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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四重四强”工程 落实“四转一强”要求

 大草原人民 2014-10-08
为深入贯彻落实“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工作思路和举措以及“四转一强”要求,漳平市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坚持以作风建设、案件查办、监督问效、源头防范为主攻方向,以监督、问责、惩治为抓手,大力实施“四重四强”工程。

  重职能转变,强主业意识

  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惩治腐败。一是实行信访归口管理。坚持一个关口收件、出件,要求各室(办)收受的所有信访举报件都交由信访室统一登记、管理,再根据信访事项的管辖权属进行转办、交办、督办,严格按照规定审批,科学管理,既有效避免了重复调查,又确保信访举报受理无遗漏。同时,围绕查办案件工作重点,对有价值案源线索进行认真分析研判、筛选、排查,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挖掘信访案源线索,提高信访举报件的成案率。2014年1至3月份,市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47件,经研判筛选提供案源线索18条,转立案6件。二是推行“签字背书”制度。明确基层纪委必须为信访件受理、案件调查、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签字背书”,形成完整的责任追溯体系,实现责任压力逐级传递、层层落实,推动各级监督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三是拓宽案源线索渠道。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三听三问”活动,主动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与公安、审计、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其在履职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介入调查;认真分析兄弟县(市、区)查办的大案要案,对照研究本地社会不良现象和反常问题,收寻案源线索。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深化廉洁自律巡查工作,对违反党纪政纪、八项规定精神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转变办案方式,实行快查快结。一是转变办案方式。重证据,重调查,不轻信口供,着力做好案件初核、初查前期工作,确保“初查精准”,快速形成完整证据链,实现快进快出。二是提高办案能力。不断强化队伍素质,提升执纪办案技巧,找准切入点、找对关键人,从细微处找破绽、从薄弱环节中找突破口,迅速查清案情,实现快查快结。三是确保办案安全。从软件、硬件两方面入手,建立陪护队伍,加强业务培训,规范陪护行为,严明办案纪律;改造办案场所,配齐配全监控设备,强化安全检查,建立医疗救护应急“绿色通道”。四是发挥办案效果。注重案后整改,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通过监察建议书等,督促整改,堵塞漏洞。五是注重可持续发展。整合办案资源,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增设纪检监察三室,配齐配强办案队伍;建立联片办案制度,以联合办案、交叉查办、协助查办、指导查办、量化考核等形式,强化基层纪委自办案件能力,提高乡镇自办案件率。2014年1至3月份,共新立案件22件,其中大案要案5件,同比增加250%。

  重源头预防,强风险防控

  狠抓系统防范,推进廉政责任制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制定和实施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督促基层党委、各牵头和协办单位主动作为、准确履职,督促各职能部门耕好自己的责任田。

  狠抓重点领域,深化廉政风险防控。重点抓好土地出让、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大领域(特别是BT项目),查找廉政风险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推进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用好监察建议、审计报告等法律文书,着力解决“权力滥用乱用”、“有权不用”等问题。

  狠抓警示教育,解决思想源头问题。加强警示教育,用好机关、农村、学校等三个教育平台,开展典型案例通报、旁听法院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教育活动,进行思想意识、灵魂深处的起底检查,务求教育实效,让人不想腐、不敢腐。

  重作风转变,强监督实效

  坚持以制度促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公款外出学习考察、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探索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严控“三公”经费。2013年全市“三公”经费减少近1500万元,同比下降23.75%。牵头组织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出台《漳平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部门单位所需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实物量标准、价格上限标准、使用年限标准等,防止豪华采购、物非所值、资金浪费等现象。

  坚持以督查促落实。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牵头组织两办、组织、公安、工商、财政等部门成立4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督促检查工作小组,紧盯春节、三八、五一、中秋、元旦等时间“节点”,开展随机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务接待、发票报销、公车使用、公款学习考察等,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严守“八项规定”精神这根弦,自爱、自重、自醒、自警。严肃查处了7起顶风违纪行为,诫勉谈话5个单位主要领导。

  坚持以问责促落实。聚焦中心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效能问责,严格执行效能告诫制度、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科级领导干部退出机制,对“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行为严肃问责。加强“四风”问题的问责惩戒力度,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13年以来,共给予效能告诫2个单位、11人次,通报批评5个单位、3人次,诫勉谈话11人次。

  重队伍建设,强能力提升

  加强自身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做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想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转变工作理念,增强党的意识、大局意识、主业意识、责任意识,把“四转一强”要求与基层实际紧密结合,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是案件查办、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突出工作落实的手段主要是监督、问责和惩处。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治腐败的能力;继续开展“干部上讲台”、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制度等,以“讲”倒逼学习,强化自身综合能力提高;充分发挥“政研中心”作用,加强理论钻研和政策研究,实现上下对接,确保上级精神吃得透、部署下去不走偏。

  打造过硬队伍。加强内部监管,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对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对不适合当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决予以调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大力培养年青干部,优化干部队伍年龄、性别、专业的结构组合,确保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认真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体要求,带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马上就办”,自觉对照检查和解决自身“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夯实组织基础。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规定,改革基层纪委勤政廉政、述职述廉工作,增加现场点评和书面测评,变正向测评为逆向测评,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察考核和结果运用。在乡镇,持续深化“六有六做”工程,夯实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职基础。在市直,继续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研究启动市纪委向市一级党政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加强力量、主动作为、善于监督、敢于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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