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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研究中的范式理论探讨2

 椰风海韵遍文昌 2014-09-17
  综上,理论范式的混乱意味着理论自身不能在无限的时空中找到明确的立足点,增加了学术对话的难度,导致城市规划理论解释力的不足,使人们对城市规划理论自身的确定性和实践性产生疑问。

    5  城市规划研究范式混乱的原因

    5.1 社会发展背景是客观原因

  根本原因与其特殊的社会、科学、历史背景有关,包括:

    5.1.1 时代背景

  城市规划理论没有可以直接使用的恰当范式的原因是必须立足于两个特定的现实条件:一是城市规划自身的特殊性;二是中国现实转型的特殊性。因此,中国城市规划学范式的选择是一个建构与发现交织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中国的社会经济条件与结构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受这种易变的经济与社会现实直接影响的城市规划学的范式呈现出不确定性。

    5.1.2 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阶段性

  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基本上依循着从实践到理论的轨迹,理论的发展滞后于实践的过程,城市规划始终处在理论和实践的摸索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规划似乎是仍处在库恩的理论中“前科学”的阶段,这个阶段是没有统一的范式研究的。因此,目前范式研究多元化并存在着竞争,没有统一的概念体系,缺乏共同的理论假定与方法论原则的问题,就应该是城市规划从前科学阶段向常规科学阶段转变的必须经历的过程。

    5.1.3 科学整体发展的影响

  在自然科学中随着量子力学理论对以牛顿力学为核心的本质论思维和决定论世界观的否定,使得科学研究也进入了后现代主义时代,以不确定世界观为基本立场的后现代主义,冲击了传统的科学理论体系。1970年代以后,在科学领域中,正统共识的关键前提受到抛弃或质疑,虽然还有主流思想,但已经出现了与之竞争的理论和思想,这些理论与思想之间的交流变得十分困难(安东尼·吉登斯,2003),这也直接反映在规划理论领域内。

    5.1.4 思维多元化导致范式多元化

  城市规划理论的发展过程就是研究范式的分化与整合的过程,随着思维的多元化以及价值多元化必将导致范式的多元化。有关内容将在下文中展开详细的论述。

    5.2 规划的特殊性是主观原因

    5.2.1 城市规划理论范式自身的特殊性

  城市规划理论范式中的各个范式之间的阶段并非泾渭分明,一个阶段可能同时存在多种范式探索,而同一种范式也可以跨越前后不同的主流范式阶段。这是因为规划范式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证实或证伪,也就是说规划理论并不一定完全抛弃已被证伪的理论。这就是规划理论与自然科学理论在范式转换中的重大区别。因此,城市规划中有可能同时存在互相竞争的范式,它们各自解释了相应范围内的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中的规律性问题,也很难再上升至一个更加综合、能涵盖一切的统一范式理论(孙施文,1993)。

  同时还存在另外一个原因:任何一项具体的科学研究都不会只使用一种方法,不仅研究者要综合使用各方法,而且每个学科与研究领域都期待着使用更加多样和有用的分析工具(宁骚,2003)。

  5.2.2 城市规划理论范式对象的复杂性

  J·斯坦布鲁纳认为,所谓复杂性问题是指如下情况:①具有交替使用关系的两个以上的价值受其政策的影响;②存在着关于未来的不确定;③决策权分散(Steinbruner,1974)。按照这个标准,城市规划理论研究范式的对象,无论是土地空间使用还是解决社会问题都无疑具有相当程度的复杂性。

  5.2.3 城市规划理论范式来源的多样性

  在参与理论体系构建的城市规划学术共同体中,来源与多个学术团体,包括建筑学、经济学、社会学、地理学等等,正是由于学术背景来源相当多样,使得很多研究者并没有受过成熟的城市规划学的学术训练,这就造成了缺少必要的学术规则的约束和缺少学术共识的引导。

