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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明金:改作风应成常态

 是也非耶 2014-10-08


 

  八项规定严格实施,“四风”问题得到有力遏制,赢得了党心民心。然而,作风建设非一日之功。有的地方和部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扎实不深入,“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心存侥幸,缺乏持之以恒抓落实的思想;有的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变换不同手法,为“四风”问题披上“隐身衣”,玩“捉迷藏”。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为此,我们建议: 

  健全理想信念教育制度。八项规定所以落实得好,与同时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分不开的,理想信念教育今后要成为常态,固化为制度,常抓不懈。在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仍要继续坚持,通过党校、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接受理想信念教育,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理想信念问题变为作风问题,作风问题成为腐败问题。

  健全组织领导制度。万事难,领导带头就不难,要一以贯之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仍然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强调从自身做起,一级带动一级,一人带动多人,自上而下推动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强对八项规定落实的组织领导,党委负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负相应的责任。

  健全群众参与监督制度。纠正“四风”问题、及时查处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得益于群众的参与监督,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拓宽群众参与渠道,设立更多的举报信箱、网站等,欢迎群众参与,鼓励社会监督,提倡实名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和报复行为。

  健全问题查处追责制度。八项规定虽已落地但未生根,要有长期坚持和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措施。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在八项规定出台后、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特别是时至今日“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要更加坚决地予以查处,更加严肃地做出处理,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点名道姓地公开曝光,以教育本人,警示大家。

  ——摘自全国政协常委郝明金(代表民建中央)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作的大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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