微型课题研究为主,引领工作室成员参与课题研究。第二年工作室将加强校际间的研究与交流。第三年工作室将总结科研成果,在全校进行推广,达到辐射效应。 (3)坚持规范管理,注重过程的原则。工作室将通过制订一系列工作制度,对工作室成员进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 (4)坚持实效性原则。工作室将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实践、交流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帮助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保证教育科研的实效性。 四、工作室成员业绩考核与待遇 1、考核 (1)工作室将对成员进行培训与学习时的考勤记载;培训与学习之后的考核,以论文或反思的形式上交书面材料或进行沙龙式交流进行。 (2)工作室还将根据成员的科研计划、自我发展目标、课题研究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 2、待遇 (1)优先推荐评选省、地、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 (2)在同等质量下,撰写的学术论文优先向上级科研刊物推荐发表。 (3)在年度省、地、市级课题立项时优先推荐立项。 (4)优先派出参加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及各种学术研讨活动。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将根据工作室开展活动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或修改有关条文。 为了确保工作室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工作室成员须遵守下列制度。 一、工作室例会制度: 各工作室每学期召开一次计划会,讨论本学期计划,确定成员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会,总结经验成果,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 二、工作室学习制度: 一要按时学习。工作室成员平时学习以自学为主,同时要根据研究方向,确定主题,每学期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并利用工作平台交流学习心得。 二要按需学习。工作室成员在每学期自我发展计划中明确学习内容、学习目标,按需有选择性地进行学习。 三、工作室研讨制度 1、工作室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研讨活动。 2、工作室建立“每月一主题”研讨制度。由工作室办公室主任根据研究方向确定主题,每月集体研究一次。 四、工作室工作制度: 1.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与工作室每位成员签订《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 2.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成员制定具体进步计划,安排培训过程。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学、教、研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有研究成果。工作室建立定期主题研讨制度。由负责人根据研究方向确定主题,定期集体研究,将研讨成果发在工作室网站上。 3.工作室网站、成员博客及电子档案资料要及时更新,开通评论、留言服务,公布成员电子邮箱等方式,确保交流效果。工作室要及时通过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成员论文、专题研究课例设计、典型案例及评析、教育故事、活动图片等。 五、工作室考核制度 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工作室领衔人和工作小组负责。考核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工作目标,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六、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 七、奖惩制度 1、工作室设立“工作室优秀成员”等奖项,每学期评选一次,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 2、制定名师工作室成员考核标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依据。 3、对于不求进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室工作布置的成员进行劝退工作。 关于组建名师工作室的实施意见 (讨论稿)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区名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拟选择一批有影响、有经验的名教师组建名师工作室,以加速建设一支具有领先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我区教育均衡发展;建立优秀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创设名师成才的良好环境;建设一支适应本校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名师队伍,并带动和影响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 1、以名师工作室为重要基地加速骨干教师的专业成长。在工作室主持人指导下,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教学业务精、创新能力强的骨干教师,使他们在学科教育、教学中成为海港区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名教师或特级教师。 2、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注重自我发展,总结经验,在学科或更广阔的领域里,能完成市级以上重点研究课题,或完成自选的1-2个课题并取得成果,撰写一批优质的教育科研论文,鼓励著书立说。 三、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专家。 2、知识广博、扎实,有创新精神,在学科教学上有鲜明特色或独特的教育风格,在全市有较高知名度的特级教师、骨干教师。 3、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咨询答疑能力,有较高组织、培养和指导后备骨干教师进行课题研究的水平。 4、男55岁(含55岁)以下,女50岁(含5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5、具备特级教师、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之一。 四、名师工作室职责 1、根据工作室工作目标和所在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2、根据名师工作室的特点,制定工作计划,落实阶段性工作重点,针对每一个学员的特长,对学员实施全程指导。 3、结合学员阶段性学习成果,组织学员进行具有一定规模的教育教学展示活动。 4、帮助学员确定研究课题,或让学员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完成课题研究或专题研究报告。 5、每学期应讲授一定量的教育教学示范课或开设教育教学讲座。 6、加强对本工作室学员的考核,并做出综合鉴定,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名师工作室指导委员会备案。 7、在聘期内,每个工作室每年培养本学科8-10名中青年骨干教师。 五、组建办法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由本人自愿申报与名师工作室指导委员会选拔相结合,经名师所在学校同意,最终由名师工作室指导委员会批准。 