    6  构建主流城市规划理论范式

  范式的混乱是城市规划理论研究中的问题最为根本、最为重要的基础原因,对根本原因的消解是解决城市规划理论研究中各种问题的捷径,其途径是建立主流城市规划理论范式。

  6.1 主流范式的功能

  从解释的本体论上看,任何科学都依赖一定概念的预设。理论及其应用都不可缺少一定的前提和假设,理论间的沟通需要平台,因而需要一个共同的范式提供这种共同的前提与背景。但是,在规划理论研究中,由于规划自身的特征,研究者不可能拥有完全统一的共同范式,因此,共同范式的功能可以由达成一定共识的主流范式承担。如果主流范式得以建立,便可以为研究提供基本的参考视角、框架与方法,研究范式就不会出现混乱的局面。

    6.1.1 范式是理论研究的基础

  按照库恩的历史主义科学观,范式从以下几个方面影响理论:①构成研究共同体的传统;②包含了研究共同体所应当把握的共同理论框架;③决定研究共同体所使用的理论工具与手段。如果缺少了这些共同的东西,很难形成一个学科所应当包容的共同理论。因此,范式对于理论的意义首先在于其认识论上的意义。所以,在理论与范式的关系中,范式提供视角,理论则用来解释看到的东西(艾尔·巴比,2000)。

    6.1.2 主流范式引导理论研究的基本走向

  主流范式限定与引导学科的基本发展走向。①学术共同体遵守主流范式的约束,将这种约束作为理论研究的基本规则与标准。这要求学术共同体应当根据研究的传统与特点,使用主流范式确定的规范的研究逻辑,而不是任意确定研究的逻辑基础。这就能排除研究的任意性,从而维护理论解释的相对一致性;②在学术传统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建立主流研究范式,学术共同体根据形成的主流范式开展理论研究活动,再由主流范式去演绎丰富的方法论,指导研究工作的开展。

  综上,主流范式的首要功能是引导学术共同体在达成共识的学术传统的基础上,从逻辑上对认识和解释相似事实或现象的方式与视角进行边界的界定。这不仅解决了城市规划理论的来源,维持了理解与解释的一致性,同时还给出了理论分析比较的标准(岳彩申,2005)。

    6.2 城市规划理论研究中主流范式建立的必要性

  城市规划理论的生命力来自于其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适应程度。但由于理论自身的复杂性,探求这样的问题仅仅靠单纯的方法与知识是不够的。因为范式的概念既是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科学探索的前提,所以必须从范式层次入手,才能获得比较深刻和全面的认识。同时,任何理论体系的构建都必须依赖于一个主流的理论范式,以此确保理论的发展和运行方向及整体态势,维持理论解释的一致性、确定性和整体性。城市规划理论研究同样需要主流范式为其解释城市问题提供基本的前提,根本原因在于城市规划同时具有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属性。在主流范式指导下进行规范化的研究应该成为城市规划理论的基本逻辑。

    6.2.1 现实的多元性引发假设的必然性

  (1)多元性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范式作为理论研究的方法论,从哲学的角度讲,由于方法论是世界观,所以就不可能存在单一的或者是惟一的方法论(孙施文,2005)。

  城市规划理论的发展过程也是其研究方法论的分化与整合的过程,当人们用不同的视角去观察城市规划现象时,会产生不同的结论,这些不同的结论在社会现实中被证伪或证实。由于城市规划客体的特殊性,对结论进行证伪或证实都不容易,所以任何一种观点或研究方法都不可能是终极的真理,理论研究由于存在多元化的选择而导致了研究的相对性。同时,自波普尔提出证伪主义理论之后,历史主义的影响得到进一步的扩张,科学哲学逐渐认识到人的主观因素对科学的影响及理性的局限,开始强调认识的相对性。这种非理性主义在费耶阿本德的多元主义方法论中得到体现。

  多元主义的客观存在就意味着即使在做同一件事情时,也可以有不同的解决方法。对于城市规划来讲不同的立场就会采用不同的方法论。比如,政府和市场的立场、公平和效率的立场,就是说立场选择不同,具体的方法就不同,所以选择“正确”的立场就变得十分重要,但不同的立场之间又缺乏可比性,各种立场之间谁也说服不了谁,所以规划可以说进入了多元化理论并存的时代。但是研究角度过于多元,研究活动缺乏共同的理论假设与理论起点,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知识与学术背景出发,选择不同角度与理论起点,用不同的原理解释城市规划的共同问题,却得出不同的结论,形成众多的理论观点,导致理论间的诸多矛盾和冲突。例如,关于城市规划的性质与定义,在很长时间内没有统一的定论等等。所以,涉及到理论体系构建中必须要有假设的问题。

