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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U型线”的转折

 谢楚军 2014-09-18
 北宋王朝在澶渊之盟后经过休养生息,生产迅速恢复,国家也比较富裕,有《清明上河图》为证。可是当北宋王朝正处于“倒U型线”的顶端时,不可避免地发生转折而走下坡路了。人们总是把这种现象用“历史的周期律”一言以蔽之,而不去探寻其中深层次的原因,久而久之,就把历史周期律当成了中国历史的宿命,以至于几千年来似乎没有人想去打破,直到20世纪中期黄炎培先生才提出这个课题。

         其实,在当时的宋朝,非理性的毒素并不因为阶级矛盾的逐步缓和而绝迹,相反,经济的发展为非理性毒素的酝酿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这正是中国历史的顽固僵化之处,一旦情势迫不得已,经过社会变革或社会革命后,在社会发展的同时非理性因素也在继续酝酿,直到再一次迫不得已。

         非理性的毒素在经济繁荣的表象下继续酝酿,突出表现在土地兼并上。

          宋初人口稀少,荒地很多,但“地各有主,户或无田产,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卓锥之地,有力者无田可种,有田者无力可耕”。国家主要利用租甸制来解决“有力者无田可种,有田者无力可耕”的矛盾。土地是掌握在封建国家手里,还是掌握在地主及其他私人手中?这已不是土地的中心问题。宋廷所关心的主要是掌握土地的转移情况,而能按土地的多少收税就行了。宋人所谓“官中条令,惟交易(指田产交易)一事最为祥备”,其道理正是如此。然而,即使有了祥备的官中条令,但因为理性化程度低,无法制订理性的交易规则,地主阶级仍然能通过土地买卖攫取大量土地,更有甚者,还通过暴力和其他非法手段兼并土地,政府对此却不能有效约束。

        事实证明,北宋政府的土地买卖政策加速了土地兼并的过程。北宋中期以后,由于土地买卖盛行,兼并之家的财产迅速扩大,社会矛盾进一步加深。非理性毒素经过一段时期的酝酿,已经成了社会机体中的恶瘤。《中国历史·宋史》(周宝珠陈振主编人民出版社 2007年)一书中描述了当时的土地兼并情况。

          宋代官户,形势户地主有权有势,他们的对劳动人民的剥削特别残酷,发家致富的手段极为恶劣,除合法的土地买卖外,贪赃枉法,公开掠夺,经商走私,影庇税户,从中牟利,很快暴富起来。

          关中一带,土地肥沃,官僚  集,他们的子弟“恃荫无恐,恣为凶狠”。豪族郑文坦,用高利贷盘剥贫民,收息一倍,有的已偿还三、四倍了,郑家仍把借契藏起来,继续进行讹诈。不少高利贷之家,对于借贷的贫民,则“平入田产”作为抵偿。太宗、真宗时,长安兼并之家十余族,以官僚种放(种放名为隐士,实乃授官)为首,“侵渔细民,凌暴孤寡”。他住在终南山,周围两百余里以内,圈为己有,并在长安“广置良田,岁利甚薄”。据官僚王嗣宗揭发,种放的良田都是强买来的,连他们的门人族属,都依仗权势,“动为不法”。秦州长道县一个小小的酒务官李益,家财雄厚,童仆常数百人,他上交朝廷权贵,下握州县官吏短处。他的儿子李仕衡,以贪赃出名,“家资至累钜万,建大第常安里中,严若官府”。俨然是地方上一大恶霸。

         从当时全国的情况来看,官户、形势户的势力都和关中不相上下。曹州民苏庄,“蓄兵器,匿亡命”,掠夺民产,积脏达四十万。婺州知州薛智周,强迫农民以罗帛为贡礼,搜刮财物不知其数,老百姓给他送个外号“罗端公”。青州的麻士瑶,家大族众,在朝为官者多人,他上结朝廷权贵及内侍,下敢陵篾州县,许多官僚都不敢揭发他的不法行为。最后当麻士瑶犯法处理时,牵连到权贵多人,可见势力之大。休宁县一家汪姓地主,横行乡里,不交赋税,县衙对他没有办法。上元县地主王豹子,霸占别人田产,抢掠男女为仆妾,谁要想去告发,就杀人以灭口。其他如齐州周高、抚州李甲、陈留卢澄、曹州赵谏、赵谔兄弟等,都是形势户地主的典型代表人物。虽然他们中少数人触犯皇权利益时受到打击和处罚,但不可否认,这个官户、形势户集团是宋王朝封建统治的主要力量。他们正是凭借宋王朝给予的种种特权发展起来的。