2、名师工作室学员,由个人申请及主持人推荐相结合,经所在学校同意,最终由名师工作室指导委员会审定备案。 3、学员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师德风范,肯于吃苦,乐于钻研,善于学习,身体健康,有一定培养前途; 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经验和工作成绩(三年以上任职经历,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并获区级以上奖励)。 六、名师工作室的管理 1、名师工作室原则上以两年为一个工作周期,期满进行考核,为学员发放结业证书,评选优秀工作室,并对优秀工作室主持人进行奖励。 2、名师工作室一般设在名师所在单位,名师所在学校要为名师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在落实工作地点、安排工作时间和协调工作关系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3、工作室活动时间为每两周一次。名师可采用讲课、组织研讨、现场指导、指导读书、专题论坛、课题研究、公开课讲评、观摩考察等形式对学员进行培养。 4、名师工作室指导委员会负责名师工作室的过程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协调处理涉及名师工作室的有关工作。 5、首批名师工作室面向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设置。 6、学校为每个名师工作室下拨专项经费,每个工作室每周期(两年)10万元,实行专项列支。 7、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负责经费的使用。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添置书籍、办公设备;研究性办公经费;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名师授课费以及聘请专家的授课费;与培养工作有关相关的培训、观摩考察等费用。 附1: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登记表
附2: 名师工作室学员登记表
名师工作室方案 为实施我市的名师工程,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指导作用,促进我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为实现以科研成果引领教学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推进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打造学校教育教学品牌,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第一条 名师工作室的性质与宗旨 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 由同一学科领域内的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共同组成的, 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名师工作室由具备我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资格者领衔主持,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在教育教学领域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 并逐步把名师工作室办成全校优秀教师的孵化器,教师队伍建设的助推器,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加速器,为我校现代化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条 名师工作室的组成 名师工作室分学科设置,同一学科不重复设置。培养周期为三年一轮,工作方向以学科团队为主要依托,教学研一体化为主要途径。 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即名师)和工作室成员组 名师工作室设主持人一名,由全市评选出的名师担任。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相关材料,经学校推荐,由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初选,报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代市教育局师训处审核备案。 (二)选拔成员 公布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及相关资料、工作室工作方案、工作室选聘成员的要求。 工作室成员由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经学校同意后,将其申请材料提交工作室主持人。 工作室主持人对申请人进行资质确认。工作室成员原则上8-15名,工作室成员人数不得超过所在学校成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一)培养、培训优秀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工作室的基础培养目标是工作室成员应在优秀教师成长梯队中相应提升一级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教师。为学校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理论深厚、业务精湛,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在校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开展课题研究:名师工作室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省级以上重点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促进学科教学的理论建设。 (三)推广教育教学成果:聚焦课堂教学,树立创新意识,探索具有学校特色的教育改革路径,引领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名师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专题记录片、现场指导、观摩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应带领工作室成员开设一定数量的县级以上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定期组织工作室全体成员去农村送教,或与某所农村学校结对帮教。 (四)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名师工作室要结合新课程实施,根据本学科特点和本工作室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名师工作室要建立自己的特色网站或专题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第四条 组织建设 学校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对名师工作室实施统一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名师工作室领衔人选,审定立项项目,组织实施对名师工作室的检查和评估等。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五条 名师工作室的考核评估 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名师工作室运行情况的检查 评估工作。 名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方案 (一)日常工作(30分) (四)教学研究(20分) 名师工作室的考核评估细则 县区: 学校: 姓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