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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者的心理

 tuzididie 2014-09-13

  9月11日,《重庆晨报》报道一大型国企的高管蔺龙,任职期间零零碎碎,总计受贿60万元,事后坦言:“侥幸心理就是一副慢性毒药!”

  上个月,甘肃酒泉市政协主席杨林因受贿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媒体认为他在受贿时有“从众心理、安慰心理、侥幸心理”心态。

  今年2月份,公安部正式公布2013年十大经济犯罪案件,其中英国制药巨头葛兰素史克在华行贿案位居榜首。有媒体总结教训,认为“首先应让药企不再对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心存侥幸”。

  ……

  几乎任何受贿案中,受贿者或行贿者都认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因此存在不被发现的“侥幸”心理,被查出来的可能性很小。如果把受贿看成赌博押注,虽不至于万无一失,至少赢面很大。

  不过细加盘算,受贿者不被发现实际上有两个“约束条件”:第一,行贿者需要一辈子平安无事,没有被有司盯上。反之,他们很可能把受贿者咬出来。第二,被咬出来后,上级不加追究。而不加追究的条件,就是上级与自己沆瀣一气。但天下哪有一成不变的上下级关系呢?

  而且这两个“约束条件”缺一不可,其中行贿者是否会“出事”尤为重要,这也是一些受贿者一旦听说行贿者被调查,立刻惶惶如丧家之犬的原因。很多受贿者试图从行贿者赌咒发誓的保密诺言中寻求安慰,其实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对行贿者看得异常清楚的,可能还是韩非子。在《韩非子》一书中,记载着一个受贿者对行贿者的清醒认识。

  话说晋国(辖地在今天的山西)的末代贵族中行文子逃亡的时候,路过一座县城,一个随从说:“这里的啬夫(大概相当于副县长)是您以前的部下,要不我们到他家里去休息休息,等待后面跟来的辎重车?”

  中行文子说道:“我曾经喜欢音乐,这个人就送给我一把鸣琴;我喜欢佩戴玉饰,这个人就送给我一只玉环。这个人用这种方式,助长我的过失。他当初用这些东西来博取我的好感,现在一定会把我送给别人,博取别人的好感。”

  一行人于是立刻离开了这座县城。这个啬夫后来果然没收了跟来的辎重车,把它献给了他的主子。

  在这个故事中,韩非子没有言明中行文子当初在接受啬夫的礼物时,是否就已经知道这名啬夫心术不正。不过从中行文子在丧乱之际,  并没有慌不择路胡乱投靠,而是冷静而准确地分析这个人,并且果断奔逃,说明它对啬夫的基本看法并非临时辨析,而是早就看透了这个人随时准备出卖别人。

  这则故事说明,行贿者和受贿者之间,都是在冷静地权衡利益所在,双方心知肚明,各取所需。所有承诺都是靠不住的,行贿者是否“出卖”受贿者,不是靠其是否信守诺言,而是看是否值得“出卖”。从这个角度来说,中行文子真是一个富有“智慧”和“洞见”的受贿者。

  人生之有趣和无奈,在于有很多不确定性。受贿者在这种不确定性面前,一旦接受贿赂,就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了别人,他的未来要么侥幸,要么豪赌,人生不确定性人为增加,其心理负担无疑要比常人更大,这就是很多受贿者一旦被抓,反而如释重负的原因。





任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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