         另外,官户、形势户从事商业活动的也很多。宰相王薄,其父做官,“能殖货,所至有田宅,家累万金”。官僚夏辣,大肆经商,“邸店最广”。藩镇、贵戚等,莫不如此。官僚霸占土地、经营商业,二者同时进行,比前代更为突出。

         当非理性的毒素形成社会恶瘤后,广大老百姓出于自身生存考虑,纷纷为恶瘤的进一步恶化提供了温床。这表现为诡名户的不断发展,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力下降。

         在宋代,对于隐匿不报(或以多报少)的户口和财产有很多称呼,一般通称为“诡名户”。这是宋代赋税剥削制度下,与官户、形势户地主密切相关的一个特殊问题。

         诡名户,是官户、形势户通过自身的封建特权或势力,包庇(又称影庇)许多别户的财产及户口(其中有无特权的中小地主,也有农民),名义上成为他家的佃户,不入官府的税籍。这样一来,受影庇的中小地主之家不负担官府的差役和徭役,不向官府交纳赋税,他们和官户、形势户“或约分租课,契券自收”,或向影庇之家交纳一定的财物,两者狼狈为奸。也有部分农民,在不堪忍受官府的赋税剥削时,把土地投献给官户、形势户,作为他们的佃户,交纳租课,以免官府骚扰。诡名挟佃时间长了,官户、形势户就逼迫受影庇的人户把土地卖给他们的也不乏其人。诡名挟佃的结果,宋政府的赋税和差役首先受到影响,官吏们则把诡名户的负担转嫁到其他人户身上,这些人户忍受不了,也去受官户、形势户的影庇,使得诡名户越来越多,成了一股潮流,不可阻止。官户、形势户在这股潮流中,乘机发财,扩大势力,真宗、仁宗时期,官户、形势户掌握了全国半数以上的耕地,这是他们发家暴富的手段之一。

           诡名户到了宋仁宗时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宋政府的注意。周湛为江南西路转运使时,曾对当地的诡名挟佃等作了一番清查,“凡括隐户三十万”。当时江西共十个州军、四十九个县,每县平均有六千一百二十多家隐匿的户口。宋廷曾把周湛括隐户的办法,用诏书颁发下去,要求各路如法实行,其他路的情况当时没有具体记载,但从以后清查的材料来看,与江西是大体相同的。

           诡名户的发展,反映了北宋官户、形势户同宋政府及其他地主的矛盾,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北宋土地兼并日益严重,阶级矛盾逐步尖锐。这都是非理性毒素恶化的结果。

           在非理性文明的环境下,社会中不可能有一套理性的自我完善优化机制,社会矛盾的解决,只有通过农民起义了。仁宗时掀起的农民起义风暴,这是重要原因之一。

           就在农民起义山雨欲来之时,宋朝的边防形势又出现了紧张的局面。1038年十月,西夏逐步强大起来后,元昊正式称帝,要与宋、辽处于对等地位。宋廷对元昊称帝很不满,下诏募人捕捉元昊,同时经略夏州。元昊采取先发制人的办法,向宋发动一系列的掠夺战争,在1040年和1041年两年内大战三次,都以宋军的失败而告终。

           当时的宋朝,非理性的毒素已经转化为社会恶瘤。根据推论二,所以自然谈不上强盛的综合国力,对夏战争的失败是理所当然了。就像澶渊之盟的背景一样,双方都因战争搞得疲困不堪,经过讨价还价,宋、夏签订了和约。

           宋、夏签订和约后的形势与澶渊之盟后的形势不一样。澶渊之盟后,社会中的非理性毒素比较少,经过一些缓和阶级矛盾的有效措施,使社会出现了短暂的繁荣;宋、夏签订和约之时,社会中的非理性毒素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已经转化为恶瘤无法自我根治了。以荆湖南路为例,仁宗庆历年间,封建剥削突然加重,转运使王逵“心同蛇蝎”,在常赋之外,“非理率配人户钱物正供”,一年内竟配数十年的物品,强令百姓交纳。潭州有的人户死绝,田产早已转归别的地主,而令现佃的农民赔纳,受害者多达数千户。各州“率皆类此”,弄得一路之民,例遭枷锢,逃移死亡的不知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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