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的,是一位北京大妞的炒肝记忆。所谓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吃货之所以为吃货,从小时候零花钱支出的恩格尔系数就可以看出来了。也正因此,再美的味道,也美不过在恩格尔系数大于60%时,那份才下舌尖、又上心头的记忆。) 老北京吃炒肝的讲究很多人都知道,早上起来到店里,要上一碗炒肝,最好的到店门口的台阶上找一个好位置,一脚踏在门口的石墩上,插着腰,单手托着那只满是炒肝的大海碗,边转着边用顺着碗边呼呼往里吸,热腾腾的炒肝一边被风吹得温了,一边也就进了肚子,然后擦擦嘴,可以满足的开始新的一天了。 我记忆中的炒肝,却不是这个样子。 记不清是哪一年,大抵是北京亚运会前后,如此想来应该是1990年前后那一年的时间。上小学的我,跟着家人从城里搬到城乡结合部的西三环。楼房新居的马路对面,就是成片的菜地和没什么人的玉渊潭。 睡不醒的我每天都要被家长一大早从睡梦中叫醒,拉去八一湖边跑步锻炼,痛苦不堪,正在此时,新结识的一个小伙伴兴奋的在楼下拉住我:对面新开了一家早点摊,卖炒肝,特好吃。 像很多人一样,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我觉得炒肝就应该是在大火中爆炒翻腾出来,如同溜肝尖一样,带着铁锅的香味,越想越觉得有滋味。 第二天一大早,我第一次没用家长叫早,清晨六点天没放亮,就跑到楼下跟着约好的小伙伴跨越马路,来到那家早点摊。炒肝上桌,却是愣住了。不是想象中的炒便也罢了,那碗还不到成年人一个手掌心大,即便在孩子的眼里也称得上袖珍。在小伙伴的催促下,我用筷子挑了一块肥肠放进嘴里,一切失落,一切疑虑,烟消云散。 这才重新开始打量这碗袖珍的吃食。小小的碗里,切得细碎的肥肠,成片的肝,炖得细腻绵软的蒜,被混杂在一起,均匀的躺在棕色的汤汁中。而那浓厚的淀粉汤汁虽是酱油的棕色,挑起来却是晶莹剔透连绵不绝,放在嘴里,浓而不腻,蒜味恰到好处的与内脏独有的味道混合在一起,臭味消退,香味留齿,久久不散。 虽然爱到了骨子里,那袖珍的一小碗填不饱肚子,每次也只敢要上一份。每天一块的零花钱相对于六毛钱一碗的炒肝真是捉襟见肘。开始想讨好老板,但是那位老板当真是不喜欢说话的,对大人勉强还会聊上两句,对着我们说的话就只有那么几句:六毛一碗,以及,一共一块二。 有段时间,如何能利用有限的零花钱满足我吃炒肝吃冰棍同时买书的所有需求问题真是让我伤尽了脑筋,跑到爷爷那里撒娇混零花钱成了唯一可行高效的方式。 假期很快结束,上学以后就很难每天到早点摊报道,直到一个周末的早上再去到那个熟悉的马路对面,看到熟悉的应该出现街边冒着热气的黑色油桶已经不见,那四五张桌椅也不知所踪。听附近的住户说,老板是家里遭了变故,孩子没了,家散了,找到一位老师傅学了炒肝手艺,重头来过。后来真的赚到了点钱,去城里开店,再不做这风吹日晒的苦生意了。 那以后我还是一直热爱着炒肝,只是再也没见过那么袖珍的小碗,没碰到那么冰冷的老板,跑遍北京各个著名的炒肝店,味道再好,也不如记忆里那袖珍炒肝的酱汁般浑厚浓稠。这是记忆的自动美化,还是味觉的消退,实在无法判断。只是希望,这么多年过去,那位早点摊的老板,重新找到了幸福。 文 叫叫蝴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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