  (2)假设的客观必然性

  基于以上的原因以及城市规划过程的复杂性,众多的参与者、时间周期长、政策的重叠性、辩论的复杂性和利己性说明任何人都不可能很简单地探究或发现一切,同时科学哲学和社会心理学研究的强有力证据说明: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城市规划现象和事物的观察要借助于一系列的假设。这些假设存在着两个重要的中介功能:首先,这些假设告诉观察者该探究什么,究竟哪些因素可能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其次,这些假设界定了特定的类别,从而将现象按不同的类别分组。因为通过不同的视角观察相同的现象有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结果,所以假设的视角是非常重要的,如何选择成为核心问题。

  正是由于现实的多元性而导致了理论研究中假设的客观必要性。既然理论构成需要前景和前提,而同时这种选择是多元的,所以笔者认为理论间的理解需要预设一种共同的语言,也就是需要一个主流的范式提供这种共同的前提与背景。所以,主流范式研究在城市规划理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范式的功能引导着理论研究的基本走向,把握着理论发展的态势,从而维持着理论解释的一致性、确定性和整体性,对城市规划理论框架的构建发挥重要的作用。

    6.2.2 主流范式兼顾创新性与开放性

  在逻辑上还必须要回答两个问题:一是规划理论主流范式的理论创新问题。可能很多人会认为,用不同的范式解释城市规划问题,形成理论上的创新,应当是理论发展的一种正常路径。的确,对于社会科学而言,任何一个学科都不会仅采用一种范式去研究社会中的问题,这是社会科学的特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地使用范式并且任意地进行理论创新。由于理论之间的理解必须预设共同的语言,因此,理论创新必须有一个基本的标准与约束,即在现有知识与交流的模式下进行创新,这才能构成真正的创新*;二是主流范式是否具有开放性,能够兼容其他必定存在的范式,城市规划范式的混乱是否属于学术研究正常的开放。虽然库恩坚持科学范式间不具有可通约性的立场,即认为两个范式间没有共同的基础。但也有不少学者认为,作为研究的前提,在社会科学领域中,研究范式间的开放与通约是可能的,跨范式的沟通也是能够做到的。但这是相对的,仅限于某些条件约束的前提下适用,而不是说任何情况下范式之间都是可以通约的。换言之,在某些条件下,范式间不具有开放与可通约性。例如,自然科学研究的主要范式是实证主义,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也同样是实证主义,尽管可以使用其他范式,但其基本范式是不可动摇的。因此,在城市规划学研究中,范式的多元化虽属正常,但必须确定并坚持占主流地位的基本范式。而且经过多年的努力与积累,城市规划学界的共识程度正不断提高,学术共同体中受过专门训练的人越来越多,因此,今天应当是思考并确定主流研究范式的时候了。

  因此,作为规划理论研究范式的混乱解决办法的主流规划理论研究范式的建立是解决城市规划理论研究中各种问题的可选方式,同时还是必要方式。

    7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理论范式研究存在着相当混乱的局面,这种混乱虽然有着一定的主客观原因,但其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直接导致了学科基本逻辑出现问题,是造成城市规划理论研究中的种种问题的根本原因。基于对主流范式的作用和城市规划理论研究中范式建立的必要性论述的基础上,提出城市规划理论研究中有必要确定起主导作用的主流范式,从而消除由于范式混乱带来的问题,解决现实研究活动中的困惑。

  虽然在哲学基础演进到后现代的今天,不大可能建立黑格尔式的永恒体系,作为非自然科学的城市规划不可能拥有完全统一的共同范式,但总得试着给出完整的回答,提出建设性的行动方案,,也就是说即使不能建立大一统的标准的城市规划范式,也应该统一认识,将共同范式的功能由在达成研究共识基础上的,又可以兼容多元化发展的主流范式承担。主流范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共同的学术传统、共同的理论框架和共同的研究方法,同时并不排斥其他的范式。

  作为结论,城市规划主流范式的建立虽然非常困难但是非常必要。笔者的目的在于提出问题,而对于具体的城市规划主流范式的建立还有待广大理论工作者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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